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金融股票 » 某上市公司擬增發股票根據證券法
擴展閱讀
秋楓影院 2025-07-25 21:41:00
正川葯業股票行情 2025-07-25 21:19:56
股票估值與股票價格預測 2025-07-25 20:57:45

某上市公司擬增發股票根據證券法

發布時間: 2021-07-25 15:53:38

① 某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其股價是怎麼定的依據什麼而確定股票的發行價格發行價越高越好嗎

主要根據公司要募集的金額以及擬發行的股份來決定,參考市盈率等來定價

發行肯定是越低越好,但是衡量高低不是看價格,主要是看市盈率

② 新證券法下增發和配股的條件分別是什麼

增發條件:
《證券法》13條:
1,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具有次序盈利的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3,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4,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13條: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
2,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3,發行價格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配股條件: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12條:
1,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
2,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3,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③ 上市公司增發股票是算利好還是利空

凡事都有兩面性,定向增發也有可能降低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所以股民要看定向增發之後上市公司每股盈利能力是否有提升、定向增發過程對中小股東利益是否有影響。
如果上市公司對是前景好項目定向增發的話,就會受到市場的認可,吸引股民的關注,股票價格自然也會走出上漲行情;如果是項目前景差或時間過長,就會影響市場對增發的信心,股價有可能出現下跌行情。
如果定向增發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相反,如果通過定向增發注入注入或置換進入劣質資產,極有可能變成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對股票價格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如果在定向增發過程中出現莊家操盤的話,則會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關公司很可能通過打壓股價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達到以低價格向關聯股東定向發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構成利空。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則可能出現大股東存在拉升股價的操縱,使定向增發成為短線利好。

④ 有些上市公司為什麼能增發股票,這樣不會損害原有股東的權益嗎

股票增發是上市公司的一種再融資手段,也就是說上市公司缺錢,就可以申請增發,獲得批准後就可以實施了 。增發股票並不是股東手裡的股票不值錢了,增發股票的目的是了融資,讓公司能更好的發展,增發股票之後股東手裡股票的價值不變,只是說占總股的百分比降低了。

增發的股票,不論是用資產來置換或用現金來買,都實際上增加了公司的資產,而資產增加了,對應的總資產和凈資產肯定會相應增加。

股票增發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一般為發行前某一階段的平均價的某一比例。

簡單的講,增加股票的發行量,更多的融資,「圈」更多的錢。對企業是有很大的好處的,但是對市場存量資金是有壓力的,是在給股市抽血。

股東的權利義務都沒改變,但每股凈資產額是大幅度提高了,凈資產收益率肯定下降很多,如果經營改善或提高的話,凈利潤會提高的。具體要看融資的目的和風險,不能一概而論。

(4)某上市公司擬增發股票根據證券法擴展閱讀:

1、實施股票增發的公司在股票增發完成後並沒有顯著地改善業績,有些甚至在實施增發後業績有很大的下降;由於股本擴大,因此導致了每股收益的下降,損害了長期持股老股東的利益。從1998年以後增發案例的結果來看,增發這種再融資行為並非提高上市公司業績的有效手段。

2、從增發對股價的影響來看,增發的確是對股票價格的「利空」消息:在增發意向書公告日前的超額收益率顯著為負,顯示市場提前就對這一利空消息作出反映,投資者通過用腳投票來表示對增發行為的否定。

3、增發價格折扣率對公告日前後11個交易日累積超額收益率有一定的解釋能力,並且不同年份對該累積超額收益率的影響也有差異。這顯示出市場對股票增發的看法將很大程度上影響價格的下降程度。

⑤ 上市公司能否再次發行股票,如果可以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一般都可以。能否再次發行股票取決於很多方面。有上市公司的融資要求,有監管部門的限制。《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就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等公開徵集意見。

《辦法》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條件、程序、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進行了規范。該徵求意見稿在現行再融資辦法基礎上,根據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精神,以及今後全流通的市場條件進行了較大修改。相對而言,在再融資方式上,通過引入附認股權公司債券、非公開發行的創新方式來促進再融資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資條件上,有松有緊,但緊大於松;在發行程序上則有了明顯的簡化;在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條款中,都體現了加強上市公司誠信,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精神。

