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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所終止股票上市交易的情形

發布時間: 2022-07-08 11:04:02

㈠ 股票在什麼情況下退市

法律分析:股票會在以下情況退市的:1、公司可以選擇主動退市的,可以向相關機構提出申請,把公司的股票作退市處理的;2、符合法定情況的,證券交易所應當終止股票上市交易,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應當屬於被動退市,法定情況是由《證券法》規定的,只要公司符合其規定,就應當作退市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㈡ 股票可以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情況有哪些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4.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九十七條,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收購行為完成後,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企業形式。

㈢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哪種情況下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等情況下終止上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退市後便不能發行股票。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㈣ 股票退市的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3、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八條 上市交易的證券,有證券交易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的,由證券交易所按照業務規則終止其上市交易。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證券上市交易的,應當及時公告,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四十九條 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終止上市交易決定不服的,可以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

㈤ 上市公司終止上市的情形是什麼

上市公司終止上市的情形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退市後便不能發行股票。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㈥ 股票暫停交易和終止交易的情形

暫停交易的情形有:公司的股本總額以及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之後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不按照相關的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的,或者是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會誤導投資者的;公司有重大的違法行為的;公司最近3年出現連續虧損的;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終止交易的情形有:公司的股本總額以及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之後不再具備上市條件,並且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然不能達到上市條件的;公司不按照相關的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的,或者是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並且拒絕糾正的;公司最近3年出現連續虧損的,並且在其後一個年度內仍然未能恢復盈利的;公司解散或者是被宣告破產;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大證券公司

中信證券:在國內長期處於業界頂端並且多次獲得多種獎項;此公司成立於1995年10月,並於2003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2011年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中信證券是中國第一家A+H股上市的證券公司。中信證券第一大股東是中國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達16.68%。中信證券的業務范圍涉及證券、基金期貨、直接投資、產業基金和大宗商品等多個領域,並通過全牌照綜合經營,致力於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為境內外超過7.5萬家的企業客戶與1000餘萬個人客戶提供了各類金融服務解決方案。

國泰君安:是目前國內規模最大的證券公司之一;公司於1999年8月18日合並設立,是中國證券行業長期、持續、全面領先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商。國泰君安跨越了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全部歷程和多個周期,並且始終以客戶為中心,深耕中國市場,持續為個人和機構客戶提供各類金融服務,由此確立了全方位的行業領先地位。2011到2018年間,國泰君安營業收入連續八年名列行業前三。

華泰證券:是一家領先的科技驅動型綜合證券集團,綜合實力和品牌影響力位居國內證券業第一方陣,逐步步入國際化發展的全新階段。公司於1991年成立,華泰證券一直積極把握中國資本市場改革開放的各種歷史機遇,在業內率先以金融科技助力成功轉型,致力於用全業務鏈服務體系為個人和機構客戶提供專業、多元的證券金融服務。

海通證券:是中國成立最早、綜合實力最強的證券公司之一。公司於1988年成立,擁有一體化的業務平台、龐大的營銷網路以及雄厚的客戶基礎,經紀、投行和資產管理等傳統業務都位居行業前列,同時融資融券、股指期貨和PE投資等創新業務領先行業。

㈦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麼情況下終止上市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下列情況下終止上市: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表作虛假記載;3、公司有重大違紀行為;4、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㈧ 股票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法律分析:股票會在以下情況退市的:1、公司可以選擇主動退市的,可以向相關機構提出申請,把公司的股票作退市處理的;2、符合法定情況的,證券交易所應當終止股票上市交易,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應當屬於被動退市,法定情況是由《證券法》規定的,只要公司符合其規定,就應當作退市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十六條 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設立、變更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組織機構、管理辦法等,由國務院規定。

第一百六十八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實行監督管理,維護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㈨ 股票警告幾次終止上市

警告是沒有關系的,不影響。

只有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才會。
終止上市是指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