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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選舉制度

發布時間: 2021-10-10 19:11:05

① 美國的選舉制度詳細介紹.............

美國選舉制度

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間接選舉制。首先由各州選民投票選出本州選舉人(人數與本州國會議員人數相等),再由各州選舉人同時在各州首府投票選舉正、副總統。議員選舉實行直接選舉制。眾議員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參議員最初由各州議會選舉,1913年生效的第17條憲法修正案規定,參議員也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州長、議員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員都由選民選舉產生。各級選舉一般都由兩黨包辦。為了保證兩黨的統治地位,一般實行單名選區制和多數代表制。
【選民資格】凡年滿18周歲的美國公民有選舉權,除北達科他州外,其他州都規定,選民必須事先辦理登記手續,方能參加投票。

【候選人資格】憲法規定,凡年滿25周歲、成為美國公民已7年者,均可競選國會眾議員;凡年滿30周歲、成為美國公民已9年者,均可競選國會參議員。但是候選人在參選時必須在選區居住(因此美國第一夫人希拉里為競選紐約州參議員而臨時移居紐約州)。

【候選人產生辦法】候選人的產生有許多方式,如黨組織推薦、政治權勢人物點名、利益集團推舉,不過多數情況是毛遂自薦。如屬於某一政黨的候選人,則必須在某一黨內的預選中擊敗黨內其他對手,方贏得該黨提名。在某些一黨占壓倒優勢的國會選區內,贏得該黨提名差不多就贏得了競選。

一般候選人通過預選的方式獲得黨內提名。預選制度的形成經過了一個多世紀的時間。美國在19世紀30年代形成了由政黨代表大會提名候選人的制度,從那以後,大多數議員都由黨內的秘密會議提名產生,而這種制度使議員人選往往由黨魁所控制。1867年,賓夕法尼亞州的克勞福縣首先採用直接預選的方法提名地方的公職候選人,即由兩黨的選民直接投票確定該政黨提名的候選人。20世紀初,直接預選制度得到推廣,到1917年,全國48個州中已有44個實行了某種形式的直接預選制。現在,美國所有50個州都採用直接預選的方法提名政黨候選人。

【參議員選舉辦法】國會參議員由各州直接選舉產生,每州選舉出2名參議員,共100人,任期6年,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具體做法是將參議員分為3組,1組兩年後改選,1組4年後改選,1組任滿6年改選。基本分配原則是保證一個州的2位議員不要在同一年任期屆滿。如參議員在任期內死亡或辭職,州長應組織補選,除非該州立法機構授權州長指定一位參議員繼任者,繼任者可一直任職到下次大選,但大選中繼任者只競選其前任餘下的任期,如一位參議員任期為6年,在第3年去世,繼任者繼任一年後參加大選,獲選者任期只有2年。現在50個州中有49個州都授權州長指定參議員繼任者,只有俄勒岡州是例外,必須經過補選選出參議員繼任者。

1866年以前,美國沒有統一的聯邦參議員選舉制度,各州自行其是,大約半數州使用兩院表決,即州議會兩院以院為單位分別選舉,直到兩院各以過半數票選出同一人士為聯邦參議員,這種制度的弊端是兩院常常陷入僵局,以致國會開會後幾個月,參議院的有些州議席還空缺。另外半數州使用「聯席投票制」,即州議會兩院議員一起投票,獲多數票者當選。各州自行其是的選舉制度給國會選舉帶來不少混亂。1866年7月,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向全院提交報告,建議國會通過法律,統一參議員選舉制度。國會兩院迅速通過了有關議案。

新的參議員選舉方式為:州議會兩院分別投票,採用口頭表決方式選舉參議員,次日,兩院應舉行聯席會議,清點兩院表決結果,如果兩院分別以過半數票選舉同一人為聯邦參議員,應即行宣布該人當選;如沒有一個同時獲得兩院過半數者,該州議會兩院應在同一會期每天中午12點,至少每日一次地舉行聯席投票,直至選出聯邦參議員。

這種通過間接選舉的辦法選舉聯邦參議員的做法一直沿用到1913年。1913年,三分之二的州批准憲法第17條修正案,規定合眾國參議員由每州人民選舉,即在州議會選舉參議員前先由該州選民預選,州議會的選舉實質上只是對預選結果加蓋公章。

目前,美國有48個州參議員選舉只須一次投票,獲得簡單多數者就可以當選,只有喬治亞州和路易斯安那州是例外。

參議員選舉投票是非強制性的。

【眾議員選舉辦法】美國憲法將眾議員的選舉原則規定為:國會眾議員依據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額選出,眾議員與人口的比例不得超過1∶3萬(即每位眾議員至少須代表3萬選民),但每個州至少應有1名眾議員。美國人口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依普查結果重新分配眾議院議席。如按此比例,美國國會現在議員數將高達7000人。現在的435位議員數是按1910年第13次人口普查結果定下的。在第87屆國會時曾又給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各一個名額,使眾議院有437名議員,但人們普遍認為像英國平民院那樣擁有650個議員的立法機構太龐大、太笨重了,不希望再增加眾議員數額,因此1929年國會將眾議員總數固定為435名後不再隨人口增加名額。

美國憲法規定眾議員所代表的選民數不得少於3萬,但實踐中發現這個規定范圍太寬。與最高法院通過案例確定的「盡量使每一位議員與其他議員所代表的選民數相當」原則不相符。因此最高法院又通過一個案例裁決劃分選區時要使各選區人口比例差額不超過3.1%。

1967年美國又通過法律取消了所有以州為單位選舉眾議員的辦法,即如果給某一州分配了3個名額,該州必須在本州劃分3個選區,每個選區選出一位議員,而不得全州選民集體投票選出3名議員,當然若該州只有一個名額的除外。現行的眾議院議席分配中加利福尼亞州的議席數最多,為52席;紐約州其次,為31席;阿拉斯加等7個州各有1席;僅有14個州的議席數超過10席。

眾議院除有各州選出的議員外還有從波多黎各自由邦來的屬地代表(Resident Commissioner),哥倫比亞特區、美屬薩摩亞、關島、美屬維爾京群島的列席代表(delegates),這些派駐眾議院的代表享有大部分眾議員的權力,只是不能投票表決。

