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覃兆明落網記:累累血案演繹黑色人生,奸殺婦女盜竊搶劫終伏法,後來怎樣
後來的結果肯定就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有的時候要做的好,三是場面欠債還錢,最後也是逃不過法律的裁判,就是這樣的一個結果。
㈡ 38歲的松滋農民覃兆明怎麼就從監獄里跑了出來
1996年7月1日,覃兆明因盜竊摩托車被松滋市公安局米積台派出所抓獲,後被松滋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1996年11月29日釋放。
2001年11月18日,覃兆明又因盜竊摩托車被松滋市公安局沙道觀派出所抓獲,因在緩刑考驗期內不思悔改,又犯盜竊罪,被松滋市人民法院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在江北監獄二監區二分監區服刑,2005年6月13日出獄。
2012年2月21日,覃兆明因搶劫被荊州開發區公安分局聯合派出所抓獲,後被沙市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2012年7月31日到沙洋陳家山監獄服刑。
今年9月6日,松滋市公安局將有漏罪、因犯搶劫罪在沙洋陳家山監獄服刑的覃兆明押回松滋重審。
覃兆明涉嫌在2000年、2011年和2012年共12年間,在服刑期滿的間隙中強奸7人,致三人死亡。不向你說的是從監獄中跑出來。
㈢ 覃兆明案受害怎麼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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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覃兆明的介紹
覃兆明生於1974年,小學文化,湖北省松滋市人。他曾因盜竊被判刑4年,出獄後到廣東打工。2012年2月21日,因搶劫被荊州開發區聯合派出所抓獲,後被查明其在荊州開發區和沙市區搶劫作案13起,被判入獄15年,投入沙洋監獄服刑。同年8月29日,警方深挖出覃兆明8起強奸、3起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