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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分配

發布時間: 2021-10-06 11:49:31

㈠ 再分配包括哪些方面

1)國家預算。國家預算是國家制定的年度財政收支計劃。它是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徑,首先把各個部門上繳的稅金集中起來,形成國家預算收入,然後通過預算支出形式,用於經濟建設、文教衛生、國防建設、福利設施、行政管理等各方面。
(2)銀行信貸。銀行信貸在不改變資金所有權的條件下,把社會閑置的資金和貨幣集中起來,然後向單位、企業或個人發放貸款。這就改變了資金使用的主體、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時間,從而對國民收入進行了再分配;同時,通過差別利率,信貸機構獲得了利潤,可用於充實信貸資金、提留信貸企業基金、支付職工工資。存款者和貸款者的收入也由於差別利率得到調整,使一部分國民收入在工商企業、職工、居民之間進行了再分配。
(3)勞務費用。在社會主義分工體系中,有一部分勞動者用自己提供的勞務,來滿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種勞務的勞動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種勞務費用。提供勞務活動的單位,在得到勞務費用後,用於支付職工工資、支付管理費用、提留基金和上繳國家稅金。因而,通過勞務費用的支付,一部分國民收入實現了再分配。
(4)價格變動。價格變動不能增加或減少國民收入總量,但會改變國民收入在國民經濟各部門和各階層居民之間的分配。價格的調整和市場價格的變化,影響著交換雙方的實際收入,引起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例如,提高農副產品收購價格和降低農用生產資料價格,就會增加農民收入;消費品銷售價格提高,就會使居民的實際收入減少;工業生產資料價格變動,就會引起國民收入在各工業部門之間的轉移等等。由此,國民收入在國家、部門、企業、職工、農民之間實現了再分配。

㈡ 再分配是什麼意思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政府通過稅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調節各收入主體之間現金或實物的分配過程,也是對要素收入再次調節的過程。

㈢ 分配與再分配

定義:二次分配是指國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各收入主體之間通過各種渠道實現現金或實物轉移的一種收入再次分配過程。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不直接參與物質生產的社會成員或集團,從參與初次分配的社會成員或集團那裡獲得收入。再分配主要由政府調控機制起作用,政府進行必要的宏觀管理和收入調節,是保持社會穩定、維護社會公正的基本機制。

促進社會公平,要堅持和完善我國的分配製度,其中加強二次分配是促進社會公平的一個重要途徑。

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當前,促進社會公平,要按照十七大精神,在堅持和完善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的基礎上,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更重要的一個途徑是,要加強二次分配,以二次分配促進解決社會公平問題。

近年來,我國政府在二次分配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調節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新措施,包括加大社會保障(包括農村醫療保障)資金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各級預算中社會保障支出的比例,通過減持國有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比例和擴大彩票發行等方式,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制定和實施鼓勵再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繼續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等等。

當前,在加強二次分配方面,有兩個方面的問題特別重要:一是要把抑制通貨膨脹置於優先的政策議程。在收入差距拉大的形勢下,目前主要由食品價格上升引起的通貨膨脹壓力,極易影響人心並影響社會穩定,因而迫切地需要解決這個問題。出台這方面的政策,需要與打擊壟斷、價格欺詐和增加撥款以救助低收入階層的措施結合起來。從更長遠一點來看,我國尤其需要加大力量建立一個有效和可靠的社會安全網。另外一個需要高度警覺的問題是創新政府預算制度。近年來,在財政收入超高速增長的背景下,我國各級政府正忙於花掉這些錢(搞大量的政績工程、買公車、建辦公樓等),而這些錢原本可以用於重建社會安全網和幫助貧困階層。加強二次分配,急需政府預算制度創新,否則,要實現將寶貴的資源引向國家戰略的優先領域,包括促進公平的二次分配的目標就不可能實現。當然,我們還需要其他廣泛意義上的政策創新,包括那些旨在將低收入階層帶入發展進程的一系列政策創新。

