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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凍結股票拍賣價格

發布時間: 2022-06-18 22:41:27

⑴ 上市公司股票怎麼司法拍賣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是我國相對比較優質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公司才能上市發行股票的,股票是具有一定價值的,股票可以用於出質為債務提供擔保,所以股票也可以被拍賣。人民法民裁定拍賣上市公司股權的,應當於委託拍賣之前將法律文書送達股權持有人,然後委託有資質的公司拍賣股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 人民法院裁定凍結或者解除凍結股權,除應當將法律文書送達負有協助執行義務的單位以外,還應當在作出凍結或者解除凍結裁定後7日內,將法律文書送達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並書面通知上市公司。人民法院裁定拍賣上市公司股權,應當於委託拍賣之前將法律文書送達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並書面通知上市公司。被凍結或者拍賣股權的當事人是國有股份持有人的,人民法院在向該國有股份持有人送達凍結或者拍賣裁定時,應當告其於5日內報主管財政部門備案。

⑵ 被司法凍結的股票價值能隨市場價格波動產生變化嗎

司法凍結的股票,和凍結的房產,本質上都是一樣的,只是財產保全的手段
真要計算價值,是股票賣出時才計算,和房子被拍賣完畢才計算價值一樣

⑶ 股票被凍結之後,解凍後價值會變化么

您好
股票被凍結之後,解凍後價值會變化,但是漲幅是不一定的,下面內容您參考:
股票凍結是股票凍結買入股票當天不能賣出,次日賣出也不能取錢,賣出第二日資金才解凍,可以取錢。申購也要凍結資金,中簽結果出來後返款解凍。 股票資金凍結就是你掛了單並且成交了,但是股票還是沒有交割,證交所會把你對應的基金凍結,等交割之後才把資金劃走,把股票劃進來。資金凍結有幾種,老股的買賣一般一天就可以了,就是所謂的T+1,收盤後到下午4點交割就辦完了,等到第二天開盤賬戶里就能正常顯示了;新股申購時間要長很多,不中簽的話要3-4天才解凍,中了簽的話要到新股上市才給轉換成股票,要一兩個星期呢,配股也是類似的流程。

⑷ 控股股東所持股票被司法凍結,對股價有何影響

股份被凍結,不能轉讓或出售而已。控股股東有訴訟官司,多股價偏空,但一般影響不會太大。

"控股股東所持股票被司法凍結,肯定會對價格造成沖擊,但是也有了套利空間。需要自己自行研究個股的案例,看看司法凍結的前因後果已經是否會解凍何時解凍。風險很大,但是可能潛在收益更大。"

(4)司法凍結股票拍賣價格擴展閱讀:

在法院凍結期間,股東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權(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參加權、選舉和被選舉權、知情權、股東代表訴訟權等);此外,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並不屬於凍結的范疇,在股權被凍結的情況下,股東仍然可以試行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

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股權凍結並沒有否定股東資格。也沒有必要限制股東對於共益權的行使。股東基於股東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權。

