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增發價是什麼意思股票增發價如何確定
對於洲際油氣停牌原因,網友們各種猜測,其中就有網友認為可能是洲際油氣調低增發價的原因,這個原因是猜測,不過有多少投資者真的了解股票增發價是什麼意思呢?本篇就來說說增發價的問題。股票增發價定價基本上是按決定增發前2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作為確定增發價的依據。股票增發一定要通過證監會批准才能實施增發,增發日期又是在證監會批准之後由上市公司根據股票運行態勢來確定,總言之不會在股票下跌時增發,一般股票增發價不會比的價格高!
二、增發價如何確定?
投資者了解了增發價是什麼意思後,我們接下來看看上市公司進行股票增發,這個增發價是如何確定的吧。
1、公開增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1個交易日的均價。」注意這個規定最後部分是一個「或」字。
2、定向增發,「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90」。《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進一步規定,上述「基準日」可以是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發行期首日。
【提醒注意】對於「定價基準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計算公式為:
定價基準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並不是把每天的收盤價加起來除以20這么簡單喲。
② 定向增發如何確定
定向增發價格不能低於凈資產增發這大家都知道,不然就等於你花1塊錢買到了超過價值1塊錢的資產,這對之前的所有股東都是不公平的。那麼定向增發的價格是如何確定的呢?
定向增發低於現價代表什麼?
一、定向增發價格如何確定?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進行定向增發,「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90」。
那麼定價基準20個交易日的90%是底價,有少數公司還會設頂,使其增發價格不高於某一價格。具體價格的確定是在發行日(T日),根據機構投資者的申購報價,按照價格優先,金額優先,時間有限的原則進行確定。
二、定增前對股價的控制行為
1、公司高層計劃積極認購,假如公司高層打算積極認購,那麼認購價格自然越低越好。因此股價會有一段大幅度的下跌,之後公司突然停牌宣布定增。
2、公司高層不打算認購,那麼當然希望定增價格越高越好,這樣高層也能從中獲得預期年化預期收益。遇到這種情況,股價往往會在定增方案公布前就大漲。
3、公司高層進行資本運作游戲,這種方式實質是高拋低吸,高位減持低位買回,最後持股比例沒減少,但憑空從二級市場賺取大量金錢,這種公司股價通常呈現大起大落的周期性循環。
③ 定向增發價格怎麼確定
和發行底價、定價基準日和發行價格掛鉤。
定增或者定向增發,即指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這種動嚮往往是公司在並購或擴產時需要資金時所導致的。一個完整的定增流程包括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取得證監會發行核准批文→發行證券並登記股份。
(一)發行底價
定增需要設定發行底價。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定增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八十。
(二)定價基準日
發行底價與定價基準日掛鉤。確定定價基準日需區分兩種情況。因為上市公司定向增發需要經過董事會決議,所以兩種情形均與董事會決議掛鉤。
第一種情形是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屬於下列情形之一:(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2)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3)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第二種情形則是除第一種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
在第一種情形下,定價基準日可以是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擇一即可,但一般選擇為董事會決議公告日;鎖定期為18個月。在第二種情形下,定價基準日只能是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鎖定期為6個月。
(三)發行價格
發行底價不一定是最終的發行價格。尤其是在第二種情形下,在定增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需要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
④ 定向增發價格和基準日如何確定
定向增發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比如某上市公司通過定增方式發行股份,其發行日為19號,則19號也是該股的定向增發基準日。
同時,如果其股東均為持有5%以下的股東,無需披露義務,即不需要公告。如果投資者股東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時,會對股價產生重大的影響,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
定向增發注意事項
定價依據可以不參考市場價格。發給員工和外部機構投資者的可以不同價格。投資者可以與企業進行協商談判,從而確定股票發行價格。換言之就是,定增價格並不是企業單方說了算,投資者也有權參與定價。
