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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養老保險

發布時間: 2021-11-06 02:18:33

㈠ 農村養老保險是怎麼回事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理流程

1、參保范圍

具有本地農村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

2、所需證件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

(3)4張1寸免冠照(60周歲以上人員6張)。

3、辦理方法

到所在村街填寫《登記表》4份,《戶籍表》2份,貼相片,並由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16—59周歲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100—1000)繳費,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60周歲以上人員不需繳費,填寫《待遇申領表》2份,提交存摺復印件兩份。

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原則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保基本」就是要從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的實際出發,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廣覆蓋」就是要靠制度和政策的吸引力,把盡可能多的農村居民納入到新農保制度之中。「有彈性」就是要適合農村、農民的特點和地區發展差異性,政策和標准具有適當靈活性。「可持續」就是各級財政有能力支付,廣大農民能夠承受,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實現新農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模式

與老農保相比,新農保最大的特點就在於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新農保基金從以下途徑籌集:

(1)個人繳費。當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暫時設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但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3)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要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1)農民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基本簡介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之所以被稱為新農保,是相對於以前各地開展的農村養老保險而言,胡曉義表示,過去的老農保主要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最大的特點是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模式,有三個籌資渠道。

「特別是中央財政對地方進行補助,這個補助又是直接補貼到農民的頭上。我認為它是繼取消農業稅、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一系列惠農政策之後的又一項重大的惠農政策。」

此外,不同於老農保主要建立農民個人賬戶的模式,新農保借鑒了目前城鎮職工統賬結合的模式。胡曉義介紹,新農保在支付結構上分兩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這意味著中國農民60歲以後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

不過胡曉義強調了即將啟動的新農保仍處試點階段,「新農保政策要通過試點完善之後逐步推開,並不是說從明天開始大家就可以領錢了。」根據規劃,將於2020年前全部實現所有農民都享有新農保。

㈡ 農村養老保險多少錢一年

那麼農民要怎麼繳納農村養老保險?
目前農村養老保險已經開展了很多年了,剛開始滿60歲的農民都能夠領到55塊的養老金,現在漲到了70塊錢一個月。很多農民都以為以後自己退休也會直接有錢領,其實這是錯誤的想法。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規定到實施時滿了60歲的農民才不需要繳費就可以享受基礎養老金,而之後的農民,都是必須交錢才可以享受。所以農民朋友可別苦苦傻等著60歲就可以領錢了,現在要做的就是按時繳納養老保險。
現在各地不同,繳納的時間跟標准不一樣,農民可以到當地的民政局進行咨詢,看看當地是什麼時候可以繳納。一般村裡的村幹部都會一家家宣傳講解,所以也不用太著急。
繳納多少錢,怎麼繳納最劃算?
目前農村養老保險的檔次有不少,從100-3000都有。首先說一下如果只是想領基礎養老金的話,那每年繳納100塊就可以了,這樣就有了領取養老金的資格。
但是如果有更高的追求,那自然不能繳納那麼少的養老保險了,畢竟是多繳多得。
從上圖可以看出,繳納100塊的塊,個人繳納部分的養老金只能領到107-70=37塊,而繳納500塊每年是95塊,繳納1000塊是165塊。
此建議農民朋友每年可以繳納1000元的養老保險,這樣的話收益不錯,對於大部分農民朋友也可以承擔得起,一家兩個老人一年只需要交2000塊就可以了。
這樣老人未來每月至少可以領到235塊的養老金。要知道在廣東等發達地區,農民的基礎養老金就有350塊了,未來15年內國家基礎養老金標准肯定會上漲,所以以後回本很快的,農民可以放心繳納養老保險。
總的來說,現在農村養老保險讓農民也可以享受養老金了,是一個非常好的惠農措施,農民們千萬不要不繳納,否則退休後連每年70塊的養老金都領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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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農村養老保險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辦理
(一)辦理條件
1.年滿18周歲以上,未滿60周歲非城鎮戶口的農村各業人員,包括雲南省行政區域內的農民、外出務工經商農民、鄉鎮企業職工、民辦教師、農村籍義務兵、鄉鎮招聘幹部等,可以到戶口所在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參加農村養老保險;
2.參保人在其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社區或鄉(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自願參加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鄉鎮企業可以在當地以企業為單位統一為其從業人員辦理養老保險。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參加保險。
(二)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參保人在達到領取年齡時(一般為60周歲),由本人提出申請,並附有本人戶口簿或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作為申報的證明材料,報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批准。經批准後,參保人可以憑借《雲南省農村養老保險手冊》到當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月或按季領取養老保險金。
(三)參保人的權利
1.參保人在繳費期間身亡的,個人繳納的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2.參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的,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領取者超過十年長壽者,支付養老金直至身亡為止;
3.參保對象從本地遷往外地,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將其個人繳納的全部本息退給本人;
4.參保人招工、提干、考學等農轉非,可將保險關系(含資金)轉入新的保險軌道,或將個人繳納的全部本息退還本人。

㈣ 農村養老保險有哪些

農村養老保險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新型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新農合」,新農合最大的特點就具有三種籌資渠道,是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農村居民養老壓力相對來說減少了;另一種則是區別新農合的農村養老保險,這種模式的養老保險主要還是依靠農村居民的自我儲蓄。目前,新農合正在向全國范圍進行試點推廣,計劃在2020年以前實現所有農民享有新農保。

