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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長春高新股票價格 2025-07-05 16:57:40

當股票價格持續低於轉股價

發布時間: 2021-05-30 08:09:03

1. 轉股價格的轉股價格調整

(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紅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
(二)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基本包括:
1、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等情況當可轉債發行後,發行人面向A股股東進行了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股份合並或分拆、股份回購、派息等情況使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轉股價將進行調整。
(1)調整公式設初始轉股價為P0,每股送紅股數為N,每股配股或增發新股數為K,配股價或增發新股價為A,每股派息為D,則調整轉股價P1為:
送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兩項同時進行:P=(P0+Ak)/(1+n+k)
派息:P1=P0-D按上述調整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轉股價格累積調整。
(2)調整手續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2、降低轉股價格條款(特別向下修正條款)
當公司A股股票收盤價連續若干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一定比例,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例如,鞍鋼轉債(125898)規定,當鞍鋼新軋A股股票收盤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80%,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20%(含20%)
以內的修正由董事會決定,經公告後實施;修正幅度為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公司董事會行使此項權力的次數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修正後的轉股價應不低於1999年6月30日的每股凈資產值2.08元人民幣和修正時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並不低於修正前一個月鞍鋼新軋A股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條第(1)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時,公司將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

2. 轉股價比正股價高好還是低好

在牛市中,轉債標的股票隨市場上漲,轉債價格也隨之上漲。在這種情況下,純債券的價值對轉債的影響不大,純債券的溢價率在實際操作中幾乎沒有參考作用。此時應關注轉債的保險費率問題。

可轉換債券溢價率指純債券溢價率和可轉換債券溢價率。純債溢價率表明可轉換債券價格超過純債價值的程度,表明債務的強度。計算方法是將可轉換債券價格減去純債務價值,然後將純債務價值乘以100%。目前每股可轉債價格在130元以上,其中最高價格為海華可轉債125822元,一度達到389元,純債溢價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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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股價值的影響因素:

1、轉股價值越高,可轉債價格越高;轉股價值越低,可轉債價格越低。

2、轉股價值比較低的時候,由於可轉債的債券屬性決定,可轉債的價格不會沒限度的低,這也就是常說的下有保底(債券收益)。

除了轉股價值外,還有很多因素會對可轉債價格有影響,比如:正股PB(影響轉股價下調空間)、PE、所屬行業;市場環境、可轉債發行規模、大股東認購情況等等,但是相對轉股價值而言,這些都是次要因素。

3. 為什麼只要股票價格低於轉股價格,大家都猜董事會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

首先公司要發可轉債來融資,如果轉股價格高了,別人買來算上利息都虧,這個債就賣不出去。所以大家會估計他想賣出去,就不得不向下修正轉股價格。

向下修正轉股價是發行人擁有的一項權利,是保證可轉債發行公司轉股的一種手段。
通常在發行方案中規定了當股票價格相對於轉股價格持續低於某一程度,即意味著可轉債的期權處於虛值的狀態時,發行人和投資人事先約定可以重新議定轉股價格的條款。在這種情況下,發行人為了保證可轉債重新處於實值狀態,有權按照一定的比例調低轉換價格,進而增加了轉換比例,以此來誘導轉債人轉換。

4. 轉股價向下修正對投資者是好是壞

轉股價向下修正對投資者是好是壞從以下方面考慮:

  1. 對未來公司的每股收益要有負面影響,也可能加快了債轉股從而加快了流通籌碼的增加,從而對股票價格有一定壓製作用,對股票的持有者有一定負面影響。

  2. 對公司的發展壯大基本無影響,因為融資已經完成,額度也不會改變。

  3. 對可轉債券持有人來說將有利於其更容易債轉股變現。

轉股價向下修正條款:是發行人擁有的一項權利,是保證可轉債發行公司轉股的一種手段。主要目的是保障投資人在持有期內,由於標的股票價格持續走低而無法行使轉換權利,仍能在約定的野戰進行轉股坐果物重新設定,促使調整後的轉股價接近於當時的股票價格,鼓勵轉債投資人選擇轉股來獲利。

5. 可轉債在轉股期內連續十五日交易日股價不低於轉股價130%,這句話意思是交易日股價是轉股價的1.3倍以上嗎

即將要觸發提提贖回條款,必須注意這轉債只是剛進入轉股期,原因是這轉債的發行日是2013年7月26日,按照債券的條款是自轉債發行日滿六個月才可以轉股,實際上1月27日是剛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且符合股價不低於轉股價130%的條款,也就是說這天是計算是否連續15個交易日的第一天,現在已經有連續四個交易日符合不低於轉股價130%,還有11個交易日不低於轉股價的130%就會觸發提前贖回。也就是說理論上春節長假後若該股不出現停牌的情況,最快會在2月21日滿足條件,理論上會在2月24日前發出提前贖回公告。

6. 請問這個上面所說的如果轉成股票價格是多少錢一股,上面所說已經滿足連續15個交易日不低於當期轉股價5

股票的漲跌根這些沒太大關系。絕不會跌破5.66的。

7. 可轉換債券進入轉股期後.如果正股價明顯低於轉股價.轉債市價與轉換價哪個高.為什

如果正股價明顯低於轉股價,轉股是不合適的,不如把轉債賣了以後,拿現金直接在市場上買該股票。 怎樣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轉載)
由於可轉債和正股價格(可轉債對應的股票價格)都存在波動,要確定將可轉債轉股是否有必要,就必須通過計算。一般而言,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按下列公式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例如:**轉債的轉股價為3.14元,其正股收盤價為3.69元,其轉股價值即為3.69÷3.14×100=117.52元,高於**轉債的收盤價117.12元。也可通過計算轉債轉股後的價值和轉債的價值來進行比較,轉股後的價值=轉債張數×100÷轉股價×股票價格,轉債的價值= 轉債價格×轉債張數。如申請轉股的轉債20張,其轉股後的價值即為20×100÷3.14×3.69=2350.32元,轉債的價值即為117.12×20=2342.4元,可以看出**轉債轉股後的價值略大於持有轉債的價值(註:以上計算未考慮賣出時的費用)。由於可轉債和正股價格的波動性,投資者需謹慎選擇是否轉股。在可轉債轉股期,經常會出現轉股後折價的情況,這時可轉債投資者轉股就無利可圖,理性的投資者將會繼續持有可轉債,到期時要求公司還本付息。

8. 當正股價高於轉股價,買點可轉債再轉成股票賣了能掙錢嗎

可以起的 就是掙差價的 不過 也不是回回掙錢的

9. 可轉債:最新股價低於轉股價意味著什麼

可轉債,如轉股不成功到期還本付息,具有債性保護;如轉股成功,則隨正股上漲而分享收益,同時具有股性。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

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9)當股票價格持續低於轉股價擴展閱讀: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