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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股票行情

發布時間: 2021-06-10 06:25:22

『壹』 我想問一下這個周末股市開盤么4月28日和29日

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證所日前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證所有關通知顯示,新《交易規則》將於2006年7月1日正式實施,相關業務細則另行公布。

關於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已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現予以發布。本規則自2006年7月1日起實施,相關業務細則另行公布。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一章 總則

1.1 為規范證券市場交易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規則。

1.2 上海證券交易所 (以下簡稱「本所」)上市的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以下統稱「證券」)的交易,適用本規則。本規則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所其他有關規定。

1.3 證券交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1.4 證券交易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本所相關業務規則,遵循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

1.5 證券交易採用無紙化的集中交易或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方式。

第二章 交易市場

第一節 交易場所

2.1.1 本所為證券交易提供交易場所及設施。交易場所及設施由交易主機、交易大廳、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報盤系統及相關的通信系統等組成。

2.1.2 本所設置交易大廳。本所會員(以下簡稱「會員」)可以通過其派駐交易大廳的交易員進行申報。

除經本所特許外,進入交易大廳的,僅限下列人員:

(一)登記在冊交易員;

(二)場內監管人員。

第二節 交易參與人與交易權

2.2.1 會員及本所認可的機構進入本所市場進行證券交易的,須向本所申請取得相應席位和交易權,成為本所交易參與人。

交易參與人應當通過在本所申請開設的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進行證券交易。

2.2.2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是指交易參與人據此可以參與本所證券交易,享有及行使相關交易權利,並接受本所相關交易業務管理的基本單位。

2.2.3 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和交易許可權等管理細則由本所另行規定,報證監會批准後生效。

第三節 交易品種

2.3.1 下列證券可以在本所市場掛牌交易:

(一)股票;

(二)基金

(三)債券;

(四)債券回購;

(五)權證;

(六)經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品種。

第四節 交易時間

2.4.1 本所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

國家法定假日和本所公告的休市日,本所市場休市。

2.4.2 採用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13:00至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開市期間停牌並復牌的證券除外。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交易時間。

2.4.3 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

第三章 證券買賣

第一節 一般規定

3.1.1 會員接受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當按照委託的內容向本所申報,並承擔相應的交易、交收責任。

會員接受投資者買賣委託達成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向會員交付其委託會員賣出的證券或其委託會員買入證券的款項,會員應當向投資者交付賣出證券所得款項或買入的證券。

3.1.2 會員通過其擁有的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和相關的報送渠道向本所交易主機發送買賣申報指令,並按本規則達成交易,交易結果及其他交易記錄由本所發送至會員。

3.1.3 會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委託和申報記錄。

3.1.4 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在交收前不得賣出,但實行回轉交易的除外。

證券的回轉交易是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經確認成交後,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賣出。

3.1.5 債券和權證實行當日回轉交易,B股實行次交易日起回轉交易。

3.1.6 根據市場需要,本所可以實行一級交易商制度,具體辦法由本所另行規定,報證監會批准後生效。

第二節 指定交易

3.2.1 本所市場證券交易實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境外投資者從事B股交易除外。

3.2.2 全面指定交易是指參與本所市場證券買賣的投資者必須事先指定一家會員作為其買賣證券的受託人,通過該會員參與本所市場證券買賣。

3.2.3 投資者應當與指定交易的會員簽訂指定交易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指定交易協議一經簽訂,會員即可根據投資者的申請向本所交易主機申報辦理指定交易手續。

3.2.4 本所在開市期間接受指定交易申報指令,該指令被交易主機接受後即刻生效。

3.2.5 投資者變更指定交易的,應當向已指定的會員提出撤銷申請,由該會員申報撤銷指令。對於符合撤銷指定條件的,會員不得限制、阻撓或拖延其辦理撤銷指定手續。

3.2.6 指定交易撤銷後即可重新申辦指定交易。

3.2.7 指定交易的其他事項按照本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節 委託

3.3.1 投資者買賣證券,應當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並與會員簽訂證券交易委託協議。協議生效後,投資者即成為該會員經紀業務的客戶(以下簡稱「客戶」)。

