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違約時的責任有哪些
股票質押式購回交易違約時的債務及責任有:
1.於違約日的次一日起計罰違約金,並承擔違約處置時發生的相關費用
2.處置違約交易的金額不足以償還客戶應付金額時,相關券商有權對客戶的其他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採取違約處置措施,以收回客戶應付金額
『貳』 券商股票質押式回購可以部分提前贖回嗎
看合同如何約定,一般都是半年後可以提前贖回,要跟資金方協商問題,不然你是要還錢 但是別人不要你還就尷尬了
『叄』 股票質押式回購有哪些風險
你好,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
第一,市場風險。待購回期間,質押標的證券市值下跌,須按約定提前購回、補充質押標的證券或採取其他約定方式提高履約保障比例。標的證券處於質押狀態,融入方無法賣出或另作他用,融入方可能承擔因證券價格波動而產生的風險。質押標的證券發生跨市場吸收合並等情形,融入方面臨提前購回的風險。
第二,信用風險。融入方違約,根據約定質押標的證券可能被處置的風險;因處置價格、數量、時間等的不確定,可能會給融入方造成損失的風險。
第三,利益沖突的風險。在股票質押回購中,證券公司既可以是融出方或融出方管理人,又根據融入方委託辦理交易指令申報以及其他與股票質押回購有關的事項,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風險。
第四,異常情況。融入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時應關注各類異常情況及由此可能引發的風險,包括質押標的證券或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強制執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證券公司被暫停或終止股票質押回購許可權;證券公司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等等。
第五,標的證券范圍調整。標的證券可能被上交所暫停用於股票質押回購或被證券公司調整出范圍,導致初始交易或補充質押無法成交的風險。
此外,股票質押回購業務還面臨著操作風險、政策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等,同時,投資者要需要特別注意特殊類型標的證券、交易期限等問題。
『肆』 企業把股票回購式質押給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可否用來作空
那是不允許用來做融券的,單純作為質押物其股權的所有者是不會變更的,如果用來做融券會形成實質性股權轉移,原質押方所持有的股票會實質性減少:原因在於融券時的交易會產生對股票的所有權轉移,如A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某公司的股票,證券公司用自有某公司股票對A進行融券,B從A那裡得到了股票,成為某公司的股東,A和證券公司形成的是股票借貸關系,而證券公司在融券期間實際持有某公司的股票數量會減少,這是對於不影響B的股東身份,但如果證券公司拿來融券的股票是某股東質押式回購得來的股票,那麼其進行融券時會對原質押方所持有的股票產生實質性的變化,如果原質押方是大股東或持股比例超過5%,這種持股數量的變化是需要對外公告的。
一般證券公司在回購式質押得到的股票會打包成具有質押物的債權的固定收益的理財產品或信託的理財產品之類的形式對外銷售來回攏資金,畢竟這種回購式質押會佔用證券公司的自有資金,而通過這種方式可以使得證券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回攏資金。
『伍』 股票質押回購是券商和哪做
做不了融資可以做擔保~ 客戶資源一般掌握在質押方手裡~
一般大的質押才掌握在券商手裡
『陸』 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條件
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需滿足以下條件:
1、在公司開戶的自然人或法人,上海證券賬戶指定在廣發證券,深圳證券賬戶在廣發證券登記;
2、客戶開戶資料齊備、賬戶規范、未被公司懷疑具有洗錢行為;
3、已辦理結算交易資金第三方存管;
4、證券賬戶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含信用賬戶的凈資產);
5、客戶信用記錄良好,無重大違約記錄;
6、不存在公司認定的影響客戶償債能力的情形;
7、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8、上市公司國有股東以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股份申請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的,須在初始交易申請時提供省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出具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備案表》。
『柒』 哪些證券公司可以做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
基本所有公司都有這個業務
『捌』 什麼是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有什麼要求呢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要求:個人客戶要求300萬以上資產才能辦理。
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