【選舉的管理】聯邦競選法規定由聯邦選舉委員會管理有關選舉事務。聯邦選舉委員會由6人組成,他們經總統提名,由參議院認可產生。聯邦選舉委員會專門執行聯邦選舉管理法,對違法行為提起公訴。

根據聯邦競選法規定,任何個人在同一年內,對同一競選人的捐款不得超過1000美元,對所有候選人的捐款不得超過25000美元,對同一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捐款不得超過5000美元,對同一政黨的全國委員會捐款不得超過20000美元。任何政治行動委員會在一年內對同一候選人的捐款不得超過5000美元,對同一政黨的全國委員會捐款不得超過15000美元,參議院的民主黨、共和黨兩個參議員選舉委員會對同一候選人的捐款不得超過17500美元。雖然法律對競選經費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但實際中還是存在著很大的漏洞。捐贈者往往通過捐軟錢(soft money)的方式迴避法律的約束(美國法律對選民將錢捐贈用於支持某一政策的數額沒有限制,但實際上一項政策很可能就是某一位候選人倡導的,因此捐錢支持一項政策與支持該候選人並無區別)。

每個候選人必須在選舉前10天或選舉後30天內向聯邦選舉委員會報告所收到的捐款和競選開銷,其中包括所有捐款在100美元以上的捐款人的姓名、通訊處和職業。

【選舉的種類】選舉分大選年選舉、中期選舉和補選等。大選年選舉為4年一度的總統大選年的國會選舉,屆時,總統選舉和國會選舉同期舉行;中期選舉指兩次大選年之間的第二年舉行的國會選舉。議員任期未滿而辭職、死亡或被所屬議院驅逐等形成空缺時舉行的選舉為補缺選舉。

【議員構成】在現任參議院100席中,共和黨佔55席,民主黨佔45席。眾議院435個席位中共和黨佔223席,民主黨211席,獨立候選人1席。

參議院中共有9名女議員,眾議院有58名女議員。

絕大多數國會議員為男性,白人,受過良好教育,中年,中等或中上等收入家庭出身。按職業劃分,出身律師的最多,在眾議院佔40%以上,在參議院佔60%以上;其次是企業家和銀行家,真正來自工會的或藍領的議員很少。

【連選連任】美國對總統的任職規定了連選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的限制,但對議員的任期未作任何限制。事實上,美國議員的連選連任率相當高,眾議院有92%再度競選的議員獲得連任,參議院也有75%。在普通的大選中,眾議院有50~70個席位的議員幾乎不需作任何競選努力就可當然連任。

在任者能較容易地連任成功的原因主要有:1.可利用的資源較對手多。可以在電視、廣播、集會上發表演講,讓選民了解、熟悉(選民在投票時,往往會更傾向於投給自己比較了解的人);也可通過助手向選民發信,加強聯系,讓選民記住;更可以利用自己的職位為選區謀福利,讓選民感激。2.在任者較其對手更容易獲得競選資助。

美國的總統選舉制度

(一)美國的總統選舉

根據美國憲法的規定,美國實行總統制,行政權屬於總統。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職權集中於總統一人。總統兼任武裝部隊總司令。總統不對國會負責。總統由每四年舉行一次的大選選出,任期四年,並可連任一次。

美國總統選舉的過程漫長而復雜,主要包括預選、總統候選人提名、競選運動、全國選舉、選舉團投票表決以及當選總統就職儀式。

預選階段通常於大選年2月份的第3個星期二在新罕布希爾州拉開帷幕,到6月份結束。此後,美國民主、共和兩大政黨將分別在全國大多數州選出參加本黨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在少數不舉行預選的州,則由兩黨的州委員會或代表大會選拔代表。因新罕布希爾州率先進行預選,其選舉結果對其他各州影響很大。

美國兩大政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通常在7月和8月分別舉行。屆時,參加代表大會的各州代表將投票選出本黨總統後選人,然後通過由總統候選人提名的副總統候選人,並正式選舉出競選綱領。大會往往長達數天,投票上百次。

代表大會結束後,選出的總統候選人即開始在全國展開歷時數月的爭取選票的競選運動,其中包括到各州作競選旅行、廣泛會見選民、發表電視演說、進行電視辯論等。總統候選人為競選而耗費巨資,使盡各種招數。

美國法律規定:在全國選舉時,選民要在大選年的11月第二個星期二到指定地點投票,在兩個總統候選人之間作出選擇。全國選舉還要通過選舉團的投票表決。由於在一個州中獲得選票最多的總統候選人便贏得該州全部選舉人票,因此一般情況下選舉只是例行公事。

(二)美國副總統是如何產生的

在美國政治中,副總統不擔任實際工作。他的公務是擔任國會參議院主席,但這主要是禮儀性的,因為他只有在參議院表決時贊成票和反對票相等情況下才投票。副總統的日常工作通常根據總統的要求而定,一般無足輕重,如代表總統參加外國領導人的葬禮活動等。

根據美國憲法,如果總統去世或失去工作能力,副總統接任總統職位。先當副總統是登上美國總統寶座的途徑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有三位副總統在總統任期內接任總統職務。杜魯門因羅斯福去世,約翰遜因肯尼迪遇剌,福特因尼克松下台而分別繼任總統。此外,有幾位副總統還當過總統候選人,其中包括尼克松、漢弗萊、蒙代爾和布希。

美國副總統不是由美國公眾直接選出的,而是由民主黨和共和黨的總統候選人挑選並經兩黨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總統候選人在選擇副總統候選人時首先要考慮此人的政治資歷和條件,但主要看他在黨內代表哪部分勢力以便取得平衡,盡可能爭取最大多數選民的支持。

但大選結果不取決於總統候選人對副總統的選擇,而是取決於總統候選人。1988年美國大選期間,許多美國人認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布希的競選夥伴奎爾太年輕、不老練、不值得考慮,而認為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杜卡基斯的競選夥伴本特森經驗豐富、深孚眾望。但大選結果,布希獲勝當上了總統,奎爾自然也成為副總統。

