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可轉債價格和股價的關系
多出來的是溢價吧,如果沒有溢價,那麼買正股就好了,為什麼要去買轉債呢
❷ 可轉債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對於想要從股市中賺取額外利潤的朋友來說,炒股雖然收益高但存在高風險,存銀行安全性雖然有了,利息卻太少。那有沒有什麼投資標的風險相對較低,收益很好的呢?確實有,不妨來考慮一下可轉債。可轉債到底是什麼呢,學姐今天就為大家講一講,以及如何去調控它。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可轉債是什麼?
一般情況下,如果上市公司想要向投資者借錢,可通過發行可轉債的方式籌集資金。可轉債的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所代表的就是,它既是債券,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轉換成股票,讓借出錢的一方變成股東,這樣盈利更多。
講個例子,某家上市公司現在發行了可轉債,當面值為100元的時候,假設轉股價格是5塊錢的話,也就是說後期可以換成20股的股票。假如之後這只股票的價格上漲至10塊錢,那麼就100元面值是可轉債,現在,就直接可以換到了10×20=200元的股票,整體收益翻了整整一倍。但是,當股價下跌我們也可以選擇不轉股,那麼,就在持有期間公司還是照樣給你支付利息,同時,有些可轉債也可以接受回售,例如,說在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內連續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我們也能要求公司以債券面值加上當期的利息的價格回售我們的債券。所以可以看到的是,不僅可轉債有債券的穩健,同時,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刺激感依然存在,而且還可以作為資產配置的工具,不但能追求更高的收益,也可用來抵禦市場整體下跌的風險。好比之前的英科轉債在一年的時間裡面,都由開始的100元漲至最高3618元了,非常不錯。然而不管你們投資哪一個品種,信息永遠是最重要的,為了讓大家不錯過最新資訊,特地掏出了壓箱底的寶貝--投資日歷,能及時掌握打新、分紅、解禁等重要日期: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可轉債怎麼買賣?如何轉股?
(一)如何買賣
1、發行時參與
當你持有該債券所對應的股票之時,這樣的情況你是能夠獲得優先配售的資格的;假使沒有持股,那就只能參與申購打新,買入的資格是中簽。優先配售和申購打新兩者同時需要等到債券上市之後才可以賣出。
2、上市後參與
與股票買賣操作沒啥區別,和股價一樣,但轉債的價格同樣都是隨時變化的,差別就在可轉債的1手有10張,而且遵從的是T+0交易的運轉模式,也就是說投資者是可以隨便交易的。
(二)如何轉股
只有轉股期內才能轉股。目前市場上交易的可轉債轉股期一般是在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那麼在此期間的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進行免費轉股。
三、可轉債價格與股票價格有哪些關系?
可轉債的價格與股價是有很強的關聯性的,如果在股市牛市的時候,可轉債的價格會跟著股票的漲幅一起漲,在熊市的時候一起跌。與股票相比,可轉債的風險已經屬於小的了,畢竟有債券和回售保底。如果對可轉債比較感興趣的小夥伴們,一定也要了解個股的趨勢,如果時間有限,不能去研究某隻個股的話,這個鏈接可以幫大家,輸入自己想要了解的股票代碼,進行深度分析:【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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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有可轉債的股票,轉股價和股價的關系
簡單地以可轉換公司債說明,A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言明債權人(即債券投資人)於持有一段時間(這叫閉鎖期)之後,可以持債券向A公司換取A公司的股票。
債權人搖身一變,變成股東身份的所有權人。而換股比例的計算,即以債券面額除以某一特定轉換價格。例如債券面額100000元,除以轉換價格50元,即可換取股票2000股,合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市價以來到60元,投資人一定樂於去轉換,因為換股成本為轉換價格50元,所以換到股票後立即以市價60元拋售,每股可賺10元,總共可賺到20000元。這種情形,我們稱為具有轉換價值。這種可轉債,稱為價內可轉債。
反之,如果A公司股票市價以跌到40元,投資人一定不願意去轉換,因為換股成本為轉換價格50元,如果真想持有該公司股票,應該直接去市場上以40元價購,不應該以50元成本價格轉換取得。這種情形,我們稱為不具有轉換價值。這種可轉債,稱為價外可轉債。
(3)轉債與股票價格的關系擴展閱讀:
投資風險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第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投資防略: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❹ 可轉債和股票的關系
可轉換債券和基礎股票的關系可以簡單介紹為:債券到期後能等額轉換為公司股票,都屬於融資手段。轉債股的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轉債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能夠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拓展資料:
