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廣州市規劃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市規劃局設10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相關的政務工作;組織擬定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並協調檢查實施;
負責公文處理、信息、議案、建議、提案和信訪、檔案、接待聯絡工作,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
負責重要文件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
負責本機關的財務、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負責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
(二)城鄉規劃處
組織編制廣州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各專項規劃、市屬各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特定區域)的分區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及重要地區的城市設計;
呈辦村莊規劃和規劃發展區以外的村鎮、特定管理區、花都區、番禺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及縣級市在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重要控制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
審查縣級市域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中心鎮規劃;指導區、縣級市和建制鎮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聯系、指導縣級市城市規劃管理工作;
負責本市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核准非本市設計單位在廣州從事城市規劃設計的資格,核發資格證書;負責組織本行業的科研及新技術開發應用工作;
負責城鄉規劃與年度建設計劃的銜接;負責市規劃審批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廣州市環境藝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城市設計和勘測信息管理處
負責呈批市及其以上單位在市區內建設項目和重點地區區屬單位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村鎮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管理;負責重要地區城市設計及城市景觀環境規劃的實施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築小品、城市燈光規劃等);負責呈批戶外城市雕塑、紀念碑;負責路牌廣告選址定位,審核大型的和設置在重要地區、路段的戶外廣告;負責城市公建配套項目的規劃管理。
負責城市規劃勘察測量管理,審查城市勘測單位資格,審核資格證書;負責編制城市勘測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城市勘測技術規定的有關工作,管理廣州市城市測量控制系統;負責呈批拆遷永久性測量標志項目;負責核准在廣州市從事城市勘測單位的資格驗證注冊和城市勘測成果驗審;負責廣州市城市規劃區內1:500、1:1000、1:2000、1:5000比例尺地形圖測繪和地形圖一圖多用的測繪及協調工作;負責本市城市勘測成果資料的歸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城市測量標志的維護工作;負責廣州市綜合航空遙感的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發展及管理;負責市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
(四)市政規劃管理處
負責本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管線、城市高程及市政標高的規劃管理;參與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研究,負責市政工程的選址及方案呈批;負責城市道路紅線定線的規劃管理;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工程的規劃報建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五)建設用地管理處
負責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各項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核定項目的用地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質和建設內容,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延期使用、調整規劃用地位置和界址、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等;負責制定年度建設用地計劃;參與招標拍賣用地土地使用權價格的制訂;負責市用地審批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建築工程及設計管理處
負責審查區屬單位18層以上、30層以下單體建築工程設計方案;負責建築工程規劃管理,審定建築設計方案和建設設計施工圖,核發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物、構築物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組織對15層以上、30層以下的單體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負責建築報建特許人日常的業務管理。
(七)政策法規和監督檢查處
組織制訂有關城市規劃、城市勘察測量和城市規劃設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政府,指導和協調各區規劃分局、縣級市規劃部門(含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特定區域)的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訴訟工作和行政復議案件;
辦理有關規劃管理的各項法律事務;負責本局機關的普及法律知識工作;
負責重大、復雜案件和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負責組織建立與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責任制。
組織檢查城市規劃區內各單位和人員執行城市規劃的情況,制止、糾正違反城市規劃或越權審批行為;依法查處重要地區或重大違法建設;
負責對區、縣級市特定管理區規劃部門的業務進行檢查監督,糾正或撤銷其違反城市規劃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負責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協調本局監察部門對規劃管理人員的執法進行檢查監督。
(八)業務綜合處
負責規劃管理業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受理規劃及建設工程項目的申報事項;核發各項規劃管理證書;
負責業務案件督辦、辦公自動化管理及本機關業務信息的統計分析;
負責對區、縣級市規劃分局的業務管理;負責組織召開業務協調會議;
