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廣州證券有什麼利用股票賬戶閑錢的
您好
現在的證券行業已經屬於一個過氣的行業了,現在做股票投資風險也十分的大。大家可以看到中國的經濟目前是還屬於一種低谷時期,可以說直接在股票市場顯露出來,因此還是不要做股票為好,希望採納!
② 在股票市場的閑錢怎麼取出來
你證券交易軟體上面,點銀證業務,先把錢從證券轉入銀行,然後再卡上查詢余額.
③ 各位好,股票賬戶裡面的閑錢怎麼辦
您好,目前一般好的券商對賬戶資金都是有利息的,比如國金的金騰通,開通後閑余資金會自動理財計息,大概收益是3左右
④ 炒股的人對券商股怎麼看
炒股的人對券商股怎麼看?筆者炒股,也曾經在券商工作過,對券商的看法有兩個,第一是行情的方向標;第二是強周期股票,看天吃飯。1、券商股市行情方向標每一輪行情的方向標都是以券商為旗手,這個幾乎沒有例外,比如2018年10月19日,券商觸底反彈,意味著股市下跌見底了,隨後券商開啟了一輪反彈,最後在2019年3月7日達到局部高點。而上證指數在2019年1月4日見底,達到了2440點 ,然後開啟了一輪反彈,並在4月9日達到了3288點的局部高點;創業板在2018年10月19日見底,指數達到了1184的低點,然後開始反彈,並在2019年4月8日創下了1792的局部高點。此後進入調整2個月後再次進入上漲通道。
這完全是看天吃飯的板塊,牛市就通吃,公司業績暴漲,員工收入也令互聯網員工羨慕,但是一到熊市,公司業績下滑,員工也開始吃土。2014年底的時候有個笑話,當時說上海人民公園的阿姨在選女婿的時候看的是你持有多少證券股票。有意思的是券商股現在跌破60日均線了,後市會如何走?這又對市場暗示了什麼?
⑤ 手裡有點閑錢,准備股票開戶,哪家證券公司服務比較好,費用還不高的
如果要開戶的需要提前找好證券公司,准備好個人身份證和銀行卡,下載開戶軟體跟著流程就行了,費用方面市場上大部分券商都在萬2到萬3之間。要費率低可以找客戶經理協商也能兼顧服務,想要的話我這邊可以作推薦
⑥ 有點閑錢,想投資股票,但是不知道從何入手,要怎麼開戶有沒有具體的玩法
剛開始買股票就買一些大型國企股,比如銀行和石油,波動小,先熟悉熟悉規則。積累一定經驗可以稍微激進點。有一條必須牢記,低價股或者跌了很多的股票沒有理由一定會漲起來,股票買的是預期,沒有好的題材或概念即使莊家也沒興趣做。開戶的話,現在大多證券公司都可以網上開戶,而且都有客戶經理,有什麼問題直接問你的客戶經理就好。
⑦ 證券公司可以查股票賬戶嗎
可以,但是他們是分級別的。你的客戶經理可以。不是誰都能查。
業務規則
1、業務風險隔離制度
《證券法》第13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隔離措施,防範公司與客戶之間不同客戶之間的利益沖突。證券公司必須將其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承銷業務、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產業務分開辦理,不得混合操作。
2、證券自營規則
《證券法》第137條規定,證券公司自營業務必須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不得假借他人名義或者以個人名義進行。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證券公司不得將其自營賬戶借給他人使用。
3、自主經營的權利
《證券法》第138條規定,證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其合法經營不受干涉。
4、客戶資金的管理
《證券法》第139條規定,證券公司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應當存放在商業銀行,以每個客戶的名義單獨立戶管理。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歸入其自有財產。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證券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非因客戶本身的債務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凍結、扣劃或者強制執行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
5、委託書的設置與保管
《證券法》第140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應當置備統一制定的證券買賣委託書,供委託人使用。採取其他委託方式的必須作出委託記錄。客戶的證券買賣,不論是否成交,其委託記錄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保存於證券公司。
6、辦理委託事宜要求
《證券法》第141條規定,證券公司接受證券買賣的委託,應當根據委託書載明的證券名稱、買賣數量、出價方式、價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規則代理買賣證券,如實進行交易記錄;買賣成交後,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製作買賣成交報告單交付客戶。證券交易中確認交易行為及其交易結果的對賬單必須真實,並由交易經辦人員以外的審核人員逐筆審核,保證賬面證券余額與實際持有的證券相一致。
7、禁止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
《證券法》第143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而決定證券買賣、選擇證券種類、決定買賣數量或者買賣價格。
8、禁止對客戶作出收益或賠償的承諾
《證券法》第144條規定,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
9、禁止私下接受客戶委託
《證券法》第145條規定,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經營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10、證券公司的責任
《證券法》第14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11、資料的保存
《證券法》第147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妥善保存客戶開戶資料、委託記錄、交易記錄和內部管理、業務經營有關的各項資料,任何人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述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
12、信息、資料的提供與要求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證券法》第148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業務、財務等經營管理信息和資料。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信息、資料。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
13、審計與評估
《證券法》第149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委託會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對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內部控制狀況、資產價值進行審計或者評估。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