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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搖號資格最新政策

發布時間: 2021-11-21 10:38:28

A. 北京搖號就得要平等,要麼取消搖號政策,要麼搖號不限制外地人,人人都能搖號,這樣也公平

北京市不是全國人民的財政收取單位,北京市政府的財政補貼是針對本市居民的,不能補貼全國人民呀.所以相當部分的流動人口享受的交通工具價格是沾了北京市民的光,每年財政補貼的幾個億,所以票價4毛,你還想怎麼便宜.所以外地人在北京工作正常納稅後對地區有貢獻了才可以,北京那麼多人不也受這幾個號限制,也沒說直接可以購買了.明白了不.

B. 北京搖號一年幾次

北京牌照搖號資格一年兩次。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有資格搖號的個人名下必須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並持有行駛執照,即一名行駛員可以搖號兩次。但如果選擇同時申請普通指標和新能源指標,那麼,一年有3次獲得指標的機會

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新政於2021年起落地實施。其中,新政策對指標申請和配置的時間進行了調整,由每年配置六次改為配置三次,其中五月配置新能源指標,六月、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標。

同時,新政策取消了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原政策規定,申請小客車更新指標的,須在車輛辦理完成轉移、注銷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提交更新指標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時限後,將方便市民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也有利於進一步放緩機動車增長。需要提醒的是,一旦申請獲得更新指標後,指標有效期仍為12個月。

北京小客車家庭搖號申請條件

家庭由家庭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構成,申請人總數不得少於2人。其他家庭申請人限於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所有家庭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離婚時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個人,離婚十年以內不得作為家庭申請人,2021年1月1日前已離婚的除外。

家庭申請應確定一名家庭主申請人,代表家庭參與指標配置,並作為將來的指標持有人。所有家庭申請人在家庭主申請人獲得指標後的十年以內不得再次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

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配置指標的過程中,家庭申請人不能同時再以其他形式申請配置指標。所有家庭申請人須聲明申請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並承諾遵守前述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北京小客車「搖號」由每年六次改為三次

C. 北京的搖號新政具體說了些什麼

6月1日下午,短短幾分鍾時間,北京發布《關於一次性增發新能源小客車指標配置方案(徵求意見稿)》就刷爆了朋友圈。對於動輒要排隊七八年的無車一族來說,意見稿中「將一次性增發2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全部向『無車家庭』配置」無異於雪中送炭。
意見稿響應「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的普遍訴求,並引入了家庭積分的概念。在普通指標配置時,通過家庭積分賦予「無車家庭」遠高於個人的中簽概率;在新能源指標配置時,除分配給單位和營運車的指標配額外,首先拿出80%的指標根據家庭積分高低向「無車家庭」優先配置。如果配偶、子女及雙方父母均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就可以共同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增加中簽概率。
意見稿內容之詳細,讓不少人拍手叫好,稱此次搖號政策的修訂簡直天衣無縫。當然,也有吐槽者說,意見稿對於年輕人太不友好,「想買車要先結婚」;還有人說,搖號本身就不是市場經濟行為;但總的來說,表示肯定和期待的人還是更多。
作為已經沒有搖號資格的「吃瓜群眾」,我也想給「新政」點個贊。
其一,傳聞已久的「北京刺激車市政策」終於塵埃落定,雖然與最早傳聞的十萬個新能源指標有所差距,但說實話,新增2萬個新能源車指標對於北京這樣的擁堵城市來說,已然不易。
而且,徵求意見修改完善後將盡快啟動實施,讓2萬個「無車家庭」盡早受益。
其二,此次還不只是簡單的新增指標,而是匹配《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修訂徵求意見稿)》,也就是說,在新增指標的基礎上,對於實現多年的搖號政策進行了完善和改良。
比如,意見稿提出,為進一步增強社會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應當確立「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個指標」的原則。而車輛作為個人財產,車輛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報廢,需要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一輛申請更新指標。
再比如,意見稿還提出,在辦理夫妻間車輛變更登記、離婚析產車輛轉移登記時,需滿足婚姻存續期滿1年的條件;個人名下有2輛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在辦理向配偶、父母、子女轉移登記車輛時,受讓方與車輛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系存續期也需滿1年。
這些舉措,意在把之前的漏洞都堵上了,體現公平之意。
而且,通過積分的方式,以家庭總積分作為搖號的中簽倍率,賦予單個「無車家庭」更高中簽機會,積分越高中簽機會越大。這或許是除房產外,在重大利益分配方面,第一個真正以家庭為單位進行落地的政策。在此之前,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個稅改革也有很大的呼聲,卻遲遲難以推進。
當然,無論政策怎麼改,僧多粥少的情況不太可能發生改變,哪怕是積分多的家庭,也只是增加搖中的概率,而且這個概率,可能是從千分之二到百分之三,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搖上的幾率依然很低。
這幾天,不少汽車論壇里都在研究攻略,如何提升積分和概率,順便帶動全民計算能力的提升,真可謂「一舉兩得」。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D. 北京搖號資格最新政策

