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京2015年獲得何梁何利基金獎的科學家是誰
今年共有52名傑出科技工作者獲獎,其中江蘇8名。江蘇高校7人獲獎,數量位居全國第一。趙淳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黃維(南京工業大學)、曹福亮(南京林業大學)、顧曉松(南通大學)、付夢印(南京理工大學)獲何梁何利科學與技術進步獎;任洪強(南京大學),王沛芳(河海大學)獲科學與技術創新獎,佔全國高校獲該獎總數的40%。
何梁何利基金由香港愛國金融家何善衡、梁銶琚、何添、利國偉於1994年創立,旨在獎勵中國傑出科學家,促進祖國科學技術進步與創新,至今已成功進行了21屆評選和頒獎,獲獎總人數已達1100人。今年的52名獲獎者中,「科學與技術成就獎」2名,「科學與技術進步獎」36名,「科學與技術創新獎」14名。
❷ 何梁何利基金是什麼
何梁何利基金是香港愛國金融實業家何善衡、梁銶琚、何添、利國偉先生共同捐資4億港元,於1994年3月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公益性科技獎勵基金,是目前規模最大、影響最廣泛的社會力量設獎,是我國國家科技獎勵的重要補充。
基金設「科學與技術成就獎」和「科學與技術進步獎」,每年評獎一次。「科學與技術成就獎」獲得者的獎金是100萬港元,「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獲得者的獎金是2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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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何梁何利基金的獲獎人的權利與義務
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與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將實行政府獎勵為導向、社會力量獎勵和用人單位獎勵為主體的科技獎勵制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科學與技術創新獎」獲獎人享有作為其科學技術成就完成者的身份權、榮譽權和接受基金授予的獎金的權利,該獎金歸個人所有;有從第二年起成為基金提名人,向基金推薦被提名人的權利。根據基金《信託契約》和評選章程,獲獎人的義務是:在獲得基金獎勵後繼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科學與技術工作不少於三年。
❹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什麼級別
沒有特定的級別。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是由何梁何利基金設立的獎項,是三個何梁何利基金獎之一,獎勵在特定領域有重大發明、發現和科技成就的人,特別是近年來有突出貢獻的人。
1994年3月30日,香港愛國金融家何善衡、梁銶琚、何添、利國偉先生捐出1億港元,在香港設立社會福利慈善基金,設立何梁何利基金獎。1994年5月13日,開國大典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截至2017年3月,何梁何利基金市值為6.83億港元。
根據何梁何利基金會的官方網站,每年2019年1月選擇一次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截至2017年,該獎項已頒發24次,共有1021人獲獎。
(4)何梁何利基金擴展閱讀: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按學科領域分設下列獎項:數學力學獎;物理學獎;化學獎;天文學獎;氣象學獎;地球科學獎;生命科學獎;農學獎;醫學、葯學獎;古生物學、考古學獎。
機械電力技術獎;電子信息技術獎;交通運輸技術獎;冶金材料技術獎;化學工程技術獎;資源環保技術獎;工程建設技術獎。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獲獎人每人頒發獎勵證書和獎金20萬港元。
❺ 何梁何利基金 科學與技術創新獎 獎金多少
在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的關懷和指導下,16年來,何梁何利基金已經形成了科學合理的獎項結構和嚴謹、高效、便捷的評選程序。始終保持客觀、公正、權威和具有公信力的評選紀錄。現行評選章程規定基金設「科學與技術成就獎」、「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科學與技術創新獎」。
每年,「科學與技術成就獎」 不超過5名,授予獎牌、獎金100萬港元;「科學與技術進步獎」和「科學與技術創新獎」總數不超過65名,分別授予相應的獎牌、獎金20萬港元,其中,「科學與技術進步獎」和「科學與技術創新獎」的數量按三比一至二比一的比例,由評選委員會具體掌握。
❻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的歷屆獲獎情況
2002年度「科學與技術進步獎」共有291人獲得提名,其中的57位由於在各自不同領域所做出的卓著貢獻,分別獲得數學力學、物理學、化學、醫學、農學、技術科學等方面的「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2001年56位中國科學家獲「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
由於「科學與技術成就獎」的候選人尚未達到基金章程規定的條件,為保障何梁何利基金獎的權威性和評選標準的一致性,經評選委員會討論,通過無記名投票表決,2001年、2002年均未產生「科學與技術成就獎」獲獎人,此獎自基金成立以來二次空缺。
❼ 何梁何利基金獎的評選程序
一、每年評獎一次,5個程序評選
基金每年評獎一次,參照國際慣例,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按提名推薦、資格認定、初評、終評、頒獎的程序進行。
二、評選機構
經基金信託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基金設有由國內科技權威和國際知名學者組成的評選委員會,依據章程負責評選和授獎工作。評選委員會中,國際學者佔四分之一。評選委員會下設若干專業評審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北京,掛靠科技部。
三、評選委員會的組成合評選過程
評選委員會指定一批在我國有關學科領域具有學術權威、辦事公正、並有較高科學道德的科學家和專家作為提名人。目前,提名人包括:何梁何利基金評選委員會委員,已獲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和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的科學家,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首席科學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廳和教育廳的廳長,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國內外知名學者等。除何梁何利基金評選委員會委員每人每年可提出兩名被提名人外,其他提名人每人每年可提出一名被提名人,向評選委員會推薦。
提名結果經評選委員會認定後,由各專業評審組初評,最後提交評選委員會進行終評,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獲獎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須經委員半數以上同意,"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須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獎勵范圍和對象
基金獎勵范圍是自然科學的各個領域,包括數學、物理、化學、天文、氣象、地質、生物、農業、古生物、考古、醫學、技術科學以及基金信託委員會認為適當的其它學科。?