副總統候選人通常是國會議員,但參議員被挑選為副總統候選人的機會較大。原因是參議員一旦當選副總統,就擔任參議院主席,這可加強總統與參議院的聯系。

(三)美國總統選舉的預選階段

預選即初選,是美國總統選舉的第一階段。通常從2月到6月為預選階段。在這一階段里主要是選舉出參加各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各黨的總統候選人最後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上產生。

目前,美國大多數州實行直接預選的方式,通過選民投票的方式直接選出參加該黨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選民也可以直接對總統競選人表態。由於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明確表示支持哪位總統競選人,所以投票結果就能清楚地知道各位總統競選人的支持率。今年2月1日在新罕布希爾州舉行的就是這種預選。

另一種預選形式叫「幹部會議」(或稱「基層會議」),由兩黨在一個州的各個選舉點分別舉行黨的基層會議,由支持本黨的選民當場表態支持誰當本黨總統候選人,並選出出席縣一級代表會議的代表。然後,縣代表會議選出州代表會議的代表,州代表會議選出全國代表大會代表,最終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本黨的總統候選人。1月24日在艾奧瓦州舉行的就是這種預選。

艾奧瓦是全國第一個召開黨的代表會議的州,新罕布希爾是第一個舉行直接預選的州。兩州的預選起著「風向標」和「晴雨表」的作用,選舉結果將影響以後其他各州的預選,因此,對候選人的成敗至關重要。

每個州的預選活動,不管是採取預選還是預選會議的形式,一般都只允許明確表示自己是民主黨人或共和黨人的選民參加,不明確自己黨派立場的選民不能參加。即使是前一部分選民,實際上也只有一小部分參加。

