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哪些敏感期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4.2.19條規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一)公司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年度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直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三)自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二個交易日內;
(四)中國證監會及本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下列主體在前款所列期間不得買賣公司股份:
(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組織;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2. 請問股票買賣是不是有時間限制的
請問股票買賣是不是有時間限制的?股票買賣是有規則的:我們現在正常申請的股票交易是T+1,也就是當天買入股票,當天是不能賣出的,需要隔一天後才能交易。股票實時交易成為權證,因為它是T+0交易模式所以導致風險極大。股票的買入一般是你所申報的價格,大於現有委託賣出的價格,這時候就可以買進股票了,一般我們通過證券公司在交易所的交易員完成股票的交易。當你要賣出股票的時候,就看這個時候是否有人大於你委託價格,如果有人大於就可以賣出了。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處於不可用狀態,必須下一交易日方可賣出。當天賣出股票所得資金,不能轉出到銀行卡,但可以繼續用來交易。
3. 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董監高及其配偶在哪些敏感期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3.8.14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前述人員的配偶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
(一)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三)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二個交易日內;
(四)中國證監會及本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證券事務代表應當督促其配偶遵守前款規定,並承擔相應責任。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4. 股票交易規則和時間
一、股票具體交易時間規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股票交易規則:
1、T+1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股票,需要下一個交易日賣出。
2、買入最小單位為1手,即100股,且必須每次買入的數量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賣出可以不整100股賣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須一次性賣出。
3、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4、在A股市場上,投資者只能進行做多操作,不能進行做空操作;其委託交易時,其委託價格必須在個股的當天漲跌幅限制內,否則無效;委託單在當日的交易時間內有效,收盤之後,其委託單無效。
三、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無漲跌幅限制,一般情況下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10%,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20%。
ST股票及*ST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5%,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10%。股票漲(跌)幅價格=股票前一日收盤價格×10%(或5%)。
權證漲跌幅限制權證漲(跌)幅價格=標的證券前日漲(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
5. 窗口期買賣股票,窗口期是如何規定的
一般是上市公司公布重大事件和信息披露之前20天就是窗口期,大股東和高管是不能買賣股票的。希望採納。
6. 上市公司高管離職後買賣原公司股份受哪些規定限制上市公司董事離職後多久可以在二級市場買賣原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離職對其原持有股票大體上遵循以下三點原則
1、每年賣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持股總數的25%;
2、禁止短線交易,即買入後六個月內不得賣出,賣出六個月內不得買入;
3、禁止敏感期買賣股票,即定期報告披露30日前,重大事項公告後兩個交易日內
7. 如果在敏感期內購買了股票,多久才能拋售才不違規
中國股市是T+1的交易模式。所以至少要隔一天,你才能拋售。
股票作為產權或股權的憑證,是股份的證券表現,代表股東對發行股票的公司所擁有的一定權責。股東通過參加股東大會,行使投票權來參與公司經營管理;股東可憑其所持股票向公司領取股息、參與分紅,並在特定條件下對公司資產具有索償權;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負責。
股東的權益與其所持股票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成正比。時間性購買股票是一項無確定期限的投資,不允許投資者中途退股。價格波動性股票價格受社會諸多因素影響,股價經常處於波動起伏的狀態,正是這種波動使投資者有可能實現短期獲利的希望。投資風險性股票一經買進就不能退還本金,股價的波動就意味著持有者的盈虧變化。
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影響投資者獲取收益的多少。一旦公司破產清算,首先受到補償的不是投資者,而是債權人。流動性股票雖不可退回本金,但流通股卻可以隨意轉讓出售或作為抵押品。
有限清償責任投資者承擔的責任僅僅限於購買股票的資金,即便是公司破產,投資者也不負清償債務的責任,不會因此而傾家盪產,最大損失也就是股票形同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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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持股5%以上股東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是哪些時候,並請給出法律條文規定
以下同樣適用5%以上股東。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高管轉讓股份作出規定 高管每年可轉讓股份的數量不得超過上年末持股的25%;對於高管多次買賣的,以最後買賣日計算交易禁止期 。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對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可轉讓的股份數量計算方法、短線交易禁止期、禁止交易窗口期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規則》明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各種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的股份計入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規則》明確,上市公司高管可轉讓股份的數量,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發行的股份為基數。當年可轉讓但未轉讓的本公司股份,應當計入當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總數,該總數作為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高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25%的比例限制。
9. 上市公司前十大股東能在二級市場頻繁交易嗎
(1)看持股比例。如果前10大股東均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
根據於2020年3月1日實施的新《證券法》第四十四條關於短線交易的規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構成短線交易。所得收益歸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因此,如果前10大股東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如為自然人股東的,還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在買入股票後(以最後一筆買入起算)必須鎖定6個月不賣出;如果是賣出股票(以最後一筆賣出起算),6個月後才能再買入;不能頻繁反方向操作,構成短線交易的話,收益就歸上市公司所有了。
而且,根據大股東減持的規定,持股5%以上的股東要通過二級市場減持的話,需在首次賣出15個交易日前公開披露預減持公告。
(2)看任職情況。如果前10大股東有上市公司董監高人員的(包括其配偶)
除了受到上條所述的「短線交易」的約束外,同時還受到「敏感期禁止交易」的約束。以深交所為例。在以下期間不得買賣上市公司股票: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禁止在敏感期交易,主要是為了避免董監高人員掌握上市公司尚未公開的內幕信息,而利用該消息獲利。
同時,如果是上市公司董監高在職人員,每年自身持有的股票中的75%是鎖定的,不能賣出,只有25%是可以賣出的,而且要賣出的話,也要在首次賣出15個交易日前披露預減持公告。
因此,上市公司董監高人員在交易的數量上、頻率上、期間上都有限制,不是想賣就賣,想買就能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