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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股票交易情況

發布時間: 2022-07-02 21:15:57

Ⅰ 股票創業板交易規則

創業板交易規則
創業板股票的交易代碼是以數字30開頭的,一般按照發行的順序依次編碼。其中交易以競價交易方式進行,如果符合規定也是可進行大宗交易。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以及大宗交易三種方式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
一、競價交易。用戶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的方式買入創業板股票的,申報的數量應當為100股或100的整數倍。同時賣出創業板股票的時候,申報的數量也應當為100股或100的整數倍,如果余額中有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首日,會實施盤中股價異常波動臨時停牌的制度。
二、大宗交易。這種方式是參照主板的,需要由證券公司交易員在深交所綜合協議交易平台的交易終端上完成協議交易的委託申報,委託申報的時間要在9∶15-15∶30之間;然後綜合協議交易平台會在15∶00-15∶30之間進行成交確認。
三、盤後定價交易。這種是實行T+1的交易規則,並且單日漲跌幅限制為10%。上市首日的交易規則為: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和50%的時候,將對股票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的時候,將對其實施臨時停牌直到集中競價收市前3分鍾,之後會再進行復牌並對停牌期間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然後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拓展資料】
創業板股票又稱二級市場交易的股票,指的是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股票,主板市場之外為這些股票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這屬於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給,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在中國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我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

Ⅱ 創業板股票怎麼交易 創業板有哪些交易規則

在股票交易規則方面,創業板除新股上市風險提示標准與主板不同外,其餘均與主板相同。因此創業板也是實行T+1制度,最大漲跌幅為上一交易日的10%。
一、創業板市場基本要素
1、交易市場
交易市場: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使用深圳A股證券賬戶參與創業板市場新股申購和交易。
2、股票代碼
創業板股票代碼使用(300000,309999)區間,一般按發行順序依次編碼。
3、證券賬戶
只允許A股證券賬戶中的適當投資者參與創業板的各項業務。A股證券賬戶中的適當投資者指:A股機構投資者,可實時開通並在開通當天參與創業板的各項業務;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在書面簽署《風險揭示書》兩個交易日後證券公司可為其開通創業板的交易許可權;尚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應當抄錄「特別聲明」,並在書面簽署《風險揭示書》五個交易日後證券公司可為其開通創業板的交易許可權。
4、股份監控
證券公司技術系統應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前一交易日收市後提供的結算數據,對投資者賣出委託(含限價委託、市價委託、大宗交易)進行股份監控,不允許股份賣空(經有權職能部門批準的融資融券等業務另有規定的除外)。T日買入的股票, T+1日可以賣出。
5、資金監控
證券公司技術系統應對投資者買入委託(含限價委託、市價委託、大宗交易)、新股申購、增發申購等申報進行資金監控,不允許資金買空(經有權職能部門批準的融資融券等業務另有規定的除外)。
6、稅費標准
創業板的交易傭金、經手費率等,參照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主板A股標准執行。
二、創業板股票發行
創業板股票的發行代碼為30xxxx。 創業板股票網下發行,同中小板股票網下發行,使用深交所和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創業板股票網上發行,同中小板股票網上發行,採用資金申購定價發行模式,使用現有的交易、結算數據介面。
三、創業板股票交易 創業板股票的交易代碼為30xxxx。其交易以競價交易方式進行,符合規定的,也可進行大宗交易。除特別規定外,參照執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關於主板A股股票的相關規定。
1、競價交易
(1)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2)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實施盤中股價異常波動臨時停牌制度。
2、大宗交易
參照主板,由證券公司交易員在深交所綜合協議交易平台的交易終端上完成協議交易的委託申報,委託申報時間為9:15-15:30;綜合協議交易平台在15:00-15:30進行成交確認。
四、創業板增發
創業板增發時,將加掛專用證券代碼37xxxx,後四位與股票交易代碼30xxxx的後四位相同。
五、創業板配股
創業板配股認購時,將加掛專用證券代碼38xxxx,後四位與股票交易代碼30xxxx的後四位相同。
六、創業板上市公司交易系統網路投票 創業板上市公司通過交易系統開展股東大會網投票時,將加掛專用證券代碼36xxxx,創業板網路投票的證券代碼使用(365000,368999)區間,根據對應股票的交易代碼順序編碼,即300001股票的網路投票代碼為365001、301001的網路投票代碼為366001,依次類推。
七、創業板交易信息披露
1、實時行情信息
與主板等其它產品一樣,深交所通過行情系統實時發布創業板股票的行情。
2、創業板交易公開信息
同主板股票,以公告文件發布創業板交易公開信息,證券公司應當在營業場所及時公布交易公開信息。創業板指數發布前,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的計算擬以中小板綜指為基準,即計算公式為: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單只股票漲跌幅-中小板綜指漲跌幅。
3、指數計算
深證指數系列、深證成指系列、行業分類指數系列均明確為全市場指數,即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股票均納入這三個指數系列的計算樣本范疇。