(四)美國總統屆、任、位的區分

美國大選常常涉及到美國總統的「屆」、「任」和「位」這三個含義不同的概念。

關於「屆」,美國憲法規定,總統選舉4年一次,總統任滿4年為一屆。如果總統在任期內因故未能滿任,另由他人接任,這兩位總統為同一屆總統。

關於「任」,是指擔任總統職位的次數。一人擔任幾屆總統職務,仍為一任。但一人在不連續的幾屆總統選舉中先後幾次當選,當選幾次就算幾任。

關於「位」,指擔任過總統的實際人數。美國從開始選舉總統至今,不論是連選連任,還是先後幾次當選,不重復計算,有幾位算幾位。

如此計算下來,比爾·柯林頓為第52屆、第42任和第41位美國總統。

② 美國總統選舉制度

美國 實行總統制,總統選舉 每四年舉行一次。美國總統選舉制度復雜,過程漫長。選舉的主要程序包括預選、各黨召開全國代表大會確定總統候選人、總統候選人競選、全國選民投票選出總統「選舉人」、「選舉人」成立選舉人團投票表決正式選舉總統和當選總統就職典禮等幾個階段。
預選是美國總統選舉的第一階段,通常從大選年的年初開始,到年中結束。預選有兩種形式,分別是政黨基層會議和直接預選。前者是指兩黨在各州自下而上,從選舉點、縣、選區到州逐級召開代表會議,最終選出本黨參加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後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選,一個州的兩黨選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選出本黨參加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這是大多數州目前採用的預選方式。
預選結束後,兩黨通常將分別在七、八月份召開全國代表大會。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最終確定本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並討論通過總統競選綱領。
全國代表大會之後,總統競選活動便正式拉開帷幕。這一過程一般要持續8至9周。在此期間,兩黨總統候選人將耗費巨資,穿梭於全國各地,進行廣告大戰、發表競選演說、會見選民、召開記者招待會以及進行公開辯論。此外,候選人還將通過多種形式闡述對國內外事務的政策主張,以贏得選民信任,爭取選票。
全國選民投票在選舉年11月份的第一個星期二舉行(2008年是11月4日),這一天被稱為總統大選日。所有美國選民都到指定地點進行投票,在兩個總統候選人之間作出選擇(在同一張選票上選出各州的總統「選舉人」)。一個(黨的)總統候選人在一個州的選舉中獲得多數取勝,他就擁有這個州的全部總統「選舉人」票,這就是全州統選制。由於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團」制度,因此總統大選日的投票結果,產生的實際上是代表50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538位「選舉人」。另外,在總統大選日,選民還要在聯邦范圍內進行參議院和眾議院選舉。根據美國1787年憲法,參議員由各州議會選出,每州兩名,任期六年,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眾議員由各州按照人口比例選出,任期兩年,期滿後全部改選。
選舉人票的數量,體現州權平等原則,根據各州在國會的議員數量而定。例如,每個州都在國會有2名參議員和至少1名眾議員,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這3票以外,眾議員人數越多,選舉人票數也就越多。1961年,美國憲法修正案批准華盛頓特區可以像州一樣有總統選舉人。這樣,美國國會有100參議員(任期6年,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435名眾議員(任期兩年,期滿後全部改選),加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3票,總統選舉人票總共為538票。一位候選人贏得的選舉人票超過總數的一半(270張),即當選總統。
真正的總統選舉是在12月第二個星期三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一舉行(2008年是12月15日)。屆時,各州和哥倫比亞特區被推選出的「選舉人」將前往各州的首府進行投票。獲270張選票以上的候選人將當選總統,並於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職。
就職典禮是美國總統選舉的最後一道程序,只有到當選總統於次年1月20日手撫《聖經》(歷史上除西奧多·羅斯福)宣誓就職時,美國的總統選舉才告結束。
在美國政治中,副總統不擔任實際工作。他的公務是擔任國會參議院主席,但這主要是禮儀性的,因為他只有在參議院表決時贊成票和反對票相等情況下才投票。副總統的日常工作通常根據總統的要求而定,一般無足輕重,如代表總統參加外國領導人的葬禮活動等。
根據美國憲法,如果總統去世或失去工作能力,副總統接任總統職位。先當副總統是登上美國總統寶座的途徑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有三位副總統在總統任期內接任總統職務。杜魯門因羅斯福去世,約翰遜因肯尼迪遇剌,福特因尼克松下台而分別繼任總統。此外,有幾位副總統還當過總統候選人,其中包括尼克松、漢弗萊、蒙代爾和布希。
美國副總統不是由美國公眾直接選出的,而是由民主黨和共和黨的總統候選人挑選並經兩黨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總統候選人在選擇副總統候選人時首先要考慮此人的政治資歷和條件,但主要看他在黨內代表哪部分勢力以便取得平衡,盡可能爭取最大多數選民的支持。
但大選結果不取決於總統候選人對副總統的選擇,而是取決於總統候選人。1988年美國大選期間,許多美國人認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布希的競選夥伴奎爾太年輕、不老練、不值得考慮,而認為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杜卡基斯的競選夥伴本特森經驗豐富、深孚眾望。但大選結果,布希獲勝當上了總統,奎爾自然也成為副總統。
副總統候選人通常是國會議員,但參議員被挑選為副總統候選人的機會較大。原因是參議員一旦當選副總統,就擔任參議院主席,這可加強總統與參議院的聯系。
美國總統選舉第一階段——預選
四年一度的美國總統選舉過程漫長而復雜,主要包括預選、各黨召開全國代表大會確定總統候選人、總統候選人競選、全國選舉、選舉人團投票表決和當選總統就職。 選民在投票預選是美國總統選舉的第一階段,被視為美國大選的前奏。該階段通常於大選年2月開始,至6月結束。黨內預選絕大多數是在星期二舉行。在預選階段,美國民主、共和兩大政黨將分別在全國大多數州選出參加本黨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少數不舉行預選的州,則由兩黨的州委員會或州代表大會選拔參加本黨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這些代表將在黨代會上提出本黨的總統候選人。因此,預選實際上是對總統候選人資格的爭奪。
各州的預選制度是1902年以後才逐漸發展起來的。預選有兩種形式,分別是政黨基層會議(或譯為「黨團會議」)和直接預選。前者是指兩黨在各州自下而上,從選舉點、縣、選區到州逐級召開代表會議,最終選出本黨參加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後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選,一個州的兩黨選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選出本黨參加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這是大多數州目前採用的預選方式。
「初選」在形式上如同普選,一個州的兩黨選民在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選出各自出席本黨全國代表大會(提名大會)的「承諾代表」(或譯為「宣誓代表」,須在全國黨代表大會即提名大會前宣誓,以地方意願作為投票依歸),並表示支持本黨的某一競選人。「初選」這種形式比較正規。目前,美國大多數州都採用這種形式的預選。
各州總統預選將產生本州參加全國代表大會的「承諾代表」,他們以預選結果為依據,承諾支持本黨的某一競選人。兩黨「承諾代表」的名額和分配機制有所不同。民主黨一般根據預選中各競選人的支持率來分配代表數額。共和黨在一部分州按競選人支持率來分配代表數額,在其他州則執行「勝者全得」的規定。除「承諾代表」外,參加黨代會的還包括少數「未承諾代表」(民主黨稱「超級代表」)。他們主要是黨內知名人士,如黨的全國委員會成員、參議員或州長以及黨派領導人等;他們並非經由初選表決推舉,可以在黨代會前不承諾支持某位候選人。
衡量競選人在預選中的表現,主要是看競選人獲得的本黨「承諾代表」支持的比例,而不取決於其獲得支持率的高低。兩黨競選人如要確保贏得總統候選人提名,至少需要獲得全國黨代會半數以上代表的支持。
在民主黨方面,各州都有一定的代表名額,參選者可根據在預選中的選民支持率分得相應代表數額。在2008年4049個代表名額中,3253個產生於州預選,其餘796個「超級代表」則由民主黨全國委員會成員、民主黨參議員或州長以及黨派領導人自動獲得。在8月底於丹佛舉行的提名大會上,獲得2025名以上代表支持的競選人將代表民主黨競選總統。
在共和黨方面,有的州像民主黨一樣按參選者的支持率來分配代表數額,有的則是執行「勝者全得」的規定(如新澤西、紐約、弗吉尼亞等15個州)。在共和黨於2008年9月初在明尼阿波利斯舉行的提名大會上,共有2380名代表投票選舉總統候選人,其中包括1917名「承諾代表」,即在會前就表明他們支持哪位參選者的代表。還有463名「未承諾代表」,其中123人屬於共和黨全國委員會成員,最終獲得1191名以上代表支持的參選者將獲勝。
數十年來,艾奧瓦州和新罕布希爾州一直分別是美國大選年舉行首個政黨基層會議和首次初選的州。在預選階段,一個州的面積大小和人口多寡與該州對整個選情的影響力並不成正比,而最重要的是預選日期——往往日期越早,影響越大。因此,盡管艾奧瓦和新罕布希爾是小州,但對整個預選階段具有「風向標」和「晴雨表」的作用,受到兩黨競選人和各路媒體的高度關注。
預選結束後,兩黨通常將分別在7、8月份召開全國代表大會確定本黨總統候選人。在兩黨全國代表大會上,哪位競選人得到最多出席者支持,就能被推舉為該黨總統候選人。
美國總統選舉——選舉人團制度
根據美國憲法,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團制度。選舉人團制度自1788年第一次實行以來,已經經歷了200多年的發展與演變。
選舉人團制度規定,美國總統由各州議會選出的選舉人團選舉產生,而不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候選人獲得全國50個州和華盛頓特區總共538張選舉人票的一半以上(270張以上)即可當選。
根據法律規定,全國選民投票是在選舉年11月份的第一個星期一後的第一個星期二舉行。所有美國選民都到指定地點進行投票,在兩個總統候選人之間作出選擇(在同一張選票上選出各州的總統「選舉人」)。一個(黨的)總統候選人在一個州的選舉中獲得多數取勝,他就擁有這個州的全部總統「選舉人」票,這就是全州統選制。全國選民投票日也叫總統大選日。由於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團制度 ,因此總統大選日實際上是選舉代表選民的「選舉人」。>>
美國各個州擁有的選舉人票數目同該州在國會擁有的參、眾議員人數相等。根據規定,美國國會參議院由每個州選舉出的2名議員組成,而眾議院議員人數則根據各州人口比例來確定。因此,人口多的州產生的眾議院議員人數就多,同時在總統選舉時擁有的選舉人票也多。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亞州的選舉人票多達55張,而人口較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3張選舉人票。鑒於這種情況,在歷屆總統競選中,人口眾多的州都成為總統候選人爭奪的重要目標。
選舉人票的數量,體現州權平等原則,根據各州在國會的議員數量而定。例如,每個州都在國會有2名參議員和至少1名眾議員,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這3票以外,眾議員人數越多,選舉人票數也就越多。1961年,美國憲法修正案批准華盛頓特區可以像州一樣有總統選舉人。這樣,美國國會有100參議員、435名眾議員,加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3票,總統選舉人票總共就是538票。
選舉人團制度還規定,除了緬因和內布拉斯加兩個州是按普選票得票比例分配選舉人票外,其餘48個州和華盛頓特區均實行「勝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選舉人票全部給予在該州獲得相對多數普選票的總統候選人。由於各州選舉人票的數量相差較多,這樣就可能出現在全國普選中累計得票多的總統候選人不能贏得總統選舉的情況。美國歷史上曾多次發生上述情況,一些總統候選人雖然在大選中獲得的普選票少於競爭對手,但卻因得到的選舉人票多而當選。
美國憲法還規定,如果所有候選人都未能獲得半數以上的選舉人票,則由國會眾議院從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選人中選出總統。1824年,約翰·昆西·亞當斯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最後由眾議院投票表決後被指定為總統的。
選舉人團制度是美國共和制、聯邦制和分權與制衡原則結合的產物,同時也是多種利益間妥協與協調的結果,因此必然存在著自身難以克服的缺陷與弊端。近年來,美國要求改革選舉人團制度的呼聲不斷,但由於多種因素阻礙,改革始終無法進行。
選舉人票
美國總統由全國選民投票選舉,但並非選民直選產生,而是實行選舉人團制。選民投票產生的是代表50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538名選舉人。總統候選人獲得超過半數選舉人票(至少270張)即可獲勝。
美國各州擁有的選舉人票數量同該州在國會參、眾議員人數相等。參議院由每個州選舉出的2名議員組成,而眾議院議員人數則根據各州人口比例來確定。人口多的州產生的眾議院議員人數就多,同時在總統選舉時擁有的選舉人票也多。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亞州的選舉人票多達55張,而人口較少的阿拉斯加等州只有3張選舉人票。哥倫比亞特區雖沒有參、眾議員,但仍擁有3張選舉人票。
除緬因和內布拉斯加兩個州按得票率分配選舉人票外,其餘48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均實行「勝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選舉人票全部給予在該州獲選民票最多的總統候選人。
投票時間
今年美國大選投票日是11月4日。由於美國橫跨6個時區,且有些州跨時區,因此,各州、甚至同一州的東西部投票開始和結束時間都有所差別。
位於美國東北部的新罕布希爾州兩個小鎮美國東部時間4日零時(北京時間4日13時)開始投票。最晚投票的是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預計北京時間5日凌晨開始投票。
各地投票站一般開放12個小時。美東部時間4日18時(北京時間5日7時),印第安納州大部分地區和肯塔基州東半部最早結束投票。美東部時間5日零時(北京時間5日13時),阿拉斯加州最晚結束投票。
各地計票結果可在投票站關閉後開始宣布。全國性初步投票結果預計將在北京時間5日11時後產生。
戰場州
每次美國總統選舉,「戰場州」的選情都尤其令人關注,今年也不例外。
「戰場州」,也稱「搖擺州」,是指兩黨候選人支持率差距不大的州。今年的戰場州包括印第安納、弗吉尼亞、俄亥俄和佛羅里達等。相對於「戰場州」,如果候選人在某州優勢明顯,則該州被稱為「安全州」。在競選期間,候選人通常會把重點放在「戰場州」上,以盡力擴大優勢。
投票方式
據美國媒體報道,三分之二選民將手工填寫紙質選票,然後由機器掃描統計,其餘三分之一選民將通過機器投票。
兩種投票方式各有利弊。紙質選票被認為更為可靠,但掃描器有時會出問題,導致投票進程緩慢、因塗選不當造成廢票等問題。
機器投票分電子投票和觸摸式屏幕投票兩種。大約四分之一選民採用電子投票,由於沒有書面紀錄,選民無從得知他們的投票是否得到記錄,印第安納、肯塔基、賓夕法尼亞、弗吉尼亞、得克薩斯、田納西這些州採用電子投票。喬治亞、新澤西等8個州採用觸摸式屏幕投票。這種投票方式存有書面記錄,但有時機器會出問題,導致記錄出錯。
投票率
據美利堅大學美國選民研究中心2日預測,今年美國大選投票人數有望達到1.35億,選民投票率可能接近65%,從而達到1960年以來的最高水平。2004年美國選舉投票人數為1.22億,投票率為55%。
出口民調
總統選舉投票結束不久,通常就有民調機構或媒體在投票站出口對投票者進行調查,大多數民調與最終選舉結果吻合。出口民調以其時效和准確度獲得各大媒體青睞。
民調機構派出的訪問員將出現在全美1300多個投票站前,調查取樣選民將超過10萬人。為避免偏見,訪問員根據投票站人數多少,選擇從每5個選民或每10個選民中挑選一人詢問。訪問員將紀錄下他們的年齡、種族、性別和其他特徵,以供專家分析他們的投票意向。

