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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就業政策

發布時間: 2022-01-06 08:07:34

Ⅰ 國家促進大學生就業的政策有哪些

國家促進大學生就業的政策有:
一是將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科技型小微企業招收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
二是啟動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落實和完善創業扶持政策,幫助更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電子商務網路平台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財政貼息政策。
三是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並辦理實名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年內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
四是加大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幫扶,將現行只限於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的求職補貼擴大到殘疾畢業生。
五是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要在政府網站發布信息,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
六是簡化高校畢業生在不同地域和所有制單位流動就業的落戶等手續。

Ⅱ 大學生就業政策分為幾個階段

大學生就業無非二個因素,
一個是自主創業,一個是打工一族。
不管是那一種,最重要的還是腳踏實地,不要好高騖遠。
從基層做起,末來發展會更好

Ⅲ 2019年大學生就業政策有哪些

北京:
就業促進

北京市人社部門結合實際,大力實施、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堅持就業與創業雙輪驅動,構建形成促進就業與引領創業並舉、市場擇業與幫扶就業互補的政策服務體系。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加大基層崗位開發,統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對服務期滿後仍留在基層工作的人員,給予定向招錄、升學優惠等政策。

突出創業引領

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就業生就業,用人單位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用人單位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不斷擴大求職創補貼政策覆蓋范圍,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低收入農戶)、貧困殘疾家庭、殘疾、畢業學年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1000元的求職創業補助。

組織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見習補貼。

促進基層成長

組織實施好「三支一扶」等基層就業項目,支援基層,鍛煉人才,放飛年輕人夢想。

推行互聯網+就業創業服務

1.下沉審批許可權到區,便捷的服務措施,讓就業者安心、貼心、溫心,讓創業者站得住、立得穩、行得遠。

2.全方位就業指導,完善多方式就業服務,採取網路招聘、專場招聘、就業創業超市等多種方式,提供線上線下24小時求職服務。

3.對家庭和就業困難的畢業生,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Ⅳ 大學生就業政策

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艱苦地區工作。各級政府要為高校畢業生創造工作條件,主要充實城市社區和農村鄉鎮基層單位,從事教育、衛生、公安、農技、扶貧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
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應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考或招聘,擇優錄用。
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特別是中小企業和民營企事業單位聘用高校畢業生,政府有關部門要為其提供便利條件和相應服務。
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
法律依據:
《關於印發河北省應屆高校畢業生失業補助金申領發放暫行辦法的通知》
一、應屆高校畢業生失業補助金申領具體實施意見
(一)申領失業補助金的人員范圍
凡生源地系我市戶籍,經有關部門認定為困難家庭,當年年底未實現就業並進行失業登記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均可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
(二)困難家庭的認定
1、持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直接認定為困難家庭。

2、屬於以下五種情形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並填寫《河北省應屆高校畢業生困難家庭認定表》,並經生源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區民政部門蓋章認定。

①屬於「母雙方失業,且無穩定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需提供父母雙方領取失業金的《河北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無業證明;

②屬於單親、烈士子女家庭、且無穩定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需提供戶口簿、烈屬證;

③屬於「遭遇自然災害導致家庭不能維持正常生活的,需提供當地民政部門證明;

④屬於「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需供重症病人的醫院診斷證明書;

⑤屬於由於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申領程序

l、失業登記:當年未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持身份證、照片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河北省就業失業登記證》,以確認失業狀態。

2、申領建檔:高校畢業生應攜帶畢業證、 《河北省就業失業登記證》、身份證明、困難家庭證明材料、本人檔案及其他要求的手續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登記。

3、審核發放: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應持相關證件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通過銀行逐月領取失業補助金,領取期限為審批月至當年6月份。

4、人事代理及其他:領取失業補助金的高校畢業生,其人事檔案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業服務機構的勞動人事代理管理,兩年內免收人事代理費;就業服務機構為其進行職業指導、檔案轉移等人事代理業務,同時制訂相關的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計劃,推動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

5、應屆高校畢業生失業補助金在財政部門的申領程序按失業金申領程序執行。

Ⅳ 大學生就業政策的理解和認識

大學生就業政策
自2002年以來,就業的緊張局面開始影響到大學生。一方面,目前高校畢業生還不能滿足各行各業對各類高素質人員的需要;另一方面,由於在用人機制、供需結構、擇業觀念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部分高校畢業生就業存在結構性困難。為了緩和這種矛盾,國務院辦公廳先後公布了一系列促進畢業生就業的政策。
部署做好高校畢業生教育工作。會議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協調配合,共同推動工作。要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成才觀。要深化教育改革,調整人才培養結構,改善教學方法和課程設置,切實解決學科專業結構設置與就業市場需求脫節的問題,著力提高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使高等教育進一步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具體政策如下:
(一)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
(三)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
(四)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五)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
(六)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
(七)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Ⅵ 今年出台的大學生就業政策有哪些