負責綜合協調和組織科技開發、科技攻關、科技科研成果鑒定和推廣應用。
(九)組織人事處(紀委辦公室、監察室與其合署辦公)
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及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及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任免、機構編制、統戰、僑務、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和考務、廣州市城市規劃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公費醫療管理、科技幹部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外事、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局黨委的日常工作。紀檢、監察的辦事機構設在組織人事處。
(十)宣傳教育處(機關黨委辦公室與共合署辦公)
負責中央、省、市有關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全局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及思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規劃系統的規劃業務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規劃系統管理人員的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對外新聞發布、城市規劃公示工作;負責對社會公眾和有關行政管理幹部的城鄉規劃知識的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工作。機關黨委的辦事機構設在宣傳教育處。
② 廣州市規劃局李明被查
他死掉了
③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廣州市規劃局為什麼被人廣泛質疑
因為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公權私用,侵佔東成花苑小區用地,幫助不法開發商天順大廈朱建軍用於天順大廈做入口,天順大廈開路本應該找東成花苑小區業主協商補償問題,但是卻利用廣州國土房管局公權強占東成花苑小區業主用地。
④ 廣州市規劃局的直屬機構
廣州市城市規劃編制研究中心
廣州市城市規劃局機關服務中心
廣州市城市規劃局幼兒園
廣州市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
廣州市城市規劃局機關招待所
廣州市城市規劃展覽館
廣州市城市規劃咨詢服務中心
廣州市城市規劃自動化中心
廣州市交通規劃研究所
廣州市城建技術檔案館
⑤ 廣州市城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城市規劃、城市勘察測量和城市規劃設計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組織制訂我市有關城市規劃、城市勘察測量和城市規劃設計等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政策,並組織檢查實施。
(二)組織編制廣州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及各專項規劃、市屬各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特定區域)內的分區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區的城市設計;負責組織編制或牽頭協調城市各專項規劃、參與研究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訂近期建設規劃及年度建設用地計劃,協調城鄉規劃與年度建設計劃的銜接。
(三)負責審查上報市政府的市屬各區分區規劃、縣級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根據法律規定審批部分詳細規劃(含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建制鎮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廣州市戶外廣告的規劃,審核大型的和設置在重要地區、路段的戶外廣告;負責城市景觀環境的規劃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築小品和城市燈光規劃等)。
(四)負責城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和本市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
(五)參與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項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六)負責市屬各區的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受理建設項目用地規劃的申請,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延期使用;負責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所核定內容的有關手續,參與招標拍賣用地土地使用權價格的制訂。
(七)審批規劃設計方案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報建,審定建築設計方案及建築設計施工圖,核發各類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培訓市、區、縣級市規劃管理人員和建築報建特許人;負責建築報建特許人日常的業務管理。
(八)負責城市規劃勘察測量管理工作,擬定城市勘察測量規劃、計劃和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管理城市勘察測量成果等工作;管理城市測量控制系統;審批拆遷永久性測量標志;管理、審核城市規劃基礎地理信息。
(九)負責村莊規劃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村莊規劃,依照法律、法規審批村莊規劃並對村莊建設實施規劃管理。
(十)領導和協調縣級市、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廣州高新技術產業區、廣州保稅區、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珠江管理區的規劃設計及規劃管理等業務工作。
(十一)組織檢查城市規劃區內各單位和人員執行城市規劃的情況,負責制止、糾正或撤銷違反城市規劃和城市規劃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章搭建行為。
(十二)負責各項建設工程的規劃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十三)負責本市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建檔案的收集、保存、查詢等管理工作;負責廣州市綜合航空遙感的協調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⑥ 廣州市規劃局海珠分局怎麼樣
廣州市規劃局海珠分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廣州市規劃局海珠分局更多信息和資訊。
⑦ 原廣州市規劃局花都分局局長易松厚現在調去哪裡任職了
市規劃局某處
⑧ 廣州市規劃局現在全名叫什麼呢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
⑨ 廣州市規劃局是什麼級別,有多少名公務員在其中工作呢
一樓二樓三樓不懂不要誤導樓主!
