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強奸和性侵有什麼區別嗎
區別:
1、性侵犯與強奸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強奸一定是性侵犯,但性侵犯包含的卻不限於強奸。
強奸,根據《刑法》第236條規定,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 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而性侵犯包含的就比較廣了,只要是違背他意願,與其進行有關於性方面的活動即可,至於是否異性之間不限,是否發生性關系不限。只要是進行與性相關的活動就可以。在刑法中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就是典型的性侵犯。在實務中的男子猥褻其他男性的,也可以對其進行治安處罰或者提起民事訴訟,這都是性侵犯的范疇。
2、強奸和性侵對象不同
強奸的對象首先一定要是女性,再者主體必須是男性(在我國實務和理論界對強奸罪的理解還是沒有涉及到女性同性強奸的,女性只能在共同犯罪中成為強奸罪的主體)。還有就是必須有發生性關系的主觀動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Ⅱ 強奸是什麼罪
強奸是屬於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的性侵犯罪,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犯罪。
強奸罪特徵
(1)侵犯的客體,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其他使婦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年滿十四周歲的男子。
(4)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並且具有強行姦淫的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Ⅲ 強奸判刑要判多少年
強奸罪通常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具備的特徵
必須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願
判斷與婦女發生性關系是否違背婦女的意志,要結合性關系發生的時間、周圍環境、婦女的性格、體質等各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不能將婦女是否反抗作為判斷是否違背婦女意願的唯一要件。
對於有的被害婦女由於受到威脅、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應認定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志。同無行為能力的婦女(如呆傻婦女或精神病患者)發生性關系的,由於這些婦女無法正常表達自己的真實意願,因此無論其是否「同意」,均構成強奸罪。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強奸罪
Ⅳ 什麼叫強奸罪
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性交的行為。
暴力是指對婦女進行毆打與強制,使婦女不能抗拒;
脅迫是指對婦女進行威脅、恐嚇、實施精神上的強制或利用迷信恐嚇、教養關系、從屬關系、職權關系使婦女不敢抗拒;
其他手段是指除上述暴力、脅迫手段外使婦女不知反抗或無法反抗的手段,如利用醉酒、葯物使婦女意志模糊或喪失意志,趁婦女熟睡、重病、受傷不知抗拒或無力抗拒的狀態下姦淫婦女。
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嚴重的)而與其發生性行為的,不管犯罪分子採取什麼手段,都應以強奸罪論處。
Ⅳ 強奸罪如何量刑
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最高可判處死刑。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5)強殲擴展閱讀:
強奸罪的客觀條件:
1、若對象是幼女,則犯罪客體是幼女的性的絕對不可侵犯的權利;若對象是婦女,其犯罪客體是婦女享有的拒絕與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權利。
2、而有些人認為應將強奸婦女犯罪行為的客體表述為:已滿14周歲的女性不與他人發生性交的權利,但這一權利對已婚婦女是有限制的,因為已婚婦女具有與其丈夫同居的義務;而姦淫幼女犯罪行為侵犯的客體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身心健康。
Ⅵ 強奸判刑幾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被害人在被強奸的時候,進行防衛時造成對方死亡的,不負刑事責任、在刑法學上,這叫「無限防衛權」。
Ⅶ 強奸罪怎麼判刑
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7)強殲擴展閱讀
猥瑣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