1、增加以無車家庭為單位搖號。當家庭中都沒有人擁有指標時,可申請無車家庭搖號增加中標幾率。

2、配偶、子女及雙方父母可共同申請指標。也就是家庭申請人范圍限定在配偶、子女及雙方父母的范圍內。

3、擬取消申請更新指標時限要求。准備取消車輛12個月的指標更新期限。

4、北京准備限制每人只能擁有一個指標。

(4)北京搖號資格最新政策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指標有效期為6個月且不得轉讓。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

2、通過搖號取得的指標,如果6個月內沒有使用,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增量指標。

3、請經常關注搖號信息,以防錯過購買機會。

4、保存好用戶信息,防止不能正常使用搖號系統。

E. 北京搖號政策,誰有詳細的,怎麼搖號啊

我只有買車搖號政策。

《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現小客車數量的合理、有序增長,有效緩解交通擁堵狀況,降低能源消耗和減少環境污染,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市對小客車實施數量調控和配額管理制度。

小客車年度增長數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公安交通、環境保護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小客車需求狀況和道路交通、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政府各有關部門應當落實本市小客車年度調控目標。

第三條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和個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以下簡稱指標)的,應當通過搖號方式無償取得。

本市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再新增公務用車指標。

營運小客車指標單獨配置,具體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小客車數量調控的統籌協調工作,並組織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國稅、地稅、民政、司法、財政、人力社保、商務、工商、質監等政府相關部門和區(縣)政府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相關管理工作。監察部門負責對各行政主管部門履職行為的監督檢查。

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指標管理機構)負責指標申請的歸集、審核結果的公布、搖號的組織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條 指標配額按年度確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個人指標每月配置一次,單位指標每兩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標配額順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條 個人指標額度占年度指標配額的88%,營運小客車指標額度占年度指標配額的2%,其他單位指標額度占年度指標配額的10%。

第二章 申請及審核

第七條 單位和個人申請指標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提出申請,獲取申請編碼;

(二)經審核合格後,確認申請編碼為有效編碼,參加搖號;

(三)通過搖號方式獲得指標編碼。

第八條 下列單位申請指標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工商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稅務登記證書,上一年度在本市繳納入庫增值稅、營業稅總額5萬元(含)以上;

(二)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第九條 下列單位申請編碼的數量按照以下規則確定:

(一)企業上一年度繳納入庫增值稅、營業稅總額合計在5萬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請1個編碼,每增加50萬元可以增加1個編碼,但年度申請編碼總數不得超過8個。

(二)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每年可以申請1個編碼。

第十條 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申請指標。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包括:

(一)本市戶籍人員。

(二)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五)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且連續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個體工商戶申請指標的,按照個人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申請指標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網站上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也可以到各區(縣)政府設置的對外辦公窗口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 指標管理機構負責歸集對外辦公窗口受理的指標申請,並於每月8日前將未經審核的申請人信息分別發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質監、國稅、地稅及其它相關部門進行審核。

