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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伍傑

發布時間: 2021-09-20 14:05:47

⑴ 侯伍傑的法庭陳述

我原是一名受黨教育多年的幹部,今天站在被告人席上感到非常羞愧,非常悔恨,我誠懇接受法庭代表法律代表人民對我的審判。
我1945年出生,在學生時代就積極要求進步,在大學時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並主動要求到最艱苦的地方去,畢業時我被分配到山西省條件最艱苦的呂梁山區。從縣里到地區,一干就是十六七年,自己也由一名剛出校門的青年學生成長為一名領導幹部。就在自己擔任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期間,因為一時不慎犯了極其嚴重的錯誤,自己也從一名領導幹部成為了一名罪犯。
回顧這樣一個大起大落的人生經歷,我感慨萬千。在邵建偉(山西省臨汾市公安局原局長,曾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2005年11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給我送錢的時候,我確實感到很突然也特別反感,也很害怕,當拒收不成他放下錢跑掉時,我確實想過要把錢還給他,後來也曾多次給他退錢,但一直沒退成。為什麼一直沒有退成,自己也沒有採取其他果斷措施,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自己不想和他撕破面子,覺得應該和他把話講清楚,然後把錢退掉就行了。而我錯就錯在這兒,黨風問題是關系執政黨存亡的關鍵問題,而自己卻把這樣一個關系黨的生命的重大原則問題當做了個人的問題,這些錢從一開始就應該堅決不收,在退不掉的時候也應採取果斷措施把錢上交給組織。這種又要退又要考慮方法的思想就是一種對犯罪縱容和包庇的行為,就是喪失黨性原則的表現,其結果是害了自己。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一個人犯錯誤不一定要有思想准備,往往在一件事上喪失原則,就可能犯下天大的錯誤,形成犯罪,造成不能挽回的損失。我的教訓就深刻說明了這個問題。現在我追悔莫及,但後悔已晚。
另外,自己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有始終經得住金錢的誘惑。在給邵建偉退錢時,就因為自己在潛意識里曾產生過動搖,致使退錢不堅決,措施不夠果斷。如果自己當時堅持原則,還是能用其他辦法把錢退掉的,實在退不了也應上交給組織。如果當時我這樣做了也就不會有今天這個結果。說到底還是自己的意志不堅定,才導致了今天的犯罪。
作為一個長期從事領導工作並已走上重要領導崗位的老同志,我本應在履行黨的宗旨、執行黨的政策、遵守黨的紀律等方面身體力行,做好工作做出表率,但由於私心貪念,犯了極其嚴重的錯誤,以致形成犯罪,自己的行為辜負了黨的培養和人民的信任,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我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慘痛的代價,親手毀掉了自己的一生。
在黨組織找我談話之前,盡管自己思想斗爭激烈,壓力很大,但我知道不能一錯再錯,應正確面對,因此在談話的第一時間里,我主動坦白交代了自己的問題,並隨即向組織上交了贓款贓物。在以後中紀委和北京市檢察機關對自己的審查過程中,我都積極主動配合,因為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理應受到黨紀國法的處理。雖然自己已經被開除出黨,並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我會用自己的教訓來教育家人和子女,不要埋怨任何人,要正正派派做人。我今後在改造中也要認真學習,在自己的有生之年為黨和人民再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⑵ 申公元案件