《辦法》將再融資方式分為公開發行證券和非公開發行股票兩種,其中公開發行證券在原有的增發、配股和發行可轉債三種方式的基礎上引入了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創新方式。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是公司債券和認股權的一個綜合,兩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債性更強。從發行條件看,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對上市公司的凈資產規模和現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規定凈資產不得低於15億,最近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的要求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從發行期限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只規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沒有最長期限的限制。由於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債券部分可以獨立上市交易,因此這一再融資方式不僅將大大促進公司債市場的發展,也將增加證監會在發展公司債市場上的主導性。《辦法》對所附認股權證的數量進行了限制,預計權證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金額。從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有助於降低公司融資成本,特別是認股權證雖然與公司債券捆綁發行,但是發行後分別交易。從市場表現看,認股權證單獨交易將避免其價格被市場低估,初試的債務人可以將權證在市場以比較高的價格賣出,有助於提高初始債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兩者捆綁交易可能出現的權證價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於上市公司降低債權融資的成本。認股權證方面,《辦法》就關於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存續期間以及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做了明確規定。對行權價格,《辦法》規定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認股權證募集說明書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對存續期間,《辦法》規定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且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對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辦法》確定「向上市公司購買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發的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資方式。《辦法》並沒有對私募對象的資格加以明確規定,而是體現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對象的數量上,《辦法》予以了明確,要求不得多於10 名,且有1到3年的鎖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將為外資並購增添新的途徑。

在再融資條件上,《辦法》進一步體現了市場化的原則,有松有緊,但總體感覺緊大於松。松,主要表現在財務指標的降低。對於增發和發行可轉債,將現行的凈資產收益率要求從10%降低到6%;對於配股,僅要求連續三年盈利。此外,還根據《證券法》取消了兩次發行新股融資間隔的限制。緊,主要表現在市場約束機制的加強。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資資格上,更加強調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其次,在定價機制上,要求增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以保護老股東的利益不因增發而被稀釋;在發行可轉債方面,規定修正轉股價格須經參加股東大會2/3以上表決權投票通過,且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得低於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該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以防止轉股價無限向下修正不斷攤薄老股東利益的行為。這一規定將增加上市公司增發和可轉債轉股的難度。第三,在發行規模上,可轉債發行後累計債券余額由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80%降低到40%;增發規模的限制雖然取消了,但在資金用途和資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嚴格,要求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商業銀行專項賬戶。第四,配股要求必須採取代銷制,並引入發行失敗制度。

⑥ 《證券法》有股份公司首發、增發股票的條件,又有股票上市的條件。這兩者有什麼聯系

股票發行和上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發行,是指向公眾出售股票,實際上叫公開發行。
上市,是指已發行的股票進入證券交易所交易。

一般來說,上市的條件會比發行更嚴格。實際操作中,一般都是兩者同時操作,很少有隻公開發行不上市交易的。

所以你看很多材料上說的是「公開發行並上市」。

⑦ 某上市公司增發股票,其股價會受影響嗎漲還是跌

定向增發對上市公司有明顯優勢:有可能通過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給上市公司帶來立竿見影的業績增長效果;也有可能引進戰略投資者,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而且,由於「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發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凈資產。因此,對於流通股股東而言,定向增發應該是利好。

同時定向增發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因此,定向增發對相關公司的中小投資者來說,是一把雙刃劍,好者可能漲停;不好者,可能跌停。判斷好與不好的判斷標準是增發實施後能否真正增加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以及增發過程中是否侵害了中小股東利益。

如果上市公司為一些情景看好的項目定向增發,就能受到投資者的歡迎,這勢必會帶來股價的上漲。反之,如果項目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則會受到投資者質疑,股價有可能下跌。

如果大股東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過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進入了劣質資產,其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則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發過程中,有股價操縱行為,則會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關公司很可能通過打壓股價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達到以低價格向關聯股東定向發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構成利空。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則可能出現大股東存在拉升股價的操縱,使定向增發成為短線利好。

