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春節後基金凈值出現大規模下跌,不少明星基金成了重災區,具體是什麼情況
在春節之後期間出現了大規模的下跌,主要是因為現在的很多基金都處於一個高估值狀態,並且在春節前夕基金也漲到了一個比較高,所以在近期基金出現大規模的下跌也是比較正常的一個現象!而有些基金的凈值跌到了5%,多個明星基金經理的回撤也是非常大!
現在好多年輕人都已經投入到了基金的投資當中,而在2020年的基金投資當中,很多人確實收到了一定的利潤,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在2021年春節剛過後,基金就出現了很大的回落,造成了很多年輕人的恐慌!
投資是具有一定風險性的,因此我們在投資的過程中應當理性投資,不要對於投資抱有太大的期望,同時也要保持好自己的心態,不要在下跌的時候就太過於焦躁,同時在漲幅非常好的時候,也要注意把握機會將其及時拋出,這樣才能使我們在基金的投資過程當中賺取一些金錢,基金就長期的一個趨勢來看還是比較好的!
② 基金凈值太高買入會不影響收益
沒影響
收益就是增長率,跟凈值高低無關
現在做固定收益率基金,一年收益率超過7%的比比皆是,保本保收益,超越一年定期存款2倍以上
如果不知道怎麼做,請來我們這里開戶吧。
③ 直播帶貨堪稱2020最火爆的行業,亂象的出現,會讓這個行業還能走多久
我個人認為這個行業在短時間內並不會消失。現如今消費者對於直播帶貨的熱情會刺激直播帶貨的行業走的越來越遠。所以我並不認為這個行業在短期內會消失,畢竟這已經成為了一個趨勢。
自從2019年年底開始直播帶貨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李佳琦、薇雅可以堪稱為直播帶貨王。也有相關人士爆料指出李佳琦在雙十一的晚上依靠直播帶貨就盈利了一個億。不得不說這個數字真的讓很多人都感覺十分的驚嘆。10萬對於我們正常人來說都是十分困難的,更不要說是一個億了。
5g時代基本上要全面普及了。這也就意味著越來越多的人要加入到直播行業中。而且的確直播帶貨給很多人都提供了一個賺錢的渠道。他們很多人先是利用各種各樣的段子去吸引粉絲。從而在以一種直播的形式去讓大家他們的產品。但是實際上風險也是非常大的,畢竟我們根本不知道在屏幕的那方他們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所以也還是很有風險的。
④ 普通人買賣股票基金對這只基金凈值有影響嗎
普通人買股票基金,對該基金沒有任何影響,如果你買的是該股票基金中的股票就有關系了。
基金的漲跌是根據金持有的股票和債券等來判斷他的漲跌。
⑤ 大額資金買入會影響基金凈值嗎當天
不會,買入價格是以確認日收盤價為標准計算的,也就是不會攤薄收益
⑥ 文旅部發文網路主播不得誘導消費,將對帶貨行業帶來什麼影響
現在有很多的網路主播以擦邊球和誘導的方法來吸引一些觀眾,而文旅部發文網路主播,不能夠誘導粉絲進行消費,這個規定也會給帶貨行業帶來一定的影響。像現在很多的主播積攢了一些粉絲之後,都開始進行帶貨,而很多的主播帶貨的東西,他們根本就沒有進行調查。
還網路一片凈土
而我國這樣的打擊這些網紅主播,也能夠還網路一片凈土,讓大家更加放心的去進行消費。現在很多的網紅都會在網路上面隨意的去進行炒作,就比如之前一款耐克的鞋子,本身1000多塊錢經過網紅主播的炒作,這款鞋子賣到了幾萬塊錢。
⑦ 網紅直播帶貨對經濟造成的財產損失大概是多少
近年來,網路直播帶貨的現象越來越突出,網路直播帶貨也給各個參與的人員與平台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收益,但是與此同時,各種由於「網紅帶貨」造成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某些網紅由於在直播帶貨的過程之中存在各種違法和違規的行為,所推銷的貨品的質量也是良莠不齊,也導致了許多消費者向「網紅」索賠的問題,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網紅」們應當怎麼樣保護自身的安全,在不違法犯國家法律的前提之下向消費者推銷商品?下文中,筆者從幾個主要的方面簡要講講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有需要的人。
1,定義