與民爭利
2002年,申公元調任大同市公安局長;而此前,其一些行為已見端倪。
一熟知申公元的臨汾幹警說,申豪爽大方、很講義氣,「但是對所謂自己人卻是毫無原則,喜歡護犢子。」
臨汾市一公安幹警告知,當時太原公安局長空缺,申和太原杏花嶺公安分局局長邵建偉都緊盯這一位置。邵建偉給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侯伍傑行賄,後東窗事發,邵、侯二人均落馬。
而申公元則平調到大同。不過,大同市是山西省僅次於太原的第二大城市,1984年被國務院批准為全國十三個較大城市之一,是全國最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
蹊蹺的是,申公元的命運從此開始反轉。
2003年,大同公安局強行給各大煤礦配發兩條警犬、收費3萬元的事情被媒體曝光;隨後,大同交警紛紛上路攔煤車罰款的消息屢見報端;城區治安開始惡化,2004年秋,大同一民警居然參與綁架當地一位億萬富翁的兒子……
2005年12月,大同市人大常委會對「市人民政府社會治安情況專題工作報告」進行滿意度表決,該報告未獲通過——這在山西歷史上絕無僅有。
真正的高潮爆發在2006年和2007年之交。
2006年12月10日,大同城區「特萊維」護膚中心發生一起強奸傷害案。110在報警後數小時不見蹤跡,導致疑犯從容脫逃,媒體曝光後全國嘩然;
2007年1月10日,《中國貿易報》山西記者站聘用人員蘭成長在大同渾源縣一黑煤礦采訪時,被礦上人員打死;
2007年1月15日,大同城區龍港苑小區15號樓發生爆炸,5人死亡,6人受傷;
2007年1月29日,大同市南郊交警大隊副教導員宋建忠花費20萬元,卻買官不成,後忿然錘殺了拒不退款的大同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李慧敏,並致3人受傷。
上述四起皆是「公安部督辦大案」,從中折射出當地警務管理混亂、民爆物品失控、涉礦的黑社會猖獗、公安內部賣官成風……四件大事,讓大同公安系統顏面盡失。
隨後,申公元黯然離職,從此隱居北京,淡出山西政界。
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蘇浩臨危授命,被派至大同。
與此同時,一個題為《黑到骨頭里的真實》的舉報帖開始在網上熱傳。發信人署名「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幹警——乘厄、吉濁」,顯然是「懲惡、激濁」的諧音。
該信主要內容,基本是舉報申公元在大同斂財、賣官、拉幫結派等事實,大同市政府一秘書說,「每個細節都對得上,內容非常真實。」
《財經國家周刊》了解到,就該網帖內容,山西省紀委和省公安廳紀委曾聯合調查過,但結果未對外公布。
大同市一黨報記者分析說,申公元到大同的時間,正好是煤價開始大漲的時刻,礦區財富橫流,警界亦通過整頓礦山秩序、運輸秩序、涉煤企業偷漏稅等進行創收,「當大同警察不願維護公共安全,而是與民爭利時,申公元的命運就已註定。」
與民爭利者的另一典型,是2006年落馬的大同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長郭亮。
2006年7月27日,郭亮在自己的辦公室被檢方帶走;檢方指控他 「貪污400餘萬元、受賄7萬余元」。

⑶ 十八大以來我國反腐取得哪些成就

成就一:
高層親自推動。
成就二:
密集出拳①查辦②約談③巡視④清退會員卡⑤網路舉報監督專區。
十八大以來,中紀委頻頻出手,打出一套查辦、約談、巡視、清退會員卡等環環相扣的密集組合拳,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成就三:
群眾參與,形成反腐的人民戰爭。網路反腐成效顯著。情婦反腐成為利器。實名舉報不斷涌現。中國新聞網

拓展資料:

反腐倡廉,亦稱「懲腐倡廉」。即反對腐敗,倡導廉政。政治倫理學術語,屬政治道德范疇。廉政建設的基本內容。思想道德建設的集中體現。要廉政就必須反腐,而反腐才能廉政,古今中西概莫能外。中國共產黨歷來堅持「反腐倡廉」,尤其在經濟體制轉換的改革開放的時期,更是把「反腐倡廉」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行動綱領。

2014年12月19日,由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商務印書館等主辦的「漢語盤點2014」年度字詞今揭曉, 「反腐」列年度國內詞。

⑷ 李景隆打開南京城門迎接朱棣大軍入城,他的下場如何

文健四年(1402年),橫掃嚴俊南下,朱迪痛飲馬長江,南京指日可待。驚恐萬狀的文健皇帝此時仍然沒有懲罰李景龍。盡管他的老師方孝孺直言不諱,請懲罰李景龍,仁慈和軟心的文健皇帝不忍心殺死李景龍。相反,他命令李景龍作為特使渡河與朱迪談判,希望通過渡河進行統治,但朱迪拒絕了。當李景龍看到嚴俊金拿著標竿飛來的時候,他的士兵們正在摩拳擦掌。知道文健皇帝大勢已去,他開始規劃自己的未來。