加強二次分配,促進社會公平,需要走出二次分配認識上的一些誤區

我國二次分配的乏力和低效,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們在二次分配問題認識上存在的一些誤區。誤區之一:在政府職責定位上過於片面:幾乎把增長(發展)看作是政府職責的代名詞,這反映在實踐中就是片面的「GDP掛帥」。事實上,任何國家、任何政府的經濟政策需要同時、同等重要地關注三個一般性目標:增長、平等和穩定(可持續)。這三個目標從根本上講是一致的,但也可能產生沖突,因而需要一個健全的解決方案,使三者都能在一個統一的框架下加以考慮。但是在這個方面,我們的誤區太深、太重。

誤區之二:把調節二次分配的政策工具簡單地理解為「劫富濟貧」層面(尤其是累進稅和針對窮人的補貼)。讓窮人少繳點稅多享受些補貼,讓富人多繳點稅少享受些補貼,這樣的政策非常重要,但卻遠遠不夠。古人講得很好:「授人以魚,度一日;授人以漁,度終生」。為了將經濟增長的成果更加平等地分配給社會中的弱勢群體,我們需要「授人以魚」的政策,我們更需要「授人以漁」的政策,後者需要我們大大拓寬二次分配的視野,包括減少對窮人的種種歧視、消除腐敗、保護環境(腐敗和環境破壞的大部分後果常常由窮人承擔)、確保政治程序反映窮人的呼聲和願望。更一般地講,我們需要強調機會均等的政策,因為只是這樣的政策才有利於把窮人帶入發展進程,激發他們參與發展進程的願望。我們的二次分配政策應該少一點「再分配」(劫富濟貧)色彩,多一點「激勵」成份。

誤區之三:把知識和知識鴻溝排除在公平分配的視線之外。需要強調的是,我國社會日益擴大的「分配差距」不只是「收入」和「財富」分配的差距,同樣嚴峻的是「知識」分配的差距。與人數居多的低收入群體(主要在農村)相比,我國的高收入群體在獲取知識財富的機會、途徑與能力方面要好得大。可是,許多人在討論「分配問題」時,常常有意無意地把「知識分配」置於視線之外。窮人為何窮?不只是因為缺錢,更重要的是缺乏掙錢的能力;而導致缺乏掙錢能力的關鍵原因在於他們缺乏知識。這種局面的形成,與政府在針對窮人的知識傳播和培訓方面作為不足密切相關。對此,我們無論在認知還是在政策層面上,都要加強重視。

誤區之四:我們常常把分配差距過大歸咎於「市場機制不完善」(市場失靈)。這種看法似是而非。市場機制是在競爭、個人能力和機會(運氣)的基礎上發揮作用的,而這些因素的作用導致的分配結果必定會產生很大的分配差距。這與其是市場的「失靈」,毋寧說這是市場的必然。真正的問題不在於市場「失靈」,而是政府「失靈」——政府在二次分配方面有時行動遲緩、措施不力甚至決策失誤。今後,我國政府應在建立至關緊要的「社會安全網」(包括救濟、低保、醫保和養老保障)方面,在建立、改進和強化旨在限制壟斷行為、腐敗以及根深蒂固的「官本位」的制度安排和實施機制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因為這些方面是導致分配問題嚴峻的一個重要根源。

總之,加強二次分配,是破解社會公平難題的一個重要途徑。在二次分配方面,我們創新的空間還是非常大的。鑒於我國目前稅負和支出利益的宏觀分配相對有利於高收入群體和強勢群體,我們需要繼續推動更能惠及低收入階層的稅制改革,需要調整支出結構以使支出和公共服務的利益更多地惠及弱勢群體,這些方面是可以大有作為的領域。

㈣ 什麼是再分配

打個比方:你們有10個人,按人均100,可以拿到1000元回來,然後,上層再按表現分成A、B、C三等,重新分配,這就算再分配

㈤ 再分配是什麼

是指,在初次分配結果的基礎上各收入主體之間通過各種渠道實現現金或實物轉移的一種收入再次分配過程,也是政府對要素收入進行再次調節的過程。主要包括:收入稅,財產稅,社會繳款,社會福利,其他轉移收支。