投資者開立證券賬戶,按本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辦理。

3.3.2 客戶可以通過書面或電話、自助終端、互聯網等自助委託方式委託會員買賣證券。電話、自助終端、互聯網等自助委託應當按相關規定操作。

3.3.3 客戶通過自助委託方式參與證券買賣的,會員應當與其簽訂自助委託協議。

3.3.4 除本所另有規定外,客戶的委託指令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證券賬戶號碼;

(二)證券代碼

(三)買賣方向;

(四)委託數量;

(五)委託價格

(六)本所及會員要求的其他內容。

3.3.5 客戶可以採用限價委託或市價委託的方式委託會員買賣證券。

限價委託是指客戶委託會員按其限定的價格買賣證券,會員必須按限定的價格或低於限定的價格申報買入證券;按限定的價格或高於限定的價格申報賣出證券。

市價委託是指客戶委託會員按市場價格買賣證券。

3.3.6 客戶可以撤銷委託的未成交部分。

3.3.7 被撤銷和失效的委託,會員應當在確認後及時向客戶返還相應的資金或證券。

3.3.8 會員向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節 申報

3.4.1 本所接受會員競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每個交易日9:20至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本所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其他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撤銷指令經本所交易主機確認方為有效。

本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3.4.2 會員應當按照客戶委託的時間先後順序及時向本所申報。

3.4.3 本所接受會員的限價申報和市價申報。

3.4.4 根據市場需要,本所可以接受下列方式的市價申報:

(一)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即該申報在對手方實時最優五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逐次成交,剩餘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二)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即該申報在對手方實時五個最優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逐次成交,剩餘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報最新成交價轉為限價申報;如該申報無成交的,按本方最優報價轉為限價申報;如無本方申報的,該申報撤銷。

(三)本所規定的其他方式。

3.4.5 市價申報只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3.4.6 限價申報指令應當包括證券賬號、營業部代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數量、價格等內容。

市價申報指令應當包括申報類型、證券賬號、營業部代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數量等內容。

申報指令按本所規定的格式傳送。本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申報的內容及方式。

3.4.7 通過競價交易買入股票、基金、權證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

賣出股票、基金、權證時,余額不足100股(份)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3.4.8 競價交易中,債券交易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手或其整數倍,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手或其整數倍,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手或其整數倍。

債券交易和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以人民幣1000元面值債券為1手,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以人民幣1000元標准券為1手。

3.4.9 股票、基金、權證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00萬股(份),債券交易和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萬手,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5萬手。

根據市場需要,本所可以調整證券的單筆申報最大數量。

3.4.10 不同證券的交易採用不同的計價單位。股票為「每股價格」,基金為「每份基金價格」,權證為「每份權證價格」,債券為「每百元面值債券的價格」,債券質押式回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債券買斷式回購為「每百元面值債券的到期購回價格」。

3.4.11 A股、債券交易和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基金、權證交易為0.001元人民幣,B股交易為0.001美元,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為0.005元。

3.4.12 根據市場需要,本所可以調整各類證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和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

3.4.13 本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

股票、基金漲跌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比例)。

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個交易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閉式基金;

(二)增發上市的股票;

(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

(四)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證券的漲跌幅比例。

3.4.14 買賣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價格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3.4.15 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2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

(二)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70%。

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3.4.16 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連續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該平均數的70%;

(二)即時揭示中無買入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最新成交價格中較低者視為前項最高買入價格;

(三)即時揭示中無賣出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最新成交價格中較高者視為前項最低賣出價格。

當日無交易的,前收盤價格視為最新成交價格。

根據市場需要,本所可以調整申報價格限制的規定。

3.4.17 申報當日有效。每筆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不能一次全部成交時,未成交的部分繼續參加當日競價,本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節 競價

