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交夠了15年 領了幾年的養老金人去世了 怎麼辦
社保交夠了15年,領取養老金的老人去世後,其個人賬戶余額可以被繼承,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1)社保交滿15年後死亡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Ⅱ 社保交滿十五年以後,人死了怎麼算
社保就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分為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個人繳費部分進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進入統籌部分,如果在繳費滿15年後,參保人去世,那麼他的個人賬戶剩餘金額可以由其親人進行繼承,單位繳費的統籌部分不能繼承,由國家統籌。
Ⅲ 社保交滿15年後退休幾年後去世了錢怎麼辦
1、醫保待遇停止,個人醫保賬戶余額可繼承
根據醫保政策規定,參保人依法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經繳納,不予退還。如果參保人離世之後,其醫保待遇相應停止,但其個人醫保賬戶里的余額可以由家屬繼承。
另外,醫療保險統籌賬戶里的錢是社會共享的,不退不補,但被保險人去世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政策報銷。
2、養老保險有扣有退
沒退休(參保繳費期間)就死亡的,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者指定的受益人(一般就是家屬了);退休後(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時,如果是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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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社會養老保險交滿15年後人去世了怎麼辦
老人去世後,養老保險的處理:
1、人賬戶余額都是可以由繼承人繼承的
2、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但是,政府是否發放撫恤金以及發放多少,都由各地市政府規定。
撫恤金以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供養親屬為一人的,支付基數的六倍;供養親屬為兩人的,支付基數的九倍;供養親屬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數的十二倍。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