基金獎勵和資助的對象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並符合下列條件:(1)對推動科學技術事業發展有傑出貢獻;(2)熱愛祖國,積極為國家現代化建設服務,有高尚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3)在國內科學技術研究院(所)、大專院校、企業以及信託委員會認為適當的其它機構從事科學研究、教學或技術工作已滿5年。
五、獎項設置
基金設"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授予長期致力於推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貢獻卓著,並取得國際高水平學術成就者。
基金設"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授予在特定學科領域取得重大發明、發現和科技成果者,尤其是在近年有突出貢獻者。並按學科領域分設數學力學獎、物理學獎、化學獎、天文學獎、氣象學獎、地球科學獎、生命科學獎、農學獎、醫學葯學獎、古生物學考古學獎和技術科學獎等獎項。
六、獎金數額
每年頒授獎金總額不超過1500萬港元。其中,"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每年最多不超過3人,每人獎金100萬港元;"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每人獎金20萬港元。
❽ 何梁何利基金獎的獎勵范圍和對象
基金獎勵范圍是自然科學的各個領域,包括數學、物理、化學、天文、氣象、地質、生物、農業、古生物、考古、醫學、技術科學以及基金信託委員會認為適當的其它學科。?
基金獎勵和資助的對象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並符合下列條件:(1)對推動科學技術事業發展有傑出貢獻;(2)熱愛祖國,積極為國家現代化建設服務,有高尚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3)在國內科學技術研究院(所)、大專院校、企業以及信託委員會認為適當的其它機構從事科學研究、教學或技術工作已滿5年。
❾ 何梁何利基金2015年最高獎獎金是多少
何梁何利基金評選章程
(2007年5月15日何梁何利基金信託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總 則
第一條 何梁何利基金(以下稱本基金)由何善衡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梁銶琚博士、何添博士、利國偉博士之偉倫基金有限公司於1994年3月30日捐款成立。2005年10月12日經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基金捐款人,除了何善衡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及利國偉博士之偉倫基金有限公司外,梁銶琚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和何添基金有限公司各自分別為已故梁銶琚博士及已故何添博士之遺產承辦人指定之慈善機構,以便根據本基金信託契約之條款行使有關權力或給予所須批准。
第二條本基金的宗旨是:
(一)促進中國的科學與技術發展;
(二)獎勵取得傑出成就和重大創新的科學技術工作者。
二、評獎條件
第三條 本基金獎勵和資助致力於推進中國科學技術取得成就及進步與創新的個人。
第四條 本基金獎勵和資助具備下列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一)對推動科學技術事業發展有傑出貢獻;
(二)熱愛祖國,積極為國家現代化建設服務,有高尚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三)在我國科學技術研究院(所)、大專院校、企業以及信託委員會認為適當的其他機構從事科學研究、教學或技術工作已滿5年。
第五條 獲獎候選人須由評選委員會選定的提名人以書面形式推薦。
提名人由科學技術領域具有一定資格的專家包括海外學者組成。
三、獎 項
第六條 本基金設「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每年評獎一次。
第七條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授予下列傑出科學技術工作者:
(一)長期致力於推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貢獻卓著,歷史上取得國際高水準學術成就者;
(二)在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科技突破,攀登當今科技高峰,領先世界先進水平者;
(三)推進技術創新,建立強大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其產業居於當今世界前列者。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獲獎人,每人頒發獎勵證書和獎金100萬港元。
第八條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授予在特定學科領域取得重大發明、發現和科技成果者,尤其是在近年內有突出貢獻者。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按學科領域分設下列獎項:
(一)數學力學獎
(二)物理學獎
(三)化學獎
(四)天文學獎
(五)氣象學獎
(六)地球科學獎
(七)生命科學獎
(八)農學獎
(九)醫學、葯學獎
(十)古生物學、考古學獎
(十一)機械電力技術獎
(十二)電子信息技術獎
(十三)交通運輸技術獎
(十四)冶金材料技術獎
(十五)化學工程技術獎
(十六)資源環保技術獎
(十七)工程建設技術獎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獲獎人每人頒發獎勵證書和獎金20萬港元。