市公安機關人口管理部門負責審核個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審核港澳台居民、華僑、外籍人員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審核車輛信息以及個人的駕駛證件信息;國稅、地稅部門負責審核納稅信息;質監部門負責審核組織機構代碼信息;人力社保部門負責審核非本市戶籍人員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信息和社會保險繳納信息。

本市相關審核部門在接收到申請人信息後8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信息的審核,並將審核結果反饋指標管理機構。

本市相關審核部門需要提請上級部門配合審核申請人信息的,上級部門審核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審核期限。

第三章 指標取得和使用

第十三條 指標管理機構每月在指定網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編碼。

經審核認定為無效編碼的,指標管理機構在指定網站上說明原因。申請人對審核結論存有異議的,可以向相關審核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復核合格的,審核部門向指標管理機構反饋復核意見,由指標管理機構將其納入下一次搖號基數。

第十四條 指標管理機構每月26日組織搖號,公證機構依法予以公證。搖號結果和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在指定網站上公布。搖號時間或地點因故發生變化的,由指標管理機構提前向社會發布。

第十五條 申請人可以在指定網站或者通過電話方式查詢搖號結果,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可以由申請人自行下載列印或到指標管理機構對外辦公窗口領取,作為指標證明文件。

單位和個人經搖號未取得指標的有效編碼,自動轉入下一次搖號基數。單位未取得指標的有效編碼保留到當年12月31日,保留期滿後重新申請。

申請人主動申請退出搖號的,其有效編碼從搖號數據中刪除。

第十六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自取得指標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指標。

單位和個人在辦理車輛購置稅、購置稅檔案轉移、二手車銷售發票驗證、車輛贈與公證等相關手續時,應當出示真實有效的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

國稅部門核發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免稅憑證或者辦理車輛轉入本市購置稅檔案轉移時,工商部門驗證二手車銷售發票時,公證機構辦理車輛贈與公證時,應當查驗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經查驗後在相應票證背面加蓋「已取得指標」字樣的印章。

單位和個人申請辦理小客車注冊、轉移登記和轉入本市的變更登記時,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分別查驗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二手車銷售發票、車輛贈與公證書以及其他應當查驗的材料和內容。

第十七條 單位或者個人出售、報廢名下小客車後需要小客車更新指標(以下簡稱更新指標)的,不需要參加搖號,直接申請更新指標,以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作為更新指標證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標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更新指標。

指標管理機構根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的出售、報廢小客車轉移、注銷登記信息,核對申請人申請信息,審核通過後在指定網站發布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

具體辦理程序和要求比照本細則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承擔審核申請信息和查驗指標證明職責的相關部門,應當根據本細則的分工和工作實際,制訂本部門審核標准、工作流程和操作辦法並切實履行職責。工作人員未按本細則要求履行查驗職責辦理相關手續的,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申請人採取不正當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標的行為、政府部門及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進行監督和舉報。指標管理機構、各審核部門和監察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及時受理舉報並認真履行監督職責。

第二十條 對於提供虛假信息、材料或者偽造、塗改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的,相關審核部門查實後應當向指標管理機構反饋,由指標管理機構取消該申請人的申請資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標或更新指標、三年內不受理該申請人提出的指標申請。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下列用語含義:

(一)小客車包括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實施調控的車型。

(二)營運小客車是指《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使用性質為「出租客運」、「租賃客運」、「教練」的小客車。

(三)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具有駕駛小客車資格的駕駛證。

第二十二條 因法院判決、裁定及個人因婚姻、繼承發生財產轉移的已注冊登記的小客車不適用本細則。有關機關依法辦理轉移登記。

在本細則實施之前,車輛銷售經營者已經與客戶簽訂小客車預售合同、收取預定金,並在規定期限內向商務部門辦理備案的,不適用本細則。

在本細則實施之前,向有關部門申請進口境外人員自帶車輛的,不適用本細則。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指標管理機構自2011年1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監察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F. 北京小汽車搖號家庭申請人條件是什麼

