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李天一案的案件發展
案件的發展如下:
1、案件移送。
2013年3月7日,北京市檢方表示,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輪奸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3月27日,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檢察院,將由海淀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審查起訴。按照剛剛實施的新刑訴法相關解釋,李天一案將不會公開審理。
2013年7月3日,李天一案由於案情復雜,海淀檢察院已退回警方補充偵查。但是,需要補充的只是小環節方面,大的證據鏈沒有問題。
2、提起公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於2013年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第三款第(四)項規定,涉嫌構成強奸罪,且系輪奸。
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庭前會議.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強奸案在海淀法院舉行庭前會議。
2013年8月20日下午12時,李某某涉嫌輪奸案第一次庭前會議結束,五名被告人均未參加,只有被告家屬和律師出席。與李某代表律師陳樞堅持無罪辯護不同,被告人魏某兄弟律師李在柯表示,還在考慮做輕罪辯護還是無罪辯護,同時他稱不存在所謂的「刑訊逼供」。女方田參軍律師稱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索賠50多萬。
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會上,檢方補充了兩份有關被害人楊某是否在酒吧任職的證據;幾名被告人律師指出,根據審訊時的錄像,警方存在誘供,並更改部分供述。警方對此不予回應。
4、申請公開。
2013年7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的辯護人向海淀院提交了署名夢鴿的《關於公開審理的申請》。
海淀法院認為,該申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六十七條第一款有關涉及個人隱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開審理的規定,故依法當場駁回了該申請並記錄在案。
(1)周翠麗擴展閱讀:
個人信息:
父母:李雙江、夢鴿;
曾就讀學校:中關村第三小學、人民大學附中、美國某冰球學校;
所獲榮譽:4歲選入中國幼兒申奧形象大使;全國少兒鋼琴比賽金獎;全國青少年書法大賽銅、銀、金獎;2009年入選為最年少的海淀區書法協會會員。
網路-- 李天一案
『貳』 李天一在牢房中表現
李天一是歌唱家李雙江和夢鴿之子,4歲學習鋼琴,8歲開始學習書法,連續兩屆榮獲全國希望杯青少年兒童鋼琴比賽二等獎、中國作品演奏獎。2009年入選為最年少的海淀區書法協會會員,他的各種表現都很傑出,被人們稱為「少年神童」,都認為他是國家的棟梁之才。
而他之後的表現卻讓人很意外,2011年9月6日,李天一無證駕駛奧迪,並且還與一對夫婦發生了矛盾,夫婦二人頭部被打流血,其父李雙江前往醫院探望傷者並作了道歉,李天一因打人事件被政府收容教養1年。就在他解除勞動教養才剛剛過去了半年,他又做了一件更加讓人意外的事情,李天一和其朋友等五人喝酒後,把一女子拉至賓館進行輪流侮辱,公安機關對其進行拘捕。最終海淀法院定對李天一等五人強奸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李天一獲刑十年。
李天一已經在獄中4年了,李天一母親夢鴿表示兒子在獄中生活的非常艱苦,多次有自殘甚至自殺的想法,也有很多人對其表示深深的同情,許多網友表示不買賬了,你們現在同情李天一,那誰來同情當年那個被害的女子?
當年女孩被侵害後,精神狀態很差,不願說話,不願吃飯,不願見人,也經常接到一些人的威脅電話,導致他精神壓力過大,再加上她不吃飯營養不良,經常昏倒,該女子照片也被網友扒出,受害女子楊女士再無個人隱私可言,而身為李某母親也遭群眾辱罵婊子,引發網友口水戰。李某某受害女子照片曝光,這對受害女子來說無疑是二重傷害。現在雖然事情已經過去好久了,但那件事給她帶來的傷害卻是一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