《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鼓勵小型微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包括開設網店等,確保就業形勢穩定。
中西部就業學費代償
《通知》提出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舉措包括:
■ 充分挖掘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及殘疾人服務、農技推廣等基層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的就業潛力,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 全面落實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尚未制定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辦法的地區,要在年內出台。
■ 高校畢業生在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申報相應職稱時,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
■ 對到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所在地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協助辦理落戶手續,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 將殘疾高校畢業生納入享受求職補貼對象范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最長不超過2年,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國企招聘要公開透明
在就業壓力比較大的情況下,就業公平問題顯得更為突出。《通知》首次將以前主要針對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要求擴展到國有企業,並細化到公示的天數:
■ 用人單位招聘不得設置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歧視性條件,不得將院校作為限制性條件,省會及以下城市用人單位招聘應屆畢業生不得將戶籍作為限制性條件;
■ 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要實行公開招聘,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要在政府網站公開發布,報名時間不少於7天,對擬聘人員應進行公示,明確監督渠道,公示期不少於7天;
■ 省會及以下城市要放開對吸收高校畢業生落戶的限制,應屆畢業生憑《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辦理落戶手續。
開辦「網店」可享補貼
小型微型企業是吸納畢業生就業的重要渠道。財政部的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通知》的一大亮點是,通過財政補貼等方式,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在轉型升級過程中創造更多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 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對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
■ 國家繼續引導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並在2014至2017年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以提高高校畢業生創業比例。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可按規定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留學回國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也可以享受現行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
■ 為鼓勵網路創業,《通知》還明確了一條新政策:在電子商務網路平台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Ⅶ 國家對大學生就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1、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應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考或招聘,擇優錄用。

2、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特別是中小企業和民營企事業單位聘用高校畢業生,政府有關部門要為其提供便利條件和相應服務。對企業跨地區聘用的高校畢業生,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要認真落實有關政策,取消落戶限制。

3、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梵谷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登記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有條件的地區由地方政府確定,在現有渠道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小額貸款和擔保。

4、為高校畢業生辦理戶口和人事檔案手續提供便利。對畢業離校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本人要求戶口和人事檔案保留在學校的,按規定保留兩年。

在此期間,檔案管理機構對保管其檔案免收服務費用;本人要求將戶口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戶籍管理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教育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本人落實工作單位後,公安機關按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5、畢業半年以上未能就業並要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持學校證明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城市或縣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和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應免費為其提供就業服務。

對已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有條件的城市、社區可組織其參加臨時性的社會工作、社會公益活動,或到用人單位見習,給予一定報酬。對於因患病等原因短期無法工作並確無生活來源者,由民政部門參照當地城市低保標准,給予臨時救助。此項費用由地方財政列支。

6、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艱苦地區工作。各級政府要為高校畢業生創造工作條件,主要充實城市社區和農村鄉鎮基層單位,從事教育、衛生、公安、農技、扶貧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

在艱苦地區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報考研究生的,應優先予以推薦、錄取;報考黨政機關和應聘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用。

7、鼓勵中小企業和民營企事業單位聘用高等職業學校(大專)畢業生,對就業困難的應屆高職(大專)畢業生,由勞動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門共同實施「高職(大專)畢業生職業資格培訓工程」;

對需要培訓的應屆高職(大專)畢業生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培訓費由教育系統承擔,職業技能鑒定費由勞動保障部門適當減免。

Ⅷ 大學生就業政策有哪些

1、國家關於畢業生就業政策、法規主要有哪些?

⑴教育部及有關部委關於畢業生就業的規范,如教育部1997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暫行規定》。

⑵各地就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出台的有關畢業生就業的規范性文件,用於規范指導本地區的畢業生就業.

⑶高等學校結合學校實際,根據國家的就業方針、政策和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工作意見,制定的本校工作實施辦法細則.

⑷與畢業生就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

2、現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要辦法是什麼?

按照教育部教學[1999]2號和人事部人辦發[1999]11號文件規定,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就業。

畢業生就業堅持「公開、公正、擇優、自願」的原則,其就業機制為「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

畢業前通過供需見面會與雙向選擇落實單位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派遣到接收單位;未落實單位的,派遣回生源所在市地,有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就業指導機構推薦或自行聯系工作單位。各市地、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通過舉辦畢業生就業洽談活動、計劃指導下的雙向選擇、指令性安置和考試錄用等各種措施,積極幫助未就業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

3、特殊畢業生的就業政策是什麼?

