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對於採用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掛牌股票委託價格有限制嗎
對於採用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掛牌股票,投資者的委託價格應在申報有效價格範圍內,申報有效價格範圍為前收盤價的50%至200%;無前收盤價的,成交首日不設申報有效價格範圍,自次一轉讓日起設置申報有效價格範圍。溫馨提示:對於《轉讓細則》實施之日由協議轉讓方式改為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股票,無論是否有前收盤價,其集合競價首次成交前(含首次成交當日)統一不設申報有效價格範圍,自次一轉讓日起設置申報有效價格範圍
Ⅱ 協議轉讓股票怎麼買
協議轉讓:買賣雙方線下議定價格,通常買賣方直接洽談,然後通過股轉系統(新三板)交易。買方要有比較專業的知識,才能盡可能避免投資失誤。 一、委託方式 投資者委託分為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
Ⅲ 協議轉讓是否有價格限制
協議轉讓的申報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20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5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
無前收盤價、當日也無成交的股票,不能進行協議轉讓
Ⅳ 老股轉讓和新股發行價格有區別嗎
是有區別的。
首先,老股轉讓:原來的股東把自己的股票賣了,轉讓給新的股東。
其次,新股發行:在已經有這些老股東的基礎上發新的股票,吸收新的股東進來。
其實都是圈錢,前者是「存量發行」,後者是「增量發行」,兩者的價格沒有必然的聯系,募集資金的方式和用途不同而已。
Ⅳ 什麼是股票協議價
股票協議價即股權轉讓協議價。
股權轉讓協議是以股權轉讓為內容的合同,股權轉讓是合同項下債的履行。股權轉讓協議生效與股權轉讓生效時間是不一致的,股權轉讓生效是在協議生效之後。股權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就是轉讓股權,實質是處分其所有的股權。公司法第35條是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作出了限制,這是對股東處分股權作了限制。
股權轉讓協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協議轉讓的股份數及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2.轉讓股份的每股個及股權轉讓金總額。
3.轉讓股份的交割日(股權轉讓讓協議正式生效後方可進行)。
4.股權轉讓金支付方式。
5.出讓方的義務;
6.受讓方的義務;
7.協議的生效日;
8.出讓方的陳述與保證;
9.股權轉讓完成後,雙方對上市公司的變動計劃;
10股權轉讓協議的解除條款;
11保密條款;
12爭議解決方式;
13.違約責任;
14.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