「網路紅人」是指在現實或者網路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或長期持續輸出專業知識而走紅的人。
「網紅直播帶貨」是指某些具有社會影響力的人物在網路實時交流之中對某些商品進行宣傳,利用自身的影響力和信任資本,對商品的銷售進行刺激,促進某個或者某種商品消費的行為。
基於上述的定義,「網紅直播帶貨」其實是一種營銷方式,商品的銷售者為了自身商品的銷售,與某些具有社會影響力和一定的社會信任資本的人展開合作,由「網紅」負責對商品進行推銷,商品銷售者負責銷售的一種新的銷售模式。
2,網紅的主體身份
以自然人身份承接商品銷售者的商業合作
「網紅」以自然人身份與商品銷售者進行合作,以其自身擁有的流量和影響力對商品銷售者的商品進行推銷,提高商品銷售者的銷售量,為銷售者賺取相應的利潤。在這種情形之下,「網紅」和商品銷售者之間成立的關系主要有兩類:
僱傭合同關系
僱傭關系是指受僱人向雇傭人提供勞務,雇傭人支付相應報酬形成權利義務關系。商品銷售方與「網紅」簽訂僱傭合同,僱傭合同約定「網紅」利用自己的網路影響力和信任資本為商品銷售方的商品進行推銷,「網紅」付出自己一定的勞動而商品銷售方給予「網紅」相應的對價。
委託合同關系
委託關系,是基於委託人與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置委託人委託的事務的民事法律關系。商品銷售者與「網紅」簽訂《委託合同》或者《委託協議》,合同或者協議約定商品銷售者委託「網紅」在進行網路直播的過程之中,對商品進行宣傳,促進商品銷售。商品銷售者給予「網紅」相應的費用。
以公司名義與商品銷售者展開合作
如果「網紅」隸屬於某個經紀公司名下,則應當視為「網紅」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麼公司在對外承接商務合作之時則會要求「網紅」履行合同或者協議的內容。由於「網紅」所實施的行為為公司所要求的行為,故「網紅」的行為構成職務行為,那麼,在這種情形之下,所引發的責任將會由公司先行承擔,如果「網紅」確有重大過錯,則可以要求「網紅」進行賠償。
以個人名義或者公司名義對商品進行用戶評價
如果「網紅」以個人名義或者公司名義對某個商品的使用感覺、建議和其他主觀的基於事實的一些觀點進行發布,應當認為該種行為不構成廣告行為。
3,網紅承擔的責任
「網紅」在網路直播過程之中對商品進行推銷,是否符合《廣告法》中規定的廣告代言人的規定?廣告代言人是指在廣告的傳播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訊息來源角色,並且根據其所具有之說服力對消費者產生影響。那麼,「網紅」應當屬於《廣告法》之中的廣告代言人。網紅」是否屬於明星代言人呢?根據網路的定義明星泛指有名的演員、歌手、藝人、運動員等。我們應當認為,明星是指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人,那麼「網紅」也應當屬於「明星」的一種。無論是「明星」還是「網紅」,在承接廣告或者做推廣之時,都應當注意法律的規范,避免觸碰法律,損害他人利益。正是由於某些「網紅」或者「明星」的法律意識不強,又或者沒有專業的法律團隊做支撐,在實際的廣告代言過程之中產生了許多的問題,遭受沒有必要的名譽及經濟損失。例如著名演員侯耀華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葯品、醫療器械等10個虛假產品廣告、張鐵林、范偉、王剛三位明星代言的u88、3158、28招商等三家招商網站涉嫌加盟騙局、郭德綱代言的「藏密排油」的廣告等等,明星由於代言諸如此類的廣告遭到索賠或者處罰的案例數不勝數。在專業的「直播帶貨」的主播之中也發生過這樣的事情,例如知名網紅模特劉某,以靚麗的造型在直播間吸引了無數粉絲。劉某自恃「網紅效應」能量巨大,便購買了攪拌釜、粉碎機等設備,利用百炎凈、氯黴素作為原料,自行製作、銷售祛痘美白萬能膏,遭到刑事處分和民事索賠。其實,在某些情況之下,或許他們也是受害者,但是由於他們所擁有的的影響力,應當對所代言的廣告盡到必要的審慎的義務。
民事責任
