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價低於增發價格,是不是增發就很難通過請專家幫忙解釋一下
當然是高好.如果低於增發價.就旡法增發
Ⅱ 股價低於定向增發價,該如何解決
閃牛分析:"在定向增發過程中股價跌破發行價後的回補機會,這主要是股票破發後上市公司為了保證增發的順利實施以及保護增發對象的利益,有促使股價回補動力。
一般來說這增發就流產了。除非都是國企,又做過承諾。那反正不是自己的錢。不過這種情況一般到它解禁前會拉升。目前就難說了。因為他們要一年後才解禁。"
股票增發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一般為發行前某一階段的平均價的某一比例。
按照規定,上市公司定向增發時的股票發行價格不能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格交易日公司公司股票均價的90%。上市公司可以在三個日期中任選一個作為定價基準日,分別是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和發行期首日。
Ⅲ 如果股票定增價格已經下調過一次 然後現在證監會核准了 而股票價格還是低於下調後的價格。定增價還
在股東大會和預案階段都可以調整,發審委通過後(包括證監會批准)還要再調整的價格的話就要重新報方案咯。也就是你的核准批文要重新申請咯
Ⅳ 如果某公司以大大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定向增發股票,是否合法
定向增發股票,對發行價格是有規定的,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不會出現大大低於市場價的價格。
定向增發股票是指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固定: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低價的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
主要流程:
一、公司有大體思路,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
二、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這個時候是停牌發布公告,表現為利好,股價大漲。
三、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四、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五、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利好出盡,偏向主力出貨,股價不漲小跌或者大跌。這個時候確定定增價格,)
六、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七、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Ⅳ 定增股價與股價相差大咋辦
定增股價代表產業資本對公司的看法。通常最為准確,如果股價低於定增價,其大概率是一次難得的中長期投資機會。
Ⅵ 股票定增價格低於現價會怎麼樣
一般定增的價格都會低於現價的,所以才會說定增就相當於買打折的股票,定增都是限售的,一般是1年,如果價格不低於現價,誰願意去買了放一年呢?
Ⅶ 股票定增價格低於現價會怎麼樣 股票定增價格低於現價會怎麼樣
一般定增的價格都會低於現價的,所以才會說定增就相當於買打折的股票,定增都是限售的,一般是1年,如果價格不低於現價,誰願意去買了放一年呢、
[1]上市公司的增發,配股,發債等~~都屬於再融資概念的范疇.
[2]增發: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
[3]定向增發:是增發的一種形式.是指上市公司在增發股票時,其發行的對象是特定的投資者(不是有錢就能買).
[4]在一個成熟的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總是在股票價值與市場價格相當或被市場價格高估時,實施增發計劃;而在股票價值被市場價格低估時實施回購計劃.這才是遵循價值規律、符合市場經濟邏輯的合理增發行為。因為在市場價格低於股票價值時實施增發,對公司原有股東無異於是一次盤剝,當然對二級市場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和投資信心都是一種傷害。
所謂上市公司定向增發,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購、合並及資產重組中,上市公司以新發行一定數量的股份為對價,取得特定人資產的行為。
Ⅷ 股票價格已經低於定向增發的價格,定向增發還能進行嗎
定向增發的規定是增發價格不能夠低於股價的百分之90。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2006年證監會推出的《再融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以及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外,沒有其他條件,這就是說,非公開發行並無盈利要求,即使是虧損企業也可申請發行。
定向增發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大投資人(例如外資)欲成為上市公司戰略股東、甚至成為控股股東的。以前沒有定向增發,它們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東購買股權(如摩根士丹利及國際金融公司聯合收購海螺水泥14.33%股權),新股東掏出來的錢進的是大股東的口袋,對做強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另一種是通過定向增發融資後去購並他人,迅速擴大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