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9年個人所得稅速算扣除數怎麼算
基本公式: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基本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專項扣除指三險一金。
專項附加扣除指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我國正式實施新稅法,新稅法主要包含新個稅稅率表、專項附加的相關政策以及累計預扣算稅法。
1、新個稅稅率表其實與去年的10月1日就已經實施,我國新個稅的應納稅額依然是劃分為7個基數,各級對於的稅率也未發生變化,但是各級直接的應納稅額范圍有所不同;
2、專項附加扣除是指納稅人如果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租金、房屋貸款利息、贍養老人方面的費用支出,那麼可以在扣除起征點和五險一金的基礎上再享受專項附加抵扣,可以降低納稅人的應納稅額;
3、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專項扣除-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1)個人所得稅法2019擴展閱讀
2019年2月份將第一次按照新稅法申報個人所得稅,對應的是2019年1月份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
比如2019年1月份應付張三工資1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當月免稅收入為0元,當月專項扣除為2000元,專項附加扣除合計為3000元,無其他扣除,則應納稅所得額=15000-5000-0-2000-3000-0=5000元,不超過36000元,根據表一對應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元。
故:應納稅額=5000*3%=150元。
提示,企業應當在2019年1月份發放工資環節按照上述規則計算預扣2月份應申報的個人所得稅150元。
假設2月份仍應付張三1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當月免稅收入為0元,當月專項扣除為2000元,專項附加扣除合計為3000元,無其他扣除,則1月、2月累計應納稅所得額=(15000+15000)-(5000*2)-0-(2000+2000)-(3000+3000)-0=10000元,不超過36000元,根據表一對應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元。
故:累計應納稅額=10000*3%=300元。
3月份申報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300-150=150元。
提示,企業應當在2019年2月份發放工資環節按照上述規則計算預扣3月份應申報的個人所得稅150元。
以後每個月以此類推,直到2020年1月申報2019年12月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這就是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三款所指的納稅年度。
㈡ 個人所得稅2019新政策
個人所得稅的調整關系著每個公民自身的利益,繼新個稅在10月份調整為5000元的起征點後,國家又給大家帶來了專項附加稅扣除的好消息。
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明確規定了滿足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可扣除。根據2019新個稅政策,今後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個稅6項附加扣除。
(2)個人所得稅法2019擴展閱讀:
據悉,專項附加扣除標准並非一成不變,將隨著教育、住房、醫療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納稅人要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只需做「對條件、報信息、留資料」這三步,
具體來說就是就是將個人情況與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條件對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符合、符合幾項,比如子女是否處於受教育階段,老人是否已經達到60歲,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有沒有貸款買房或租房等是否滿足條件。
然後,通過下載手機APP「個人所得稅」填寫、登錄各省電子稅務局網站填寫、填寫電子信息表、填寫紙質信息表等四種填報方式填報自己的信息;最後納稅人留存必備資料,為了界定好征納雙方的法律責任;以上便是2019新個稅政策和新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