㈥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分別指什麼

初次分配是指在企業中,以效率為准,分為國家收入,工資和企業自留。

而再分配是國家中,更加公平。目的是滿足社會公共部門的需要。

㈦ 什麼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政府通過稅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調節各收入主體之間現金或實物的分配過程,也是對要素收入再次調節的過程。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是對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的深化,科學地界定了按效率分配與按公平分配的不同領域,避免了適用范圍的混淆,同時也合理地界定了企業與政府在分配工作中不同職責。

初次分配特徵:

初次分配,即初次收入分配。在社會分配中,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按貢獻分配。該貢獻包括對創造利潤有益的各種因素,如資金、技術、管理、生產資料、勞動力、信息、市場、營銷等。誰能利用這些要素作出貢獻,就能分到一杯羹。這樣群策群力,效率便得以提高。

作用:初次分配是更為基礎性的分配關系,它要解決的,主要是貨幣資本的所有者與人力資本的所有者的利益分配問題,不僅數額大,而且涉及面廣,如果在初次分配中出現重大的社會不公正。

在政府再分配中就很難加以扭轉。初次分配市場中調節機制的缺失,會導致分配秩序混亂,從而造成收入差距擴大,現實情況也正是如此。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初次分配

㈧ 什麼是再分配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結果的基礎上各收入主體之間通過各種渠道實現現金或實物轉移的一種收入再次分配過程,也是政府對要素收入進行再次調節的過程,著重解決社會發展和社會公平問題。例如說我國自2018年10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整到5000元。繳納社保以後,工資小於或等於5000元將不再需要繳納個稅。本次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整,減少了低收入人群的納稅負擔,同時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納稅的公平性原則。起征點高了,再分配當中高收入者繳納的多,政府在分配中就能夠縮小貧富差距。通俗來說政府問窮人少收或者不收稅,問富人多收稅,然後匯總在一起把這筆錢給最需要的人。

㈨ 什麼是初次分配,怎麼又再分配呢,是什麼意思呢

1、初次分配,即初次收入分配。

在社會分配中,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按貢獻分配。該貢獻包括對創造利潤有益的各種因素,如資金、技術、管理、生產資料、勞動力、信息、市場、營銷等。誰能利用這些要素作出貢獻,就能分到一杯羹。這樣群策群力,效率便得以提高。

2、再分配(也稱社會轉移分配),在初次分配結果的基礎上各收入主體之間通過各種渠道實現現金或實物轉移的一種收入再次分配過程,也是政府對要素收入進行再次調節的過程。

居民和企業等各收入主體當期得到的初次分配收入依法應支付的所得稅、利潤稅、資本收益稅和定期支付的其他經常收入稅。政府以此對企業和個人的初次分配收入進行調節。

(9)再分配擴展閱讀

國務院批轉了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艱巨性;

二、准確把握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三、繼續完善初次分配機制;

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調節機制;

五、建立健全促進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的長效機制;

六、推動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七、加強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組織領導。

㈩ 區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1、性質不同

初次分配指國民總收入直接與生產要素相聯系的分配。再分配(也稱社會轉移分配),在初次分配結果的基礎上各收入主體之間通過各種渠道實現現金或實物轉移的一種收入再次分配過程,也是政府對要素收入進行再次調節的過程。

2、形成原因不同

任何生產活動都離不開勞動力、資本、土地和技術等生產要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取得這些要素必須支付一定的貨幣,這種貨幣報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國民收入之所以必須進行再分配,有下列原因:滿足非物質生產部門發展的需要。加強重點建設和保證國民經濟按比例協調發展的需要。建立社會保證基金的需要。建立社會後備基金的需要。



3、進行途徑不同

由於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所有制結構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因此,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國有經濟、集體經濟及非公有制經濟的各企業中分別進行的。

國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過下列途徑來進行:

國家預算:國家制定的年度財政收支計劃,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徑。

銀行信貸:在不改變資金所有權的條件下,把社會閑置的資金和貨幣集中起來,然後向單位、企業或個人發放貸款。

勞務費用:在社會主義分工體系中,有一部分勞動者用自己提供的勞務,來滿足人民

國民收入再分配: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種勞務的勞動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種勞務費用。

價格變動:不能增加或減少國民收入總量,但會改變國民收入在國民經濟各部門和各階層居民之間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