③ 英國首相選舉制度和美國總統選舉有什麼不同

英國首相選舉:首相議會制下,首相被迫結束任期的主要原因就是失去議會的執政黨,甚至失去多數派的局面。一旦出現這種情況下,首相的正常執政會受到議會反對派的聯合牽制,甚至反對派可以聯合起來直接啟動彈劾程序,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首相一般都會理智地選擇辭職。
美國總統選舉方式
美國總統非直接民選,而是由各州依人口比例委任選舉人團代表選出。獲得一州相對多數選票候選人,其所屬政黨可推選該州所有的選舉人團代表。此系統的創建是因為美國制憲時,參加制憲會議的代表們無意決定總統選舉方式,故他們提供各州若干選舉人團代表名額,而由各州自行決定其產生方式。現今各州選舉人團代表皆為民選。
這種選法有些特殊之處。例如說,獲得全國最多普選票的候選人可能未獲最多的選舉人票。這在美國歷史上曾於1826年、1888年、和2000年發生過三次。反對這種選舉法者認為此系統並不民主,因為獲最高民意支持者也許無法成為總統。支持此系統者則認為這種總統選舉法可預防地域主義。因為在多州獲得些微多數普選票的候選人,可以勝過只在一州獲得壓倒性多數普選票者。所以為了獲得選舉人票,候選人必須普遍考慮美國各地區的要求,不能只在乎其中一部分。