1.可轉債其實是具有債權和期權雙重屬性,它的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然後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能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把轉債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者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有一種說法是,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一種股票。
2.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三、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3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三、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❺ 轉債與其基礎股票之間有什麼關系
轉債股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1、自願轉股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絲綢轉債1手,即1000元面值。在該轉債限定的轉股期限內,此 人將其持有的絲綢轉債全部申請轉股,當時的轉股價(R)假定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 統接到這一申請,並核對確認此1000元有效後,會自動地將這1000元轉債(P)進行轉股 。轉股後,該投資者的股東帳戶上將減少1000元的絲綢轉債,增加S數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吳江絲綢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盡的零債部分,交 易系統自動地以現金的方式予以返還,即該投資者的資金帳戶上增加C數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現金。
2、有條件強制性轉股
如某可轉債所設有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當本公司正股價連續30個交易日高於當時生效的轉股價達到120%時,本公司將於10個交易日內公告三次,並於第12個交易 日進行強制性轉股,強制轉股比例為所持可轉債的35%,強制轉股價為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的102%。」假設某日因該強制轉股條件生效而進行強制轉股時,某投資者擁有面值 為1000元的可轉值,而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為4.38元,則該投資者被強制轉股所得股票數量為S,S=P'/R'的取整部分,P'為被進行強制轉股的可轉債數量=(1000×35%)四舍五 入後所得的整數倍=400,R'為強制轉股價=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夠轉成一股的零債部分以現金方式返還,返還數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終,這次有條件強制轉股結束後,該投資者股東帳戶上該種可轉債和股票的增減數量為:減400元面值的可轉債,增89股相應的股票;現金帳戶上增加3.06元。
3、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
以絲綢轉債為例,該可轉債設有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在可轉債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轉換為股票的可轉債,將於到期日強制轉換為本公司股票, 若2003年8月27日並非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則於該日之下一個交易日強制轉換為 本公司股票。在此之前10個交易日,本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報刊上刊登公告3次提醒可轉債持有人。可轉債持有人無權要求本公司以現金清償可轉債 的本金,但轉股時不足一股的剩餘可轉債,本公司將兌付剩餘的票面金額。」
該可轉債最後一年利率為1.80%,假設其到期強制轉股價格為4.08元,如某投資者在2003年8月27日仍持有絲綢轉債1000元,則該投資者所持有的1000元轉債將被全部進 行強制轉股。其轉股所得股數為S=1000/4.08的取整部分=245,轉股後的剩餘零債則予 以返還本金和最後一年利息,本息計算公式:C=(1000-245×4.08)×(1+1.80%)=0.41(元)。
❻ 可轉債市場和股票市場的關系
基本上可轉債債券的價格就是跟著股票價格而波動的。股票上漲,可轉債也上漲;股票下降,可轉債也下降。兩者幾乎很接近。
但是債券的特殊性就是有持有期限和面值的特點。當接近期限是,價格會回到面值。此時對於股價的波動沒有太大的變化。
❼ 轉債和股票的關系