第九條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授予具有高水平科技成就而通過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創建自主知識產權產業和著名品牌,創造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傑出貢獻者。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分設下列獎項:
(一) 青年創新獎
(二) 產業創新獎
(三) 區域創新獎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獲獎人每人頒發獎勵證書和獎金20萬港元。
第十條:本基金每年各獎項名額如下: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不超過5名;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總數不超過65名(原則上科學與技術進步獎和科學與技術創新獎名額的比例為3比1至2比1)。而獎金總額不超過該年度信託委員會審議通過的獎金總額。
具體名額根據年度資金運作情況和評選情況確定。
四、評選委員會
第十一條 本基金成立由各相關領域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精深學術造詣、熱心科技獎勵事業的專家組成的評選委員會。 評選委員會委員經過信託委員會批准、頒發聘任書後,獨立行使職能,負責評選工作。
第十二條 評選委員會委員最多不超過20人,其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秘書長一人,由內地學者和海外學者出任。 評選委員會委員內地學者和海外學者的比例,原則上每四名委員中,內地學者為三人,海外學者為一人。 評選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基金信託契約補充條款規定的信託委員兼任。其中主任由補充契約所指明的與科技部有關的信託委員兼任,副主任二人分別由補充契約所指明的與教育部有關的信託委員和補充契約所指明的國際學者信託委員兼任。評選委員會秘書長由信託委員會任命、並徵得捐款人同意的人選擔任。
評選委員會委員每三年更換四分之一(不包括主任、副主任及秘書長)
此外,評選委員會委員的聘任,貫徹相對穩定和適度更新的原則。其辦法由評選委員會制定。
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北京,掛靠科學技術部。
第十三條 評選委員會根據評選工作需要,可組織若干專業評審組、獎項評審組,根據提名人的提名推薦材料對被提名人進行初評,產生獲獎候選人,提交評選委員會終評。
專業評審組、獎項評審組的評委由評選委員會任命。
第十四條 本基金各獎項獲獎人由評選委員會會議評定。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的獲獎人,由評選委員會根據專業評審組、獎項評審組的評選結果,評選審定。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獲獎人,由評選委員會全體會議,根據評選委員提名評選產生。評選委員會設立預審小組,必要時對候選人進行考察和聽證。
第十五條 評選委員會會議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行一人一票制,以無記名形式表決確定獲獎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的候選人,獲半數贊成票為獲獎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成就獎的候選人,獲三分之二多數贊成票為獲獎人。
第十六條 評選委員會在評定獲獎人名額時,應適當考慮獎種、學科和區域之間的平衡。
五、授 獎
第十七條 評選委員會評選結果揭曉前須徵求獲獎人本人意願,並通知捐款人及信託委員會。遵照捐款人意願,獲獎人應承諾於獲獎後,繼續在國內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工作不少於三年。
第十八條 本基金每年適當時候舉行頒獎儀式,由評選委員會安排向何梁何利基金各獎項獲得者頒發證書和獎金,並通過新聞媒體公布獲獎人員名單及其主要貢獻。
六、出版物和學術會議
第十九條 本基金每年出版介紹獲獎人及其主要科學技術成就的出版物。
出版物的編輯、出版工作由評選委員會負責。
第二十條 本基金每年舉辦學術報告會、研討會,由評選委員會委員、獲獎人代表介紹其學術成就及相關學科領域的進展。
根據基金財政狀況,本基金各專業領域專題學術討論會可在海外舉辦。
本基金學術報告會、研討會由評選委員會負責組織。
七、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評選委員會每年例會一次,總結當年工作,部署下一年度工作,研究和決定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本基金評選委員會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2007年5月15日施行。
❿ 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的獎項介紹
何梁何利基金是由何善衡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和偉倫基金有限公司的何善衡先生、梁銶琚先生、何添先生、利國偉先生這4位香港企業家共同捐資,其宗旨是通過獎勵取得傑出成就的中國科技工作者,倡導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崇尚科學的良好社會風尚,激勵科技工作者不斷攀登科學技術高峰,加速國家現代化建設進程。至2002年10月,何梁何利基金已獎勵了483位中國科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