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質押式回購的規則
1、 現有的上海證券帳戶可以交易新質押式回購。但原來已經做過回購登記的證券帳戶,在撤銷回購登記前,不能參加新質押式回購的交易。即非回購登記的證券賬戶可參加新質押式回購交易。深圳為現有的深圳證券帳戶。
2、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統不再接受對證券賬戶進行回購登記的申報,但接受回購注銷申報。
3、上證所所有上市國債(包含新上市國債,不包含企業債)都可經入庫申報後作為質押券,質押券將被換算成標准券用於新質押式回購交易(代碼204XXX)。
深圳除了質押式國債回購外(簡稱R-XXX),還支持企業債回購交易(簡稱RC-XXX)。
4、上海結算公司以證券賬戶為單位對投資者的回購融資額度進行總量核算,不同賬戶之間的標准券不可串用。質押債券與每筆融資回購交易不存在一一對應關系。
深圳結算公司以證券公司為單位對投資者的回購融資額度進行總量核算,不同賬戶之間的標准券可串用。
5、 出入庫申報不支持在集合競價時間進行。
6、上海T日買入的國債可在T日申報提交為質押券,並可用於T日回購融資(即正回購)。
深圳T日買入的國債可在T日申報提交為質押券,但不能用於T日回購融資(即正回購)。
7、上海質押庫內的質押券可以實現當日實時替換;多餘的質押券可以實時申報轉回原證券帳戶,並進行現券交易。
深圳質押券可以申報轉回原證券帳戶,但轉回的債券當日不能交易。
8、 回購到期日,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上海回購到期日,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帳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還到期購回款。
9、上海回購交易的申報數量必須為100手(10萬資金)的整數倍,單筆數量不超過1萬手(1000萬資金);回購價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變動單位為0.005元。
深圳回購交易的申報數量必須為1手的整數倍(1000元);回購價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
*其中1手=10張,1張債券=100元。在逆回購操作中,使用證券交易「賣出」通道,申報數量單位「張」。
*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率計算方式:現價=利率、逆回購申報價格=自行設定的利率。
年化收益率分攤方式:
獲得的收益=(每百元資金到期年化收益率÷360天)×操作的國債逆回購天數。
(註:深圳的質押式回購計息年化天數為365天,上海質押式回購計息年化天數仍為360天。)
10.逆回購的計息方式:T日進行的債券回購,T日開始記債券回購息,以自然日計算。
(以下活期利息稱「利息」,國債回購收益率稱「國債息」)
例:T日買入7天期國債回購204007,則7個自然日後即T+7日資金回到賬戶。
國債息記T日—T+6日。共7個自然日。(遇長假資金仍只記7個自然日國債息*)
* 因該項業務極易涉及資金賬戶余額的活期利息,則利息計算方式如下:
情況①:T日購買204007的資金為「可取資金」即當日可轉出至銀行的資金,則T日有利息。
T+7日資金到賬為「可用資金」即當日不可轉出至銀行的資金,則無利息。
反之:T日購買204007的資金為「可用資金」即通過其他證券交易獲得的當日不能做轉出至銀行但可以繼續參與交易的資金,則T日不計利息。
T+7日資金到賬為「可用資金」仍舊無利息。
情況②:遇長假或節假日時。由於舉例產品為7天期國債回購,則長假以9天為例。
T日購買204007,T日資金「可用」「可取」計息情況同情況①,不重復。
T+7日由於9天長假交易停止。資金無法按時到賬則長假期間不計利息。
長假後第一個交易日,資金到賬為「可用資金」計息情況同情況①,不重復。
情況③:前提:在正常交易日無長假情況,周四操作國債回購的資金為「可取資金」。
則以204001(1天期國債回購)為例:
周四買入204001,因為當日為「可取資金」則記利息。當日記國債息。
T+1日即周五,資金到賬為「可用資金」,則不計利息。同時,由於證券交易清算為資金到賬為可用資金後的T+1日即下周一(此處T日為周五資金到賬日),則周六、日也不計利息。
同樣T+1日(周五)(此處T日為周四交易日)再次買入204001,同樣周六、日不計利息。
情況④:前提:在正常交易日無長假情況,周五操作國債回購的資金為「可取資金」。
則以204001(1天期國債回購)為例:
周五買入204001,因為當日為「可取資金」則記利息。當日記國債息。因為交易清算為T+1日(為下周一),則周六、日享受利息。
T+1日即周一,資金到賬為「可用資金」,則不計利息。
11、 已經提交質押債券的上海投資者不得進行指定交易變更。
12、 結算系統將在T日日終處理投資者通過交易系統申報的出入庫指令。也就是說,交易系統日間回報成功的出入庫申請是否能成功轉出或轉入質押庫將在結算系統日終處理後才能確定。日間出入庫成功的,結算系統日終處理時不一定成功。
13、 出庫時的轉出數量以元為單位,但必須是1000的整數倍。多出部分將被舍尾。如根據標准券余額計算可以轉出1900元,由於舍尾只能轉出1000元。出庫申報的結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分失敗。
14、 國債質押期間的兌息直接發放給投資者的。質押期間的兌付,處理當日,系統首先檢查兌付國債所涉出質證券賬戶有無欠庫。若無欠庫,則根據標准券余額、兌付國債的標准券折算率計算出可兌付國債數量,並予以兌付劃付,且可兌付國債的劃付出庫優先於非兌付國債的出庫。若有欠庫,則全部暫不兌付。系統將該證券賬戶的國債兌付款以兌付權的形式保留在質押庫內,並按最後一次該國債適用的折算率計算標准券,直至該國債兌付權兌付為止
*註:業務性質完全不同,不可混淆。
B. 什麼是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股票質押式回購規則有哪些
這個一般就是說的國債逆回購 在股票交易軟體中 直接賣出就可以哈
C.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
一,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二,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D. 急需 關於股票質押式回購相關 考題、試題
前幾天出的,參考一下吧
1、客戶於2014年8月1日進行股票質押回購初始交易,並申報成功,資金將於(C)到帳。
A、2014年8月1日B、2014年8月2日C、2014年8月4日 D、2014年8月5日