④ 美國總統選舉流程

美國實行總統制,總統選舉 每四年舉行一次。美國總統選舉制度復雜,過程漫長。選舉的主要程序包括預選、各黨召開全國代表大會確定總統候選人、總統候選人競選、全國選民投票選出總統「選舉人」、「選舉人」成立選舉人團投票表決正式選舉總統和當選總統就職典禮等幾個階段。
美國總統非直接民選,而是由各州依人口比例委任選舉人團代表選出。獲得一州相對多數選票候選人,其所屬政黨可推選該州所有的選舉人團代表。此系統的創建是因為美國制憲時,參加制憲會議的代表們無意決定總統選舉方式,故他們提供各州若干選舉人團代表名額,而由各州自行決定其產生方式。現今各州選舉人團代表皆為民選。
這種選法有些特殊之處。例如說,獲得全國最多普選票的候選人可能未獲最多的選舉人票。這在美國歷史上曾於1826年、1888年、和2000年發生過三次。反對這種選舉法者認為此系統並不民主,因為獲最高民意支持者也許無法成為總統。支持此系統者則認為這種總統選舉法可預防地域主義。因為在多州獲得些微多數普選票的候選人,可以勝過只在一州獲得壓倒性多數普選票者。所以為了獲得選舉人票,候選人必須普遍考慮美國各地區的要求,不能只在乎其中一部分。

⑤ 美國總統具體如何選舉產生

美國總統選舉方式

美國總統非直接民選,而是由各州依人口比例委任選舉人團代表選出。獲得一州相對多數選票候選人,其所屬政黨可推選該州所有的選舉人團代表。此系統的創建是因為美國制憲時,參加制憲會議的代表們無意決定總統選舉方式,故他們提供各州若干選舉人團代表名額,而由各州自行決定其產生方式。現今各州選舉人團代表皆為民選。

這種選法有些特殊之處。例如說,獲得全國最多普選票的候選人可能未獲最多的選舉人票。這在美國歷史上曾於1826年、1888年、和2000年發生過三次。反對這種選舉法者認為此系統並不民主,因為獲最高民意支持者也許無法成為總統。支持此系統者則認為這種總統選舉法可預防地域主義。因為在多州獲得些微多數普選票的候選人,可以勝過只在一州獲得壓倒性多數普選票者。所以為了獲得選舉人票,候選人必須普遍考慮美國各地區的要求,不能只在乎其中一部分。

⑥ 美國總統選舉的具體流程(簡單列出個結構體系即可,謝謝)

選舉過程中,分為三個大階段。
第一階段,總統候選人的提名階段。美國是一個兩黨制國家,但這不等於說美國只有兩個黨,而是說只有兩個黨才能執政的可能。一般先由共和、民主兩黨提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交由選舉人選舉。最早的時候,總統候選人是由兩院聯席會議來提名,但是,一來這樣有違三權分立原則,二來不夠民主,1831年之後,改為由各黨提名的政治慣例。現在主要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提名本黨候選人。那麼,黨代會怎麼召開呢?黨的代表又怎麼產生呢?按現在通行的做法,就是由各州黨代表大會選舉全國黨代表大會。但也有些州由黨員直接選舉。在黨代表大會產生的同時,美國選舉有很獨特的一點:總統預選。美國總統預選,就是由各州的黨員投票選舉本黨的候選人,這起源於1910年的俄勒岡州。預選在各州的方式也不一樣,有一些州直接選舉黨代表,同時選舉本黨總統候選人,而有些州則分別選舉,還有的州實行有約束力的預選,即規定黨代表一定要忠於本州黨員的意願投票。預選一般都首先在新罕會布爾州舉行,這實際上是一個很小的州。美國政黨制度是世界上最不嚴謹的,因此,四年一度的代表大會就非常重要。代表大會有三個任務:一通過黨綱;二、決定黨的總統候選人。一般在野黨在七月召開黨代表大會,而執政黨則在八月召開。三、設立代表資格委員會,審查代表資格。黨代表大會代表人數一般是二三千人。52年之年,代表大會盛行幕後交易,52年之後,漸漸民主化,由黨的代表大會直接選舉本黨總統候選人。代表大會選舉總統候選人,按慣例,代表們會一致通過副總統候選人。總統候選人要能平衡黨內各派勢力,要有豐富的政治經驗,很多總統都是州長、議員出身。總統候選人還要有聲望,如肯尼迪,出身豪門,風度翩翩,就很容易得到女選民的喜愛。
第二個階段,競選。每個黨都提出自己的總統候選人之後,總統選舉就進入競選階段,競選的手段有幾種:一、宣傳,到處散發宣傳品,二、集會,包括募集競選經費的集會。三、巡迴講演。然後接著往下一站走。現在是電視演講,這是花錢很多的。競選經費,以前是靠企業老闆捐助,當選後又給企業以好處。為了防止這樣的權錢交易,現在逐漸建立起政府競選基金。經費的使用也有嚴格規定,收支情況要定期公布。美國法律不允許大宗捐助,捐款必須真名實姓,這都是為了消除金錢的影響。1974年成立了總統總稱基金,但使用不能超過0.2美元乘以當年選民數。現在小布希和戈爾已經結束競選階段了。
第三階段,選舉。選舉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選舉總統選舉人,第二階段選舉人選舉總統。大選年11月份的第一個星期一舉行大選,選民對選擇哪個候選人表態。美國實行勝者全得制,哪一個候選人在一州中獲勝,該州全部選票就歸其所有。選舉人必須按照選民的意志投票,因此,法律上是間接選舉,但實際上是直選。各州選舉人組成選舉人團在12月份第二個星期三後的第一個星期一在各州投票,票箱送到參議院計票,由眾議院宣布結果。這就會出現一個問題:有的總統是多數總統有的總統是少數總統,這是勝者全得制產生的問題。法律規定如果沒有一個總統候選人得到半數票,則由眾議院在前三位中選舉一人,歷史上只有1800年出現這種情況。
新總統在第二年4月20日中午12點宣誓就職,由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這段時間內,新總統要組閣,並向國會發表國情咨文,這段時間是很繁忙的。