㈤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轉

可以互相轉入的,具體如下:
1:農村的養老保險,也屬於社保啊,都是屬於社會保險范疇,國家已經出台互相轉移的文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轉為農村的養老保險,
2:而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15年的,農村的養老保險也可以轉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理退休。
3:根據國務院《意見》指出,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4:此次2014養老保險新政策規定,職工和城鄉養老保險可相互轉換。《意見》提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此次《暫行辦法》中也明確,參保人員無論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累計計算權益。
5:由此可以得知,2014養老保險新政策不僅職工和城鄉養老保險可相互轉換,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也可隨險種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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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農村養老保險要交多少

國家規定,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
1、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任務目標是: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資金籌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1,個人繳費。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2,政府補貼,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
3、養老保險金待遇: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4、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距離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積繳費不超過15年的,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積繳費不少於15年。
5,待遇調整: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轉移手續: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
五險一金中五險指: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一金指:住房公積金。
6、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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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農民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是政府幫助廣大被征地農民實現「老有所養」的一項惠民政策。被征地農民參加的養老保險其實質上就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存在任何風險。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達到法定領取養老金年齡後,養老金待遇與城鎮企業職工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調整。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法定領取養老金年齡後,在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基礎上增發個人賬戶政府補貼養老金。

各地政策不同,以甘肅省為例,根據《甘肅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辦法》規定:

第四條徵收土地時年滿16周歲(含16周歲)以上、徵收土地面積占現有承包土地面積20%(不含20%)以上的被征地農民應當參加養老保險。

其中徵收土地面積80%(不含80%)以上的視為完全失地農民(情況特殊的市州可以按照最低人均佔有土地量確定),剩餘土地交回村集體,轉為城鎮戶口,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

徵收土地面積20%—80%的,視為部分失地農民,實行完全個人賬戶模式,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相銜接。

第五條徵收土地面積20%以下的暫不納入,本辦法實施後再次徵收土地的,可累計計算後執行。徵收土地面積80%以上,剩餘土地能夠保障基本生活的,可自願選擇參加部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

第六條被征地農民(包括完全失地和部分失地)參加養老保險的費用由個人和政府共同承擔,其中,個人承擔40%,政府承擔60%。採取在徵收土地時一次性躉繳的辦法繳清。

第七條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費政府承擔部分以土地出讓方式徵用的各類用地,必須保證養老保險費用足額落實後,才能徵用土地,可以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解決。對一時難以確定養老保險資金的,按照本辦法測算預留資金,待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後,據實結算。

第九條完全失地農民,繳費標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20%的繳費比例乘以15年計算應繳費總額。

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政府補助全部記入統籌基金。參保時男超過60周歲、女超過55周歲的,每增加1歲個人少繳應繳費總額的十五分之一。男滿75周歲、女滿70周歲以上的,個人不繳費。

第十條部分失地農民,繳費標准以所在市(州)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根據征地數量和對其生活影響程度劃分若干檔次確定繳費總額。

原則上,徵收土地佔現有承包土地面積20%—80%的,按照每增加10個百分點劃分一個繳費檔次,對應農民人均純收入的3—8倍確定繳費總額。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資金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參保時超過60周歲的,每增加1歲個人少繳應繳費總額的十五分之一,75周歲以上個人不繳費。

第十一條完全失地農民按本辦法規定的標准繳費後,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管理。其中,參保繳費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以上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組成。參保繳費時未達到待遇享受年齡的,本人可自願選擇繼續按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續繳,個人賬戶連續記錄,到達待遇享受年齡時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第十二條部分失地農民按本辦法分檔繳費後,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參保時年滿60周歲以上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見附件)計發養老保險待遇。60周歲以下人員,個人賬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所繳資金存入財政專戶。

已開展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按照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繼續參保繳費,個人賬戶合並計算,到達待遇享受年齡時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計發養老金。

第十三條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後,在領取待遇前或之後死亡,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儲存額或余額中的個人實際繳費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憑有效證件,一次性領取。既無法定繼承人又無指定受益人的,個人賬戶中的儲存額或余額並入統籌基金或調劑金。

(7)農民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甘肅寧夏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上的制度探索

甘肅:被征地農民養老分類參保

7月22日,記者從甘肅省被征地農民社保政策落實情況匯報會獲悉,該省對被征地農民區分不同情況解決養老問題,其中徵收土地面積80%以上的被征地農民,剩餘土地交回村集體後,可轉為城鎮戶口,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甘肅省規定,將年滿16周歲、徵收土地面積占現有承包土地面積20%以上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參保范圍,徵收土地面積80%以上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

徵收土地面積20%~80%的被征地農民實行完全個人賬戶模式,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銜接。在保險費用籌集方式上,甘肅省採取政府和個人雙方籌資的原則,個人承擔40%,政府承擔60%,在徵收土地時一次性付清保費。

甘肅省還將被征地農民基本保障制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制度適當銜接,一方面促進被征地農民身份轉換,另一方面在設計被征地農民基本保障制度時,考慮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社會保險適當銜接。

截至2013年底,甘肅省已有14萬人參保,1.5萬名符合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寧夏:被征地農民自選養老保險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出台《關於鼓勵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全區近22.3萬名被征地農民可自願選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今後新增被征地農民也將按照《意見》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意見》規定,具有寧夏戶籍且承包土地全部被徵收,或人均耕地川區在0.5畝以下、山區在0.8畝以下,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16周歲以上農業人口(不含在校學生),可選擇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和待遇水平,以2012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8961元的60%為基數,按20%費率繳費測算,其中政府承擔12%,被征地農民個人承擔8%。被征地農民參加兩種養老保險,政府補貼標准一致。

據了解,此次解決自治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問題大約需要112.37億元,其中政府承擔67.42億元,被征地農民承擔44.9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