3.5.1 證券競價交易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3.5.2 集合競價期間未成交的買賣申報,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第六節 成交

3.6.1 證券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

成交時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成交時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3.6.2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3.6.3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最高買入申報價格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格;

(二)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三)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6.4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3.6.5 買賣申報經交易主機撮合成交後,交易即告成立。符合本規則各項規定達成的交易於成立時生效,買賣雙方必須承認交易結果,履行清算交收義務。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統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嚴重後果的交易,本所可以採取適當措施或認定無效。

對顯失公平的交易,經本所認定並經理事會同意,可以採取適當措施,並向證監會報告。

違反本規則,嚴重破壞證券市場正常運行的交易,本所有權宣布取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規交易者承擔。

3.6.6 依照本規則達成的交易,其成交結果以本所交易主機記錄的成交數據為准。

3.6.7 證券交易的清算交收業務,應當按照本所指定的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辦理。

第七節 大宗交易

3.7.1 在本所進行的證券買賣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採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5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

(二)B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5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萬元美元;

(三)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300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0萬元;

(四)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萬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0萬元;

(五)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本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

3.7.2 本所接受大宗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3.7.3 大宗交易的申報包括意向申報和成交申報。

意向申報指令應包括證券賬號、證券代碼、買賣方向等。

成交申報指令應包括證券代碼、證券賬號、買賣方向、成交價格、成交數量等。

3.7.4 意向申報應當真實有效。申報方價格不明確的,視為至少願以規定的最低價格買入或最高價格賣出;數量不明確的,視為至少願以大宗交易單筆買賣最低申報數量成交。

3.7.5 當意向申報被會員接受(包括其他會員報出比意向申報更優的價格)時,申報方應當至少與一個接受意向申報的會員進行成交申報。

3.7.6 有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確定。

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價之間自行協商確定。

3.7.7 買賣雙方達成協議後,向本所交易系統提出成交申報,申報的交易價格和數量必須一致。

成交申報一經本所確認,不得變更或撤銷,買賣雙方必須承認交易結果。

3.7.8 會員應保證大宗交易參與者實際擁有與意向申報和成交申報相對應的證券或資金。

3.7.9 本所債券大宗交易實行一級交易商制度。

經本所認可的會員,可以擔任一級交易商,通過本所大宗交易系統進行債券雙邊報價業務。

3.7.10 大宗交易不納入本所即時行情和指數的計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結束後計入該證券成交總量。

3.7.11 每個交易日大宗交易結束後,屬於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證券名稱、成交價、成交量及買賣雙方所在會員營業部的名稱等信息;屬於債券和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證券名稱、成交價和成交量等信息。

第八節 債券回購交易

3.8.1 債券回購交易包括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和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等。

3.8.2 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人將債券賣給購買方的同時,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賣方再以約定價格從買方購回相等數量同種債券的交易。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人在將債券質押的同時,將相應債券以標准券折算比率計算出的標准券數量為融資額度而進行的質押融資,交易雙方約定在回購期滿後返還資金和解除質押的交易。

3.8.3 債券回購交易的期限按日歷時間計算。如到期日為非交易日,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結算。

第四章 其他交易事項

第一節 開盤價與收盤價

4.1.1 證券的開盤價為當日該證券的第一筆成交價格。

4.1.2 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4.1.3 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第二節 掛牌、摘牌、停牌與復牌

4.2.1 本所對上市證券實行掛牌交易。

4.2.2 證券上市期屆滿或依法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本所終止其上市交易,並予以摘牌。

4.2.3 股票、封閉式基金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本所可以決定停牌,直至相關當事人作出公告當日的上午10:30予以復牌。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本所可以調整停牌證券的復牌時間。

4.2.4 本所可以對涉嫌違法違規交易的證券實施特別停牌並予以公告,相關當事人應按照本所的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特別停牌及復牌的時間和方式由本所決定。

