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2018年修訂)
第一條 為維護證券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交易風險,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暫行辦法》等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在實時監控中,發現證券價格出現異常波動或者證券交易出現異常的,有權採取盤中臨時停牌、口頭或書面警示、要求提交合規交易承諾、盤中暫停相關證券賬戶當日交易、限制相關證券賬戶交易等措施。
第三條 證券競價交易出現以下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的;
(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的;
(三)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
(四)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換手率(成交量除以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超過80%(含)的;
(五)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風險警示股票盤中換手率超過30%(含)的;
(六)涉嫌存在違法違規交易行為,且可能對交易價格產生嚴重影響或者嚴重誤導其他投資者的;
(七)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為可以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四)項不適用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
第四條 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按下列標准執行:
(一)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
(二)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
(三)因第三條第(四)、(五)項停牌的,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至當日14:57;
(四)因第三條第(六)項停牌的,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至當日14:57,必要時可以持續至當日收盤;
(五)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第五條 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後,本所將通過官方網站(www.sse.com.cn)和衛星傳輸系統對外發布公告。
具體停復牌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
第六條 投資者可以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撤銷未成交的申報。
第七條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一段時期內的漲跌幅偏離同期可比指數漲跌幅較大,且上市公司未有重大事項公告的,本所可以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要求上市公司進行停牌核查。上市公司應當對公司信息披露的情況和相關市場傳言等進行核查,並及時予以公告。股票停復牌時間以上市公司公告為准。
第八條 證券交易出現以下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本所可以對相關投資者發出書面警示,或者直接採取暫停投資者賬戶當日交易、限制投資者賬戶交易等措施:
(一)投資者(包括以本人名義開立的普通證券賬戶和信用證券賬戶)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單日累計買入單只風險警示板股票超過50萬股的;
(二)開盤集合競價階段多次不以成交為目的虛假申報買入或賣出,可能影響開盤價的;
(三)通過虛假申報、大額申報、密集申報、漲跌幅限制價格大量申報、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日內或隔日反向交易等手段,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的;
(四)多次進行高買低賣的交易,或單次高買低賣交易金額較大的;
(五)在同一價位或者相近價位大量或者頻繁進行日內回轉交易的;
(六)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批量申報下單,影響市場正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系統安全的;
(七)通過影響標的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以影響其衍生品交易價格或交易量的;
(八)在計算相關證券及其衍生品參考價格或結算價格的特定時間,通過拉抬、打壓或鎖定等手段,影響相關證券及其衍生品參考價格或結算價格的;
(九)進行與自身公開發布的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相背離的證券交易的;
(十)編造、傳播、散布虛假信息,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誤導其他投資者的;
(十一)涉嫌通過證券交易進行利益輸送,且成交金額較大的;
(十二)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為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項「累計」是指投資者委託買入數量與當日已成交數量及已申報買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銷的數量之和。
第九條 本所實施限制投資者賬戶交易,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
(一)限制買入指定證券或本所全部交易品種;
(二)限制賣出指定證券或本所全部交易品種;
(三)限制買入和賣出指定證券或本所全部交易品種。
本所採取盤中暫停投資者賬戶當日交易措施,比照前款規定的方式執行。
第十條 限制投資者賬戶證券交易單次持續時間不超過3個月,具體時間以本所書面決定為准。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本所可以延長限制交易時間。
本所實施限制投資者賬戶交易的,記入投資者誠信檔案。
第十一條 本所對異常交易的當事人採取口頭警示、書面警示、要求提交合規交易承諾等措施的,通過相關證券賬戶指定交易的會員或營業部向當事人實施,相關會員或營業部應當及時向其客戶轉告有關警示、督促客戶提交合規交易承諾,並保留相關證據。
機構投資者使用專用的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進行交易的,本所直接向相關當事人做出口頭警示、書面警示、要求其提交合規交易承諾函。
第十二條 本所採取盤中暫停投資者賬戶當日交易措施的,通過相關證券賬戶指定交易的會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當事人,會員應當在收到本所暫停投資者賬戶當日交易的通知後及時轉告相關當事人。
