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什麼意思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指國民經濟各行業通過多種商品流通渠道向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供應的消費品總額。簡單地說,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各種經濟類型的批發零售貿易業、餐 飲業、製造業和其他行業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以及農民售給非農業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如果按銷售對象劃分,可以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劃分為兩大部分,即:對居民的消費品零售額,針對售給城鄉居民用於生活消費的商品;對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針對企業、事業和行政等各種類型單 位用公款購買的用作非生產、非經營用的消費品。
其中,居民的消費品零售額與國民經濟核算中的居民消費之間具有密切的聯系,前者中的大部分直接構成居民消費,是計算居民消費的主要資料來源之一。
Ⅱ 什麼是「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Total Retail Sales of Consumer Goods)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其他行業直接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
其中,對居民的消費品零售額,是指售予城鄉居民用於生活消費的商品金額;對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是指售給機關、社會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居委會或村委會等,公款購買的用作非生產、非經營使用與公共消費的商品金額。
在各類與消費有關的統計數據中,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表現國內消費需求最直接的數據。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國民經濟各行業直接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總額。它是反映各行業通過多種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會集團供應的生活消費品總量,是研究國內零售市場變動情況、反映經濟景氣程度的重要指標。
Ⅲ 請問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包括那些方面如汽車可以算嗎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Total Retail Sales of Consumer Goods)
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其他行業直接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消費品零售額。其中,對居民的消費品零售額,是指售予城鄉居民用於生活消費的商品金額;對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是指售給機關、社會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居委會或村委會等,公款購買的用作非生產、非經營使用與公共消費的商品金額。
反映一定時期內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情況,反映社會商品購買力的實現程度,以及零售市場的規模狀況。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由社會商品供給和有支付能力的商品需求的規模所決定,是研究居民生活水平、社會零售商品購買力、社會生產、貨幣流通和物價的發展變化趨勢的重要資料。
汽車屬於此范疇。
Ⅳ 如何認識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從指標概念上講,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指一定時間內全社會各種流通渠道與環節直接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用於最終消費的實物商品總額,包括售給城鄉居民用於生活消費的商品,也包括售給機關、社會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用於非生產、非經營的商品。
該指標自上世紀50年代建立以來,主要是用於反映全社會實物商品的消費情況,即從商品流通環節入手,來觀察進入城鄉居民生活消費和社會集團公共消費的商品變化情況。
消費和消費品作為經濟學概念,其內涵是很清楚的,消費是指人們消耗物質財富以滿足生活消費的過程,消費品則是指用於生活消費的商品,是相對於生產資料而言。但是在具體的統計過程中,消費行為與消費品往往很難簡單而清晰地界定,比如汽油、木材、食鹽等商品分類很清楚,但在確定其最終消費用途時,就很難了;而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還包括了屬於居民建房的建築材料,沒有包括居民自產自用產品,例如農民自產自用的農牧產品等;更需要注意的是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沒有包括教育、醫療、娛樂等服務消費。因此,該指標並不能完整、准確反映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實物商品消費情況,更不能等同於最終消費需求來使用。
用來全面反映最終消費需求(包括實物商品消費與服務商品消費)狀況的最好指標是國民經濟核算的最終消費指標或城鄉居民消費支出和社會集團消費支出。由於現階段,實物商品消費在我國消費中仍佔有很大比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與最終消費支出的變動趨勢比較一致,相關系數高達99.8%,因此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還可以用來反映我國消費的走勢情況,同時也反映消費品市場的冷熱狀況,還可以作為觀察經濟景氣狀況的指標。另外,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月度統計,是惟一能夠按月度來反映消費方面變化的指標,所以長期以來各方面都把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作為觀察消費需求走勢變化和消費品市場冷熱狀況的重要指標。
Ⅳ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如何計算的與GDP的關系
社會消費品零售額是指所有商戶售出的商品的價格,而GDP只要有錢的交換,就產生GDP,比如兩個皮包公司互相騙,都能出好幾億的GDP。前者衡量的是社會的消費能力,後者衡量的是經濟活動的總量。
Ⅵ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與社會商品零售總額有什麼區別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指: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其他行業直接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
指各種經濟類型的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製造業和其他行業對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和農民對非農業居民零售額的總和。
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包括商品銷售總額中的對居民和社會集團商品零售額。也就是說,商品銷售總額中的對居民和社會集團商品零售額是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的一部分。
Ⅶ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包括哪些內容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包括商品零售和餐飲收入兩部分:
1、商品零售:指售賣非生產、非經營用實物商品的金額,包括批發和零售業零售額、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商品銷售額