Ⅲ 創業板股票怎麼買賣有哪些注意事項

創業板股票怎麼買賣?有哪些注意事項?

創業板又被稱為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指的是除了主板之外的那些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很多人在一些財富資產應用當中就能夠看到創業板股票的存在,因此這也引發了很多人對於他的好奇,那到底創業板股票該如何買賣,或者有哪些注意事項是需要我們知道的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股市有風險也有機遇,對於每個人來說這是必須要考慮到的問題,無論是新手還是老手都會面臨股市動盪的時候,創業板塊更是如此,稍不注意做出了錯誤的決定就有可能賠光所有,這是在股票市場中經常發生的事。所以在我們購買股票的時候一定要再三思量,有機遇的情況下要把握住,保持冷靜的頭腦,做出正確的抉擇。

Ⅳ 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

1、隨著注冊制的推進,創業板於2020年8月24日實施新的交易規則,規則和科創一樣,具體如下:交易規則上,除上市首日增加停牌指標外,創業板與主板相同。2、當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時,深交所可對該股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50%時,深交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3、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時,深交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至14時57分。
拓展資料:
一、在交易規則上,除上市首日增加停牌指標外,創業板與主板相同。當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時,深交所可對該股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
二、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50%時,深交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時,深交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至14時57分。除上市首日交易風險控制制度外,創業板交易制度與主板保持一致,仍適用現有的《交易規則》。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創業板上市首日,深交所將對每隻股票的交易情況進行嚴密監控,除對漲跌幅達到既定標準的股票嚴格執行相應的停牌措施之外,對於通過大筆集中申報、連續申報、高價申報或頻繁撤銷申報等異常交易方式影響股票價格或交易量的賬戶,將依據有關規定對其實施限制交易,情節嚴重的,將上報監管部門予以查處。
在交易規則上,除上市首日增加停牌指標外,創業板與主板相同。當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時,深交所可對該股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50%時,深交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時,深交所可對其實施臨時停牌至14時57分。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股票臨時停牌至或跨越14時57分的,深交所將於14時57分將其復牌並對停牌期間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然後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三、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股票臨時停牌至或跨越14時57分的,深交所將於14時57分將其復牌並對停牌期間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然後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Ⅳ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是怎樣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與主板無太大差別,除了上市首日交易風險控制制度以外,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當日,實施盤中股價異常波動臨時停牌制度。

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買入時,數量須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賣出時,申報數量也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

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與主板相同,漲跌幅比例為10%。漲跌幅價格計算公式:漲跌幅限制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人民幣0.01元)。證券上市首日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

(5)創業板股票交易情況擴展閱讀: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介紹如下:

每個交易日上午9:00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為連續競價時間。休市時間以國家法定假日和公告的休市時間為准。實行T+1流轉制度。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是無法賣出的,賣出需要等到第二個交易日。

創業板交易代碼300開頭;而滬市主板是00開頭,深圳是60開頭,滬市科創板是688開頭。注冊制之後,創業板於2020年7月更改交易制度:漲跌幅限制更改為±20%,而滬市和深市主板交易漲跌幅依然是±10%。

Ⅵ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有哪些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 5 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 20%。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 100 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 100 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同時,創業板股票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 30 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 15 萬股。
對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 900% 以內,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 10%。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2%, 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8%。對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執行前述 2% 價格籠子的規定,其他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和漲跌幅范圍一致。
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8%。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除外。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近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
下面分別以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各舉兩個例子說明:
例一,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小深計劃買入創業板股票 X,若此時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 8.00 元 /股,那麼,小深的買入申報價格就不得高於 8.00×102%=8.16 元 / 股。
例二,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小深計劃賣出所持有的創業板股票 X,若此時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8.00 元 / 股,那麼,小深的賣出申報價格就不得低於8.00×98%=7.84 元 / 股。
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種方式參加創業板股票交易。不同於深市其他板塊,創業板股票引入了盤後定價交易方式。投資者需關注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和大宗交易這三種交易方式在交易時間、申報時間、成交原則等方面存在的差異。

