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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安全法

發布時間: 2021-06-06 16:16:43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網路數據是指什麼

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受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網路安全從其本質上來講就是網路上的信息安全。從廣義來說,凡是涉及到網路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實性和可控性的相關技術和理論都是網路安全的研究領域。
網路安全的目的是保障用戶業務的順利進行,滿足用戶的業務需求是網路安全的首要任務,離開這一主題,奢談安全技術和產品無異於南轅北轍。
網路安全的具體含義會隨著「角度」的變化而變化。比如:從用戶(個人、企業等)的角度來說,他們希望涉及個人隱私或商業利益的信息在網路上傳輸時受到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的保護,避免其他人或對手利用竊聽、冒充、篡改、抵賴等手段侵犯用戶的利益和隱私, 訪問和破壞。供參考。

2. 網路安全法的法律依據與現行的哪些法律有關

網路的安全
指通過採用各種技術和管理措施,使網路系統正常運行,從而確保網路數據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網路安全的具體含義會隨著「角度」的變化而變化。比如:從用戶(個人、企業等)的角度來說,他們希望涉及個人隱私或商業利益的信息在網路上傳輸時受到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的保護。而從企業的角度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內部信息上的安全加密以及保護。
網路安全法的法律依據
一、關於保障網路產品和服務安全
維護網路安全,首先要保障網路產品和服務的安全。草案主要作了以下規定:一是,明確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包括:不得設置惡意程序,及時向用戶告知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持續提供安全維護服務等(草案第十八條)。二是,總結實踐經驗,將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的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制度上升為法律並作了必要的規范(草案第十九條)。三是,建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服務的安全審查制度,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或者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審查(草案第三十條)。

二、關於保障網路運行安全

保障網路運行安全,必須落實網路運營者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據此,草案將現行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上升為法律,要求網路運營者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和技術防範等措施,履行相應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草案第十七條)

為了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和保障民生,草案設專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作了規定,實行重點保護。范圍包括基礎信息網路、重要行業和領域的重要信息系統、軍事網路、重要政務網路、用戶數量眾多的商業網路等。並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辦法的制定、負責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運營者的安全保護義務、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支持等作了規定。(草案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

三、關於保障網路數據安全

隨著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發展和應用,網路數據安全對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數據利用至為重要。為此,草案作了以下規定:一是,要求網路運營者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網路數據被竊取或者篡改(草案第十七條)。二是,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防止公民個人信息數據被非法獲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草案第三十四條至第三十九條)。三是,要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境內存儲公民個人信息等重要數據;確需在境外存儲或者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安全評估(草案第三十一條)。

四、關於保障網路信息安全

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對規范網路信息傳播活動作了原則規定。草案堅持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確立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了相關管理制度。一是,確立決定規定的網路身份管理制度即網路實名制,以保障網路信息的可追溯(草案第二十條)。二是,明確網路運營者處置違法信息的義務,規定:網路運營者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草案第四十條)。三是規定,發送電子信息、提供應用軟體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草案第四十一條)。四是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需要,偵查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可以要求網路運營者提供必要的支持與協助(草案第二十三條)。五是,賦予有關主管部門處置違法信息、阻斷違法信息傳播的權力(草案第四十三條)。

3. 網路安全法對等保的要求是什麼樣的

辦理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備案的條件:

4. 《網路安全法》對存儲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有什麼特殊規定

《網路安全法》第四十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名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

《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網路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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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5)數據安全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6. 網路安全法明確禁止網路使用者的七類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明確禁止網路使用者的七類行為來自第二十七條,具體為: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6)數據安全法擴展閱讀:

互聯網在便利人們生活的同時,人們的正當權益也在網路空間面臨著各種新型威脅的沖擊和挑戰。目前,相關部門已對互聯網企業過度追求商業利益以及不良競爭、對影響廣大普通網民幸福生活的新型網路欺詐、對網路空間非法販賣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等,開始了一系列治理工作。

與此同時,相關的法律法規與戰略規劃建設也在高速推進之中。《網路安全法》《國家網路空間安全戰略》《網路空間國際合作戰略》等一系列法規和文件的出台,初步奠定了中國網信事業發展所必需的法律框架和戰略架構。

7. 網路安全法屬於刑法嗎

網路安全並不屬於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為加強國家的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制度建設,提高網路安全保障能力,草案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加強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情況通報工作;建立網路安全應急工作機制,制定應急預案;規定預警信息的發布及網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7)數據安全法擴展閱讀: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入侵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記錄、跟蹤網路運行狀態,監測、記錄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網路日誌;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8. 信息安全法的信息安全法的基本原則

