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本人在做股票提供股票給客戶,然後分成,這個可以叫做什麼,可以叫私募股票嗎,會不會觸犯法律
你最好別干這個 兄弟我有這方面的經驗 確實比較老火 告訴你賺了錢之後 大家都高興 就不說了 但是虧損怎麼辦 你出的是人 但是人家拿的是真金白銀 你打算怎麼給人家交代
還有你賺錢了 那人家也可以不給你錢 法律上是沒有這方面的內容的 並且你們就算簽有合同 那也是一份無效合同 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你拿他沒辦法
在美國這是可以的 需要證件 但是之後你以個人名義和客戶簽的合同是有效地 美國法律會保護你的權利
這種職業叫股票經紀人 華爾街最吃香的職業 不管金融風暴怎麼樣 都是最吃香的
這里多說一句 如果你有信心去做這個事情 那就自己做嘛 或者約幾個知己一起做 我們還不是這樣 沒有必要 去幫別人做 反正錢在銀行里誰也拿不走 虧錢了賬面上有記錄的 還有就是那個證券從業證 非常簡單 看看書 非常好考 但是金融分析師就難了
② 股票分成,股票分成會被判刑嗎
1、是從證券法來說,如果該職業股民是操盤手或者知道內幕者,就涉嫌違規操作。 如果坐莊欺詐,罪情更加嚴重。
2、但如果是職業股民不是的,那就與證券法無關了
3、接著職業股民來說, 從法律基本原則來看,這個也是你情我願的事,不存在強制,欺騙,商業泄密。
但就算存在問題,即使查起來由於沒有簽訂合法書面約定,並沒有法律效應和法律關系。
③ 我個人給他人推薦股票,盈利部分與他人進行分成是否違法,相應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處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所得等值以下的罰款。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必須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許可。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從事本辦法第二條所列各種形式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人員,必須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並加入一家有從業資格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後,方可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任何人未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或者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但是未在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工作的,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二條: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擅自從事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由地方證管辦(證監會)責令停止,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所得等值以下的罰款。
(3)證券法股票分成違法嗎擴展閱讀: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投資咨詢人員或其他機構和個人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時,可以向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投訴和舉報。
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根據投資人或者社會公眾的投訴或者舉報,有權要求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及其投資咨詢人員說明情況並提供相關資料。
④ 做股票分成是否違法
看是和什麼人分成
要是證券公司的內部員工就是違法的
其他的人是不違法的
⑤ 我幫別人炒股收提成 不違法吧
不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屬於違法,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就屬於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第一百四十六條,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炒股委託:
委託時必須憑交易密碼或證券賬戶。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證券交易中的合法委託是當日有效的限價委託。這是指股民向證券商下達的委託指令必須指明:
一、股東姓名;
二、資金卡號;
三、買入(或賣出);
四、上海(或深圳);
五、股票名稱;
六、股票代碼;
七、委託價格;
八、委託數量。
並且這一委託只在下達委託的當日有效。股票的簡稱通常為四至三個漢字,股票的代碼為六位數,委託買賣時股票的代碼和簡稱一定要一致。
(5)證券法股票分成違法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四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賬戶保密。
第四十五條,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除前款規定外,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五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第四十六條,證券交易的收費必須合理,並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收費辦法。證券交易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⑥ 那些股票分成是違法的嗎還是沒有規定還是怎麼樣才能算合法的我說的就是一個老師,是有從業資格證的
親,按照《證券法》相關條例規定分層是違法的,目前國內市場合法咨詢機構是要取得中國證監會頒發的相關牌照並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機構法人。
⑦ 帶別人操作股票4/6分成是通過電話交流的違法嗎
內幕交易是指內幕人利用其知悉的內幕信息買進或賣出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內幕信息或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行為。我國有關證券立法雖然規定了禁止證券內幕交易制度,但只有刑事責任(《刑法》第180條)與行政責任(《證券法》第183條)的規定,而對於民事責任,《證券法》第207 條雖規定了優先於其他責任的原則,但沒有其他任何具體規定,因此基本處於缺位狀態。
⑧ 提供信息給股民炒股獲利後四六分成會判什麼罪
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第一百八十條【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
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8)證券法股票分成違法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七十六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八條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禁止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
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信息必須真實、客觀,禁止誤導。
第七十九條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⑨ 職業股民私下給別人推薦股票拿分成合法嗎
法律尚未對此明文規定
但是從證券法來說,如果該職業股民是操盤手或者知道內幕者,就涉嫌違規操作。 如果坐莊欺詐,罪情更加嚴重。
但如果是職業股民不是的,那就與證券法無關了
接著職業股民來說, 從法律基本原則來看,這個也是你情我願的事,不存在強制,欺騙,商業泄密。
但就算存在問題,即使查起來由於沒有簽訂合法書面約定,並沒有法律效應和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