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在香港警察里警司比警督要高,而在大陸警察里警司比警督要低
因為香港警察警銜系統制度里,警司比警督職位要高,而大陸人民警察警銜制度里,警司比警督,因為歷史文化的特殊性,兩地尚未統一。
香港警銜制度
香港警察的警銜分為警務處長、警務處副處長、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警務處助理處長、總警司 、高級警司 、警司 、總督察、高級督察、督察 、見習督察、警署警長 、警長、高級警員 、警員 。
總警司區或部指揮官
高級警司通常是部或區的副指揮官
警司通常是總部單位主管或分區指揮官
總督察通常是總部單位副主管或者分區副指揮官
高級督察小隊指揮官
督察小隊指揮官
見習督察小隊指揮官
警署警長小隊指揮官 小隊副指揮官
警長分段指揮、車輛指揮
高級警員巡邏人員
警員巡邏人員

中國人民警察警銜制度
大陸人民警察警銜設五等十三級,即:1、總警監、副總警監;2、警監(一級、二級、三級);3、警督(一級、二級、三級);4、警司(一級、二級、三級);5、警員(一級、二級)。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警銜,在警銜前冠以"專業技術"。
人民警察實行警察職務等級編制警銜。擔任行政職務的人民警察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警銜:
1、部級正職:總警監;
2、部級副職:副總警監;
3、廳(局)級正職:一級警監至二級警監;
4、廳(局)級副職:二級警監至三級警監;
5、處(局)級正職:三級警監至二級警督;
6、處(局)級副職:一級警督至三級警督;
7、科(局)級正職:一級警督至一級警司;
8、科(局)級副職:二級警督至二級警司;
9、科員(警長)職:三級警督至三級警司;
10、辦事員(警員)職:一級警司至二級警員。
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民警察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警銜:
1、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級警監至二級警督;
2、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一級警督至二級警司;
3、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三級警督至一級警員。
(1)香港警銜擴展閱讀:
警銜是區分人民警察等級、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稱號和標志,是國家給予人民警察的榮譽。為了進一步加強人民警察隊伍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增強人民警察的責任心、榮譽感和組織紀律性,有利於人民警察的指揮、管理和執行職務,
1992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正式建立了人民警察警銜制度。警銜制度的建立,是人民警察隊伍建設的一件大事,標志著依法治警、從嚴治警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貳』 香港有幾個總警司是不是每個區都有警察局
1. 香港的警銜制度包括多個級別,從最高層的警務處長到基層的警員。
2. 香港被劃分為六個總區,每個總區都設有指揮官和副指揮官。總區的指揮官通常是總警司,而副指揮官是高級警司。
3. 每個總區下設有分區,分區的指揮官是警司,副指揮官是總督察。
4. 在分區之下,高級督察、督察和見習督察擔任小隊指揮官。
5. 警署警長在香港相當於內地的派出所所長。
『叄』 我想知道,香港警察的等級,對應大路公安等級,是怎麼回事
香港警察分為警務處長、警務處副處長、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警務處助理處長、總警司 、高級警司 、警司 、總督察、高級督察、督察 、見習督察、警署警長、警長、高級警員 、警員
由於法律制度不同,無法與內地警察一一對應
下面是按我個人的理解的大致的對應關系,非官方正式觀點,因此並不一定準確,僅供你參考:
警務處長-----------省公安廳的廳長
警務處副處長、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警務處助理處長--------副廳長、廳長助理
總警司 --------市公安局的局長、處長
高級警司 ------副局長、副處長
警司 --------分局的局長、科長、大隊長
總督察--------副分局長、副科長、副大隊長
高級督察:(比督察的級大、權力也大,但也服從總督察)
督察、見習督察(未滿三年)、警署警長(與督察平級)-----派出所長、刑警隊長
警長-------------副所長、副隊長
高級警員、警員-------普通民警
--------
另外,糾正你一個用詞:
對應與香港、澳門的場合,我們稱「內地」,而不是「大陸」
對應與台灣的時候才稱「大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