本所做出限制投資者賬戶交易決定的,通過相關證券賬戶指定交易的會員向當事人發出有關書面決定。該會員應當在收到本所限制交易決定的當天將其送達相關當事人;確實無法在當天送達的,應保留相關證據並及時向本所報告。
機構投資者使用專用的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進行交易的,本所直接向相關當事人發出有關書面決定。
第十三條 會員及其營業部未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客戶證券交易行為管理實施細則》及本所其他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履行客戶管理責任的,本所在對異常交易當事人採取監管措施或做出紀律處分決定的同時,可以對相關會員及其營業部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或者施予紀律處分。
第十四條 本細則自2018年8月20日起施行。本所2015年6月12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上證發〔2015〕57號)同時廢止。
B. 怎樣用中信證券軟體監控一隻股票的累計漲跌幅
1、打開交易軟體,點擊所要股票;
2、點擊F5切換到技術分析有開線的界面;
3、右擊打開對話框,點擊分析周期,點擊周線、月線,季線、年線等
4、就可以查詢周、月、季、年的累積漲幅
C.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異常交易監控細則(試行)
第一條 為了維護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
稱全國股轉系統)股票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交易規則》(以下
簡稱《交易規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
券商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
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對全國股轉系統股票交易和市場整
體風險進行監控,並依法對監控中發現的異常情況及行為
實施自律管理。
第三條 股票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
(一)基礎層股票最近 3 個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內收盤價
漲跌幅累計達到+200%(-70%);
(二)創新層股票最近 3 個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內收盤價
漲跌幅累計達到+120%(-60%);
(三)精選層股票最近 3 個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內收盤價
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40%;
(四)中國證監會或者全國股轉公司認定屬於異常波
動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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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述最近 3 個有成交的交易日,是指在最長不超過
20 個交易日的期限以內股票最近 3 個有成交的交易日。
第四條 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為單只股票漲跌幅與對應
基準指數漲跌幅之差。基準指數由全國股轉公司向市場公
告。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競價交易股票不納入異常波動指
標的計算。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異常波動的認
定標准。
第五條 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全國股轉公司公告
該股票異常波動期間累計漲跌幅、成交量和成交金額;該
股票採取競價交易方式的,全國股轉公司還應當公告異常
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 5 家主辦券商證券營業部
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掛牌公司應當於次一交易
日開盤前披露異常波動公告;如次一交易日開盤前無法披
露,掛牌公司應當向全國股轉公司申請停牌直至披露後復
牌。
主辦券商應當督促掛牌公司按照本細則規定及時履行
相應信息披露義務,並督促無法及時披露異常波動公告的
掛牌公司申請停牌。
第六條 基礎層、創新層掛牌公司異常波動公告應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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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以下內容: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二)對信息披露相關重要問題的關注、核實情況說
明;
(三)是否存在應當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聲明;
(四)向市場提示異常波動股票投資風險;
(五)全國股轉公司要求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精選層掛牌公司異常波動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
容: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二)對信息披露相關重要問題的關注、核實情況說
明;
(三)是否存在應當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聲明;
(四)董事會核實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
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異常波動期間是否存在交易公司
股票的情況;
(五)向市場提示異常波動股票投資風險;
(六)全國股轉公司要求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採取連續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交易中,存在下
列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予以重點監控:
(一)不以成交為目的,通過大量申報並撤銷等行為
進行虛假申報,以影響股票價格或誤導其他投資者的;
3
(二)通過大筆申報、連續申報、密集申報或以明顯
偏離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價申報、成交,導致期間股票成
交價格明顯上漲(下跌)的;
(三)以漲幅或跌幅限制價格進行大筆申報、連續申
報、密集申報,致使股票成交價格達到或維持漲幅或跌幅
限制的;
(四)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或者涉嫌關聯
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頻繁交易,影響股票成交價格或者
成交量的;
