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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規定

發布時間: 2025-05-23 01:33:36

『壹』 限制性股票的價格是固定的這種說法對嗎

對的,但除了特定因素。
新辦法將原《股權激勵備忘錄》、《股權激勵事項問答》的內容全部納入,原《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證監公司字〔2005〕151號)及相關配套制度如《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2、3號》同時廢止,新辦法與原規定有著較大的區別。其中,新辦法第二十六條對限制性股票回購條件、回購價格分不同情形進行了明確規定,能夠較為有效地保護公司及中小股民的利益。
如,成都康弘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中規定,當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公司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必須終止股權激勵計劃時,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鎖,並由公司以授予價格回購注銷;當激勵對象的勞動合同到期且不續簽的、當激勵對象達到法定年齡退休的、當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當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及當出現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認定的其它情況的,未獲准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價格回購後予以注銷。
由此可知,上市公司對回購的情形及價格都有明確規定,甚至出於保護公司利益考慮,回購情形和價格都設置得較為苛刻。

『貳』 股票回購的回購規定

《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徵求意見稿)》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為適應資本市場發展實踐的需要,現對《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中有關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行為補充規定如下:

規定徵文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應當由董事會依法作出決議,並提交股東大會批准。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在充分了解相關信息的基礎上,就回購股份事宜發表獨立意見。

二、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3日,將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決議的前一個交易日及召開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前10名股東的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在證券交易所網站予以公布。

三、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回購股份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回購股份的價格區間;

(二)擬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和比例;

(三)擬用於回購的資金總額以及資金來源;

(四)回購股份的期限;

(五)決議的有效期;

(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七)其他相關事項。

四、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對回購股份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五、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該決議,依法通知債權人,並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

六、上市公司應當在下列情形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一)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予以公告;

(三)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定期報告中公告回購進展情況,包括已回購股份的數量和比例、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支付的總金額;

(四)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上市公司應當公告已回購股份總額、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以及支付的總金額。

七、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時間進行股份回購:

(一)開盤集合競價;

(二)收盤前半小時內。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二)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公司應當停止回購行為,並在2個工作日內公告回購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報告。

十、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購股份完成之日後的30日內不得公布或者實施現金分紅方案。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期間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

十一、本補充規定自發布之 年 月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中有關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規定同時廢止。

(2)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規定擴展閱讀:

當公司回購自己股票時,資產流向股東,從債權人角度看,股票回購類似於現金紅利。

其一,股利分配是按照持股比例的,而股票回購不一定按比例進行。相應的,股利分配時,所有股東同等對待,而股票回購並不一定。

其二,在股利分配時,股東沒有放棄對未來公司的剩餘索取權,而在回購情形,股東放棄其在公司所有者權益中的部分股份。

其三,股利分配往往包括公司的一小部分財產,而股票回購可能會涉及公司的重大財產。

其四,股利分配一般要求持續性和穩定性,如果公司突然中斷股利分配,往往會被認為是公司的經營出現了問題,而股票回購是一種特殊的股利政策,不會對公司產生未來派現的壓力。

『叄』 什麼叫限制性回購股票

股票激勵制度是是上市公司內部對經營目標的一種保障機制,總體而言對公司穩定發展是有好處的。那麼什麼叫限制性回購股票呢?
股票回購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一、什麼叫限制性回購股票?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國外大多數公司是將一定的股份數量無償或者收取象徵性費用後授予激勵對象,而在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中,明確規定了限制性股票要規定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業績條件,這就意味著在設計方案時對獲得條件的設計只能是局限於該上市公司的相關財務數據及指標。
二、限制性股票和激勵股有什麼區別?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激勵股是一個企業或團隊,為了激發企業員工或團隊的能力或挽留某些高素質員工而分配給其的一定的股份、期權或分紅作為鼓勵留在公司,確保公司良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