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有哪些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2、事實和證據;
3、處罰種類和依據;
4、處罰方式和期限;
5、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九條
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
B.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包括哪些內容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
3、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以及行政機關名稱;
4、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二條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絕簽收的,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註明。
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以及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C. 什麼是行政處罰決定書
當然正式,當然會有記錄,經營公司要按現行法律開展業務,該納稅就納稅,該年檢就年檢,總之,應該照章辦事!
D. 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如何處理
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十四條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後,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並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
第四十七條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
(二)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
E. 行政處罰決定書如何製作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製作: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應當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行為所具備法律效力的表現形式。行政機關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為使行政行為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必須以行政處罰決定書這一法律形式,確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的法律效力,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形成行政行為的合法的效果。
《行政處罰法》在一般程序中的第39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F. 行政處罰決定書格式
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福財罰決字〔2018〕第2號)
發布機構: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發布日期:2018-04-27
當事人: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涪陵區李渡聚龍大道188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02686228746X
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參加了由深圳市福田區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的「福田區老住宅區整治提升工程(新洲花園、新光活力小區)給水設備」采購項目(招標編號:FTCG2017164558)的招投標活動。
經查,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與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兩家供應商的投標文件中,關於「循環經濟產品」的說明完全相同;關於「節能產品清單」的表述內容完全相同,兩家供應商投標內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情形。此外,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投標文件關於社保證明的內容中,將單位名稱填寫為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
綜上,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上述行為屬於「與其他采購參加人串通投標」的行為。本機關已依法向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送達《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福財罰立字﹝2018﹞第2號),並告知其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規定期間向本機關提交了《陳述意見》,經研究,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申辯理由不成立,本機關決定不予採納。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
發布時間:2018-08-21 來源:采購中心
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
我局於2018年4月24日作出「福財罰決字〔2018〕第3號」《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你公司處以罰款32800元,一年內禁止參與深圳市政府采購,記入供應商誠信檔案的處罰。
你公司於2018年5月29日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請求撤銷該處罰決定。復議審查期間,你公司向復議機關提供了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2018年8月14日作出的(2018)魯0214刑初(速)468號《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認定「2017年初,被告人黃春霞偽造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印章一枚,後於2017年9月竊取公司密鑰後,通過政府采購網參加深圳市福田區老住宅區整治提升工程(新洲花園、新光活力小區)給水設備采購項目(第二次)投標活動時,在法人證明及授權委託書等文書中使用。」
我局認為,根據(2018)魯0214刑初(速)468號《刑事判決書》認定的事實,該項目當中你公司的投標文件系由黃春霞偽造印章和竊取密鑰上傳,不應由你公司承擔行政違法後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決定如下:
撤銷我局於2018年4月24日作出的福財罰決字〔2018〕第3號《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
G. 請問怎麼在網上查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官網可以查詢的。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管理機關針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證據的基礎上,製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法律文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最重要的行政處罰文書,具有嚴肅性、強制性和對當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財產的依據之一。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製作要件,法律法規有著嚴格的規定和要求,這些規定和要求,對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措詞、內容、格式和規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證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質量,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製作注意事項: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應填全、不漏項。
2、執法人員填寫《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後,應當場宣讀並交付當事人,不能事後送達,當場宣讀相當於事先告知,當事人如有陳述申辯意見的應認真聽取。
3、當事人和執法人員在《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填寫的日期應一致。
4、嚴格掌握當場處罰的適用范圍,《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只適用於警告和規定的較小數額的罰款,沒收物品、違法所得數量和數額再小也不能使用該文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行政處罰決定書
H.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種類包括哪些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種類分為適用簡易程序可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針對的是警告或對公民五十元以下的罰款處罰等;以及使用普通處罰程序作出的一般行政處罰決定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
調查終結,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決定:
(一)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
(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四)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等。
I.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包括哪些
行政處罰決定書一般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首部。包括標題、編號、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有委託代理人的應寫明其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正文。包括事實、理由、依據和處罰決定等內容。
第三部分:尾部。主要是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時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後果,告知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的救濟途徑時要寫明復議機關和訴訟法院的具體名稱(地址),復議、訴訟的期限,寫明製作日期並加蓋行政執法機關的公章。
本文書是一種有統一預定格式的多聯填寫式文書,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檔,第二聯交被處罰單位,第三聯必要時交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特點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最重要的行政處罰文書,具有嚴肅性、強制性和對當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財產的依據之一。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製作要件,法律法規有著嚴格的規定和要求,這些規定和要求,對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措詞、內容、格式和規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證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質量,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J.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包括哪些內容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載明下列事項:被處罰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違法的事實和證據;處罰的種類和依據;履行行政處罰的方式和期限;當事人的救濟途徑和期限;以及行政機關的名稱和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九條
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
第六十條
行政機關應當自行政處罰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