2、餐飲收入:指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包括限額以下住宿和餐飲業零售額、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餐費收入
在商業統計中,社會商品零售總額按行業可分為商業零售額、飲食業零售額、工業零售額等;
按經濟類型可分為全民所有制經濟零售額、集體所有制經濟零售額、個體經濟零售額、中外合資和外資獨資經濟零售額等;
按銷售對象可分為對城鄉居民的消費品零售額、對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對農村的農業生產資料零售額等;
按商品類別可分為食品類零售額、日用品類零售額、文化娛樂品類零售額、衣著類零售額、醫葯類零售額、燃料類零售額、農業生產資料類零售額等。
(7)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擴展閱讀: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國民經濟各行業直接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總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指企業(單位)通過交易售給個人、社會集團,非生產、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包括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但不包括非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網上零售額是指通過公共網路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網站和第三方平台)實現的商品和服務零售額之和。商品和服務包括實物商品和非實物商品(如虛擬商品、服務類商品等)。
Ⅷ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與 GDP之間有什麼關系
GDP包含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GDP是從最終使用的角度反映一個國家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最終成果的一種方法。最終使用包括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資本形成總額及凈出口三部分。
GDP是一個綜合的核算指標,從價值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的增加值之和,從收入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創造並分配給常住單位和非常住單位的初次收入之和。
GDP及其構成就可以說明一個城市的經濟規模、投資消費水平、進出口貿易狀況、居民收入水平、企業營業收益等多個方面的情況。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只是描述商業方面的一個指標,僅反映商業規模,對城市發展水平的描述力遠不如GDP。
(8)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擴展閱讀:
數據來源與研究方法:
國內生產總值按照國家統計年鑒的定義,國內生產總值是指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常住人口最終生產的產品或者服務按照市場價格計算的總值。它是一個國家或者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記作GDP。
社會消費品零食總額,指國民經濟各行業直接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總額。它是反映各行業通過多種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會集團供應的生活消費品總量,是研究國內零售市場變動情況、反映經濟景氣程度的重要指標,記作RE。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更多的與自身滯後一期和二期之間存在較強的關系,與滯後一期和二期的GDP之間也有一定關系,但是這種關系沒有與它自身滯後期數據關系那麼強。
Ⅸ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有什麼經濟意義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反映的是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其他行業直接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
簡單來說,就是與城鄉居民衣食住行這些基本消費有關的銷售總額。能看出一定時期內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情況,反映社會商品購買力的實現程度,以及零售市場的規模狀況。
對增值稅、營業稅這些稅種相關性比較高。
(9)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擴展閱讀:
統計方法:
1、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統計調查方法是採用全面統計方法和抽樣調查兩種方法相結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劃分標准,限額以上的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單位建立名錄庫,實施全面統計調查,由這些企業按月向當地政府統計部門報送統計報表,逐級匯總而得。
2、限額以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採用抽樣調查推算。限額以上與限額以下的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匯總,就形成了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3、經過多年的實踐,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統計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科學的方法體系和嚴格的管理制度。限上企業逐一進行調查,通過網上方式直報。
對限下企業和個體戶採用抽樣調查的方法,在調查組織、網點抽選、調查資料採集、調查資料審核、調查資料匯總、調查結果發布等各個流程都日趨完善。
Ⅹ 什麼是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其它行業直接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其中,對居民的消費品零售額,是指售予城鄉居民用於生活消費的商品金額;對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是指售給機關、社會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居委會或村委會等,公款購買的用作非生產、非經營使用的公共消費的商品金額。理解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有四點需要注意:(1)它反映的是生活性消費而非生產性消費;(2)它是一個商品銷售金額的概念,不包括自給性消費和服務消費;(3)它不僅包括居民生活用消費還包括社會集團用作非生產、非經營使用的公共消費;(4)它是全社會口徑的指標,反映通過各種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會集團供應生活消費品來滿足他們生活需要,是研究人民生活、社會消費品購買力、貨幣流通等問題的重要指標。目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由各級政府統計部門按照國家統計制度規定組織統計調查取得數據。本指標由批發和零售業零售額、住宿和餐飲業零售額、其他行業零售額三個部分構成。計算省級社會消費零售總額的資料來源:對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企業實施全面調查,對限額以下批發和零售企業實施抽樣調查;對住宿和餐飲企業實施全面調查。個體經營戶零售額通過抽樣調查方法取得。其他行業零售額:由省、市、縣各級以經濟普查、重點調查、典型調查為基礎,分別根據一定的比例推算確定。批發和零售這兩個指標的劃分,社會上存在有很多誤解,如:購買量大就是批發,購買量小就是零售;批發價購買就是批發,以零售價購買就是零售;單位購買就是批發、個人購買就是零售等等。統計頻率:月度數據來源: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