(五)全國股轉公司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
易行為。
第九條 採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交易中,存在下
列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予以重點監控: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申報、成交價格明
顯異常的;
(二)不以成交為目的,通過大量申報並撤銷等行為
進行虛假申報,以影響股票價格或誤導其他投資者的;
(三)在一段時期內大筆申報、連續申報、密集申報
或以明顯偏離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價申報,導致期間股票
成交價格明顯上漲(下跌)的;
(四)多次以漲幅或跌幅限制價格,或接近漲幅或跌
幅限制的價格申報、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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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或者涉嫌關聯
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頻繁交易,影響股票成交價格或者
成交量的;
(六)全國股轉公司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
易行為。
第十條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交易中,存在下列異
常交易行為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予以重點監控:
(一)做市商與特定投資者進行大筆交易,且成交價
格明顯偏離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價;
(二)做市商或投資者單獨或者合謀影響股票收盤價;
(三)投資者大筆申報、連續申報、密集申報或以明
顯偏離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價申報,導致期間股票成交價
格明顯上漲(下跌)的;
(四)投資者單獨或者合謀大量或頻繁反向交易,影
響股票成交價格或者成交量;
(五)全國股轉公司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
易行為。
第十一條 做市商在履行報價義務的過程中,出現下列
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向全國股轉公司報告,並說明情況:
(一)做市商當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較前收盤價變動
幅度超過 20%;
(二)做市商當日最高報賣價、最低報買價較前收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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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變動幅度超過 30%;
(三)觸發《交易規則》規定的豁免報價條件的;
(四)做市商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術故障等原
因無法正常履行報價義務;
(五)全國股轉公司或者做市商認為需要報告並說明
情況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掛牌公司所屬市場層級發生調整前後,全國
股轉公司對相關股票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
第十三條 掛牌公司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國股
轉公司對相關股票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
第十四條 全國股轉公司對進行大宗交易或特定事項協
議轉讓前後影響相關股票成交價格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
點監控。
第十五條 全國股轉公司對掛牌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
股東、持股 10%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
其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實施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
第十六條 全國股轉公司對掛牌公司因股票交易導致的
股東人數快速變化情況予以重點監控。
第十七條 全國股轉公司根據本細則規定的異常交易行
為類型,結合申報數量和頻率、股票交易規模、市場佔比
價格波動情況、股票基本面、掛牌公司重大信息和市場整
體走勢等因素進行分析,對投資者、做市商的異常交易行
6
為進行認定。
第十八條 對發生異常交易行為的投資者,全國股轉公
司原則上按照遞進方式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一)發生異常交易行為的,可以採取口頭警示或者
要求提交書面承諾措施;
(二)被採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措施後,又發生異常
交易行為的,可以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三)被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後,仍發生異常交易行
為的,可以採取限制證券賬戶交易措施。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在採取前款規定措施的同時,採取
約見談話、責令改正等自律監管措施。
投資者交易行為嚴重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全國股轉
公司可以即時採取暫停證券賬戶交易、限制證券賬戶交易
等自律監管措施。
第十九條 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做市商,全國股轉公
司可以採取口頭警示、約見談話、要求提交書面承諾、出
具警示函或者責令改正等自律監管措施:
(一)發生本細則第十條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
(二)違反《交易規則》關於證券自營賬戶不得持有
或參與其做市股票買賣的規定;
(三)發生《交易規則》規定的報價異常變動,或通
過頻繁更改報價涉嫌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7
第二十條 交易行為嚴重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全國股
轉公司可以採取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紀律處分。
交易行為涉嫌違法違規的,全國股轉公司及時將有關
情況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第二十一條 發生異常交易行為的投資者或者做市商存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可以從重、加重實施自
