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組復牌漲停限制嗎
重組復盤有漲跌停限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交易所的股票和基金交易實行10%漲跌幅限制,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如果出現以下情況是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滬市封閉式基金;增發上市的股票;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經過證監會批准,可以調整證券的漲跌幅比例。因此,在市場中有的股票出現重組復盤後沒有漲跌停限制,通常是因為股票被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的原因,或者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經過證監會批準的原因。並不是重組復盤所影響的,所以重組停盤還是有漲跌停限制的。
一般情況下,如果股票重組停盤時間較短,那麼復盤後出現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的概率較低。如果股票重組停盤時間較長,那麼復盤後有可能出現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的情況。
2. 停牌的股票復牌時漲跌幅度有限制嗎
對於股票停牌後復牌漲跌的限制:
1、科創板和創業板上市前五個交易日不設置漲跌幅限制,但設有臨停製度:當股價較開盤價上漲至30%臨停10分鍾;臨停後復牌若再次上漲至60%後,再臨停10分鍾,臨停後復盤沒有漲跌幅限制。
2、深交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如果股價較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10%,臨停30分鍾,復牌後最高漲幅為44%,最大跌幅為36%。
3、摘帽摘星的股票復牌後以所在的板塊為准。如:主板摘帽摘星的股票復牌後,漲跌幅限制為±10%;而科創板和創業板摘帽摘星的股票復盤後,漲跌幅依然為±20%。
4、滬深主板由於重組或其他原因停牌的股票,復牌後漲跌幅限制為±10%。
拓展資料
停牌又稱「停止證券上市」,證券交易所對在本所上市的有價證券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審核或復核,如發現某上市證券不宜繼續上市時,交易所可開具「停止證券上市通知書」,暫停其上市的規定。停止證券上市一般有一個規定的時間。暫停證券被暫停的原因消除後,由交易所開具「恢復上市通知書」,即可恢復上市。倘若該暫停證券在暫停期滿後仍未消除其被暫停的原因,通常就要終止其上市。上市證券的停牌、恢復均應報主管機構備案,並由交易所予以公告。不同的證券交易所停牌的情況各不一樣。
什麼時候股票會被停牌?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二、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三、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3. 資產重組後復盤 限制漲幅度是多少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3.4.13本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股票、基金漲跌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比例)。
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個交易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閉式基金;
(二)增發上市的股票;
(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
(3)st股票復盤價格的規則擴展閱讀:
一、收購兼並
在我國收購兼並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購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並其他企業,或採取定向擴股合並其他企業。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購兼並概念是上市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進行主動對外擴張的行為。
它與我國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概念不同。「股權轉讓」是在上市公司的股東層面上完成的,而收購兼並則是在上市公司的企業層面上進行的。兼並收購是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當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重組方式。
二、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另一個重要方式。在我國股權轉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包括股權有償轉讓、二級市場收購、行政無償劃撥和通過收購控股股東等形式。
上市公司大宗股權轉讓後一般出現公司股東、甚至董事會和經理層的變動,從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調整原有公司業務,實現公司經營管理以及業務的升級。
4. 股票第一天復盤最多能漲多少
沒有上限。
不受漲跌幅限制的有以下情況:
1、新股上市首日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股票復盤後不限制漲跌幅度,就屬於第五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