如上文所述,廣告代言人的民事責任承擔分為兩種情形:1、以自然人身份承接商業合作中可能承擔的責任;2、以公司名義開展商業合作可能承擔的責任。無論是自然人身份還是公司身份,在廣告宣傳過程之中如果存在問題,則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廣告法》 第56條之規定「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5條規定「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食品安全法》第104條規定」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產品質量法》第58條「社會團體、社會中介機構對產品質量作出承諾、保證,而該產品又不符合其承諾、保證的質量要求,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等等,廣告代言人在代言之中可能會較大概率地觸碰法律,如果自身沒有注意相關規定,則將會導致自身承擔連帶責任,那麼遭受的損失將會是巨大的,其中不僅包括金錢損失還包括名譽損失,其後果也是難以估計的。
刑事責任
如果廣告代言人嚴重違反法律規定,情節嚴重,則將會觸碰《刑法》。例如演員趙丹(藝名胖丫),在未取得葯品生產、銷售許可的情況下,通過某直播平台宣傳、出售自製的「純中葯減肥膠囊」,獲利巨大,並造成多名使用者出現不良反應。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假葯罪判處趙丹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2014年,知名網紅模特劉某購買了攪拌釜、粉碎機等設備,利用百炎凈、氯黴素作為原料,自行製作、銷售祛痘美白萬能膏,涉案金額近30萬元。多名粉絲購買使用之後,面部出現不同程度的毀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劉某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其行為觸犯刑法,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十五萬元。
而在刑事責任之中,最可能觸碰的刑法有關詐騙、虛假廣告、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的規定。「網紅」在承接相關商業合作之時必須注意自身的安全。
4,應當注意的問題
推薦未使用的產品
根據《廣告法》第38條規定:「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並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因此,主播在直播帶貨的過程之中不得虛假描述其效用及性能。並且還需要主播使用過代言商品,不得在未經使用的情況下就推銷進行代言。
侵犯他人名譽
主播在代言廣告之時有時會將代言商品與其他商品進行比較,貶低其他同類商品。這種行為不僅會觸犯《廣告法》之中關於廣告行為的規定,還可能會由於貶低其他同類商品而侵犯他人的名譽權產生糾紛。
虛假宣傳
由於很多主播是某個公司的簽約藝人,其代言的商品時並未能夠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獲得的相關行業的評價等進行詳細的審查,故在代言之時可能會發生虛假宣傳的行為。
廣告用語違法法律規定
《廣告法》第9條規定了廣告用語的規范,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因此建議主播在直播帶貨時,切忌使用「全網最低價」、「最佳的產品體驗」等絕對化的詞語,
侵犯知識產權
根據《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及其有關的實施條例及司法解釋以及《侵權責任法》,如果主播明知代言的商品存在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形之下依然進行代言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價格欺詐