2、股票質押回購最長交易期限不超過(C)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1、融出方包括(ABCD)
A、證券公司 B、證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C、定向資產管理客戶 D、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3、哪些是股票質押回購關於國有股的規定(BCD)
A、用於質押的國有股數量不得超過其所持該國有股總額的60%
B、董事會同意開展股票質押回購業務的決議
C、資金可以用於買賣股票
D、取得省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出具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備案表》
4、當前質押市場的特點是(BCD)
A、滬市初始交易金額遠大於深市
B、限售股比例較高
C、大部分券商已開展該項業務
D、場外轉入場內趨勢明顯
5、股票質押回購業務包括哪些費用(AB)
A、交易經手費 B、質押登記費 C、過戶費 D、印花稅
2、某投資者擬質押4隻股票,股票A數量為10000股,股票B數量為20000股,股票C數量為30000股,股票D數量為40000股,期限30天,公司給定利率為年化9%,核定初始交易金額100萬,請問客戶到帳金額為多少?到期後支付利息為多少?(請分步驟計算)
答:
利息為:100萬×0.09/360×30天=7500元
到帳金額:
股票A質押登記費為1000股×0.001=10元<100元=100元
同理股票B、C、D質押登記費分別為100元
質押登記費=100×4=400元
股票經手費為:100元×4=400元
費用合計為:800元
到帳金額為:100萬元-800元= 999200元
E. 股票質押式回購的回購期限和交易時間有何規定
根據《業務辦法》,股票質押式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年,延期購回後累計的回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F. 股票質押式回購需要公告嗎持股多少比例以下可以不公告有相關規定可以參考嗎
你好,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1.11.4條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1.11.5條規定: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對外披露。即任一股東累計質押股份達到或超過公司總股本的5%時,應當通知上市公司並由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單筆質押沒超過5%,但累計質押達到或超過5%時,應當公告。如上市公司拒不披露相關信息,股東可以向交易所或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投訴舉報。
G. 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你好,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第二十六條規定,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年,回購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順延等情形除外。如融入方股票質押回購違約,確需延期以紓解其信用風險的,根據我所2019年1月18日發布的《關於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相關事項的通知》,若累計回購期限已實際滿3年或者3個月內將滿3年,經交易雙方協商一致,延期後累計的回購期限可以超過3年。
H. 請教——關於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
1質押的股票是可以用來做空的
2按照現價贖回股票就行 質押的是股票 又不是價格 股票數量等同就行
(註解:股價本身就波動不定,如果是按照原價贖回,那質押的公司會承擔很大的風險,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只需要同量的股票)
I.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是怎麼回事
通俗點說,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就是把你手中的股票或者有價證券,抵押給出資方,進行融資,來獲得更多的流動資金,到時候在拿現金把你抵押的股票贖回,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 年。
(9)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規則修訂規則答案擴展閱讀: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於2013年5月24日聯合發布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標志著這一創新業務的正式推出已具備制度基礎。
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經滬深交易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 年,回購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順延等情形除外。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J.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中,是否允許補充其他擔保物
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第七十一條規定,在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時,除補充質押標的證券外,《業務協議》可以約定補充依法可以擔保的其他財產或財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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