轉債和基礎股票的關系可以簡單介紹為:債券到期後能等額轉換為公司股票,都屬於融資手段。轉債股的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轉債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能夠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轉債其實是具有債權和期權雙重屬性,它的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然後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能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把轉債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者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有一種說法是,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一種股票。
轉債是可以依照協商好的價格兌換成股票,從理論上來講,股價越高,投資者轉債時能夠獲得的收益也就越高,可是很多投資者都不會持有到期,而是直接在二級市場上賣出可轉債。
總體來說,正股的價格上漲會對可轉債的價格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從長期來看,可轉債的價格也和股票的價格呈現出正相關的關系,但這並不意味著可轉債總是會跟著正股價格上漲。可轉債其實是一種權益類的衍生工具,價格會受到股票價格影響外,還會受到轉股價、正股與轉債規模、正股歷史波動率、可轉債的期限等因素的影響。
【拓展資料】
可轉債,顧名思義就是可以轉換公司股票的債券,發行價都是100元。它有三種獲得收益的機會。持有可轉債,獲得定期利息收入,但利息很低,只有1%-2%之間;待上市後,在二級市場上交易獲得買賣價差;條件合適時(例如該股票大漲),也可以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賺它一筆。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股票下跌了,那你也可以直接向公司要回本金跟利息。當然這只是基本原理,實際操作起來要復雜一些。從今年6月份開始,可轉債的申購方式上做了很大的調整,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只要是股票賬戶,裡面無論有沒有市值都可以參與可轉債的申購,且是頂格申購。鑒於申購成功後,往往有10%以上的投資收益,也因此吸引了大量個人投資者的參與,與此同時,市場上可轉債的數量也在快速增加,當然,這些都離不開證監會的大力支持。
證監會如此加大可轉債發行的力度,從側面來看,也對保護廣大普通個人投資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從市場方面來看,透明度高了。相比於此前定向增發出現的惡意集資、利益輸送那些貓膩等,發行可轉債的中間環節要少了許多。轉債市場短期利空,資金被分流,溢價下降,在牛市的時候大量轉股,也可以有效抑制市場過熱,避免大起大落,也是好事一樁;再從投資者來看,一般的可轉債到140元左右就贖回了,上有高山,下有保底,至少103以上吧,雖然也有跌破面值的風險,但總的來說虧也虧不了多少;按照目前的中簽率來看,大約每7個賬戶中1個,假設上市後平均漲10%,則7個賬戶能賺100元,你說這是不是好事?不光對於個人投資者,可轉債作為一種融資手段,對企業來說也是好事。
證監會規定可以持有正股(即發行可轉債的股票)的股東可以參與可轉債的配售,那麼發行可轉債的控股股東也是可以參與配售的,因此有很多可轉債在上市後立馬被賣出獲取暴利的例子也是屢見不鮮。當然啦,要是能直接取消配售,把可轉債全部使用申購模式,比如增加大股東參與配售後的限售期,減少這種大股東的套利行為,讓更多的小股民收益就更好啦。
❽ 可轉債是怎樣漲跌的,與股票有關嗎
可轉債掀起了一股投資熱潮,但可能還是有一些朋友對可轉債並不是很了解,比如說它的交易規則以及是怎麼收費的,下面就一起來看一下。
可轉債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可轉債不僅可以申購,還可以上市交易,作為一種特殊債券交易制度會與股票有所不同,投資人可以注意以下六個方面。
1、T+0交易制度。可轉債交易實行的是當日回轉交易制度,也就是大家熟知的T+0,買入的轉債不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當天就可以出掉
2、漲跌幅不受限制。大家炒股有時候會讓漲跌幅的限制搞得冒火,這一點可轉債就開明多了,它不設漲跌幅的限制,所以在一個交易日裡面,價格振幅可能會很大。
3、臨時停牌機制。可轉債是T+0交易,又不設漲跌幅的限制,為了抑制短線投機行為,會有臨時停牌的機制。
以深市可轉債為例,可轉債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漲跌幅達到或超過20%的,就會臨時停牌30分鍾。
當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漲跌幅達到或超過30%的,就會臨時停牌到14:57,萬一停牌時間超過了14:57,也會在14:57復牌。
4、競價買入最少10張。可轉債每10張可以看作一手,在買入的時候都是以10張的整數倍進行成交。
有些朋友不是申購中簽而是股票配債,上市公司的配債就不一定是10張的整數倍了,在賣出的時候如果有零碎的可轉債,那就要一次性申報賣出。
5、成交的順序。在競價的時候成交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來成交,即同時委託的,價格低的優先;同樣價格委託的,委託時間早的優先。
6、交易時間。可轉債的交易時間與A股保持一致,即交易日上午時段9:30——11:30,下午時段13:00——15:00,集合競價時間是上午的9:15——9:25。
看得出來,可轉債的交易規則與股票還是存在比較大的差別的。作為投資者弄懂交易規則很重要,也要了解交易的費用怎麼算。
可轉債的交易傭金怎麼算?