「價格欺詐」是指經營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行為。根據《價格法》以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有關條款的解釋、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對價格欺詐行為定性有關問題的復函的有關規定,主播在帶貨之時所宣稱的折扣、優惠應當符合上述規定,不得虛假降價或者提價之後再降價,否則將會觸犯相關規定。
5,結語
直播帶貨的網紅們應當對自身的安全給予一定程度的重視,在代言商品時可以大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審查:
謹慎代理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
嚴格審查貨源、生產許可、安全標識,不生產、不銷售、不代理三無產品;
代理的商品親自使用,避免虛假宣傳;
嚴禁刷單虛構銷量,避免構成不正當競爭;
自產自銷型網紅主播,還應當遵守產品的安全保障義務和告知義務,保障消費者的人身、財產權利和知情權;
謹慎評價其他同類產品,避免侵犯其他廠商名譽權;
除了遵守《廣告法》、《消費者權益法》等規定,網紅帶貨還應當遵守廣播電視總局關於規范網路直播行為的相關規定,杜絕低俗直播。
⑧ 直播帶貨會對目前的實體經濟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利大於弊:
第一,直播讓人才脫穎而出。在直播面前給各領域人才發揮才能的機會,從而推動了眾多商品的銷售。比如,網紅李佳琦賣口紅、李子柒宣傳美食,還有賣服裝、手錶等各類網紅銷售人才不斷脫穎而出。
如果沒有直播李佳琦還是個商場櫃員,李子柒可能還在某家公司打工。正是因為有了直播,這些優秀的網路銷售精英甚至具備了帶動一個行業人氣的能力。
第二,直播賣貨可以通過一些產品直播賣貨的方式在線與觀眾互動,產品也很直觀,很容易獲得用戶的認可,從而使客戶有購買的沖動,促進產品銷售。所以,我比較傾向於直播賣貨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實體經濟的發展。
第三,有了直播賣貨可以減少中間商賺差價,就是由廠家直接面對客戶,客戶下單子,就生成企業的訂單,這樣省去了批發商、零售商賺取差價,不需要一層層的代理。直接由廠商面對廣大粉絲顧客。這樣廠家和消費者都可以得利,實行共贏。
第四,直播賣貨可以讓企業生產的效率更高,降低企業銷售成本。直播經過網上銷售得到的大批量訂單,這樣可以穩定實體企業的生產,降低企業的庫存和銷售成本,及時幫企業快速回籠資金。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沒有網路直播之前,企業還要自建產品銷售終端 ,就要租門面,招聘銷售人員,做廣告營銷,這個成本也很大。現在做直播銷售後,在銷售終端的投入就可以減少或者全免了。
(8)直播帶貨會影響消費行業股票基金凈值擴展閱讀:
網路直播賣貨,就是讓廠家與粉絲消費者直接面對面,這樣可以減少中間商、零售商賺差價,還可以提高廠家的生產效率,更關鍵的是,廠家的終端銷售成本也可以降低,這樣可以直接讓利給粉絲消費者。
直播賣貨應該是對實體經濟是有利的,而其他的直播並不對實體經濟有利,更多的是娛樂性質來吸引粉絲參與。
⑨ 易方達消費行業股票凈值這么高還適合定投嗎
目前看仍然適合,但是從今年1月份還是2月份,這個基金不光是肖楠一個人掌管,變成了雙基金經理,要注意以後基金經理變更的這種可能性。
當然投資於基金的資金必須是你長期用不到的。你可以分為N等份,按照雙周,或者月投進行定投,長期持有,平滑曲線。必有厚報
⑩ A股大跌,基金公司女主播被罵哭,影響股價漲跌的因素有哪些
A股大跌基金公司主播被罵哭,影響股價漲跌的的因素有幾方面:
1.政策影響,導致股市出現動盪。
2.股市回調,導致股市出現下跌。
3.全球市場的影響,導致股市跟著起伏。
隨著國家對金融的重視,股市越來越受到人們關注,很多人投身股市,希望在股市中賺錢,當股市大跌的時候,很多基金出現了下跌,購買基金的人們自然會不滿,因此在基金公司女主播直播的時候,很多購買基金的人不滿意,罵哭了主播。
隨著我國和國外經濟聯系越來越緊密,金融市場也有所體現,當全球股市出現動盪,我國的A股市場也會跟著出現起伏,尤其是在國外重要股市下跌之後,我國的A股下跌的概率很大。因此炒股要看全球的走勢,防止自己的資金損失。
影響股價的因素很多,基本上和股市整體走勢有關。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