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協投訴對商家有影響嗎
有。
商家被投訴侵犯消費者權益,工商行政管理會對商家的行為進行調查,並依據調查結果對商家(企業、商戶)進行行政處罰。包括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等等。
消費者協會只是工商局內設的消費者申訴處理機構,也就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處理消費者的申訴,通常消費者協會只做調解處理,不會作任何處罰。
(1)消協投訴熱點問題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其權益受到損害時,應及時向所在地的受理產品質量問題部門投訴。
及時投訴有利於正確判斷商品損壞程度與正常磨損的區別,能夠比較准確地說明情況,特別是有關服務質量等問題尤其重要。
2. 消費者協會投訴受理范圍
3. 中消協發布2020消費投訴熱點,哪些渠道出售的假貨問題較多
中消協發布2020消費投訴熱點,哪些渠道出售的假貨問題較多?直播帶貨應該是出現的問題最多的一個消費方式了。
還忘了說,還有很多直播賣貨的店鋪,基本屬於直播賣出去就不管了的,銷售的商品出現了售後問題,顧客根本找不到人,很多店鋪都是沒有人處理售後問題的。這也給消費者造成了極其不愉快的購物過程。我們購買商品建議還是去比較有保證的正規渠道購買,這樣假如出現了問題能找到處理的人和方式,理性消費。
4. 2020年11代消費投訴熱點出爐,消費者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據統計,2020年全國消協組織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56393萬元,其中所佔比例較大的是醫療器械投訴、計算機產品投訴、交通運輸類投訴。2月3日上午,中消協發布了“2020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2020年11代消費投訴熱點出爐,分別是:口罩等衛生防疫用品投訴“扎堆”,機票訂著容易退著難,年夜飯定金糾紛多,直播帶貨虛假宣傳,在線視頻、網游糾紛引群體投訴,校外培訓機構頻“跑路”,長租公寓“爆雷”租戶遭強制清退,新老能源汽車投訴熱,房屋裝修消費心很累,“辦卡”消費模式坑很深,電視購物上當受騙事很煩。這些僅僅只是排名較靠前的,說明還有更多的消費亂象出現,那麼作為消費者,我們應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5. 消協受理哪類的投訴事件
消協受理消費者與經營者糾紛類引發的所有的案件,如產品質量,售後服務等。
詳情你可以查閱《消費者權益保障法》。
6. 有問題如何向消協投訴
當你與銷售商、生產廠協商不成後,就應選擇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你可向自己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或被投訴單位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消費者協會接到投訴後,根據投訴反映的問題轉交被投訴單位,要求他們在規定時間內作出處理和答復;或轉請政府有關部門按國家政策、法規處理。有些重要投訴,協會將派人調查、解決;對一些不了解有關政策規定的投訴,協會將向消費者作解釋。協會對所有投訴均及時作出答復。
向消費者協會投訴都以文字材料為准,要寫明投訴人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和被投訴單位的名稱、地址,受損害事實,所購汽車的名稱、品牌、型號、價格、生產單位,並附發票、保修單等的復印件。此外,你還要將交涉經過及對賠償損失的詳細要求寫明確,以便於消費者協會盡快給出調解意見。
7. 2020年,哪些是消費者的投訴熱點
2020年是一個非常不順利的年,往年在大家回顧過去一年的時候,都想著有留下什麼遺憾,想著從來一次會怎麼樣,但是2020年是被希望最快過去的一年。相信沒有幾個人想回到2020年重新過一次,這一年發生了很多的事情,我們來盤點一下其中一件事,那就是2020年的時候,消費者投訴的熱點。2010年消費者投訴熱點問題,最熱門的就是物業的問題,接著就是直播代購的問題,最後就是房屋託管公租賃公司的問題。這三個問題都關乎到了民生,所以成了投訴熱點。接下來我們就來了解一下這三個問題。
除了服務和購物之外,被投訴最多的就是關乎到居住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已經是老生常談了,2018年開始到2020年一直沒有有效的解決辦法。這些房屋託管租賃公司的老闆們賺的盆滿缽滿,合法倒閉,享受有限責任的待遇。租戶和房東虧的血本無歸,並且投訴無門,直到2020年底政府作出了對這類公司資金託管的措施,這個問題才得以緩解。
8. 問題:在消費者協會投訴有用嗎
如果是有關消費者權益方面的事項,你向消協投訴是有一定作用的。如果在消協的監督下,還不能得以解決,你可以用其他方式維權,如向法院起訴。
9. 為什麼說消費投訴熱點應是維權重點
近年來,消費持續升溫。2017年,我國消費者信心攀上了近10年的最高點;另一方面,消費投訴也頻發、高發。中消協近日公布的《2017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顯示,2017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72.68萬件,為近年來新高;解決55.24萬件,投訴解決率76%,為5年來最低(2月1日《人民日報》)。
毫無疑問,中消協發布的這份分析報告,就是2017年商品服務和消費者投訴維權的晴雨表與風向標。消費者投訴的熱點主要集中在哪裡?維權的難點又有哪些?引發消費者不滿和投訴的問題主要是哪幾類?相信通過大數據對去年一年消費者投訴維權的特點進行分析、梳理和比對研究,特別有意義。這樣可以讓我們清晰地看到當前商品銷售和服務領域還有哪些突出的問題與不足,哪些又是讓消費者感覺最不滿意且最難解決的復雜、棘手問題。筆者認為,去年消費者維權的熱點、難點和痛點當然就是未來攻堅的重點。
而從投訴問題的原因和類型來看,合同問題、售後服務和產品質量問題占投訴總量的八成以上,虛假宣傳、損害人格尊嚴的投訴比重也較2016年有所上升。不得不提的是,質量類投訴反而同比大幅下降了19.72%。盡管商品的質量問題仍是投訴的主流,我們也不能否認商品的「硬體」做工確實在穩步提升,反倒是廣告、服務等「軟體」沒有跟上,問題更加突出。也要看到,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在增強,對商品服務的要求較以往更高更嚴了。有時即便商品本身沒有明顯問題,可是卻因商家的不實宣傳、合同套路、售後不力甚至損害消費者人格尊嚴等問題引發投訴。
所以個人認為,需要進一步加強商業誠信建設,嚴厲打擊那些亂吹噓、亂承諾、玩文字游戲以及售後不管的失信欺客行為。商家們也要認清形勢,強化自律、誠信經營,自覺抵制那些坑蒙誘騙的短視做法。
10. 消費者投訴到消費者協會沒回應怎麼辦
如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在工商局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自己的民事權利。先寫好起訴書,一式兩份,然後持本人身份證,到法院立案庭申請立案即可。法律鏈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四十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