⑸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股權轉讓有何法律規定

關於股權轉讓,最新的司法解釋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股權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21年11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50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0日
法釋〔2021〕20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股權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1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50次會議通過,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為了正確處理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股權中的有關問題,維護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股權,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但是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及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外。
第二條被執行人是公司股東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不得直接執行公司的財產。
第三條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以被執行股權所在地確定管轄法院的,股權所在地是指股權所在公司的住所地。
第四條人民法院可以凍結下列資料或者信息之一載明的屬於被執行人的股權:
(一)股權所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等資料;
(二)公司登記機關的登記、備案信息;
(三)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公示信息。
案外人基於實體權利對被凍結股權提出排除執行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進行審查。
第五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以其價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凍結。股權價額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申請凍結的比例或者數量進行凍結。
被執行人認為凍結明顯超標的額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異議,並附證明股權等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價額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查後裁定異議成立的,應當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解除對明顯超標的額部分的凍結。
第六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送達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股權凍結自在公示系統公示時發生法律效力。多個人民法院凍結同一股權的,以在公示系統先辦理公示的為在先凍結。
依照前款規定凍結被執行人股權的,應當及時向被執行人、申請執行人送達裁定書,並將股權凍結情況書面通知股權所在公司。
第七條被執行人就被凍結股權所作的轉讓、出質或者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
第八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股權的,可以向股權所在公司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在實施增資、減資、合並、分立等對被凍結股權所佔比例、股權價值產生重大影響的行為前向人民法院書面報告有關情況。人民法院收到報告後,應當及時通知申請執行人,但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除外。
股權所在公司未向人民法院報告即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股權所在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故意通過增資、減資、合並、分立、轉讓重大資產、對外提供擔保等行為導致被凍結股權價值嚴重貶損,影響申請執行人債權實現的,申請執行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基於股權享有的股息、紅利等收益,應當向股權所在公司送達裁定書,並要求其在該收益到期時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對到期的股息、紅利等收益,可以書面通知股權所在公司向申請執行人或者人民法院履行。
股息、紅利等收益被凍結後,股權所在公司擅自向被執行人支付或者變相支付的,不影響人民法院要求股權所在公司支付該收益。
第十條被執行人申請自行變價被凍結股權,經申請執行人及其他已知執行債權人同意或者變價款足以清償執行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但是應當在能夠控制變價款的情況下監督其在指定期限內完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第十一條拍賣被執行人的股權,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的程序確定股權處置參考價,並參照參考價確定起拍價。
確定參考價需要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稅務機關等部門調取,也可以責令被執行人、股權所在公司以及控制相關材料的其他主體提供;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並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為確定股權處置參考價,經當事人書面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委託審計機構對股權所在公司進行審計。
第十二條委託評估被執行人的股權,評估機構因缺少評估所需完整材料無法進行評估或者認為影響評估結果,被執行人未能提供且人民法院無法調取補充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評估機構根據現有材料進行評估,並告知當事人因缺乏材料可能產生的不利後果。
評估機構根據現有材料無法出具評估報告的,經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以適當高於執行費用的金額確定起拍價,但是股權所在公司經營嚴重異常,股權明顯沒有價值的除外。
依照前款規定確定的起拍價拍賣的,競買人應當預交的保證金數額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定。
第十三條人民法院拍賣被執行人的股權,應當採取網路司法拍賣方式。
依據處置參考價並結合具體情況計算,拍賣被凍結股權所得價款可能明顯高於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對相應部分的股權進行拍賣。對相應部分的股權拍賣嚴重減損被凍結股權價值的,經被執行人書面申請,也可以對超出部分的被凍結股權一並拍賣。
第十四條被執行人、利害關系人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為由請求不得強制拍賣股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被執行人未依法履行或者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二)被執行人認繳的出資未屆履行期限;
(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對該股權自行轉讓有限制;
(四)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對該股權自行轉讓有限制。
人民法院對具有前款第一、二項情形的股權進行拍賣時,應當在拍賣公告中載明被執行人認繳出資額、實繳出資額、出資期限等信息。股權處置後,相關主體依照有關規定履行出資義務。
第十五條股權變更應當由相關部門批準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拍賣公告中載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或者條件。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就競買資格或者條件征詢相關部門意見。
拍賣成交後,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買受人持成交確認書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股權變更批准手續。買受人取得批准手續的,人民法院作出拍賣成交裁定書;買受人未在合理期限內取得批准手續的,應當重新對股權進行拍賣。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買受人明知不符合競買資格或者條件依然參加競買,且在成交後未能在合理期限內取得相關部門股權變更批准手續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差價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買受人補交;拒不補交的,強制執行。
第十六條生效法律文書確定被執行人交付股權,因股權所在公司在生效法律文書作出後增資或者減資導致被執行人實際持股比例降低或者升高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生效法律文書已經明確交付股權的出資額的,按照該出資額交付股權;
(二)生效法律文書僅明確交付一定比例的股權的,按照生效法律文書作出時該比例所對應出資額占當前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比例交付股權。
第十七條在審理股東資格確認糾紛案件中,當事人提出要求公司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訴訟請求且其主張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當事人未提出前述訴訟請求的,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向其釋明。
生效法律文書僅確認股權屬於當事人所有,當事人可以持該生效法律文書自行向股權所在公司、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不予受理。
第十八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在其他營利法人享有的投資權益強制執行的,參照適用本規定。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⑹ 被法院凍結的股票可以拍賣嗎


【法律分析】
可以拍賣處理,但是債權人必須為被執行人另行提供住房。比如可以通過以小換大等方式為債務人提供住房。通過這種方式拍賣欠款人住房的,債權人事先應當與法院充分溝通,取得法院的認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五十三條 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⑺ 上市公司 股 司法處置 一次可以處置多少