因此判斷定向增發是否利好,要結合公司增發用途與未來市場的運行狀況加以分析。一般而言,對中小投資者來說,投資具有以下定向增發特點的公司會比較保險:一是增發對象為戰略投資者,定向增發有望使公司的估值水平提高,進而帶動二級市場股價上漲;二是增發對象是集團公司,有望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消除關聯交易;三是增發對象是大股東,其以現金認購,表明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發展的信心;四是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較好且建設期較短的公司;五是當前市價已經跌破增發價或是在增發價附近等,且由基金重倉持有。

⑧ 《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和發行債券的條件分別是什麼

發行股票,和發行債券,要求確實不一樣的

⑨ 證券法第45條:上市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證券或者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有保薦人保薦,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

這是因為因為發行的不一定是股票。
證券的概念很寬泛,如果單就資本市場而言,發行證券可以指發行普通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以及新股~
所以說「上市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證券或者非公開發行新股」,前者指債券或者股票,而後者特指股票,而且是非公開發行的。
公開發行的股票類似於IPO,需要申購,是搖號決定是否中簽。而非公開發行也就是定向增發是有發行對象人數限制的,有12個月的鎖定期,都需要保薦人的保薦。
舉個例子,上半年中行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就是「上市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證券」,商業銀行們為了補充資本金而發行的債券也是「上市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證券」,特變電工剛剛進行完的公開增發也是「上市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證券」。這些都屬於「上市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證券」,都需要保薦人的保薦。
但是比如去年金地集團的定向增發就是「非公開發行新股」。這批增發股昨天,也就是2010-08-17解禁,這種非公開發行新股也需要保薦的。
至於您說的那個「種類股」,據我所知,證券市場好像還沒有這個概念~~~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⑩ 公司法的題目

