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姻中一方買的股票基金算不算共同財產
你好:要分情況,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是個人財產,共同財產購買的是共同財產。
Ⅱ 請問婚前財產公證除了房子,比如股票和基金也能作為婚前財產進行公證嗎
所有合法財產都可以做公證協議。你所有名下的財產都可以做公證。
不過股票和基金比較麻煩。股票和基金不會以當時價值給你做公證的,是以份額和股數。但是日後的收益,如果不做協議的話,以後還是要作為共同財產分割的。而且很重要的一點,你這些東西不買賣嗎?買賣後你再如何舉證這些財產是我婚前的呢?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不用你的名頭開戶。用別人的名頭。比如父母的,並不影響你的買賣,就說是父母的錢。如果以後你的父母百年了,讓父母做一個專屬財產繼承就可以了。就是說這筆遺產指定專屬讓你繼承,這筆專屬遺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能分割。
所以你最好把這些東西轉到父母名下。這樣也不傷夫妻感情,以後萬一那個了,你也不會損失一分錢。
房屋好辦,也可以用父母的名頭。不做也可以,以後萬一那個了,你憑發票或是房證上的日期作證明,只要在結婚證日期之前就是婚前財產。
Ⅲ 婚前投資股票婚後增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該規定明確了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股票的增值部分作為一種生產、經營收入,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就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從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來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認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負舉證責任。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的,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後的增值或貶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但本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存款在婚後的而利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爸這種情況,本金是屬於你爸個人財產,但是婚後的增持部分要算夫妻共同財產。
Ⅳ 婚前一方的現金存款或者基金股票這些,婚後就屬於共同財產嗎
按照新修訂的婚姻法的規定,判斷夫妻共同財產的標准就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為時間標准.即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如果婚前有現金,最好將其存入銀行,這樣可以有一個存款記錄,不然如何說得清楚呢?
基金也是婚前財產,但如果婚後有增值部分,那就是共同的了。
婚後單方存款也是夫妻共同的,因為是用結婚時間這樣一個標准來衡量,而不是看是誰掙的錢。
當然了如果雙方另行約定那就除外了。
Ⅳ 什麼是屬於婚前財產比如,婚前一方的存款、股票、基金,是如何劃分的
婚前一方的存款、股票、基金是屬於個人財產,婚後,這些所產生的收益屬於共同財產。俺結婚時也去了解了一下相關法律,就是如此
Ⅵ 我婚前有股票和基金的投資.這婚前財產如何公證因為婚後這些財產會有變化的.謝謝
公證有必要嗎,公證不如不告訴對方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