4.2.5 證券停牌時,本所發布的行情中包括該證券的信息;證券摘牌後,行情中無該證券的信息。

4.2.6 證券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前的申報參加當日該證券復牌後的交易;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期間不揭示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虛擬未匹配量。

4.2.7 證券掛牌、摘牌、停牌與復牌的,本所予以公告。

4.2.8 證券掛牌、摘牌、停牌與復牌的其他規定,按照本所上市規則或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節 除權與除息

4.3.1 上市證券發生權益分派、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情況,本所在權益登記日(B股為最後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對該證券作除權除息處理,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4.3.2 除權(息)參考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現金紅利)+配(新)股價格×流通股份變動比例]÷(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證券發行人認為有必要調整上述計算公式的,可向本所提出調整申請並說明理由。本所可以根據申請決定調整除權(息)參考價格計算公式,並予以公布。

除權(息)日即時行情中顯示的該證券的前收盤價為除權(息) 參考價。

4.3.3 除權(息)日證券買賣,按除權(息)參考價格作為計算漲跌幅度的基準,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章 交易信息

第一節 一般規定

5.1.1 本所每個交易日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證券指數、證券交易公開信息等交易信息。

5.1.2 本所及時編制反映市場成交情況的各類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予以發布。

5.1.3 本所市場產生的交易信息歸本所所有。未經本所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使用和傳播。

經本所許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機構和個人,未經本所同意,不得將本所交易信息提供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使用或予以傳播。

5.1.4 證券交易信息的管理辦法由本所另行規定。

第二節 即時行情

5.2.1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開盤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

5.2.2 連續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最新成交價格、當日最高成交價格、當日最低成交價格、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實時最高五個買入申報價格和數量、實時最低五個賣出申報價格和數量。

5.2.3 首次上市證券上市首日,其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格為其發行價,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5.2.4 即時行情通過通信系統傳輸至各會員,會員應在本所許可的范圍內使用。

5.2.5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本所可以調整即時行情發布的方式和內容。

第三節 證券指數

5.3.1 本所編制綜合指數、成份指數、分類指數等證券指數,以反映證券交易總體價格或某類證券價格的變動和走勢,隨即時行情發布。

5.3.2 證券指數的編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

5.3.3 證券指數設置和編制的具體方法由本所另行規定。

第四節 證券交易公開信息

5.4.1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閉式基金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公布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五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一)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各前三隻股票(基金);

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的計算公式為: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單只股票(基金)漲跌幅-對應分類指數漲跌幅。

(二)日價格振幅達到15%的前三隻股票(基金);

價格振幅的計算公式為:價格振幅=(當日最高價格-當日最低價格)/當日最低價格×100%。

(三)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隻股票(基金);

換手率的計算公式為:換手率=成交股數(份額)/流通股數(份額)×100%。

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價格振幅或換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

對應分類指數包括本所編制的上證A股指數、上證B股指數和上證基金指數等。

對3.4.13規定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閉式基金,本所公布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五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5.4.2 股票、封閉式基金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本所分別公告該股票、封閉式基金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一)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

(三)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票、封閉式基金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異常波動指標自復牌之日起重新計算。

對3.4.13規定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閉式基金不納入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

5.4.3 本所根據第4.2.4條對證券實施特別停牌的,根據需要可以公布以下信息:

(一)成交金額最大的五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數量和買入、賣出金額;

(二)股份統計信息;

(三)本所認為應披露的其他信息。

5.4.4 證券交易公開信息涉及機構的,公布名稱為「機構專用」。

5.4.5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本所可以調整證券交易公開信息的內容。

第六章 交易行為監督

6.1 本所對下列可能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

(一)可能對證券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披露前,大量買入或者賣出相關證券;

(二)以同一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開立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者頻繁進行互為對手方的交易;

