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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大盜張子強

發布時間: 2025-08-16 04:06:22

1. 關於世紀大盜張子強的故事說的詳細點。

張子強,男,祖籍廣西玉林市,1955年4月7日出生,四歲那年隨家人來到香港。張子強的父親是兩手空空隨著當時的「逃港潮」逃到香港的。到香港後既沒錢,也無一技之長,為了全家糊口,憑著在家鄉對中草葯的一點知識,在香港油麻地的廟街開了一個小小的「涼茶鋪」,維持生計。

四五十年代的油麻地遠遠不是現在那個「寸土寸金」、富有身份象徵的繁華地段。當時的油麻地很小,離海灘不遠,一些地方只是海邊的荒地,只有一些低矮的建築,有點像後來的棚戶區。住在這兒的不是窮人,就是一些三教九流之輩,常常發生一些黑社會的火並。

張子強就是在這樣一個在三教九流的外界環境和拮據的家庭經濟環境下長大的。他小學還沒讀完便無心上學,終日流連在「涼茶鋪」周圍,與街童玩耍、打架,慢慢地張子強就與街頭惡棍和黑社會成員交往,「賊性」開始萌芽。

張子強先在父親的「涼茶鋪」做幫手,後來父親見他不學好,又把他送到一間專做西裝的裁縫店當學徒。早年張子強的父親對兒子的教育是嚴厲的,以至後來張子強進了看守所還經常回憶起父親當年打他的情景。

但是父親的良苦用心和拳頭,都沒有把張子強引上正道,反而使他對父親產生了一種逆反心理。張子強至死都說,他對父親沒有什麼感情。張子強很快開始涉入黑社會,並成為小頭目,人稱「一哥」。貴州在外面混黑社會的白玉山曾經是他的馬仔,後來改做正業。

張子強12歲就開始進警察局,16歲第一次坐牢,在香港作案無數,多次被抓,在警方留下了厚厚的記錄。

張子強(1955年—1998年),男,綽號「大富豪」,廣西玉林人。4歲時隨父母去香港定居,是香港一個犯罪集團首腦。

張子強曾策劃綁架著名香港富豪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和香港富豪郭炳湘,獲得數億港元贖金,還策劃綁架澳門著名富豪何鴻燊(但被警方識破,未遂),他犯罪所得金額之高曾錄入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電視劇《插翅難逃》就是以他的犯罪團伙為原型的。

人物評價

這個終生以違法犯罪為職業的匪首,應該感謝法治。獄外,律師和香港學者希望香港特區法院引渡他回港受審,他們援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不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死刑而且可以立即執行的內地,沒有給他引渡的機會。

這個以非法買賣爆炸物罪、搶劫罪、綁架罪、走私武器、彈葯罪。張子強被媒體稱為「世紀賊王」。



(1)世紀大盜張子強擴展閱讀:

犯罪記錄

1991年以葉繼歡為首的一夥匪徒,連續搶劫了香港觀塘協和街及深水埠大埔道的7間金鋪,劫得金飾價值達750多萬元。1991年7月12日,搶劫啟德機場裝甲運鈔車1億6000萬港元,張子強後來被捕,但法庭以證據不足為理由,將他無罪釋放。

港英當局當時還賠償給張子強一大筆錢,使張子強愈發張狂。張子強於此時在獄中結識葉繼歡,兩人一拍即合,開始合作。1995年11月,在深圳槍殺香港居民蔡志雄。1996年5月,與葉繼歡集團合謀綁架香港第一富豪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勒索港幣10億3千8百萬元。

張子強分得4億3千8百萬。葉繼歡在作案前10天攜帶軍火返港,意外與警方交火,重傷被捕,但葉的部下仍參與了綁架案。1997年9月,綁架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勒索港幣6億元。張子強獨得3億元。

1997年10月,又策劃綁架澳門第一富豪何鴻燊,被警方識破,未遂。1997年底,從內地非法購買800公斤烈性炸葯,2000多枚雷管,並偷運到香港,圖謀製造更大的恐怖事件。據炸葯專家說,800公斤烈性炸葯如果集中爆炸,足以炸平一座十幾層的大廈。

正是這800公斤炸葯,敲響了大富豪犯罪集團的喪鍾。

2. 「世紀大盜」張子強到底有多厲害呢

張子強(1955――1998),一個不擇不扣的土匪強盜殺人犯,被人稱為大富豪,世紀悍匪,世紀賊王。從各種稱號就能看出這人有多麼的囂張。


張子強這個悍匪這么猖狂,其實也跟香港沒有死刑有關系,香港刑罰最高就是終身監禁。但在內地就不一樣了,張子強在內地被抓獲後,律師還想引渡回香港受審,但內地警方沒有給他們這個機會,直接執行死刑了。

3. 世紀大盜張子強什麼時候被抓了

世紀大盜張子強於1998年在中國大陸被捕。以下是關於張子強被捕及相關案件處理情況的詳細說明:

  • 被捕時間:1998年,張子強與其多名同夥在中國大陸被警方成功抓捕。這一行動標志著這位臭名昭著的世紀大盜的犯罪生涯走到了盡頭。

  • 審判過程:案件隨後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過一系列的法庭調查和辯論,法院於11月12日對張子強犯罪集團的43名罪犯進行了宣判。張子強等人被判處死刑,這是對他們所犯下嚴重罪行的嚴厲懲罰。

  • 上訴與終審:面對死刑判決,張子強等26名被告不服並提出上訴。然而,他們的上訴並未改變最終的命運。1998年12月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的上訴案進行了審理,並終審決定維持原判。

  • 處決與財產沒收:在終審判決後,張子強等人於12月被依法處決。同時,他們的財產也被沒收,共計人民幣6.621億元。這一舉措不僅彰顯了法律的威嚴,也為受害者及其家屬帶來了一定的慰藉。

綜上所述,張子強作為世紀大盜,其犯罪生涯在1998年走到了盡頭。他的被捕、審判、上訴及終審過程都充分展示了中國法律的公正與嚴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