公司法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2分,共30分)(以下15題為《公司法》試題)
1.依照2005年修訂後的《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 )
A.為2人以上200人以下,而且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B.為2人以上50人以下
C.50人以下
D.沒有任何限制
答案:C
解析:2005年修訂後的《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取消了下限,僅作了50人以下的上限規定,並允許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人數有上下限之規定,為2人以上200人以下,而且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依照2005年修訂後的《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 )
A.人民幣50萬元
B.人民幣3萬元
C.人民幣10萬元
D.人民幣30萬元
答案:B
解析:根據2005年修訂後的《公司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對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另有較高規定者外,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
3.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認股人從( )起不能抽逃其出資。
A.繳付出資之後
B.法定驗資機構對出資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之後
C.公司創立大會召開之後
D.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登記之後
答案:C
解析:(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逃出資;(2)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創立大會在法定期間內召開後,認股人不得抽回股本。
4.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6000萬元,2004 年末的凈資產為8000萬元,法定盈餘公積金余額為3000萬元。2005年初,經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擬將部分法定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本次轉增股本最多不得超過( )萬元。
A.1500
B.1200
C.2000
D.3000
答案: A
解析:用法定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時,以轉增後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於(轉增前)注冊資本的25%為限,因此本次轉增股本最多不得超過: (3000-X)/6000=25%,則X=1500萬元。
5.甲、乙、丙於2003年3月出資設立東海有限責任公司。2004年4月,該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05年10月,該公司因經營不善造成嚴重虧損,拖欠巨額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 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設立時作為出資的房產,其實際價額明顯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甲的個人財產不足以抵償其應出資額與實際出資額的差額。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對甲不足出資的行為,正確的處理方法是( )。
A.甲以個人財產補交其差額,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補足
B.甲以個人財產補交其差額,不足部分由乙、丙補足
C.甲以個人財產補交其差額,不足部分待有財產時再補足
D.甲、乙、丙、丁均不承擔補交該差額的責任
答案:B
解析: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本題中,公司設立時的股東為 乙、丙,因此正確答案為B。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合並時,應在法定期限內通知債權人,該法定期限為( )。
A.公司做出合並決議之日起10日內
B.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之日起10日內
C.合並各方主管部門批准之日起10日內
D.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10日內
答案:A
解析: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7.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做出決議,應由( )。
A.出席會議的董事過半數通過
B.出席會議的董事2/3以上通過
C.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D.全體董事的2/3以上通過
答案:C
解析: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做出決議, 應由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而不是出席會議的董事過半數通過。
8.甲、乙、丙三位股東發起方式設立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後,甲股東向銀行貸款100萬元,擬由A公司為其提供擔保,關於該擔保事項,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大東會進行決議
B.由董事會作出決議
C.無須經過會議討論,甲股東可以安排公司經理辦理擔保事項
D.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公司對外擔保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本題公司是向股東甲提供擔保,因此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決議。
9.下列各項中,不屬於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方式是( )。
A.土地使用權 B.房屋使用權 C.工業產權 D.機器設備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方式。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資產作價出資。本題選項B為房屋使用權,而非房屋所有權,故不得用來出資。
10.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資100萬元設立了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出資50萬元,乙出資30萬元,丙出資20萬元。公司成立後,召開了第一次股東會會議。有關這次會議的下列情況中,不符合我國《公司法》規定的有( )。
A.會議由甲召集和主持
B.會議決定不設董事會,由甲任執行董事,甲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C.會議決定設1名監事,任期3年
D.會議選舉了公司章程所定的全部董事,包括兩名職工代表出任的董事
答案:D
解析: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經營規模較大的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監事會,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只設1 至2 名監事。監事的任期每屆為3年。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職權之一是「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由於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是由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的,因此,選項D的說法是錯誤的。
11.某股份有限公司原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某年需要減少注冊資本300萬元,那麼該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的通過方式為( )。
A.經股東大會持表決權過半數的股東通過決議
B.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C.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3以上通過
D.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全部通過
答案:B
解析:《公司法》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 3
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12.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 )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 )通過。
A.過半數 過半數
B.半數以上 半數以上
C.半數以上 過半數
D.過半數 半數以上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關聯關系表決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
13.因犯有貪污罪被判處刑罰後,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是( )。
A.執行期滿未逾1年 B.執行期滿未逾2年
C.執行期滿未逾3年 D.執行期滿未逾5年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14.甲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A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的行為損害了公司股東B的利益,那麼B( )。
A.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B.必須通過董事會提起訴訟
C.必須通過監事會提起訴訟 D.必須通過股東會提起訴訟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股東直接訴訟的規定;根據規定,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甲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億元,累計提取法定公積金余額5000萬元。2006年度稅後利潤為3000萬元,該公司當年應當提取的法定公積金數額是( )。
A.150萬元 B.200萬元 C.300萬元 D.500萬元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公積金提取的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法定公積金按照公司稅後利潤的10%提取,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甲公司2006年利潤3000萬,按10%提取即300萬元,加上原累計的法定公積金5000萬元,提取後累計總額5300萬元,未超過注冊資本的50%。
二、單項選擇題(每題2分,共30分)(以下15題為《證券法》試題)
16.下列屬於公開發行證券的是( )。
A.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150人
B.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C.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D.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100人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公開發行證券的條件。根據規定,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屬於公開發行證券。