不久,閻君兵進了金川門,與顧望穗串聯的李景龍打開金川門投降,讓閻軍入城,南京淪陷,皇宮起火,文健皇帝失蹤。克服困難的四年戰斗以王艷朱迪的勝利而告終。


削職抄家,抑鬱而終


(影視劇里的李景龍)


在南京,身為皇帝的朱迪,拋開過去,獎勵功德。李景龍有“默默觀察事物和機會”的功德,他得到了很高的回報。被封為奉天福雲推程李璇陳武,入光祿大夫,作諸國,封太子太師,增壽1000石。李景龍作為諸侯在兩個階級的大臣中排名第一,其他戰勝過困難的英雄都憤憤不平。


從李景龍開始,大臣在兩個階級的大臣中排名第一,自然導致其他勤勞英雄的不滿。另外,李景隆背主沒有節操,其他大臣也不好意思和他來往。永樂二年(1404年),周王朱堯首先對李景隆開國時的“賄居”行為進行了稀疏的揭露。從周王開始,其他大臣也在李景隆的《法外》中稀疏地披露了許多,指責他和他的兄弟密謀謀反,他在家裡被家人私下鞠躬,如君臣之禮。生性多疑的明成祖不像文健皇帝。他毫不猶豫地砍掉了英雄的頭銜,拿走了他所有的頭銜。他軟禁了李景龍和李增智的家人,沒收了他們所有的財產。


李景龍晚年名譽掃地,一無所有。沒有人願意為他說情,與他交往。這一切都是李景龍自己的錯。與那些為你而死的老臣相比,同樣被執政黨和在野黨所期待的李景龍卻選擇了開門投降,成了可恥的叛徒。永樂末年,李景龍因病在朝廷去世,結束了他的悲慘一生。

⑸ 侯伍傑是怎麼偷走陽泉火車站的

本來原先好像叫盂縣站,本來應該就叫盂縣站,陽泉領導為了政績,專門跑到北京把它改為了八桿子大不著的陽泉北站了。

⑹ 關於侯伍傑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日前發布公告,宣布依法罷免原山西省委副書記侯伍傑山西省十屆人大代表職務。
現年60歲的侯伍傑,盂縣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66年入黨,1967年參加工作,先後任呂梁地委組織部副部長、長治市委副書記、陽泉市委書記、省委宣傳部部長、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等職。去年12月,因涉嫌受賄,構成嚴重違法違紀,侯伍傑被停職並立案查處。

因侯伍傑系晉中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山西省人大代表,按照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2005年8月18日至21日,晉中市第二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一次會議,將罷免侯伍傑省人大代表職務的事項列入會議議程。中共晉中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召開擴大會議,同時召開非中共黨員通報會,介紹了經中紀委查實的侯伍傑主要違法違紀事實和擬罷免侯伍傑省人大代表的理由,並分組進行審議。全體會議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了罷免決定。

8月22日,晉中市人大常委會向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報送了關於罷免侯伍傑省人大代表職務的情況報告。9月6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舉行全體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四十一條、四十二條規定,對晉中市人大常委會罷免侯伍傑省人大代表職務的情況進行了審查,經審查,程序合法,罷免有效。

⑺ 侯伍傑的個人簡介

侯伍傑,男,漢族,1945年9月生,山西省盂縣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6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7年7月參加工作後在天津警備區獨立師農場鍛煉,任大學生連副班長;
1970年後任嵐縣東土峪良種場幹部,嵐縣革委會政工組、組織辦公室幹事,呂梁地區革委會政治部幹部、辦公室幹事,地委組織部幹部科幹事、副科長;
1977年任呂梁地委組織部副部長;1983年入中央黨校培訓部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85年7月中央黨校畢業後借調省委組織部工作1年;
1986年任長治市委副書記;
1990年任陽泉市委書記;1991年當選為六屆省委委員;
1995年任省委宣傳部部長;1996年當選為七屆省委委員;1997年任省委常委;
2000年1月兼任太原市委書記,同年9月不再擔任省委宣傳部部長,2001年9月不再擔任太原市委書記。
2001年9月,任省委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
2004年12月被「雙規」。2005年,因利用職權收受賄賂,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檢察機關立案調查,成為山西第一個落馬的省級高官。