北京小汽車搖號家庭申請人條件如下:

(一)本市戶籍人員;

(二)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三)持有效身份證件且近一年以上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員和外國人;

(四)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五)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6)北京搖號資格最新政策擴展閱讀:

《<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第八條 符合以下規定情形的,可以以家庭為單位辦理1個配置指標的申請登記:

(一)家庭由家庭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構成,申請人總數不得少於2人;

(二)家庭主申請人應當符合本細則第九條的規定;

(三)其他家庭申請人限於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且應當符合本細則第九條中「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的規定;

(四)所有家庭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五)離婚時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個人,離婚十年以內不得作為家庭申請人,2021年1月1日前已離婚的除外。

G. 北京車牌搖號都需要什麼條件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人員即可申請駕照或持本市暫住證且連續五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人員。

車牌搖號辦理流程:個人或單位先提出申請,獲取申請編碼;經審核合格後,確認申請編碼為有效編碼,參加搖號;通過搖號方式獲得指標編碼。有了指標編碼,才能辦理小客車登記、上牌等程序。

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第四條 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辦理搖號登記。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包括:

(一)本市戶籍人員;

(二)駐京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三)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員和外國人;

(四)持本市工作居住證的人員;

(五)持本市暫住證且連續五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人員。

單位辦理登記的條件和登記的內容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規定。

(7)北京搖號資格最新政策擴展閱讀

2010年12月23日,北京宣布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並不再增加公務用車指標。北京從2011年起實施以搖號方式分配車輛指標的措施。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企事業、社會團體法人和個人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小客車配置指標。

2014年1月1日起,個人和單位的普通指標、示範應用新能源指標周期統一為每兩個月一次,逢雙月26日組織搖號;指標申請和審核的時間不變。

2015年10月25日,北京取消新能源汽車搖號,直接向所有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人配置。2017年12月15日,北京市發布小客車指標配置新政,指標總量減少5萬,但不減少新能源車指標。

H. 北京搖號個稅條件

一、北京小客車指標搖號需要連續繳納5年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其中個稅必須每年都有繳稅記錄,可以斷月,不能斷年。如有斷年,補繳無效。
二、外地人申請在北京買車條件:
1.北京市戶籍人員;
2.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3.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
4.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5.持有北京市有效暫住證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非北京市戶籍人員。
三、社保和個稅要求的具體解釋:
1、「連續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指的是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都有繳稅記錄,可以斷月,不能斷年。如有斷年,補繳無效。比如:2012年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07年至2011年連續五年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2、「連續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指的是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

I. 昨天北京搖號宣布家庭申請審核通過了。我突然不想要買車。如何取消家庭搖號

北京搖號宣布家庭申請審核通過了,突然不想買車了,如果不想買車的話,可以直接去取消的,就是在你所申請的搖號上面去點擊取消

J. 在北京買小轎車搖號有多難普通人多久能搖到

根據21年最新的搖號政策,大概算了下從現在開始搖需要55期可以搖中(不考慮家庭加分、兩期倍率加一次、計算到概率累計=1),按照一年兩期這么算需要27.5年。

北京汽車搖號是北京從2011年起實施以搖號方式分配車輛指標的措施。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企事業、社會團體法人和個人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小客車配置指標。

2020年12月7日,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為有效提高本市小客車指標配置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公平性,結合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本市修訂了《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並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小客車指標。

2021年6月25日,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發布2021年第1期普通小客車指標申請審核結果,超50萬家庭申請小客車指標,於26日上午進行搖號。

2021年11月9日,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公布「配置指標申請、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的資格審核結果的通告」。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申請人,應當於當年11月23日前,根據申請表中的復核提示,按照審核單位設置的復核流程向審核單位提出復核申請,相應審核單位於當年12月24日前反饋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