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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劉淑儀 2025-07-12 02:08:32

公募基金員工買賣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6-12 03:05:22

1. 銀行證券(券商或投行),信託,保險,公募或私募基金這些單位的員工能不能自己進行股票等金融交易

證券公司的員工不可以炒股,其他的僅供機構是允許買自己家的產品的!

2. 基金從業人員可以購買上市公司股票

1. 不可以,那是老鼠倉。

2. 在基金行業里,所謂的「老鼠倉」是指基金從業人員在使用公有資金拉升某隻股票之前,先用個人資金在低位買入該股票,待用公有資金將股價拉升到高位後,其率先賣出個人倉位進而獲利的行為。而參與基金投資的機構和普通「基民」的資金則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險,這顯然會對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

為防控該類事件的發生,我國新《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今年年初,證監會基金部也專門下發文件,意在通過加強對基金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管力度,進而杜絕「老鼠倉」事件的發生。文件要求各基金公司要加強對各自督察長的考核。基金經理在任職申請中將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針對這些賬戶,管理層會同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嚴密監控。同時在對管理部門的通知中則要求,基金公司須在近期上報有關投資管理人員個人利益沖突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直系親屬投資等可能導致個人利益沖突行為的管理。

3. 證券從業人員去基金公司能否買賣股票

證券從業人員去基金公司不可以買賣股票的。
《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4. 從事金融證券人員不允許炒股的原則規定是什麼

從事金融證券人員不允許炒股的原則是防止金融證券人員內幕交易,利用自身的優勢資源炒股,獲取非正當利益。

5. 基金公司如何買賣股票

他們有機構賬戶 選擇目標的 然後再低位時買入 操盤學是挺深奧的 建議學習下 就懂了 也挺有意思的 採納我吧!!

6. 公募基金的買賣標准:公募基金在買賣股票中除了雙十限制外還有什麼限制有人說基金無法做到T+0,為何

公募基金的投資限制主要如下: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與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3)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40%; (4)本基金持有的現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為基金資產凈值5%以上; (5)本基金不得違反《基金合同》關於投資范圍、投資策略和投資比例的約定;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的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權證的比例不超過該權證的10%。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遵從其規定; (7)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除以上幾條外,還有同日不得反向交易,各基金不得在同日進行反向交易,不得買賣關聯方股票,各公募基金之間必須實施公平交易原則,以及不得參與炒新、不得在5%以上買入創業板股票等要求。

7. 私募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員可以炒股嗎

恩,私募基金不同公募基金,一般私募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員也在炒股。私募產品募集資金的時候,私募公司一般會出資募集總額的10%左右,這樣私募管理人就與投資者同坐一條船上,減少違約情況的發生。如果您想咨詢更多有關私募的咨詢,您可以登陸廣東理財研究會旗下的壹私募網進行查看。

8. 公募基金從業人員是否能進行個人股票投資行為

不可以
建議復習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教材

9. 公募基金從業人員可以買賣股票嗎

公募基金從業人員是不允許買賣股票的,你想一下嘛,你幫別人管理那麼多錢,你用基金隨便去買一隻股票,該股票都會上漲,如果你自己再持有了,那不是用散戶的錢幫你抬轎了。

10. 證券公司員工可以炒股嗎

證券公司的員工是不可以炒股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10)公募基金員工買賣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條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為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

第一百三十三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職的其他人員,不得在證券公司中兼任職務。

第一百三十四條國家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由證券公司繳納的資金及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組成,其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