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樣防止證券賬戶被查股票,資金信息被他人查詢到
一般情況下你的證券賬戶里的持倉情況是只有你自己知道哈,任何人都沒有許可權查詢你的證券賬戶裡面的持倉情況哈,除非是你個人授權允許或者是司法機關辦案需要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㈡ 有個證券朋友在證券公司租了一個房間,然後幫助一些朋友做股票,我看到許多人的買賣股票信息他都能看到,
這樣子的還是不要相信吧。如果他是客戶經理,那是不允許買賣股票的,就是自己不可以買賣,也不可以代替他人買賣。但是他可以看到別人的股票信息,說明有人把賬戶直接交給他管理了。怎麼說呢,說的簡單點,這年頭,股市虧多賺少,如果他幫你操作,虧損了算誰的呢?所以你要考慮清楚。如果不在乎虧損,那倒是沒有什麼太大關系了。
㈢ 別人拿著我的身份證號,能去證券公司查到我的賬戶號,查到我有多少股票嗎
查不到。能查到就見鬼了。
你本人光拿著身份證去,你都查不到。何況別人。
㈣ 我7月14日開的戶,騙子8月12日就知道我個人信息,冒充廣發證券客服拉入股票交流群,致使我被騙上萬
有什麼用,如果不是正規的那種基本也沒有用
㈤ 向證券公司人員透露個人股票信息有風險嗎
應該是沒有風險的,他們又不知道你的證券賬號密碼,就算證券轉出資金也只能進自己綁定的唯一銀行卡
㈥ 每天都收到炒股的垃圾簡訊和電話,怎麼辦是不是證券公司賣了我的信息我每次買了股票後垃圾就多
呵呵,我也有這樣的遭遇,之前不做股票時也會接到這樣的電話。現在做了就更多了。
我一般的處理方法是:
1、禮貌的說不做股票。沒做過,他打一次兩次都這樣說,就不會打第三次了。
2、現在手機有360這些,有的簡訊發過來被攔截了。所以不用理會。
是不是證券公司出賣的,我覺得應該是,這個能掙錢。一般開了戶的資料都到處都有了。
3、我不是買了股票才有的,只要開了戶就會接到。
4、現在除了股票的,黃金白銀的也打電話給我。
建議---想接時就接,不想接時不認識的不接,如果找你有事,肯定會再打一次。而且你要知道常與你聯系的人在哪個省。這要遇到不認識外地的的座機號就不用管了。
㈦ 我在證劵公司的買賣股票和資金信息,證劵公司的人會不會看到
我也不知道他 為什麼 知道 但是樓主的信息 可能是從以下泄露出去的
1 證券公司
2 使用的股票軟體的公司
3上海證券交易所~~
至於在其他地方 樓主有沒有泄露自己的信息 就需要自己好好想想了
還有就是這種推薦股票的公司是違法的吧~~
㈧ 提供信息給股民炒股獲利後四六分成會判什麼罪
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第一百八十條【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
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8)證券股票信息走漏風聲十三人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七十六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八條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禁止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
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信息必須真實、客觀,禁止誤導。
第七十九條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㈨ 很久以前在銀行買的股票怎麼查詢證券公司查我身份證並沒有相關信息。
1.股東卡查詢客戶編號,再按客戶號查託管股票;
2.用老的身份信息去核對查找資金帳號,按此號去查找股票;
3.按轉託管記錄去查找託管營業部,此營業部再按身份證號查找相關股票。
㈩ 為什麼證券從業人員不許炒股
為什麼證券從業人員不許炒股?坦白說,做證券的人,離錢真的是非常近,尤其是一大筆錢。金融機構是對於本人業務流程,證券公司是關鍵對於於公司,全部往來的錢財金額都不容易小。離錢越近的崗位越發戰戰兢兢,由於一個一不小心,你能掉進他人讓你挖的坑,或是一不小心你也就會違反到法律法規的邊沿,因此 絕大多數的證券人員都是挑選平穩地掙錢與生活,不願探險。
(四)危害社會發展公共性利益、所屬組織或是別人的合法權利;
(五)從業與其說做好本職工作有利益矛盾的業務流程;
(六)接納利益攸關方的行賄或對其開展行賄,如接納或贈與禮品、采購回扣、賠償或酬勞等,或從業很有可能造成與投資人或所屬組織中間造成利益矛盾的主題活動;
(七)交易法律法規嚴令禁止交易的證券;
(八)利用工作中方便向一切組織和本人運輸利益,危害顧客和所屬組織利益;
(九)違反規定向顧客做出項目投資不會受到損害或確保最少盈利的服務承諾;
(十)藏匿、仿冒、偽造或是損壞交易明細;
(十一)證監會、研究會嚴禁的別的個人行為。
以上就是我的詳細介紹了,希望能幫到你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