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股票基金的問題!大神請出現
首先要明白股票基金首先是基金,不是股票,只是基金的標的是股票!
然而,基金的收益是怎麼計算的呢?是前一天的本金和利息作為下一天的本金!並且股票基金可能會隨著股市的停市交易,出現相同的開市、停市!
所以說,怎麼計算這個問題呢?
就是就是啊,365天的符合本息計算,等於七,也就是說,每天的利率就等於365分之復合收益率!
謝謝收看,希望能得到點贊,評論或者採納一下😁😁😁
『貳』 股票型基金下限是%80,是由誰來監管的,又是怎麼監管的,是每個月看一下有沒有少於%80還是其他時間
基金公司內部有監察稽核部,每天會查看投資部門的這些指標。
基金公司每個月要向證監會、當地證監局、基金業協會報送業務報表。
此外,每個基金都有託管銀行,託管銀行有專門部門來監控這些指標。發現異常,他們有權力向基金公司質詢,並可以獨立的向證監會報告。
『叄』 2011年最新經偵案件管轄種類有多少種我要最新的哦
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管轄《刑法》規定的下列案件:
(一)《刑法》分則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下列案件:
1、資助恐怖活動案(第120條之一)(《修正案(三)第4條》)
(二)《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二節走私罪中的下列案件:
2、走私假幣案(第151條第1款)
第三節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3、虛報注冊資本案(第158條)
4、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案(第159條)
5、欺詐發行股票、債券案(第160條)
6、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第161條)(《修正案(六)第5條》,取消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罪名)
7、妨害清算案(第162條)
8、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案(第162條之一)(《修正案》第1條)
9、虛假破產案(第162條之二)(《修正案(六)第6條》)
10、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第163條)(《修正案(六)》第7條,取消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罪名)
11、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第164條)(《修正案(六)》第8條,取消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罪名)
12、非法經營同類營業案(第165條)
13、為親友非法牟利案(第166條)
14、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案(第167條)
15、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案(第168條)(《修正案》第2條,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產、虧損罪罪名)
16、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案(第168條)(《修正案》第2條,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產、虧損罪罪名)
17、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案(第169條)
18、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案(第169條之一)(《修正案(六)》第9條)
第四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19、偽造貨幣案(第170條)
20、出售、購買、運輸假幣案(第171條第1款)
21、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案(第171條第2款)
22、持有、使用假幣案(第172條)
23、變造貨幣案(第173條)
24、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案(第174條第1款)
25、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案(第174條第2款)(《修正案》第3條)
26、高利轉貸案(第175條)
27、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案(第175條之一)(《修正案(六)》第10條)
28、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第176條)
29、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案(第177條)
30、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第177條之一第1款)(《修正案(五)》第1條第1款)
31、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第177條之一第2款)(《修正案(五)》第1條第2款)
32、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案(第178條第1款)
33、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案(第178條第2款)
34、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案(第179條)
35、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第180條)
36、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第180條第4款)(《修正案(七)》第2條第2款)
37、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案(第181條第1款)(《修正案》第5條第1款)
38、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案(第181條第2款)(《修正案》第5條第2款)
39、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第182條)(《修正案》第6條,《修正案(六)》第11條,取消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罪名)
40、騙購外匯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第1條)
41、背信運用受託財產案(第185條之一第1款)(《修正案(六)》第12條第1款)
42、違法運用資金案(第185條之一第2款)(《修正案(六)》第12條第2款)
43、違法發放貸款案(第186條)(《修正案(六)》第13條,取消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罪名)
44、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案(第187條)(《修正案(六)》第14條,取消用賬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罪罪名)
45、違規出具金融票證案(第188條)(《修正案(六)》第15條,取消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罪名)
46、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案(第189條)
47、逃匯案(第190條)
48、洗錢案(第191條)
第五節金融詐騙罪中的下列案件:
49、集資詐騙案(第192條)
50、貸款詐騙案(第193條)
51、票據詐騙案(第194條第1款)
52、金融憑證詐騙案(第194條第2款)
53、信用證詐騙案(第195條)
54、信用卡詐騙案(第196條)
55、有價證券詐騙案(第197條)
56、保險詐騙案(第198條)
第六節危害稅收征管罪中的下列案件:
57、逃稅案(第201條)(《修正案(七)》第3條,取消偷稅罪罪名)
58、抗稅案(第202條)
59、逃避追繳欠稅案(第203條)
60、騙取出口退稅案(第204條第1款)
6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案(第205條)
62、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第206條)
63、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第207條)
64、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第208條第1款)
65、非法製造、出售非法製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案(第209條第1款)
66、非法製造、出售非法製造的發票案(第209條第2款)
67、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案(第209條第3款)
68、非法出售發票案(第209條第4款)
第七節侵犯知識產權罪中的下列案件:
69、假冒注冊商標案(第213條)
70、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第214條)
71、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案(第215條)
72、假冒專利案(第216條)
73、侵犯商業秘密案(第219條)
第八節擾亂市場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74、損害商業聲譽、商品聲譽案(第221條)
75、虛假廣告案(第222條)
76、串通投標案(223條)
77、合同詐騙案(第224條)
78、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第224條之一)(《修正案(七)》第4條)
79、非法經營案(第225條)(《修正案(七)》第5條)
80、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案(第228條)
81、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案(第229條第1款、第2款)(取消中介組織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案)
82、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案(第229條第3款)(取消中介組織人員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案)
83、逃避商檢案(第230條)
(二)《刑法》分則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的下列案件:
84、職務侵佔案(第271條第1款)
85、挪用資金案(第272條第1款)
86、挪用特定款物案(第273條)
『肆』 如何查詢犯罪嫌疑人的股票基金
司法機關向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申請就可以查看了。所有投資者的
證券交易
記錄都在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有記錄,每日證券公司會與中國登記結算公司進行
股票交易
數據清算。
『伍』 股票、基金和債券三者在法律(民法)關繫上的區別
股票作為股東的股權憑證,可享受不定期分紅,當然目前主要可以溢價轉讓,不可退股;
債券作為借款憑證,在規定期限內可退還本息,利息固定,當然也可轉讓交易抵押;也有可轉為股票的債券;
基金就是你吧現金交給你信任的人或組織打理,讓高手來給你生錢,在賺很多時就可以連本帶利返還,基金主要投向股市、期貨等資本市場;
股票、基金不保證保本、盈利,虧了拉倒,債券有固定的利率,但不高,如發生企業破產也只能參與最低級別的分配。
『陸』 股票型基金的持倉監督問題
1.任何時候不得低於70%
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
證監會對這些事情經常是監管不力,最多就警告一下。
『柒』 被執行人名下的股票型基金,可以強制執行嗎
被執行人名下的股票型基金,可以強制執行。
『捌』 公安機關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有哪些
經濟犯罪,是指在社會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領域,為謀取不法利益,違反國家經濟、行政法規,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依照我國刑法應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經濟犯罪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另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除此之外,我國刑法分則其他章規定的某些侵害社會主義經濟關系的犯罪,如製造、販賣假葯罪、販毒罪、賄賂罪,也屬於經濟犯罪的范疇。總的來說,經濟犯罪共有177個罪名。經濟犯罪罪名: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抽逃注冊資金罪、信用證詐騙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走私普通貨物罪、虛假廣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非法出售發票罪、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罪、假冒注冊商標罪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玖』 管轄權的裁定下來了以後原來的起訴的法院還能夠去查封凍結原來案子的財產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案件的審理活動和執行需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
依據第三十六條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移送管轄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不存在移送管轄問題,應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依法享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才有權行使審判權,因此無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無權審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轄權。這是對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隨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