⑻ 誰有貪污犯侯五傑的簡歷了

侯伍傑簡歷:
1945年9月生,山西盂縣人。196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次年7月參加工作。20世紀 70年代,先後擔任嵐縣革委會組織幹事、呂梁地委組織部幹部科幹事、副科長,地委組織部副部長。1983年入中央黨校學習,畢業後被借調至山西省委組織部工作1年。自此,侯伍傑平步青雲——1986年任長治市市委副書記,1990年任陽泉市市委書記、省委委員,2000年1月侯伍傑兼任山西省太原市委書記。2001年9月任山西省省委副書記達到仕途頂峰。2004年下半年,侯伍傑兼任山西省省委黨校校長。

⑼ 求:太原市原秘書長 王國武 履歷

19日,山西省黨員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動員大會通報了去年以來該省官員受賄大案要案。以此告誡全省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嚴格自律:
●原省委副書記侯伍傑在任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權為時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的邵建偉謀取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提供幫助,收受邵建偉10萬美元、一塊價值58320港元的百達菲利牌手錶和兩萬元禮金,收受他人價值8萬余元的60件禮品。日前被雙開。
●原臨汾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邵建偉有多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涉及贓款摺合人民幣共480餘萬元。已被移送司法機關。

日前,山西省原省委副書記侯伍傑因利用職權收受賄賂,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檢察機關立案調查,成為山西第一個落馬的省級高官。
2005年9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稱,「因涉嫌受賄,構成嚴重違法違紀」,原山西省委副書記侯伍傑被依法罷免山西省十屆人大代表職務。
侯伍傑早在去年12月即被停職,於12月11日前後被中紀委專案組「雙規」。此後一直銷聲匿跡至今。
侯伍傑「出事」前任山西省委常務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是排在山西省委書記、省長之後的山西「第三把手」,也是目前該省因經濟問題被查的最高級別官員。

侯伍傑案受賄鏈示意圖 商報圖形 朱小白 制

三晉涉黑第一案
早在一年多前的2003年12月,當被稱為「三晉涉黑第一案」的李滿林案在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時,有關侯伍傑因涉案「出事」的消息即已鬧得滿城風雨。
2003年12月15日,李滿林站在審判庭上。經查實,李滿林集團所實施的犯罪自1991年以來,先後取得並非法持有槍支20餘支,持槍作案15起,致一人死亡多人傷殘。2001年12月,李滿林因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刑事拘留,同月被逮捕。
此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掛牌督辦。2004年1月17日,太原市中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李滿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800萬元。
有證據顯示,李滿林之所以能在10餘年時間里盤踞太原黑道,實則源於警方的庇護。

「黑老大」牽出公安局長
據檢方公訴人介紹,在李滿林集團的拉攏、腐蝕下,少數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警務人員,淪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保護傘,致使該集團有恃無恐,長期在太原地區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原太原市公安局治安處處長范棟升,成為第一個被查處的警官。
范曾當場抓獲李滿林犯罪證據,但在收取6萬元現金後,便將其釋放。此案另一名被查處的警官,是時任杏花嶺公安分局副局長的牛藩。上述兩名警官均不同程度被量刑。但時至今日,山西省政法系統一些官員仍認為牛藩等只是「小魚」,李滿林集團背後還有更大的「保護傘」。
一審被判死刑後,李滿林供出為自己多年來提供保護的警界人士邵建偉。
現年48歲的邵建偉,最早是杏花嶺派出所的一名戶籍警,後任敦化坊派出所所長、杏花嶺公安分局副局長、太原公安局外事處處長、太原市杏花嶺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原北城公安分局)。出事前,邵建偉任臨汾市公安局局長。邵建偉罪名包括:涉嫌買官賣官,收取黑社會性質組織好處並提供保護,涉嫌玩忽職守。