律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一)在一段時間內反復、連續實施異常交易行為的;
(二)同時對多隻股票實施異常交易行為的;
(三)實施異常交易行為涉嫌市場操縱的;
(四)最近六個月內曾因異常交易行為被全國股轉公
司實施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或者因內幕交易、市場
操縱等證券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五)干擾、阻礙調查或者拒不配合全國股轉公司采
取相關措施的;
(六)全國股轉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單獨或聯合其他有關單
位,對異常及涉嫌違法違規交易行為進行現場或非現場調
查,相關主辦券商及其營業部、投資者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條 全國股轉公司對存在異常交易行為的當事
人採取口頭警示、要求提交書面承諾、出具警示函等自律
監管措施的,通過相關證券賬戶所在的主辦券商向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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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辦券商應當及時向客戶轉告有關警示、督促客戶
提交書面承諾或送達書面決定,並保留相關證據。
做市商、使用專用交易單元的機構投資者進行做市或
參與交易的,全國股轉公司可直接向相關當事人實施口頭
警示、要求提交書面承諾、出具警示函等自律監管措施。
第二十四條 全國股轉公司作出暫停證券賬戶交易、限
制證券賬戶交易決定的,通過相關證券賬戶所在的主辦券
商向當事人發出書面決定。主辦券商應當在收到決定當日
送達相關當事人;確實無法在當日送達的,應當保留相關
證據並及時向全國股轉公司報告。
做市商、使用專用交易單元的機構投資者進行做市或
參與交易的,全國股轉公司可直接向相關當事人發出書面
決定。
第二十五條 投資者或做市商被全國股轉公司採取自律
監管措施後仍拒不配合或未按要求整改,或者主辦券商未
按要求履行客戶管理責任的,全國股轉公司可採取進一步
處理措施。
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所稱「超過」不含本數,「達到」
「以內」「以上」含本數。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由全國股轉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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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股票賣買中的監控價是什麼意思
股票賣買中的監控價即是投資者心理預期的價格。主板A股交易日波動率為10%,創業板和科技創新板交易日波動率為20%; 當天買入的股票不能在當天賣出,只能等到下一個交易日。同時,當日賣出股票所得款項不能在當日提取,只能等到下一個交易日;3.交易時間為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1時30分及下午13時至15時,創業板與科技公司亦有盤後交易。值得一提的是,創業板和科技創新板上市的前5個交易日的波動幅度是沒有限制的,因此投資風險會非常高。盤後交易將以15:00的收盤價進行,該收盤價將根據提交的訂單進行匹配。用戶可以判斷第二天的股價走勢,然後決定是否購買。在投資創業板和科技創新板時,需要分開開權威。比如投資科技創新板塊需要的股票。 進入前20名。 證券賬戶在每個交易日的日均資產不低於50萬元,且參與證券交易超過24個月。必須本人去經紀營業廳辦理。用戶在投資股票時需要具備相關知識,同時也會面臨很大的風險。如果他們有朋友在交易股票,他們可以向他們學習並掌握一定的技能。需要注意的是,在買賣股票時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質,這可以幫助投資者做出正確的判斷。
拓展資料
股票開戶步驟
1.電腦登錄證券公司官網,開通網上賬戶(電腦賬戶)首頁。輸入手機號碼並收到驗證碼後,即可登錄網上開戶首頁。
2.選擇開戶附屬營業部,上傳照片。然後點擊「下一步數據填報」進入數據填報頁面。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職業等。其中,有一個引用要填寫,這個是可選的。填寫推薦人後,可以通過推薦人獲得證券經紀人提供的信息服務。有問題的時候也可以找推薦人解決,對你以後的投資有幫助,所以最好有推薦人;
3.視頻證人。填寫完第一步和第二步的信息後,將進入視頻見證階段,大約需要三分鍾。確認賬戶持有人的身份和手機號碼;
4.根據前面的教程設置數字證書密碼並安裝證書;
5.選擇要開立的股東賬戶。其中:上海A、深圳A;6、設置密碼: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交易密碼用於登錄股票賬戶,資金密碼用於將資金從證券賬戶轉入銀行賬戶。資金從銀行賬戶劃入股票賬戶時,銀行賬戶密碼是干什麼用的。(注意,有些券商轉賬不需要密碼。注意你密碼的用途);
7.進入第三方存管頁面,選擇作為第三方存管的銀行;
8、風險評估,用於選題;
9.完成問卷回訪;
10.提交開戶申請,點擊安全退出,退出系統,等待工作人員告知開戶結果。一般該賬戶可以在下一個工作日使用;
E. 關於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的通知
上證發〔2019〕68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維護科創板股票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交易風險,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業務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詳見附件),現予以發布,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創板股票不適用《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上證發〔2018〕63號)的規定。
二、科創板指數發布前,以全部已上市科創板股票(剔除無價格漲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當日收盤價漲跌幅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基準指數漲跌幅,計算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並據此認定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該期間內不使用上證綜指作為對應基準指數。
自科創板指數發布之日起,以科創板指數作為基準指數,計算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並據此認定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
三、本所此前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F. 請問:用什麼方法監控股票成交量變動最好
這個問題太籠統。一般每天通過K線圖及分時走勢圖下方的量能走勢可清晰辯明;再就是換手率的高低。
補充:關於成交量沒有什麼軟體指示,只須每天關注你所心的股票就行;再就是每天查看最大成量的變化,這可查看81、83,以及點擊滬市、深市的成交量查看。
這樣做當然行,你就仔細精選吧!