信息安全法的基本原則是貫穿於信息安全立法、執法、司法各環節,在信息安全法制建設過程中貫徹始終和必須遵循的基本規則。作為信息安全法的兩個主要方面,網路信息安全法和信息安全保密法除了應當遵循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一般原則外,還應遵循以下特有原則:
1.預防為主的原則
從手段上講,積極預防的方式和過程一般會比產生消極後果再補救要簡單和輕松許多;另一方面,從後果上看,各種信息數據一旦被破壞或者泄露,往往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網路信息安全關鍵在於預防。「信息安全問題,應該重在『防』,然後才是『治』,增強用戶的防範意識,是減少網路安全隱患極其關鍵的一環。」
有專家認為,對信息系統進行安全風險評估,並在特殊時期內對尚未發生的安全事故嚴防以待,可以減少災難發生。叫相應地,網路信息安全法也應加強預防規范措施,如對於病毒的預防,對於非法入侵的防範等。同樣,對於保密信息尤其是國家秘密而言,首先要求的是事前的主動的積極防範。我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九條「機關、單位應當對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定期檢查保密工作」的規定就是這一原則的體現。
2.突出重點的原則
在信息安全法中,凡涉及國家安全和建設的關鍵領域的信息,或者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有重要影響的信息,都應有明確、具體、有效的法律規范加以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重點是維護國家事務、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等重要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在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中,也應突出重點進行規范。如對國家秘級的劃分,在三個密級中,絕密是重點。如果不分輕重,平均使用力量一般對待,就會使國家的核心秘密與一般秘密混同,影響和威脅核心秘密的安全;就秘密分布區域來說,秘密集中的地區、部門是重點;就信息的潛在危險程度來說,國家事務、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等重要領域的信息無疑也是重點。
3.主管部門與業務部門相結合的原則
由於涉及領域廣泛,信息安全法更顯現出其兼容性和綜合性。通常,不同領域的管理部門,一般負責其相應領域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並對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網路信息安全法在很多方面體現出主管部門與業務部門相結合的原則。
在信息安全保密方面,由於國家秘密分布在國家的各個領域,如國家機關、單位業務部門涉及的國家安全和利益、涉及經濟建設的許多事項都可能會成為國家秘密,因此,保密工作與各業務部門的業務工作的聯系非常緊密,沒有業務部門的配合,保密工作的落實是非常困難的。所以,必須把保密工作主管部門和業務工作部門結合起來。實踐證明,這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根本途徑,因而成為一項重要原則。
4.依法管理的原則
「三分技術,七分管理」這個在其他領域總結出來的實踐經驗和原則,在信息安全領域同樣適用。對於網路信息安全,不能僅僅強調技術,僅僅依靠網路自身的力量,更應該加強管理。從早期的加密技術、數據備份、防病毒到近期網路環境下的防火牆、入侵檢測、身份認證等,信息技術的發展可謂迅速。但事實上許多復雜、多變的安全威脅和隱患僅僅依靠技術是無法解決的。
由於保密工作是一項巨大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很廣,一旦泄密,產生的後果也很大,因而依法管理顯得尤為重要。所謂依法管理就是要求各個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內容管理保密信息並進行其他保密工作,增加各個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從而使保密工作納入法治的軌道。
5.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原則
國家安全是保障政治安定、社會穩定的基本前提,關繫到國家的生死存亡,是維護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根本保障。冷戰結束後,國際局勢日趨緩和,但是境外組織對我國重要信息的竊密活動卻日益增加,不僅從原來的政治、軍事領域擴大到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而且竊密手段越來越多種多樣,嚴重威脅著我國的國家安全和利益。信息安全保密法特別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原則。這是保密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是國家意志在保密法中的具體體現,也是信息安全保密法的本質所在。這一原則不僅是保密工作的一項重要的指導思想,而且是信息安全保密法的首要基本原則。

9. 企業數據安全有哪些防範措施

★ 您的企業是否總是擔心公司內部的各種技術機密和商務秘密通過計算機的電子文檔泄漏出去?
★ 若泄漏是否會直接影響企業生存和發展?
★ 您的企業是否總有人員流動?
★ 原工作人員是否將工作涉及的文檔都通過U盤或電子郵件拷貝走了?
★ 現在的工作人員是否有可能將各種機密泄漏給競爭對手?
★ 工作人員離職後是否變成了企業的競爭對手?
★ 您的企業把USB埠、光碟機、軟碟機、互聯網、計算機後蓋全都封住了就能保證電子文檔不會泄漏出去嗎?
商場如戰場,波譎雲涌。身處其中的企業在日益激烈的商場競爭中不僅要應對來自競爭對手的挑戰,還要面對企業內部的各種業務,因此承載企業重要商業信息的文件就在交錯紛雜的商場風雲下面臨著各種安全隱患。沒有進行加密防護的文件猶如一個誘人的蘋果,誰都能輕易咬上一口。那麼在這個沒有硝煙的戰場中,讓域之盾加密軟體坐鎮文件安全,才能讓企業放下包袱,輕裝上陣。域之盾系統功能全面,可有效保護企業數據安全
1. 透明加解密
系統根據管理策略對相應文件進行加密,用戶訪問需要連接到伺服器,按許可權訪問,越權訪問會受限,通過共享、離線和外發管理可以實現更多的訪問控制。
2. 泄密控制
對打開加密文檔的應用程序進行列印、內存竊取、拖拽和剪貼板等操作管控,用戶不能主動或被動地泄漏機密數據。
3. 審批管理
支持共享、離線和外發文檔,管理員可以按照實際工作需求,配置是否對這些操作進行強制審批。用戶在執行加密文檔的共享、離線和外發等操作時,將視管理員的許可權許可,可能需要經過審批管理員審批。
4. 離線文檔管理
對於員工外出無法接入網路的情況可採用系統的離線管理功能。通過此功能授權指定用戶可以在一定時間內不接入網路仍可輕松訪問加密數據,而該用戶相應的安全策略仍然生效,相應數據仍然受控,文檔許可權也與聯網使用一樣。
5. 外發文檔管理
本功能主要是解決數據二次泄密的威脅,目的是讓發出的文檔仍然受控。通過此功能對 需要發出的文件進行審批和授權後,使用者不必安裝加密客戶端即可輕松訪問受控文件,且可對文件的操作許可權及生命周期予以管控。

6. 審計管理
對加密文檔的常規操作,進行詳細且有效的審計。對離線用戶,聯網後會自動上傳相關日誌到伺服器。
7. 自我保護
通過在操作系統的驅動層對系統自身進行自我保護,保障客戶端不被非法破壞,並且始終運行在安全可信狀態。即使客戶端被意外破壞,客戶端計算機里的加密文檔也不會丟失或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