Ⅶ 創業板股票的交易與主板有什麼區別漲跌幅限制是多少

國內主板要求有連續三年的營運記錄及盈利記(0.87,-0.03,-3.33%)錄,而國內創業板沒有盈利方面的要求,且營運記錄也縮短到了兩年。就營運記錄而言,創業板強調主營業務的單一性、持續性、「活躍性」及突出性。強調了管理層的穩定性,也就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以及控股股東,在提出發行申請前24個月內是否曾發生變化。同時,創業板雖沒有盈利方面的要求,但提出了二個會計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凈額合計達到500萬元、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凈額達到300萬元的要求。 股本規模 主板市場要求發行後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創業板對股本規模要求最低的,其股本總額的最低要求為2000萬元。 股本結構 兩個市場對於發行人認購的股本數額所佔股本總額比重基本相同,均是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在公眾股東數量方面,主板的要求是持有面值不低於1000元以上的個人股東不少於1000個,創業板的這一數量要求為不少於200人。 資產質量 主板要求公司在發行前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在凈資產中所佔比例不高於20%。在資產負債比率方面,創業板與主板的要求一致,規定企業在申請發行時的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也就是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但創業板並沒有針對無形資產提出任何有關資產結構的要求。 股票的出售 在主板市場中,公司發行前的股份按照持有者的身份有國有(法人)股、公眾股之分,其中,國有(法人)股到目前為止是禁止在二級市場上流通的,具有內部職工持股性質的公眾股則允許在上市一段時間後流通,而管理層持股則在管理人員的任職期內禁止出售。在創業板中,雖仍嚴格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內出售所持有的股份,但卻允許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前的股東(上述管理人員除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後出售其股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就定期報告而言,主板市場只有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兩部分的披露要求,而創業板在年報與中報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季度報告的披露要求。 就披露時限而言,主板與創業板之間也有區別。主板要求,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編制完成年報,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編制完成中報。而創業板對於年報的披露時限為3個月,中報與季報為45日。 對於臨時報告的披露要求也不同。主板市場,上市公司在掌握信息披露的尺度時擁有較大的自由操作空間。創業板的信息披露要求則細致得多。如根據創業板的規定,當上市公司交易屬下列情況之下時,就應披露相關信息:(1)交易標的價值占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總資產的10%以上,(2)交易標的應占損益的絕對值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損益的絕對值10%以上,(3)交易金額占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總額10%以上,(4)以及交易產生的損失絕對值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損益絕對值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另外,針對創業板上市公司中高新技術企業將佔有較大比重的情形,創業板還就涉及技術的重大事件做了信息披露方面的詳細規定。 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比例 在主板市場中,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ST股票和PT股票的漲跌幅限制進一步縮小,為5%。而在創業板市場中,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較之主板市場擴大了1倍,且交易所擁有在必要時調整創業板全部、某類或某隻證券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的權力。 上市首日競價規則 按照主板市場規定,證券在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15元,連續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5元;而創業板則規定,證券上市首日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分別為發行價與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50元和15元,較之主板市場分別放大了10倍和3倍。 交易異常情況 根據創業板的現有交易規則,當出現交易異常情況,如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15之前較前一交易日收盤指數下跌幅度達到10%時,創業板臨時停市30分鍾;當創業板指數較前一交易日收盤指數下跌幅度達到15%時,創業板將當日停市。而國內主板並沒有就交易異常情況時的對應措施作出明確規定。 會員與投資者關系 兩大市場也作出了不同的規定。按照主板市場現有規定,證券商不得受理客戶的要求,全權為客戶選擇買賣的種類、數量、價格、時間等,全權為客戶作出賣出或買入的決定,對委託人作贏利保證或分享利益的證券買賣。會員與投資者之間是一種代理關系。另外,證券商受託買賣股票的收費固定,為實際成交金額的0.05%。 而在創業板,會員與投資者之間發生交易分代理與委託兩種形式。當投資者委託會員買賣成交時,應當按與會員的約定交納傭金。
滿意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