(三)委託、授權給同一機構或者同一個人代為從事交易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者頻繁進行互為對手方的交易;

(四)兩個或兩個以上固定的或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者頻繁進行互為對手方的交易;

(五)大筆申報、連續申報或者密集申報,以影響證券交易價格;

(六)頻繁申報或頻繁撤銷申報,以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其他投資者的投資決定;

(七)巨額申報,且申報價格明顯偏離申報時的證券市場成交價格;

(八)一段時期內進行大量且連續的交易;

(九)在同一價位或者相近價位大量或者頻繁進行回轉交易;

(十)大量或者頻繁進行高買低賣交易;

(十一) 進行與自身公開發布的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相背離的證券交易;

(十二)在大宗交易中進行虛假或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申報;

(十三)本所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易。

6.2 會員及其營業部發現投資者的證券交易出現6.1條所列異常交易行為之一,且可能嚴重影響證券交易秩序的,應當予以提醒,並及時向本所報告。

6.3 出現6.1條所列異常交易行為之一,且對證券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產生重大影響的,本所可採取非現場調查和現場調查措施,要求相關會員及其營業部提供投資者開戶資料、授權委託書、資金存取憑證、資金賬戶情況、相關交易情況等資料;如異常交易涉及投資者的,本所可以直接要求其提供有關材料。

6.4 會員及其營業部、投資者應當配合本所進行相關調查,及時、真實、准確、完整地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

6.5 對情節嚴重的異常交易行為,本所可以視情況採取下列措施:

(一)口頭或書面警示;

(二)約見談話;

(三)要求相關投資者提交書面承諾;

