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我國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全文
新中國成立以後的第三次民法典起草自1979年11月成立民法起草小組開始,起草小組
先後草擬了四個民法草案,分別為1980年8月15日的徵求意見稿,1981年4月10日的徵求意見二稿,1981年7月31日的第三稿,1982年5月1日的第四稿。第四稿民法草案包括8編,分別為民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民事主體、財產所有權、合同、智力成果權、財產繼承權、民事責任和其他規定,共43章,465條。這一草案雖未正式成為法律,但現行的諸多民事法律,包括《民法通則》都以該草案的相應編章為基礎適當修改而成。——常識法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