邵建偉涉案牽出他的兩位老上司,其中之一是太原市委秘書長王國武。去年10月王國武被立案調查。現年50多歲的王國武,曾任太原市交通局長,後擔任杏花嶺區委書記多年,2002年度還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優秀領導幹部」。次年年初,王調任升為太原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王國武涉案原因之一,就是其在擔任杏花嶺區委書記時,與邵建偉存在非正常經濟往來。據稱,王國武涉嫌收受賄賂,通過干預政法系統工作,間接淪為李滿林集團的「保護傘」。
緊隨王國武之後的,便是曾任太原市委書記的侯伍傑。
10萬美元要賣「公安局長」
被「雙規」後第四天,侯伍傑即承認自己在擔任太原市委書記時,曾收受邵建偉10萬美元。作為回報,侯曾許諾為邵建偉謀得太原市公安局局長一職。
2001年上半年,太原市公安局長一職面臨調整。時任杏花嶺區公安分局局長的邵建偉,曾動用500萬元巨資競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職位。為確保萬無一失,邵建偉通過兩大渠道實施賄賂:一是向業務指導的政法系統領導;二是持人事權的太原市委領導。
但邵建偉的美夢未能如願。2001年6月,在省委省政府高層的干預下,曾任大同市公安局長的李連琪,被調到太原,任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長。
幾乎與此同時,邵建偉被調往臨汾。
李連琪上任後接到一系列群眾舉報,這些民怨和民憤都沖著李滿林集團,以及其「保護傘」。山西某官方媒體陸續接到舉報信,稱邵建偉花數百萬元賄賂高官,謀取市公安局局長一職。
2001年9月,侯伍傑卸任太原市委書記一職。自此,李滿林集團案勢如破竹。
需要提及的細節是,侯伍傑與公安系統保持良好的關系,其大兒子侯峻就供職於公安系統,但此人游手好閑,口碑相當差。知情者反映,他經常駕車橫行市井,也出沒賭場等場合,「是個典型的花花公子」。

舉報不斷「帶病升遷」
1995年任省委宣傳部部長,成為侯伍傑的另一個轉折。但恰恰在此時,針對侯伍傑不利的傳聞開始盛傳。
據山西省高檢一位官員介紹,侯伍傑在北京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嫖娼),被北京警方抓住把柄。
自此,針對其個人的舉報再未中斷。這位官員列舉的另一加以佐證的事實是,由於當時的舉報,侯伍傑在擔任省委宣傳部長兩年後的1997年,才被選為山西省委常委。
2000年1月,侯伍傑兼任太原市委書記,同年9月被免去省委宣傳部部長。在其擔任太原市委書記的時候,關於其經濟問題的舉報信也紛至沓來。但位居副省級的侯伍傑巋然不動。
2001年9月,侯伍傑不再擔任太原市委書記,不久擔任省委副書記,其工作側重於意識形態方面。2004年下半年,侯伍傑兼任省委黨校校長。
綜合新華社、《財經》報道

侯伍傑履歷
1945年9月生,山西省陽泉市盂縣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侯伍傑196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次年7月參加工作。上個世紀70年代,侯伍傑曾擔任嵐縣革委會組織幹事,後被借調至山西省委組織部工作1年。1986年任長治市委副書記,1990年回陽泉任市委書記,並任省委委員。1995年任省委宣傳部部長,1997年,被選為山西省委常委。2000年1月,侯伍傑兼任太原市委書記。2001年9月,侯伍傑不再擔任太原市委書記,不久擔任省委副書記。2004年下半年,侯伍傑兼任省委黨校校長。

——警示——
今年第四季度,山西省委在全省黨員領導幹部中開展警示教育系列活動,將進一步推動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山西省委指出:此典型案件給人警示表現在多方面,作為黨的領導幹部,一定要牢固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一定要永葆共產黨人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⑽ 太原三馬虎和大同紅人哪個厲害

三馬虎比較紅人要厲害吧,主要是三馬虎北京有人,後台硬,再就是他本人有頭腦,不把錢當回事(至少他的馬仔是這么認為的),試問有誰不愛錢,要不出來混是為什麼。

李滿林冄,諢號「三頭條馬虎」,上世紀80、90年代在太原黑道稱霸一方。1986年12月,年僅18歲的李滿林用斧頭將他人砍死。盤踞太原黑道10餘年。1993年,另一夥黑社會組織頭目多人在澡堂被李手下槍殺。

李在其「保護傘」原山西省委副書記侯伍傑等人的庇護下,被取保候審。此事一舉奠定其在山西黑老大的地位。

人物事件:

2001年12月,李滿林因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刑事拘留,同月被逮捕。隨後,其黨羽陸續被緝拿歸案。2004年1月17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李滿林死刑,並處罰金800萬元。李滿林提起上訴,經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