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會有備兌開倉
備兌賣出是一種常見的期權交易方式。在實施的過程中要注意對期權行權價格、到期日以及備兌開倉時機的選擇。備兌開倉雖然不能鎖定股票價格下跌的損失,但是可以獲得權利金。如果股票下跌,權利金的收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股票下跌的損失做出補償;無論股價如何波動,權利金的收入都是確定的。相應的,賣方需要付出的代價就是不能夠再獲得股價超出行權價格以上的收益。
從回報的角度,您在進行備兌開倉前,首先需要評估一下,在期權被行權的情況下你對所能獲得的收益率是否會滿意。如果您不能接受期權可能被行權而導致的較低收益率,就不宜進行備兌開倉。另外,當您進行備兌開倉後,如果您對股票價格走勢的預期發生變化,還可以通過買入相同期權來調整您的持倉甚至完全平倉。
㈡ 備兌開倉與平倉
在使用備兌
開倉
策略
時,作為
保證金
的
標的證券
因
合約
調整導致備兌
頭寸
不足,從而觸發
強行平倉
機制,是強行平倉發生的情形之一。
當
股票
出現分紅,配股等特殊情況時,在對股票做除息除權處理的同時,為了維持買賣雙方對應的權益不變,需要對對應
期權合約
做相應的調整。期權合約調整的部分是合約的
行權價格
和
合約單位
,合約
名義金額
和合約
市值
不發生改變。
新合約單位=[原合約單位×(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除權(息)前一日標的證券收盤價]/[(前一日標的收盤價格-現金紅利)+配(新)股價格×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新行權價格=原行權價格×原合約單位/新合約單位。
一般而言,當股票分紅,配股等情況下,
股價
會有相應的折價,對應
期權
的行權價也會相應的調整,每份合約的行權價會隨股價的折價相應降低,導致對應的合約單位增加。如果
投資者
是利用備兌開倉的方式開倉的話,調整之後,因為合約單位增加的原因,備兌的
現貨
頭寸不足,容易觸發強行平倉機制。
交易所在除權除息日清算時,發現投資者的現貨持倉不足,將做強行平倉的提醒,需對股票進行補倉,或者平掉部分的期權
倉位
,保證備兌關系能夠成立。如投資者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補倉或者平掉部分期權頭寸,為了降低
違約風險
,交易所將強制結算投資者部分的期權頭寸,而強行平倉帶來的
損失
或
收益
都直接歸投資者所有。
在有多個不同的合約採用備兌開倉的情況下,如果交易所需要強行平倉,將按照上一
交易日
收盤後備兌開倉
證券
不足對應合約
總持倉量
由大到小順序,優先選擇
持倉量
大的合約作為
平倉
合約,交易所平倉直至備兌開倉
擔保證券
數量
足額。
㈢ 個股期權中的備兌開倉就是指賣出認購期權
個股期權的買賣類型包括買入開倉、買入平倉、賣出平倉、賣出開倉,並提供備兌開倉、備兌平倉交易策略指令。
投資者通過買入開倉增加權利倉頭寸,通過賣出平倉減少權利倉頭寸;通過賣出開倉增加義務倉頭寸,通過買入平倉減少義務倉頭寸。
備兌開倉指的是投資者在擁有標的證券(含當日買入)的基礎上,賣出相應的認購期權。備兌平倉是指通過備兌平倉指令減少備兌義務倉的頭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