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1.該條所謂公司不能接受作為質押標的者,不是本公司『股票』而是本公司『股權』,該標的在性質上是財產性的權利,而不是具體的物權等有形財產。該條及於有限及股份兩類公司。
2.公司不能接受本公司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的原因,在於:
a.能夠拿出本公司股權來質押的必然是本公司股東。
這是股東變相抽逃出資的行為和途徑,且該行為有違股東誠信出資(出資不得撤回)的義務;
b.該股權質押實現的結果是該公司自己持有自己的股權,實質上對於被擔保的公司債權沒有起到擔保作用;
也就是說該擔保權的實現成為『空氣』,等於債權只在概念上得到清償,但並沒有取得任何實質上的對應(經濟)價值。這必然導致公司財產實際上的損失,損害公司、公司股東及外部債權人的利益。
——即自己成為自己的股東(出資人);將出現法人財產與『股東』財產的混同;可能導致法人人格否認;試想:一個股權怎麼可能即是法人財產,同時又是該法人的股東財產?
(因此,公司法規定只能在打算向員工配股等法定情形下,公司方可臨時性地持有本公司股票)
c.這樣不利於公司『資本確定、維持、不變,三原則』的貫徹,即不利於對交易安全和公司債權人的保護;
(因此,增減資本時要求對注冊資本(即出資總額或股票總量)進行變更登記;以股份公司為例即要求增發或銷毀相應數量的股票)
3.對於股權抵押之說,純屬無稽之談。現行域內實然法無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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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記,公司法的精髓在於保護股東及法人的『意思自治』及對兩者各自的『權利保障』;
由此之上,及於公司與其它商主體之間共同構築的『市場』交易秩序和安全。
說到底,公司是『私』,是營利、社團、法人。
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任何規定,不能違反這些本質特徵。
❷ 哪些證券不可作為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的標的證券
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❸ 什麼是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公司法143條4款: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因為,如果該股份公司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實現質權變賣自己的股票時,知道自己的股票什麼時候價格最高,將在自己的股票價格最高時變賣,是內幕交易行為。
「抵押權的標的」應當更為准確地表述為「質押權的標的」。因為根據中國《擔保法》第75條的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應是權利質押中質押權的標的。如果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質押,則質押人與質押權人同歸於一人。
中國《公司法》第149條第1款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後,必須在10日內注銷該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並且公告。
(3)股票質押的標的證券擴展閱讀
股票質押是以擔保債權實現為目的的權利質押,是先有債權產生,再有質押出現,因而具有從屬的特性,它與其擔保的債權形成了一種主從關系,被擔保的債權為主權利,股票質押權為從權利。
依合同的股權轉讓限制,是指依照合同的約定對股權轉讓作價的限制。此類合同應包括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以及股東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等。
如部分股東之間就股權優先受讓權所作的相互約定、公司與部分股東之間所作的特定條件下回購股權的約定,皆是依合同的股權轉讓限制的具體體現。
❹ 融資融券的擔保品證券和標的證券有什麼區別
1、含義上的區別
擔保證券是以某種方式作為擔保,保證本息償付的證券。擔保證券主要是指公司發行的擔保債券。
標的證券是投資者融入資金可買入的證券和證券公司可對投資者融出的證券。證券交易所按照從嚴到寬、從少到多、逐步擴大的原則,根據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的進展情況,在滿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證券范圍內審核、選取試點初期標的證券的名單,並向市場公布。
2、內容上的區別
擔保證券包括財產擔保和第三者擔保兩種。一般由信託銀行對擔保品進行評價,包括擔保品以市價摺合的價值額、擔保品將來的收益等等,僅適用於信譽高的大型企業;第三者擔保是指政府、信譽好的銀行或發債公司的母公司來作為擔保人。
標的證券主要內容是證券交易所規定融資買入和融券賣出標的證券,限於其認可的上市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債券及其他證券。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標的證券的選擇標准和名單,根據雙方約定了結相關融資融券交易,標的證券進入終止上市程序的,自發行人作出相關公告當日起調整。
3、符合條件上的區別
擔保證券的符合條件是如果發債公司到期不能還本付息,必須處理擔保品,變價收入用以償債。還有採取以公司全部財產擔保發行債券;當發債不能按時還本付息時,由擔保方進行償付。
標的證券應符合的條件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滿3個月;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股票發行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近3個月內日均換手率不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20%。
❺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中,投資者是否可以將債券、基金作為初始質押標的
不可以。《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初始交易的標的證券為深交所上市的A股股票或其他經深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❻ 什麼是股票質押式回購標的證券的質押率
標的證券質押率是指初始交易成交金額與質押標的證券市值的比率。
我司對於每隻標的證券按照股份性質、融資期限等設立不同的質押率。
更多問題可關注中銀國際證券官方微信號「boci-cc」,點擊「個人中心-問問客服」尋求幫助。
❼ 停牌證券是否可以作為中銀國際證券股票質押式回購標的證券
初始交易日:若標的證券停牌,我司有權拒絕該交易申請,申請作廢。
購回日:不影響購回交易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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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如何處理待購回期間股票質押標的證券產生的相關權益
不行,股票交易實行的是t+1的交易制度,你今天買入的股票,明天才會進賬,今天賣出的股票,錢也是第二天才進賬,所以第二天才能用。
❾ 中銀國際證券股票質押式回購標的證券如何鑒定
初始交易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的A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補充質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的A股股票、債券、基金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剔除以下證券:B股股票、暫停上市A股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A股股票、沒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權激勵限售股、中小企業私募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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