⑦ 美國的競選總統制度是怎樣的啊

美國 實行總統制,總統選舉 每四年舉行一次。美國總統選舉制度復雜,過程漫長。選舉的主要程序包括預選、各黨召開全國代表大會確定總統候選人、總統候選人競選、全國選民投票選出總統「選舉人」、「選舉人」成立選舉人團投票表決正式選舉總統和當選總統就職典禮等幾個階段。

預選是美國總統選舉的第一階段,通常從大選年的年初開始,到年中結束。預選有兩種形式,分別是政黨基層會議和直接預選。前者是指兩黨在各州自下而上,從選舉點、縣、選區到州逐級召開代表會議,最終選出本黨參加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後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選,一個州的兩黨選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選出本黨參加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這是大多數州目前採用的預選方式。

預選結束後,兩黨通常將分別在七、八月份召開全國代表大會。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最終確定本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並討論通過總統競選綱領。

全國代表大會之後,總統競選活動便正式拉開帷幕。這一過程一般要持續8至9周。在此期間,兩黨總統候選人將耗費巨資,穿梭於全國各地,進行廣告大戰、發表競選演說、會見選民、召開記者招待會以及進行公開辯論。此外,候選人還將通過多種形式闡述對國內外事務的政策主張,以贏得選民信任,爭取選票。

全國選民投票在選舉年11月份的第一個星期一後的第一個星期二舉行(2008年是11月4日),這一天被稱為總統大選日。所有美國選民都到指定地點進行投票,在兩個總統候選人之間作出選擇(在同一張選票上選出各州的總統「選舉人」)。一個(黨的)總統候選人在一個州的選舉中獲得多數取勝,他就擁有這個州的全部總統「選舉人」票,這就是全州統選制。全國選民投票日也叫總統大選日。由於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團」制度,因此總統大選日的投票結果,產生的實際上是代表50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538位「選舉人」。另外,在總統大選日,選民還要在聯邦范圍內進行參議院和眾議院選舉。根據美國1787年憲法,兩院議員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產生。

選舉人票的數量,體現州權平等原則,根據各州在國會的議員數量而定。例如,每個州都在國會有2名參議員和至少1名眾議員,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這3票以外,眾議員人數越多,選舉人票數也就越多。1961年,美國憲法修正案批准華盛頓特區可以像州一樣有總統選舉人。這樣,美國國會有100參議員(任期6年,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435名眾議員(任期兩年,期滿後全部改選),加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3票,總統選舉人票總共為538票。一位候選人贏得的選舉人票超過總數的一半(270張),即當選總統。

真正的總統選舉是在12月第二個星期三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一舉行(2008年是12月15日)。屆時,各州和哥倫比亞特區被推選出的「選舉人」將前往各州的首府進行投票。獲270張選票以上的候選人將當選總統,並於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職。

就職典禮是美國總統選舉的最後一道程序,只有到當選總統於次年1月20日手撫《聖經》,宣誓就職時,美國的總統選舉才告結束

⑧ 美國總統選舉制度的歷史發展

美國現行總統選舉制度於1788年第一次實行,大體沿用至今,其間曾有幾次變化
根據美國憲法,總統由各州議會選出的選舉人團選舉,不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一州為一個選舉人團單位。每個州的選舉人人數同該州在國會的參眾議員總人數相等,全國共535人。1961年批準的第二十三條憲法修正案給華盛頓特區3名選舉人。總統選舉人至此增到538人。選舉人票為538張,得票過270張者勝。目前,加利福尼亞州選舉人票最多,達54張,紐約州33張,而阿拉斯加、特拉華和懷俄明等每州只有3張.
另外,除了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是按所獲普選票比例分配選舉人票之外,其餘48州均實行「勝者全得」,即把本州的選舉人票全部給在該州獲得相對多數普選票的總統候選人。選舉人團制可能導致的後果是,獲普選票數最多的候選人反而不一定能當總統.
1776年7月4日,美第二屆大陸會議在費城通過《獨立宣言》,該宣言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的出生證。但受長達8年的獨立戰爭(1775-1784)等影響,直到1788年美國才首次舉行總統選舉。當時無黨派之爭,選票也少,交通、通訊等手段落後,獲選票最多者當選總統,獲選票第二多的為副總統。喬治·華盛頓以全票當選第一任美國總統,也成為美國史上迄今惟一以全票當選的總統,副總統是約翰·亞當斯.
美國曾有兩次大選沒能選出總統,而不得不由眾議院選出。
1800年,托馬斯·傑斐遜和艾倫·伯爾(同屬「民主-共和黨」)各獲得73張選舉人票。後眾院經36輪投票才決出勝負,傑斐遜當選總統,伯爾為副總統。美憲法據此於1804年7月27日通過第十二條修正案,規定每個選民須投兩張票,一票選總統,另一票選副總統。
1824年選舉又出現新問題,4位總統候選人,無一人獲得過半數選舉人團票,只得交由眾院投票表決。約翰·昆西·亞當斯在眾院表決中得票比對手安德魯·傑克遜少15張。但後來傑克遜被控腐敗,亞當斯當選總統。
除亞當斯外,美還有兩位總統普選票少於對手而入主白宮。
1876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拉瑟福德·海斯的普選票少於對手近25萬張,但因選舉人團票領先而當選。1888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本傑明·哈里森比對手少近9萬張普選票但仍然獲勝。如果此次小布希勝出,他將成為第四位「少數票總統」。這是選舉人團和勝者全得制度的結果。
美國歷史上迄今共有17位總統候選人未贏得超過半數的普選票而當選。1992年總統選舉中柯林頓普選票未過50%,而第三黨總統候選人羅斯·佩羅獲得19%的普選票,卻未得到一張選舉人團票。1996年柯林頓連任時普選票也低於50%。
另外,在1960年大選爭奪戰中,民主黨總統候選人肯尼迪獲得的選舉人團票雖超過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尼克松56%,但兩人的普選票差距僅為0.16%。
金錢在選舉中的作用日益突出。1980年總統競選開支為2.5億美元,1984年花費接近10億美元。據媒體報道,今年總統競選費可能突破30億美元。美一位政治家就曾說過:「金錢是政治的母乳。」