不論是股票交易還是可轉債交易,都會產生一定的費用,這是大家的交易成本,是避免不了的一筆支出。
股票交易的費用主要是印花稅、過戶費以及券商收取的傭金,在這一方面可轉債與交易股票還是不一樣,不過整體上買賣可轉債會比交易股票的手續費便宜一些。深市與滬市的可轉債,在交易傭金的計算上面也是不同的。
滬市的可轉債交易傭金費率是不超過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向買賣雙方雙向收取,起點是一元。
舉一個例子,假設某券商就按上方的費率來收費,投資者在滬市買入1萬元的可轉債,傭金費用是2元,賣出1萬元的可轉債,傭金費用也是2元。如果是買入1千元的可轉債,按萬分之二來計算最後不足1元,但還是會按照1元來收。
深市的可轉債收取的交易傭金不超過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起點是0.1元。按照這個數據來計算,買入1千元的深市可轉債,券商收的傭金費用就是1元,賣出同樣也是1元。
在傭金這方面,每家券商可能有些出入,有的收費比較高,但這是可以談的,希財君可以告訴大家一個降傭金費率的技巧。
傭金費率越來越透明,大家可以通過與開戶券商溝通來降低費率,只要不是太離譜,一般來說券商都會答應。
如果券商不答應自己的降佣申請,那麼就可以考慮換一家券商了,畢竟能提供證券服務的券商市場上一大把,選一個適合自己的就好。
咱們有句俗話叫「磨刀不誤砍柴工」,投資可轉債以前,弄懂它的交易規則與收費標准很有必要。
文章:李閏 審核/趙溪
❾ 可轉債的價格和正股有的漲跌有什麼關系
轉債套利就是,轉債價格低,正股漲了,然後轉成正股賺差價。但是現在轉債是沒利套的,目前所有轉債換成正股都離正股的價格差了很大一截,而且現在轉債價格也比較高,一般轉債折價交易,價格低於90的時候才有套利的空間。
簡單地以可轉換公司債說明,A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言明債權人(即債券投資人)於持有一段時間(這叫閉鎖期)之後,可以持債券向A公司換取A公司的股票。
債權人搖身一變,變成股東身份的所有權人。而換股比例的計算,即以債券面額除以某一特定轉換價格。例如債券面額100000元,除以轉換價格50元,即可換取股票2000股,合20手。
(9)轉債與股票價格的關系擴展閱讀: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❿ 可轉換債券與股價的關系怎麼樣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從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並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轉債理論價值是純債價值與復雜期權價值之和,影響因素主要包括正股價格、轉股價、正股與轉債規模、正股歷史波動率、所含各式期權的期限、市場無風險利率、同資質企業債到期收益率等。
轉債理論價值與純債價值、轉股價值的關系是,當正股價格下跌時轉債價格向純債價值靠近,在正股價格上漲時轉債價格向轉股價值靠近,轉債價格高出純債價值的部分為轉債所含復雜期權的市場價格。可轉債的投資收益主要包括票面利息收入、買賣價差收益和數量套利收益等。
深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滬市:投資者委託券商買賣可轉換公司債券須交納手續費,上海每筆人民幣1元,異地每筆3元。成交後在辦理交割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10)轉債與股票價格的關系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