歸納起來,新三板定增的體現出了時間靈活、小額快速、分批按需融資等特點。另外,由於新三板定增屬於非公開發行,企業一般要在找到投資者後方可進行公告,因此定增信息在前期相對比較封閉。
⑤ 股票定增價格如何確定
定向增發股票是指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敬棗薯策、上市亮者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固定: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岩搜行低價的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
⑥ 定向增發股,股票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定向增發股票是指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固定: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低價的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
主要流程:
一、公司有大體思路,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
二、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這個時候是停牌發布公告,表現為利好,股價大漲。
三、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四、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五、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利好出盡,偏向主力出貨,股價不漲小跌或者大跌。這個時候確定定增價格,)
六、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七、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由於定增是針對大股東,少數人的的方案,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境外戰略投資者所認購的股份在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定增價格不會對市場造成直接影響。是由於對未來預期利好造成的間接影響,所以也說不上可以操縱股價。
具體參考上市公司證券發現管理辦法:http://ke..com/link?url=WpHhf_cyVQmoZx7IC06I2-EXa--m-
⑦ 股票定增價格如何定
炒股票製作職業現在早已踏入全部經濟發展銷售市場,絕大多數投資者都剛開始運用炒股票盈餘,但大盤走勢畢竟變幻無常,要想炒股票必先多知道某些股票常識。今天網編就來給大夥兒敘說一下對於股票定增價錢的某些有關內容。
事實上,從定增應急預案布告日一直到定增出售進行中心,股票定增價錢依據現實情況常有將會發生更改。許多人還要問,為何股票定增價錢會更改?定增價錢更改的依據是什麼?
依據《企業上市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辦法》要求,歸屬於下述情況之四的,企業上市有必要再次確確定增價錢此次出售的標價基準日:
(一)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民大會抉擇的有效期限已過;
(二)行計劃計劃改變很大;
(三)其他對此次出售標價具有重特大損害的事宜。
下邊人們首先地來表述上所述幾種情況:
情況一: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民大會抉擇的有效期限已過
自股民會抉擇依據非公開發行股票應急預案布告日起算,企業上市需求1年內取得中國證監會對此次定增的批閱批閱,否則將因有效期限期滿而全自動中止。當今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對企業上市中止定增後再度請求定增中心的間隔時間有明文規則,企業上市可以在股民大會抉擇有效期限期滿前請求處理推延有效期限。
情況二:出售計劃計劃改變很大
依據中國證監會財物重組常用問題解答,有關是不是組成出售計劃計劃重特大調理有給出4項解說:
1、調減配套設備股權融資總金額不組成計劃計劃重特大調理,提高配套設備股權融資總金額組成計劃計劃的重特大調理;
2、在公示財物重組應急預案後擬提高買賣結構函數的,理應視作組成對重組計劃重特大調理;
3、企業上市在公示財物重組應急預案後擬下降買賣結構函數的,如買賣多方樂意將該買賣結構函數以及具有的標的財物市場份額去除出重組計劃,且去除有關標的財物後按照以下第二條的要求不組成重組計劃重特大調理的,可以視作不組成重組計劃重特大調理;
4、在公示財物重組應急預案後擬對買賣標底展開變化,擬提高或下降的買賣標的財物的總財物、產業凈額及主營業務收入占原標的財物相對指標值總產量的杠桿均不超出30%,且變化標的財物對買賣標底的企業安全出產不組成實踐性損害,可視作不組成重組計劃重特大調理。
情況三:其他對此次出售標價具有重特大損害的事宜
依據新財物重組辦法第四十五條要求,此次出售股權選購產業的董事會抉擇可以建立,在中國證監會批閱前,企業上市的股價比照最開始確認的出售價錢發生重特大改變的,股民會可以按照早已設置的調理計劃計劃對股票發行價錢展開屢次調理。
所述要求的出售調價計劃計劃理應秉著建立、首先、可實踐操作的規范,詳細描述是不是相對調理擬選購產業的標價、出售股權總數以及原因,在初度董事會抉擇公示時足夠發布,並按規則遞送股民會抉擇。股民會做出抉擇後,股民會按照早已設置的計劃計劃調理出售價錢的,企業上市不必向中國證監會再次提交請求。
股票定增價錢會更改常常遭受兩層面的損害較大:一要大自然環境的行情;二是定增計劃計劃的調理。碰到這樣的工作,投資者應當依據對企業上市的有關公示要摸排價錢改變的實踐上原因,以確認是不是有干涉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