⑨ 美國總統選舉制度歷程

美國總統選舉制度簡介
美國總統大選是一段漫長的歷程,必須歷經政黨初選、提名、競選活動、全民投票、選舉人團投票等階段,才能順利入主白宮。
根據美國憲法規定,美國采總統制,行政權屬於總統。總統大選每四年進行一次,並可連任一次。總統兼任三軍統帥,同時不需向國會負責。

●總統候選人資格
依據美國憲法,競選總統的候選人必須符合:在美國本土出生、至少年滿三十五歲、在美國至少已居住十四年以上的條件。

●選舉制度
一、政黨初選
大選年的二月至六月間,各政黨在各州進行政黨初選,產生出席全國代表大會的政黨代表。
選舉方式有二,一為「直接初選」,透過選民投票方式直接產生黨代表。第二種為「黨團會議」,由基層(如郡)而上的各級會議推選各級代表,最後在州代表會議中推選出席全國代表大會的政黨代表。
目前多數州採取直接初選方式,其中新罕布夏州為最早進行直接初選的一州。愛阿華州則是全美第一個進行黨團會議的州。此兩州的初選結果,將會影響其後各州的選舉結果,被視為大選風向球。
二、政黨全國代表大會/政黨提名
兩黨通常在七、八月份各自舉行全國代表大會,由各州選出參加全國代表大會的黨代表,將在此推選本黨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聽取各委員會報告,同時制定黨綱。
在五、六月間,全國代表大會的大部份成員已經產生,各總統候選人擁有多少代表支持也已明朗化,誰將贏得政黨最後提名大致上已經底定。因此,全國代表大會實際上只是認可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提名的最後一道程序而已。
總統候選人的提名,通常在大會的第三天或第四天進行。
三、競選造勢
九月至十一月間,各政黨推出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隨即展開全美的競選造勢活動,上山下海和選民會面,同時也有在電視上發表演說,進行電視辯論等等,競選造勢期間長達八至九周,耗費相當可觀。
四、投票
總統大選的投票分為兩個進程,一為全民投票,二為選舉人團投票。
全民投票:大選年十一月份第一周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二,明定為投票日。這一天的全民投票,實際上並非選舉總統,而是選舉出代表選民的「選舉人團」。選舉人團將在稍後的投票中選出總統,因此可以說,美國總統選舉並非直接選舉,而是間接選舉。
選舉人團投票:大選年十二月第二個星期三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一,選舉人團成員將在各州首府分別投票,選舉總統和副總統。正式的選舉結果,其實在全民投票當天即已確定,因此選舉人團的投票只是一種形式,並不具實質意義。
五、當選/宣誓就職
各州總統選舉的投票結果,將在選舉後隔年的一月六日美東時間下午一時,由參議院主席在參眾兩院聯席會議上公布。總統、副總統當選人,將於同年一月二十日中午宣誓就職。

●選舉人團制度
全美各州選舉人(Electors)的組合,被稱為「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依據美國憲法規定,總統並非由國會或選民選舉,而是由選民推派的選舉人選舉。
各州的選舉人名額,和該州在國會參、眾兩院的議員總數相同。聯邦政府所在的哥倫比亞特區,沒有國會代表,一九六一年的憲法修正案中給予該區三個選舉人名額。所以,相當於一百名參議員(每州兩名)的選舉人,加上等同四百三十五名眾議員的人數,連同三名哥倫比亞特區選舉人,就可得出五百三十八張的選舉人票總數。
總統候選人獲得的選舉人票數如達到兩百七十票,即超過全國選舉人的一半,即可宣布當選。

●選舉人計票制度
目前除了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其餘四十八州均採取「勝者全拿」(winner-take-all)的選舉制度。如果某一政黨候選人在該州獲得的票數高於對手,即可獲得該州所有的選舉人票。此制度的正式名稱為「General ticket system」。
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採取「區域計票制」(District system),在各選區獲得單純多數選票的候選人,即獲得該選區的一張選舉人票,在全州獲得多數選票者,可再拿下兩張(代表兩名參議員)的選舉人票。
勝者全拿制度,通常在大州投票結果公布之後,將擴大領先者差距或急速縮小落後差距。區域計票制為十九世紀多數州採取的計票制,強調兼具「地域」與「全州」的公平性。

附:美國總統選舉方式
美國總統非直接民選,而是由各州依人口比例委任選舉人團代表選出。獲得一州相對多數選票候選人,其所屬政黨可推選該州所有的選舉人團代表。此系統的創建是因為美國制憲時,參加制憲會議的代表們無意決定總統選舉方式,故他們提供各州若干選舉人團代表名額,而由各州自行決定其產生方式。現今各州選舉人團代表皆為民選。
這種選法有些特殊之處。例如說,獲得全國最多普選票的候選人可能未獲最多的選舉人票。這在美國歷史上曾於1826年、1888年、和2000年發生過三次。反對這種選舉法者認為此系統並不民主,因為獲最高民意支持者也許無法成為總統。支持此系統者則認為這種總統選舉法可預防地域主義。因為在多州獲得些微多數普選票的候選人,可以勝過只在一州獲得壓倒性多數普選票者。所以為了獲得選舉人票,候選人必須普遍考慮美國各地區的要求,不能只在乎其中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