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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以對方最優價格為申報價格

發布時間: 2023-01-13 11:46:22

❶ 股票買賣的那個「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是什麼意思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 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以對手最優價格成交,一般是以高於當前價買入,低於當前價賣出。會被系統優先成交。

(1)股票以對方最優價格為申報價格擴展閱讀

關於市價委託

價委託亦稱
「隨行就市委託」,客戶在交易所進行交易前委託經紀人買賣股票時,不規定買入或賣出的價格,而是要求經紀人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來購買或出售股票的行為。市價委託是股票委託買賣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最普通,最易於執行的一種委託。市價委託的最主要的特點就是交易速度快,交易量大。因為當經紀人進行交易前接到客戶市價委託的指令後,可根據交易所內當時的市場行價,立即成交,無需作更多等候。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經紀人可以隨意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一般當經紀人接到這種委託指令之後,仍需經過競價過程,以便為客戶爭得最有利的成交價。大部分證券交易所內約有80%左右的委託買賣業務都是市價委託。市價委託一般都是在客戶迫切需要買賣股票時進行使用,以便迅速成交,特別是在出售股票時,進行使用以便迅速成交,特別是在出售股票時,運用此法更為有利。因為根據股票變動的一般規律,股票的價格下跌的速度比較快,而價格的上漲則相對緩慢。在市場價格下跌的情況下,投資者在採用市價委託時可以減少損失,對於投機者則能增加盈利的可能性。

(資料來源:網路:市價委託)

❷ 股票中對方最優價格是什麼意思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是指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的市價申報方式。

簡單來說,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買入時以「賣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買一」為限價的申報方式。

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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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種委託買入的方式:

1、傳統的限價買入(賣出)法。登陸網上交易系統,點擊左側「買入」,輸入「買入價格」(為可接受的最高買入價,俗稱限價買入),依次填入股票代碼等信息,確定即可。

2、對方最優價格買入法。意為當前賣五檔中對委託方最優的價格,即按照賣一價成交。

3、本方最優價格買入法。意為當前買五檔中對委託方最優的價格,即按照買一價進行成交。

4、即時成交剩餘撤銷買入法。意為委託時按照當前市場上個股的即時成交價格進行委託,不成交的委託單自動撤單。

5、五檔即成剩餘撤買入法(全稱為最優五檔剩餘價格撤銷)。意為委託時按照最優方的5個委託價格由交易系統自主進行對比,有成交的價格立馬成交,不能成交的委託單,就自動撤單。

6、全額成交或撤銷買入法。意為按照當前市場上的即時價格,全倉買入相對應的股數,不能成交的股數則自動撤單。

❸ 股票系統交易里的,本方最優價格買入和對方最優價格賣出是什麼意思

對方手最優價格委託:
買進,優先,價格從低到高擇低成交;賣出,優先,價格從高到低擇高成交,當在極高位,接盤很大,賣出者貨很多,能及時走掉,否則大家都知道了,就走不掉了,接盤很小時,不能用這個方式,否則非讓你打到跌停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
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
炒股在不明白的時候最好是用個模擬炒股軟體試著去操作,會明白這其中過程的,本人剛入門那會也是用個牛股寶模擬軟體模擬操作,去摸索怎樣買進賣出股票才會有優勢,怎樣去分析股票走勢,如何看K線圖,學習起來也就事半功倍,你可以去試試,祝你投資愉快!

❹ 什麼是對方最優價委託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是指投資者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范圍內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舉例1: 某股票的賣方五檔情況為:

賣5 7.08 20

賣4 7.07 15

賣3 7.06 500

賣2 7.05 40

賣1 7.04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委託價為對手方的最優價格——賣一價7.04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申報。

(4)股票以對方最優價格為申報價格擴展閱讀:

「對方最優價委託」功能設計為:

1、只適用於連續競價期間,不適用於集合競價;

2、「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無需輸入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中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與當時對手方隊列中價格最優的申報成交;「價格最優的申報」是指集中申報簿中買方「買一」隊列或賣方「賣一」隊列;

3、沒有完全成交的「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將以限價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本方隊列中,其指定價格為委託已成交部分的成交價,也就是委託申報進入交易主機當時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

