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股票是怎樣流通到證券交易所的,是承銷商把股票先買下來,然後再把股票拿到證券交易所,還是別的方式
您的問題事實上是股票如何發行?發行後以如何上市?上市後如何交易?
一、目前股票發行採用IPO的形式。IPO全稱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開募股) 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為「普通股」。有限責任公司IPO後會成為股份有限公司。
要公開募股的公司必須向監管部門提交一份招股說明書,只有招股說明書通過了審核該公司才能繼續被允許公開募股。(在中國,審核的工作是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接著,該公司需要四處路演(Road Show)以向公眾宣傳自己。經過這一步驟,一些公司或金融機構投資者會對IPO的公司產生興趣。他們作為風險資本投資者(Venture Capitalist)來投資IPO的公司。(風險資本投資者並非想入股IPO的公司,他們只是想在上市之後再拋出股票來賺取差價。)其中一個金融機構也許會被聘請為IPO公司的承銷商(Underwriter)。由承銷商負責IPO新發行股票的所有上市過程中的工作,以及負責將所有的股票發售到市場。如果部分股票未能全部發售出,則承銷商可能要買下所有未發售出的股票或對此不負責任(具體情況應該在IPO公司與承銷商之間的合同中註明)。IPO新股定價屬於承銷商的工作,承銷商通過估值模型來進行合理的估值,並有責任盡力保障新股發行後股價的穩定性及不發生較大的波動。IPO新股定價過程分為兩部分,首先是通過合理的估值模型估計上市公司的理論價值,其次是通過選擇合適的發行方式來體現市場的供求,並最終確定價格。
二、股票發行後,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會選擇、公布上市時間。
三、買賣股票要通過代理券商,採用電子記賬方式在交易所進行。交易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進行交割登記。交易時採用「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競價方式進行。如對於賣出而言,如果競賣者賣出價一樣,則誰先委託誰優先成交;如果委託時間一樣,則誰的賣出價低誰優先。
㈡ 一支股票有主承銷證券商其它證券商買賣炒股嗎
證券商的經營業務就是買賣炒股
主承銷證券商可以在一級市場獲得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股票,
其他券商可以獲配一定的上市公司股票或從二級市場申購。
㈢ 公司股票在一級市場是賣給了證券公司嗎
公司股票在一級市場相當於是賣給了投資銀行。
一級市場並不為公眾所熟知,因為將證券銷售給最初購買者的過程並不是公開進行的。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是一級市場上協助證券首次售出的重要金融機構。投資銀行的做法是承銷(underwriting)證券,即它們確保公司證券能夠按照某一價格銷售出去,之後再向公眾推銷這些證券。
(3)證券商把承銷的股票賣給誰擴展閱讀:
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關系:
二級市場與初級市場關系密切,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約。初級市場所提供的證券及其發行的種類,數量與方式決定著二級市場上流通證券的規模、結構與速度,而二級市場作為證券買賣的場所,對初級市場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
組織完善、經營有方、服務良好的二級市場將初級市場上所發行的證券快速有效地分配與轉讓,使其流通到其它更需要、更適當的投資者手中,並為證券的變現提供現實的可能。此外,二級市場上的證券供求狀況與價格水平等都將有力地影響著初級市場上證券的發行。
因此,沒有二級市場,證券發行不可能順利進行,初級市場也難以為繼,擴大發行則更不可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一級市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投資銀行
㈣ 什麼叫做證券承銷就是幫助你把股票或者其他的有價證券賣出去嗎如果賣不完怎麼辦賠錢嗎
承銷就是幫助上市公司銷售即將上市或者增發的股票,分為代銷和包銷~~
代銷就是銷多少是多少,包銷就是銷售不完,承銷商花錢買剩餘的股票~~
㈤ 請講下股票發行的承銷商是誰,證劵公司在中間是個什麼地位和作用
很菜的問題,證券公司就是承銷商,發行股票的是上市公司,一級市場就是集資辦企業,開公司,公司和個人(也叫自然人)和機構和其它公司之間的集資就是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就是股票市場。
股票的發行企業是可以在一級或者二級市場買賣包括他們自己的股票在內的所有股票的。
㈥ 股票須發行後須上市才能交易,那麼一級市場的股票承銷商也須等到股票上市才在證券交易所賣給投資者的嗎
交易所是二級市場,是流通市場。在上市之前已經在一級市場發行給機構和散戶。
㈦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自己銷售和讓承銷商銷售不是一回事嗎,為什麼要選擇支付費用讓承銷商銷售呢
撇開銷售能力、獨立性等原因不談,根本原因是來自於我國《證券法》的規定,即第十一條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上市公司自主發行股票僅有一款例外情況,即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十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
明白了嗎??
㈧ 1.證券公司承銷一共有幾種方式各自的含義是什麼發行風險各自由誰承擔
從證券承銷實踐看,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一)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代銷的特點是: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二)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三)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包銷,還是定額包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形成的關系都是證券買賣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其所有權屬於承銷商。(四)承銷團承銷。 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我國《證券法》規定,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㈨ 證券承銷商的股票賣給誰 在證券交易所買到的股票是從哪來的公司直接發到上面還是、其他散戶還是承銷商
承銷發行的股票屬於公開募集,即不針對特定投資者的銷售,既有小股民也有機構投資者還有餘股報銷的自持部分
㈩ 客戶買賣股票發生的費用是交給哪個 證券經紀商or證券承銷商or證券中間人
你開戶的營業部自己收取一部分,還有一部分是代收的,替證券交易所收取的,承銷商承銷玩一隻股票之後,就跟股票交易手續費沒關系了。中間人也是從證券公司拿錢,你的手續費他不是直接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