(四)限制相關證券賬戶交

『貳』 股市發展表

股票市場-中國股市發展年表
1984年- 提出建立資本市場構想。
1984年11月-中國第一股發行1萬股。
1986年-中國第一個證券交易櫃台誕生。
1990年11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1990年-深圳證券交易所試開業。
1991年8月28 中國證券業協會在北京成立。
1992年5月21日-上交所取消股票交易價格限制
1992年8月10日-「810」事件
1992年10月12日-證監會正式成立
1992年8月-1994年8月-股市變冷
1994年7月30日-三大利好救市政策引發大漲
1996年12月-政策扼住股市漲勢
1999年5月19日-5.19行情爆發
1999年6月-多重利好促股市大漲
1999年7月1日-《證券法》實施打開潘多拉魔盒:國有股減持、股權分置改革
2001年6月-國有股減持拉開序幕
2001年7月-國有股減持在新股發行中正式開始
2001年10月-證監會一家宣布暫停國有股減持
2001年7月-社保基金正式入市
2002年6月-國務院決定停止減持國有股
2002年12月-QFII制度正式實施
2005年4月30日-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正式啟動
2005年6月-利好齊發,股改行情啟動
2006年9月-分置改革已近收官就是從06年下半年到現在的大牛市持續至2007年6月後股市行情不太好,直至2008年奧運以後股票市場大有進展。
2010年1月中國證監會宣布,國務院已經原則同意開設融資融券業務試點並同意推出品種。 中國股市大事年表1989--2010
1989年,深股開市,中國在1949年之後終於有了第一代股民。
1991年,滬市老八股登場。
1992年5月21日,滬指從616點躥至1265點,隨後幾天又登頂1420點。監管層趕忙懸崖勒馬,並加快新股上市速度。到了11月,滬市創出393點新低。
1994年7月30日,「停發新股、允許券商融資、成立中外合資基金」三大利好救市政策同時出台,滬指從333.92點一路漲至1052.94點。
1995年,指數又在政策指揮下玩了一把過山車:先是5月18日證監會下發緊急通知在全國范圍內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滬指當天漲幅40%多;但僅過兩天,國務院證券委宣布當年新股發行規模將在二季度下達,滬指瞬間跌去16.39%。
1999年5月19日,滬市上漲51點,深市上漲129點。空前的大牛市在9月9日最終奠定。當天,三類企業獲准入市,滬指大漲103.52點。
2001年6月14日,國有股減持辦法出台,股市隨後一路暴跌至1514點。
2005年4月29日,證監會發布通知宣布啟動股改試點。10天後,4家上市公司被迅速圈定進入股改首批試點程序。
2005年12月6日,上證指數開始了長達一年的逼空行情,
2006年12月14日以16年新高2249點收盤。
2007年2月,節後行情並未因存款准備金率上調而下挫,盤中多個板塊全線揚升,個股行情更是演繹瘋狂,滬指昂首站上了3000點,並刷新了歷史新高。
2007年3月18日 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5月9日,中國股市演繹詭譎行情,歷經午間黑色25分鍾的驚險一跳之後,上證綜指收盤頑強站穩4000點整數關口,收於4013.09點,全天上漲63.07點。
2007年5月15日,滬深股市由於交通銀行的上市,滬指直接高開,但之後走弱,銀行股成為盤中跳水的最大動力。午後大盤又出現一波快速跳水,截至收盤,上證綜指跌破3900點關口。 2007年5月19日 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18個百分點。
2007年7月20日 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8月22日 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並未對股市造成嚴重沖擊,上證指數低開高走,最高距5000點僅差1點,上證指數開盤報5002.84上漲22.77點,直接沖破5000點。
2007年9月15日 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9月28日,節前最後一個交易日上證指數突破6000點.
2007年10月13日宣布,從10月25日起,將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是今年來央行第8次上調存款准備金率,也使得存款准備金率與1988年創下的13%的歷史高位持平。
2007年11月5日中石油A股開盤48.6元
2007年11月7日滬指一度跌破5500點關口.後收於5600點。
2007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10日宣布,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7年11月26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此次調整後,普通存款類金融機構將執行13.5%的存款准備金率標准,該標准創近年歷史新高。12日遂低開5174,最低至5033,考驗5000點關口。
2007-11-22,5000點支撐被擊穿,收於於4984點。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突破7.40。
2007-11-28,半年線破。
2007-12月股指在4800-5000之間整理。
2007-12-20,央行加息。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7年12月21日起 調整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3.87%提高到4.14%,上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 7.29%提高到7.47%,上調0.18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2008年初股指穩步摸生至5552點。
20080116,為落實從緊的貨幣政策要求,繼續加強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抑制貨幣信貸過快增長,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8年1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股指以5290點回應。16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報於7. 2418。
20080121,全球籠罩在跌勢下,先是亞太股市,而後波及歐美,收於4400,單日最大跌幅。 2009年隨著股指期貨的推出,3G等互聯網行業的興起,在下半年大盤上升至3400點, 2010年,中國股市迎來房產泡沫,大盤在1500-3000點之間震盪。