4、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沒有有效對手盤,交易主機直接對「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作撤單處理;

5、「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沒有撮合優先權。

❺ 北交所股票限價申報應當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北交所股票交易限價申報符合的條件有:
1. 風險承受能力適配C4中高風險承受及以上若你的風險測評已過期或你的基本情況發生了較大變化,需要以實際情況重新進行風險測評;
2. 開通北交所股票交易許可權時,知識測評分數需達到80分及以上;
3. 80周歲及以上客戶暫不支持線上開通,待系統支持後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件營業部現場申請辦理;
4. 若已開立新三板許可權基礎層、創新層或精選層,則您自動享有參與北交所股票的交易許可權。
拓展資料:
1.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北京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為周一至周五。北京證券交易所在北京證券交易所宣布的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休市。採用競價交易的,每個交易日開市叫價拍賣時間為9:15-9:25,連續競價時間為9:30-11:30和13:00-14:57,收盤叫價拍賣時間為14:57-15:00。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北京證券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時間。如果交易時間內市場因故休市,交易時間不順延。股票交易的定價單位是「每股價格」。股票交易申報價格最低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 2.北京證券交易所實行30%的限制。限價內申報有效,超限價申報無效。漲跌幅限制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限制=前收盤價× (1漲跌幅限制比)。在北京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新股漲跌不設限制,實行臨時停牌機制,即盤中交易價格較首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30%以上,盤中停牌10分鍾,復牌時進行集合競價。北京證券交易所連續競價期間,限額申報應當設定基準價5%的有效價格,市場價格申報應當採取價格限額保護措施。
3.即對於有價格限制的股票,連續競價階段的價格限制申報應符合以下要求:申報的申購價格不得高於基準申購價格的105%或高於基準申購價格10個最低價格變動單位(以較高者為准);申報銷售價格不得低於銷售基準價的95%或低於銷售基準價10個最低價格變動單位(以較低者為准)。前款所稱買入(賣出)基準價,是指現場披露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如果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未立即披露,則為立即披露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最高買入價格未即時披露(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申報價格為最新成交價格;如果當天沒有成交,以之前的收盤價為准。本條上述規定不適用於開放期內臨時暫停階段的限額申報。
4.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申報數量最低為100股,每份申報可增加一股。出售股份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一次性申報出售。單筆申報數量不少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少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成交確認時間為每個交易日15:00-15:30。對於有價格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價格限制內確定。對於不受價格波動影響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價格不得高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130%或當日最高成交價的較高者,不得低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70%或當日最低成交價的較低者。
5.北京證券交易所接受以下類型的市場價格申報:交易對手最優價格申報,即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對手最優價格為申報價格。

❻ 股票的報價方式有幾種

股票就兩種報價方式,一種是集合競價,一種是連續競價。

一、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二、連續競價

連續競價,即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最高買入申報和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成交;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為成交價。

(6)股票以對方最優價格為申報價格擴展閱讀

注意要點

1、所有在集合競價成交的委託,無論委託價格高低,其成交價均為開盤價,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入委託和低於開盤價的賣出委託均可成交,與開盤價相同的部分委託也可成交。

2、滬深兩地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如果集合競價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個條件的成交價格,則開盤價將在其後進行的連續競價中產生,連續競價的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如果某隻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於上午停牌,則下午於1點起直接進入連續競價,其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3、滬深兩市每日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9時15到25分,在9時15分到20分這段時間內交易所有隻接受申報,不進行撮合,但可以撤單。而9時20分到25分則不可以撤單。9時25至30分之間的5分鍾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做處理,9時25分由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9時30分開始進入連續競價階段。

4、配股、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等),只有在正常交易時間進行連續競價。可轉換債券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交易與債券相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集合競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連續競價

買股票按(本方最優價格)劃算還是按(對方最優價格)劃算。同樣賣股票呢

想要在股價快速變化時及時成交,就要以對方最優價格去委託,這樣才能最快成交。以本方最優價格委託,因為股價在快速變化,等你委託下去後,股價已經遠離了你委託的價格,導致無法立即成交。