正確答案
廣州市規劃局是廣州市政府工作部門正局級(國標副廳級單位),內設14個正處級職能處室,市規劃局機關在編行政公務人員編制133人,(不含單列行政編制1人);
市規劃局8個正處級派出機構,共配169名行政編制。
⑩ 規劃局是公務員單位嗎
廣州市規劃局是廣州市政府直屬機構,主管全市的城鄉規劃等。
1949年10月14日廣州解放,廣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工務局及地政局。同年11月,廣州市人民政府工務局及地政局成立。1950年9月,工務局改名為建設局,主管全市市政建設及建築管理;11月,廣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建設計劃委員會成立,由副市長朱光兼任主任委員。委員會設立計劃室,分區劃、建築、交通、衛生工程、農林水利、園林、測繪等7組。
1951年2月,市地政局與市公逆產清管處合並,成立房地產管理局,主管公私房地產,並設立土地使用科負責用地審批、征地拆遷、權屬管理、評定地價等工作。
1953年,市建設局負責劃撥公用土地的劃地股合並入房管局。為統一管理城市建設,1953年5月,廣州市城市建設委員會(簡稱「城建委」)成立,市長何偉兼任主任。城建委除接管原市政建設計劃委員會業務外,還接辦原財委的基本建設管理業務。委員會辦公室設規劃組、勘測組、工程組等業務機構。
1954~1955年,城建委先後設立辦公室、規劃處、基建處、公用事業管理處、建築事業管理處及勘測隊。
1955年2月,廣州市人民委員會成立交通基建辦公室(1957年成立建設委員會),城建委有關基建、交通事業的管理業務移交給該辦公室。1
956年5月,市房管局將建築管理及劃撥土地業務移交城建委接辦。
1958年5月,廣州市建設委員會合並於城建委,統一管理全市城市建設、城市規劃和基本建設業務。委員會由朱光市長兼任主任,下設辦公室、城市規劃處、建築管理處、勘測處、工業計劃處、工業技術處和工程管理處。同年11月,廣州市城市建設委員會分為廣州市基本建設委員會(簡稱「基建委」)和廣州市城市建設規劃委員會(簡稱「城規委」)。城規委仍由朱光兼任主任,下設辦公室、規劃處、建築管理處和勘測處。
1959年5月,增設土地利用處。
1961年4月精簡機構,城規委的機構及業務劃歸廣州市基建委管理。原城規委機構縮編成規劃處,對外仍保留城規委名義。勘測處並入廣州市設計院。
1962年8月,基建委將規劃處的黨政關系交給市建設局代管,但業務仍由基建委領導。
1963年11月,廣州市建設規劃委員會改名為廣州市城市建設委員會,負責管理城市建設及城市規劃,市長曾生兼任主任。規劃處和勘測處分別從基建委及設計院歸回城建委建制,但黨政關系仍由市建設局代管。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規劃處和勘測處工作陷於半停頓狀態。
1968年下半年,廣州市革命委員會城建辦公室成立後,兩處分別成立革命領導小組,工作逐步恢復正常。
1969年5月,規劃處和勘測處合並成立廣州市城市建設規劃勘測處,直屬市革委會城建辦公室。規劃勘測處設立生產組,負責規劃、勘測、劃撥用地和建築管理等業務。
1973年2月,廣州市城市規劃建設委員會成立,主管城市規劃及城市建設工作,林李明兼任主任。委員會設辦公室(簡稱「城建處」)。同年9月,規劃勘測處改名為廣州市城市規劃處,為市直屬單位,歸口城建辦領導。
1975年7月,城建辦撤銷,成立廣州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規劃辦」)。在廣州市城市規劃委員會領導下,規劃辦專管城市規劃工作。原城建辦其他業務,劃歸基建委辦理。規劃辦仍由魏軒任主任,下設秘書處、規劃處、勘測大隊和城建中專學校。
1976年4月,城市規劃處正式分為規劃處及勘測大隊。
1977年8月,廣州市城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撤銷後,廣州市城市規劃局正式成立。該局是廣州市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亦是廣州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2009年9月,廣州市城市規劃局更名為廣州市規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