『叄』 愛施德股票4月29日減持後會不會暴跌

減持對股價的影響不是很大 這個解禁的概念不一樣。 股東減持股,股價還是要看大盤的波動

『肆』 2015年4月29日買股票博匯紙業能得到10轉10 嗎

2015年4月29日只是公布股東大會通過了分配方案的決議,具體實施不需等待。

『伍』 求2011年4月29日股票的上漲,平盤,下跌家數。

漲790 平0 跌121 上海的

『陸』 中國股市牛市的時期

第一輪暴漲暴跌:100點——1429點——400點。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期,中國股市從100點起步;1992年5月26日,上證指數就狂飆至1429點,這是中國股市第一個大牛市的「頂峰」。在一年半的時間中,上證指數暴漲1329%。隨後股市便是迅猛而恐慌地回跌,暴跌5個月後,1992年11月16日,上證指數回落至400點下方,幾乎打回原形。
第二輪暴漲暴跌:400點——1536點——333點。上證指數從1992年底的400點低谷啟航,開始了它的第二輪「大起大落」。這一次暴漲來得更為猛烈,從400點附近極速地竄至1993年2月15日1536.82點收盤(上證指數第一次站上1500點之上),僅用了3個月的時間,上證指數上漲了1100點,漲幅達284%。股指在1500點上方站穩了4天之後,便調頭持續下跌。這一次下跌基本上沒遇上任何阻力,但下跌時間較上一輪要長,持續陰跌達17個月之久。1994年7月29日,上證指數跌至這一輪行情的最低點333.92點收盤。
第三輪暴漲暴跌:333點——1053點——512點。由於三大政策救市,1994年8月1日,新一輪行情再次啟動,這一輪大牛行情來得更加猛烈而短暫,僅用一個多月時間,上證指數就猛竄至1994年9月13日的最高點1053點,漲幅為215%。隨後便展開了一輪更加漫長的熊市。直至1996年1月19日,上證指數跌至512.80點的最低點。這一輪下跌總計耗時16個月。
第四輪暴漲暴跌:512點——1510點——1047點。1996年初,這一波大牛市悄無聲息地在常規年報披露中發起。上證指數從1996年1月19日的500點上方啟動。1997年5月12日達1510點。不到半年時間,大盤暴漲1000點,上證指數上漲接近300%。自1997年下半年股市開始了長達兩年的「調整」,1999年5月17日跌至1047點。
第五輪暴漲暴跌:1047點——1756點——1361點。1999年「519」行情井噴,在短短的一個半月時間,股指上漲將近70%,1999年6月30日上證指數上攻至1756點。它第一次將歷史的「箱頂」(1500點)狠狠地踩在了股民的腳下。隨後股市大幅回調。2000年1月4日,上證指數直抵1361點。
第六輪暴漲暴跌:1361點——2245點——1000點。由於繼續受歐美股市大幅攀升的刺激,中國股市最後奮力一搏,終於沖上了本輪行情的「至高點」。2001年6月14日,上證指數沖向2245點的歷史最高峰。自此,正式宣告我國本輪大牛市的真正終結。
2001年10月22日,上證指數快速跌至1515點這一敏感點位。1500點究竟是中國股市的「箱底」,還是「箱頂」?歷史似乎跟我們股民開了一個大玩笑。原來1500點仍是中國股市的「箱頂」,曾經的「箱底」只是一個美麗的誤會。不是嗎?就在中國股市在1500點的上方稍作停留後,她依然還是回到了她熟悉的1500點的歷史「箱頂」下方,這樣的指數點位似乎讓人感覺更真實、更安全、更踏實可靠。
2002年1月29日,上證指數跌至1339.2點;2004年9月13日,上證指數跌至1259.43點;2005年6月6日,上證指數跌破1000點,最低為998.23點。與2001年6月14日的2245點相比,總計跌去1247點,這與此前專家預言「推倒重來」的1000點預測是十分巧合的。這便是一種技術性的報復,更是上一輪瘋狂的大牛市自製的「苦果」。
第七輪暴漲暴跌:1000點——3300點——1500點?2005年6月,上證綜指破1000點,2006年1月從1200點啟動,截止2007年4月6日收於3300點之上,過去的歷史高點已被遠拋腦後,一年多時間大盤累計漲幅超過了230%。這一輪行情的上漲應該算是歷史上最為猛烈的。50倍的市盈率還能伴隨這一波行情走多遠?我們將拭目以待。當然,這一輪大的行情結束後,將回調至何處,我們仍將拭目以待。

『柒』 今年4月28、29日能否進行股票交易

你好!
4月28、29日,周六周日,休市 。4月30日,周一正常開盤 。
5月1日-5月7日,長假休市 。

『捌』 4月29日股票開市嗎

4月29日是周末,股票休市。

『玖』 2019年4月29日股市開盤嗎。

股市正常開盤

『拾』 股票4月29日交易嗎

不能交易,從來沒有在周六和周日交易的。股市是能休息就休息,比較人性化,關心股民的身心健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