❽ 股票買賣的那個「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是什麼意思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以對手最優價格成交,一般是以高於當前價買入,低於當前價賣出。會被系統優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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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市價委託

價委託亦稱
「隨行就市委託」,客戶在交易所進行交易前委託經紀人買賣股票時,不規定買入或賣出的價格,而是要求經紀人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來購買或出售股票的行為。市價委託是股票委託買賣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最普通,最易於執行的一種委託。市價委託的最主要的特點就是交易速度快,交易量大。因為當經紀人進行交易前接到客戶市價委託的指令後,可根據交易所內當時的市場行價,立即成交,無需作更多等候。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經紀人可以隨意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一般當經紀人接到這種委託指令之後,仍需經過競價過程,以便為客戶爭得最有利的成交價。大部分證券交易所內約有80%左右的委託買賣業務都是市價委託。市價委託一般都是在客戶迫切需要買賣股票時進行使用,以便迅速成交,特別是在出售股票時,進行使用以便迅速成交,特別是在出售股票時,運用此法更為有利。因為根據股票變動的一般規律,股票的價格下跌的速度比較快,而價格的上漲則相對緩慢。在市場價格下跌的情況下,投資者在採用市價委託時可以減少損失,對於投機者則能增加盈利的可能性。

(資料來源:網路:市價委託)

❾ 股票買入選對方最優價格更劃算嗎學會這個方法受益匪淺

股票買入選對方最優價格更劃算嗎?要回答這個問題先要搞清楚幾個概念:買入對方最優價格、賣出對方最優價格、買入本方最優價格、賣出本方最優價格。至於什麼價格更劃算就要參照證券交易所的連續競價交易制度了,下面就與各位看官來一起學習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整體而言股市是由三方面要素構成的:股票的買方、賣方以及交易所。如果你是股票的買方,那麼把股票賣給你的人或者機構就是對手方,簡稱為對方。同樣如果你想要賣出股票,那麼願意花錢買你股票的人或者機構就是對方。交易所的的角色就相當於裁判或者中間人,他們按照既定的交易規則來保障買賣雙方的合法利益,以保證交易的順利進行。
其次,股票買賣雙方如何才能達成交易呢?偌大一個股市,幾千隻股票可供買賣,每天可能有幾千萬甚至上億的股民在買進或者賣出股票。舉個例子來說,股民A想買一隻股票,但是只願意出5塊錢每股,股民B想賣掉這只股票,但是最少要6塊錢才賣。顯然這樣的情況下,買賣雙方是沒有辦法達成交易的。如果買方和買方都願意妥協一下,雙方都認為元的價格可以接受,那麼交易達成,股票的即時價格就會變成元。
問題是股市容量太大了,每天交易的股票數量和價格理論上都有無數個,很難一對一的成交。這個時候就輪到連續競價交易制度出馬了,這個制度它非常聰明,規定所有的交易按照兩個原則來執行: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其中價格優先就是說買方報價的最高價和賣方報價的最低價有優先成交的權利,時間優先是指在同一個報價下,先申報的交易優先成交。
現在回到最初的問題,股票買入選對方最優價格更劃算嗎?既然是買入股票,那麼當然更高的報價更容易成交。理論上來說只要你的報價高於對方的最低報價,你就可以買到這只股票。但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買方和買方交易數量是否匹配,舉例來說買方A想買一千股某隻股票,,賣方B願意賣出這只股票最低報價元,但是只能賣出五百股。賣方C也願意賣出這只股票,最低報價元,數量一千股。這個時候買方A如果選擇賣方最優價格成交的話,最終結果是元買入五百股,元買入五百股。
而且實際上,有些時候股票價格可能變化很快。如果股價迅速上漲的話,按照對方最優價格買進可能導致買不到股票,因為總是有人報價比你高。但是如果股價在快速下跌的話,選擇對方最優價格買進會更劃算,因為你總是可以以最低的價格買進。前提是你對這只股票有足夠的信心和了解,否則抄底抄在山頂上就大大不妙了。
所以,買股票選對方最優價格的股民朋友們要注意了,這個方法好用但是也不能隨便用,要視情況而定哦,不然可能會白白錯過你看好的大牛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