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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持倉股票限制時間嗎

發布時間: 2022-01-15 10:20:23

基金公司購買股票,有否規定必須持有多長時間才能賣出

你好,基金公司並沒有這種規定,只是持有的時間長收益會高一點。

❷ 基金買賣股票的時間限制

基金是有這種規定的,但具體的持有時間不知道,這樣規定就是為了防止基金公司頻繁的炒股票,造成高換手率。
不僅如此,還規定股票的比例必需維持在一定的比例,這樣在熊市中是很不利的,連調整的機會都沒有。

❸ 一個基金公司所持一隻股票的總發行量比例和持有時間有限制嗎

一家基金公司持有同一隻股票比例是不能超過股票總股本的10%,一隻基金持有一隻股票總量不能超過基金凈資產的10%。
沒有時間限制。

❹ 基金的持有時間有限制嗎

基金的持有時間是沒有限制的,一般來說可以購買這只基金非常長的時間,除非這只基金自己消失了,不然都是可以一直持有的。而購買基金一直強調的就是長期去持有,長期持有基金的話,相對來說它的這種風險和收益就會變得比較均衡。購買基金時間越長,它就越不容易虧損,這也是從過往的基金投資中所得到的啟示。

❺ 基金的持倉股票什麼時候更新一次

基金的持倉股票什麼時候更新一次?
四、大勢情況:如果大盤當天急跌,破位的就更不好,有漲停也不要追

在一般情況下,大盤破位下跌對主力和追漲盤的心理影響同樣巨大,主力拉高的決心相應減弱,跟風盤也停止追漲,主力在沒有接盤的情況下,經常出現第二天無奈立刻出貨的現象,因此在大盤破位急跌時最好不要追漲停。
而在大盤處於波段上漲時,漲停的機會比較多,總體機會多,追漲停可以膽大一點;在大盤波段弱勢時,要特別小心,盡量以ST股為主,因為ST股和大盤反走的可能大些,另外5%的漲幅也不至於造成太大的拋壓。如果大盤在盤整時,趨勢不明,這時候主要以個股形態、漲停時間早晚、分時圖表現為依據。
五、第一個漲停比較好,連續第二個漲停就不要追了

理由就是由於短期內獲利盤太大,拋壓可能出現。當然這不是一定的,在牛市裡的龍頭股或者特大利好消息股可以例外。

❻ 基金的最低的持倉比例和持股最短期限分別是多少

1、股票型基金最低持倉比例為60%,基金持股時間在基金法上沒有限制,當天買的,第二天就可以賣。
2、在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到期之前,投資者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和個人意願,自願地決定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而投資者(做多或做空)沒有作交割月份和數量相等的逆向操作(賣出或買入),持有期貨合約,則稱之為「持倉」。在黃金等商品期貨操作中,無論是買還是賣,凡是新建頭寸都叫建倉。操作者建倉之後手中就持有頭寸,這就叫持倉。
3、持有一定股份。當持有股份達到30%,持股可以稱為控股,如果是最大股東還可以稱為相對控股,當持股超過50%,持股可以稱為絕對控股。

❼ 基金買入一隻股票要求最少持有多少時間

這不一定的,應該沒有時間規定,就好象我們買股票一樣,只是大家買入的資金大小不同而以。如果我們買的股票一買就連著五個漲停,不僅我們想賣了,一般的私募基金有50%的短期收益,早就賣了,這樣看來,一周不到就有可能出貨。
但基金一般會持有多久才會出貨咧,這不能光拿時間來衡量的。如果行情好,股票一直狂漲,而且一直處於上升通道中,就是二年也不會隨便賣,只會導手,把原始資金和利潤導出來,但資金還會在股票里。但要是行情不好,一個月就跌了20%,而且股票已經明顯打開下降通道了,估計這會沒那個基金還不割肉出局了。
所以啊,基金什麼時候出貨不是以時間來定的,是看那隻股票行情而言的。不過據我所知,基金從吃貨完成到開始出貨,一般至少會到100%的收益了才會動的。你想想,隨手就是上千萬甚至上億資金,一次的交易光千分之一的稅就得交上上萬上十幾萬元啊,還有其它費用。所以啊。。。。。。

❽ 基金持有期限有要求嗎為什麼有的基金要求必須持有七天以上

自從監管要求非貨幣基金持有時間不超過七天贖回會收取1.5%懲罰性費率後,基金套利變得麻煩了很多,一不小心還會被反擼。為了不被反擼,有些人會刻意多持有一天,這樣雖然安全,但降低了效率,增加了風險,實在不可取。再此把我掌握的這個知識點,與大家共享一下。


對於場內可交易基金來說,買入當日即為確認日,分級基金合並當日即為確認日(當日晚上結算後可以看到份額),所以變成了周一買入(合並),周五贖回,周二買入,下周一贖回,周五買入,下周四贖回,比場外申購基金周期要短一天。如果場內買入,最快可以22日買入合並,23日贖回,31日贖回確認,照樣滿足七天不收取懲罰性贖回費。可以簡單總結為,平時周幾申購,下周幾贖回,場內份額縮短一天。遇到長假前一天可以贖回,盡量不申購。

❾ 對基金機構持股時間有何限制

1、基金申購限制
基金在刊登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後,開始向法定的投資對象進行招募,依據國內基金管理公司已披露的開放式基金方案來看,首期募集規模一般都有一個上限。在首次募集期內,若最後一天的申購份額加上在此之前的申購份額超過規定的上限時,則投資者只能按比例進行公平分攤,無法足額認購了。
開放式基金除規定有認購價格外,通常還規定有最低認購額,如同股票的最小買入單位為一手一樣。另外,根據有關法律和基金契約的規定,對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的總份額還有一定的限制,如不得超過本基金總份額的10%等。
在開放式基金日常的申購中,基金規模原來的上限仍有效,當基金規模達到上限時,該基金就只能贖回而不能申購了。
2、基金贖回限制
開放式基金贖回方面的限制,主要是對巨額贖回的限制。根據《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的規定,開放式基金單個開放日中,基金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10%時,將被視為巨額贖回。巨額贖回申請發生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於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可以對其餘贖回申請延期辦理。也就是說,基金經理根據情況可以給予贖回,也可以拒絕這部分的贖回,被拒絕贖回的部分可延遲至下一個開放日辦理,並以該開放日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為依據計算贖回金額。
當然,發生巨額贖回並延期支付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募說明書規定的其他方式,在招募說明書規定的時間內通知基金投資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同時在指定媒體及其他相關媒體上公告;通知和公告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證券交易所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