17.某公司擬公開發行股票8000萬股,委託承銷團代銷,代銷期間屆滿時,屬於發行失敗的是( )。
A.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為8000萬股 B.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為7200萬股
C.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為6400萬股 D.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為5400萬股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股票發行。股票發行採用代銷方式,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70%的,為發行失敗。
18.某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為1億元,2007年擬增發股票2億股,其中一部分採用配售的方式發售,那麼該配售股份數量最多不應超過( )。
A. 3000萬股 B. 6000萬股 C. 7000萬股 D. 10000萬股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增發股票中配售數量的限制。根據規定,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
19.某上市公司2004年5月發行5年期公司債券2000萬元,2年期公司債券1500萬元。2007年1月,該公司鑒於到期債券已償還且具備再次發行公司債券的其他條件,計劃再次申請發行公司債券。經審計確認該公司2006年12月末凈資產額為6000萬元。該公司此次發行公司債券額最多不得超過( )。
A.400萬元 B.500萬元 C.800萬元 D.100萬元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發行公司債券,其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累計債券總額是指公司成立以來發行的所有債券尚未返還的部分。本題該公司凈資產額為6000萬元,本次發行公司債券額最多不得超過400萬元(6000萬元×40%-2000萬元=400萬元)。
20.某股份有限公司擬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該公司凈資產為4000萬元,3年前曾發行5年期公司債券500萬元。則該公司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最高限額為( )萬元。
A. 1600 B. 1100 C. 1000 D. 900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之一是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最近一期公司凈資產額的40%。其中累計債券總額是指公司成立以來,發行的所有債券尚未償還的部分。本題中3年前該公司曾發行5年期債券500萬元 5
屬於尚未償還的部分。所以該公司此次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額最多為:4000×40%-500=1100萬元。
21.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 )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A.8日 B.10日 C.5日 D.3日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證券交易的一般規則。根據《證券法》規定,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22.上市公司發生的下列事實中,國務院證券主管部門可以決定該公司股票暫停上市的是( )。
A.公司的股本總額由人民幣1.2億元減至為人民幣1億元
B.公司股票市值連續3天下跌
C.公司最近2年連續虧損
D.公司未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暫停股票上市。本題中,D選項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應暫停該公司股票交易。
23.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的,屬於( )。
A. 欺詐客戶行為 B. 內部交易行為 C. 操縱市場行為 D. 虛假陳述行為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欺詐客戶行為的范圍。根據規定,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的,屬於欺詐客戶行為。
24.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一定比例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採取要約方式進行。該比例是( )。
A.90% B.75% C.50% D.30%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上市公司要約收購。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採取要約方式進行,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
25.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雖然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一定比例,應當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根據規定,該一定的比例是( )。
A.達到5%,但未達到10% B.達到5%,但未達到20%
C.達到10%,但未達到20% D.達到10%,但未達到30%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的編制情形。根據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但未達到的20%,應當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26.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 )內不得轉讓。
A.10個月 B.2個月 C.12個月 D.6個月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收購後事項的處理。根據規定,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12個月內不得轉讓。
27.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證券公司同時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和證券自營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 )。
A.人民幣5000萬元 B.人民幣1億元 C.人民幣2億元 D.人民幣5億元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證券公司注冊資本。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和其他證券業務中兩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
28.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應同時承擔繳納罰款、罰金和民事賠償責任,如公司全部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應當( )。
A.先繳納罰款 B.先繳納罰金 C.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D.按照同一比例分別支付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違反證券法責任的承擔。根據規定,違反《證券法》的規定,應同時承擔繳納罰款、罰金和民事賠償責任,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的,應當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9.下列有關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說法中,不符合規定的是( )。
A.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B.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50%
C.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D.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規定。40%。
30.下列選項中,不屬於法律禁止的證券交易行為有( )。
A.發起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半年後轉讓其所持股票
B.公司董事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20%的股票
C.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的專業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買賣該種股票
D.為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在該文件公開後5日內買賣該公司股票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證券交易的規則。A應該是1年;根據規定,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三、判斷題(共10題,每題1分,合計10分,含《公司法》《證券法》)
( 對 )1.上市公司審計應由兩名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簽名。
( 錯)2.商譽作為無形資產可以作價入股。
( 錯)3.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可以不迴避表決。
( 對)4.當公司負債率過高時,通過發行股票增加公司的資本,可以有效地降低期負債比例,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 錯)5.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全部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
( 對)6.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而設立的方式。
( 錯)7.《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00萬元。 ( 對)8.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 對)9.目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確定採取法定資本制原則。
( 對 )10.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做出後,應於10日內通知債權人。
四、案例分析(每問10分,共30分,《合同法》部分)
甲與乙在2009年10月1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乙所有的廠房三棟,租期六年,每半年支付當期半年的租金。合同簽訂後,甲預付當期半年租金。後由於甲經營出現困難,沒有正式入住,但也沒有協商解除合同。乙在2011年4月25日見甲沒有繼續繳納租金,也無法取得聯系,遂將廠房租賃給丙,雙方簽訂合同,乙並收取丙定金。
【問題】1、甲沒有繳納後半年租金是否違約?
參考答案:屬於違約行為。甲應該在4月1日繳納半年租金。
2、乙方與甲方的合同解除沒有?
參考答案:沒有解除。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乙方沒有履行通知手續或訴訟程序,合同沒有解除。
3、乙方是否存在雙倍返還丙方定金的風險?
參考答案:存在風險。因為甲乙的合同沒有解除,乙又將房屋租與丙,並收取定金。該租賃行為侵犯了甲的合法權利,屬於違約行為。若甲要求法院解除乙丙的合同,則應獲得法院支持。故乙方存在雙倍返還丙定金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