上市公司股票的司法處置的方式包括:司法拍賣、二級市場處置、以股抵債、司法劃轉、大宗股票司法協助執行等。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進行變價處理時,應當首先採取拍賣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擬拍賣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對於財產價值較低或者價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確定的,可以不進行評估。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金額按照決定處置日前二十個交易日收盤均價乘以股票數量計算。該種確定價格的方式也被多家法院所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⑻ 人民法院在凍結、拍賣股權的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股權的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保全、執行過程中依據權利人的申請,依法向相關公司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發出凍結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協助凍結義務人對該公司享有的股權的一種執法行為。特別要強調的是如果義務人有其他財產可以查封的,不宜凍結其股權,人民法院已對股權採取凍結保全措施的,股權持有人、所有權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了有效擔保,人民法院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對股權的凍結。
股權凍結中特別應該注意的問題是對於一般公司的股權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在依法將凍結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有關企業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即可。但對於一些特殊公司,如三資企業、保險公司等,因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這類公司的設立、變更、股權的轉讓等行為必須經過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人民法院就必須同時向這些對公司享有審批權的主管部門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從而避免因工作中的疏漏給日後的執行工作帶來障礙,使執行中的拍賣程序變得被動。另外,法院在凍結股權中應該和相關公司作好筆錄,以明確被凍結的股權上是否存在它項權利,以防止被執行人與公司之間惡意串通,給股權的強制執行設置障礙,損害權利人的利益。
股權的拍賣是人民法院依法委託相關機構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被執行人的股權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需要強調的是最後成交價應高於法院對該股權設定的保留價。
股權的拍賣中應注意的是:
(1)公司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54條規定中提到的《公司法》是2005年修訂前的,該法第35條、第36條主要是規定了股東的優先購買權。2006年實施的修訂後的《公司法》對此則有更明確的規定,該法第72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73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但筆者認為,因為股權的價格在拍賣程序啟動前及拍賣過程中均會發生變化,為了最大程度地保護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不僅在拍賣前享有,另外在每次拍賣中,法院均應該通知股東參加,拍賣進行中,有最高出價時,股東可以表示以該最高價接受,如無更高出價,則拍歸該股東所有。
(2)對被執行人在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在徵得合資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對外經濟貿易主管機關的批准後,可以對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予以轉讓。如果被執行人除在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中的股權以外別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其他股東又不同意轉讓的,可以直接強制轉讓被執行人的股權,但應當保護合資他方的優先購買權。對其他如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股權的轉讓必須經過有關主管部門審批的特殊公司,同樣應徵得審批部門的批准後才能開始拍賣程序。

⑼ 股東股票被司法凍結對股價的影響

有以下影響:
1.股份被凍結之後,該批被凍結的股份是不能轉讓或出售的。如果控股股東有訴訟官司,則會出現多股價偏空的情況。
2.股份被凍結之後,有了套利空間。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套路的風險很大,但是存在的潛在收益也是很大的。
3.股份被凍結之後,就意味著流通的股票減少了,那麼就比較容易操控股價。在這種情況下,中小盤股永遠比大盤股漲得好的。
總的來說,股票被凍結之後容易出現上述這些問題。多數情況下,凍結更多或許是監管層為了防止監惡意操作,防止在案發後相關股票被拋售。如果股份被拋售,會對上市公司股價有較大影響。
【拓展資料】
一、股票凍結資金怎麼解凍?
股票凍結資金有幾種原因,投資者要弄清楚原因才能進行對應的操作進行解凍,一般有這幾種情況:
1.限價委託導致的凍結,撤銷委託即可凍結。
2.當日賣出股票所得的資金,需要下一交易日才可以轉出至銀行卡,此時等到下一交易日的銀證轉賬時間轉賬借款。
3.如果長期未接觸賬戶,則賬戶可能進入休眠模式,這時候應該撥打證券公司電話按照要求進行解除休眠模式。
股票休眠賬戶需滿足以下三個標准,即證券賬戶余額為零、資金賬戶余額不超過一百元人民幣且最近連續三年無交易的賬戶。
二、股票股東被凍結股票是利好是利空?
股票股東被凍結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要看股東是控股股東還是一般股東。一般股東的股票凍結,一般不會對上市公司產生實質性影響,而且由於股票被凍結無法賣出,可能還是利好。如果是控股股東股份被凍結,則有可能影響到上市公司的經營發展,一般就是利空。只要和控股股東相關的其他當事人股票被凍結,一般都是利空。投資者需注意。

⑽ 司法凍結股票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這些被凍結的股票不能買賣。如果涉嫌犯罪的人需要用賣掉這些股票的錢還債,那將由法院組織拍賣。拍賣地點應當是在股市以外的大宗交易市場。對公司股票進行司法處置,尤其是保全和執行,除傳統的管轄問題外,還會涉及上市公司股票作為被保全財產或主要財產的財產所在地的確認,以及以質押上市公司股票作為標的財產的實現擔保物權程序管轄法院的確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