G. 股票賣買中的監控價是什麼意思
股市中被主力監控是說,一支股票的交易完全在主力的監控之內
H. 上交所公開股票異常交易監控標準是出於哪些方面考慮
公開股票異常交易監控標准,是上交所科創板交易監管工作的一項重大創新,在境內和境外成熟市場尚屬首次。此次推進標准公開,主要基於以下四方面考慮。
一是提升交易監管規范化水平。上交所一直高度重視並積極推動交易監管工作的規范化。2016年以來,上交所通過發布異常交易典型案例、開展會員合規培訓等方式,引導市場明確監管預期。此次在科創板以業務規則形式發布股票異常交易行為監控標准,是進一步提升監管工作透明度,落實優化交易監管總體要求的一項重要舉措。
二是發揮科創板改革試驗田作用。在科創板公開異常交易行為監控標准,不僅是維護科創板市場交易秩序的重要監管制度創新,也是科創板改革試驗田作用的充分體現,有助於為主板等其他市場的交易監管積累可推廣、可復制的有益經驗,進而推動整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是落實會員協同監管責任。監控標准向市場公開,為會員開展客戶異常交易行為管理及投資者教育工作提供依據,為會員監控系統建設提供規則參考,進一步發揮會員對異常交易行為及時發現、及時制止的作用,推動完善「以監管會員為中心」的交易監管模式。
四是構建規范有序市場環境。監控標准向市場公開,進一步完善異常交易行為的監管體系,有助於投資者進行自我約束,合法合規交易。同時,避免異常交易行為對投資者交易決策產生誤導,減少異常交易行為對交易秩序的干擾,構建規范有序的市場交易環境,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I. 炒股軟體能監測每筆賣出股票的成本價么
股市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如今的股票全部實現自動化,程序化交易。每筆交易都有人盯梢,所有的交易軟體都與交易主機連接。交易主機在飛秒之內就能把全國各地的交易數據統計出來。你自己去想了,別人怎樣在軟體中做假。
J. 有何種股票軟體能實時監控主力資金的情況,甚至能看到是否對敲的動作的
現在的股票軟體通過盤面統計來判斷主力資金情況,這種方法並不準確,實際上沒有能真正實時監控主力資金的軟體,至於查看到對敲則更不可能,因為證監會也要經過調查才能判別是否對敲。
不過可以通過從盤面觀察來大致判斷主力是否對敲,主力對敲的手法通常有兩種,最常用的手法是使用兩條交易跑道,同時對某一隻股票發出買賣指令,價位與數量大致相同,這時莊家不預先掛單, 因此有時大家在盯盤中會發現委託盤中的買、賣單都很小,成交量中卻突然冒出大筆成交。另一種手法就是主力事先在委託盤中掛出一筆大的買單或賣單,然後一路打下去或買上來,迅速吃掉預埋的委託單,從而造成虛假的成交量。
由於許多投資者經常是孤立的、靜止的看待成交量,即只注重當日的成交量與價位,主力就投其所好,大量的利用對敲製造騙局和騙線。又由於對敲與普通的大手成交具有相同的形式,比較容易隱蔽,難以辨別,因此給投資者造成不少麻煩。我們認為,研判主力對敲主要應該從成交量的放大情況以及價量配合的情況入手,主力對敲最直接的表現就是成交量的增加,但是由於摻雜了人為操縱的因素在裡面,這種放量會很不自然,前後缺乏連貫性;在價量配合上也容易脫節,具體實踐中,我們可以留意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
1、從每筆成交量上看,單筆成交數較大,經常為整數,例如100手、500手,買盤和賣盤的手數較接近,出現這樣的情況,通常買賣方都是同一人,亦即是對敲行為。
2、在鄰近的買賣價位上並沒有大筆的掛單,但盤中突然出現大筆成交,此一般為主力的對敲盤。
3、股價無故大幅波動,但隨即又恢復正常,如股價被一筆大買單推高幾毛錢,但馬上被打回原形,K線圖上留下較長的長影線,這種情況多為主力對敲。
4、股價突破放量上攻,其間幾乎沒有回檔,股價一路攀升,拉出一條斜線。這明顯有人為控制的痕跡,往往為主力對敲推高股價,待機出貨。
5、實時盤中成交量一直不活躍,突然出現大手筆成交,這種成交可能只有一筆或連續的幾筆,但隨後成交量又回到原先不活躍的狀態,這種突破性的孤零零的大手成交量是主力的對敲行為。
6、當賣一、賣二、賣三掛單較小,隨後有大筆的買單將它們全部掃清,但買單的量過大,有殺雞用牛刀之感,且股價未出現較大的升幅。這種上漲狀態的大手成交是主力的對敲。
7、當股價出現急跌,大筆成交連續出現有排山倒海之勢,往往是主力為洗盤故意製造恐怖氣氛。
8、股票剛啟動上攻行情不久,漲幅不大,當天突破以大筆的成交量放量低開,且跌幅較大,此為主力對敲洗盤行為。
9、整日盤中呈弱勢震盪走勢,買賣盤各級掛單都較小,尾盤時突破連續大手成交拉升,這是主力在控制收市價格,為明天做盤的典型對敲行為。
10、上一交易日成交並不活躍的股票,當天突破以大筆的成交放量高開,此為主力為了控制開盤價格的對敲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