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探索股票異動: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新三板股票異動規則詳解
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新三板股票異動規則詳解如下:
一、上交所股票異動規則
- 異常波動標准:
- 嚴重異常波動標准:
- 主板股票連續10個交易日內4次出現股票異動規定的同向異常波動情形。
- 科創板股票連續10個交易日內3次出現股票異動規定的同向異常波動情形。
- 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0%(-50%)。
- 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70%)。
二、深交所股票異動規則
- 異常波動標准:
- 主板股票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
- 主板股票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5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且連續3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
- 創業板股票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
- ST和*ST主板股票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
- 停牌措施:
- 股票連續10個交易日內3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情形,可能觸發停牌。
- 在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70%)也是異動的一個重要判斷標准,可能引發停牌。
- 停牌時間根據異動的具體情況而定。
三、北交所股票異動規則
- 異常波動標准:
- 最近3個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內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40%。
- 信息披露:
- 在異常波動期間,北交所會公告該股票異常波動期間累計漲跌幅、成交量和成交金額,以及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四、新三板股票異動規則
- 異常波動標准:
- 基礎層股票最近3個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內收盤價漲跌幅累計達到+200%(-70%)。
- 創新層股票最近3個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內收盤價漲跌幅累計達到+120%(-60%)。
- 信息披露:
- 全國股轉公司公告該股票異常波動期間累計漲跌幅、成交量和成交金額。
- 如股票採取競價交易方式,全國股轉公司還公告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主辦券商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 掛牌公司應當於次一交易日開盤前披露異常波動公告,如無法披露,需向全國股轉公司申請停牌直至披露後復牌。
綜上所述,各交易所和新三板對於股票異動的規則具有不同的標准和措施,投資者在面對股票異動時應保持冷靜,深入分析原因和影響,避免盲目操作。同時,監管機構也應加強監管和預警,維護市場的平穩運行。
⑵ 股票異動停牌規則
股票異動停牌規則如下:
一、上交所/科創板 上交所和科創板沒有明確的股票異動停牌規則。
二、創業板 第一暫停規則: 1日、10日股價偏離值達到100%,停牌5天。 3天漲幅超過30%,且在10天內出現3次異動,停牌5天。這里的異動日期以首次公告異動的日期為准。 第二暫停規則: 在20天內,股價偏離度達到200%,將停牌兩次。
三、深圳主板 停牌規則: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偏離度超過20%,且在連續10個交易日內出現4次同方向異常波動,首次停牌5個交易日。 監管期規則:在首次停牌後的10個交易日監管期內,若再次出現同方向異常波動,將再停牌10個交易日。
注意事項: 同向變化:連續兩三個交易日漲幅或跌幅超過30%被視為同向變化。 創業板偏離值計算方法:日偏離值等於股價漲跌幅減去創業板綜合指數漲跌幅。 停牌時間:首次停牌通常為5個交易日,若監管期內再次出現異常波動,則停牌時間延長至10個交易日。 股價異動公告:當股票在3個交易日內漲或跌幅超過20%時,上市公司需要刊登股價異常波動公告,通常公告內容會表明公司經營正常,未出現應公告而未公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