⑴委培生、定向生的就業政策:定向生原則上按入學時的合同就業。如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原定就業單位的畢業生,須徵得原單位的同意,報就業主管部門批准,並交納相應的違約金和培養費後,可調整就業單位。

⑵享受國家專業獎學金及享受艱苦行業、地區或特殊崗位定向獎學金的畢業生就業政策:享受師范、農林、民族、體育、航運等國家專業獎學金,及享受艱苦行業、地區或特殊定向獎學金的畢業生,原則上按國家計劃就業,對不服從就業計劃自謀職業的,必須補交在校期間普通專業的學費並返還定向獎學金、專業獎學金。

⑶結業生的就業政策:結業生就業必須在,《就業報道證》上註明「結業生」字樣;在規定時間內未就業的,由學校將其檔案戶籍關系轉至家庭所在地(家在農村的保留非農業戶籍)自謀職業。

⑷有病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學校應在畢業生畢業前認真負責地對畢業生進行健康檢查,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讓其回家休養。一年內治癒的(需經學校指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隨下一屆畢業生就業;一年以後仍未痊癒或無用人單位接受的,戶籍關系的檔案材料轉至家庭所在地,自謀職業。

⑸畢業生自費出國留學的政策:畢業生可以申請自費出國留學,申請自費出國的畢業生不參加就業,憑國(境)外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經學校教務處和畢業就業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不列入就業計劃。畢業生集中離校時未辦妥手續的,原則上將其戶口轉至家庭所在地,繼續辦理出國手續。

⑹高職畢業生的就業政策:高職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原則上與其他專科畢業生就業政策相同,但必須在「報到證」上註明「高職」字樣。

4、跨省、跨系統就業應辦理哪些手續?

畢業生就業遵循「自主擇業,雙向選擇」的方針,原則上不受行業和區域限制。但畢業生在擇業過程中,要注意按就業主管部門要求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⑴到省外就業的畢業生按接收地就業政策辦理手續;

⑵師范類畢業生到非教育系統就業,協議書應經接收地教育局簽章,非師范類畢業生到教育系統就業,協議書須經接收地教育局簽章、人事局鑒證後才能生效;

⑶畢業生到省直、部隊、中央駐魯單位就業的,非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應由接收單位到省人事廳鑒證,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協議由學校統一到省教育廳鑒證。

二、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問答

5、應屆畢業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將享受哪些鼓勵政策?

應屆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登記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有條件的地區由地方政府確定,在現有渠道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小額貸款和擔保。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免交的具體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收費項目,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含原國家計委、原國家物價局)批準的收費項目。

A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補換營業執照及營業執照副本)、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

B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C衛生部門收取的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查費、預防體檢費、預防接種勞務費、衛生證工本費。

D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含證書費)。

E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職業資格證書費。

F公安部門收取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

G煙草部門收取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費(含臨時的零售許可證費)。

H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

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

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應當向工商、稅務、衛生、民政、勞動保障、公安、煙草等部門的相關收費單位出具本人身份證、高校畢業證以及工商部門批准從事個體經營的有效證件,經收費單位核實無誤後按規定免交有關收費。

同時,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將人事關系存放在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勞動或人事部門人才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將為其辦理人事關系接轉人事檔案管理、轉正定級、黨團關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社會保險金繳納等服務,實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務,以解除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後顧之憂。

6、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畢業生,將享受哪些政策優惠?

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公安機關將積極放寬建立集體戶口的審批條件及時便捷地辦理落戶手續。用人單位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所聘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其合法權益。從事個體經營和自由職業的高校畢業生要按當地政府的規定,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交納社會保險費。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工商和稅收部門簡化審批手續,積極給予支持。

勞動、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將為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集體戶口人事代理、存放人事關系等服務,同時還將為這些畢業生辦理人事關系接轉從事檔案管理、轉正定級、黨團關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社會保險金繳納等服務,實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務,解除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後顧之憂。

對於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以及到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將按照有關規定,在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維護其合理權益。

7、如何進行失業登記?

畢業半年以上未能就業並要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持學校證明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城市或縣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和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應免費為其提供就業服務。對已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有條件的城市、社區可組織其參加臨時性的社會工作社會公益勞動,或到用人單位見習,給予一定報酬。對於因患病等原因短期無法工作並確無生活來源者,由民政部門參照當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給予臨時救助。

8、落戶限制等阻礙人才合理流動的障礙是否已解除?

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消除人為限制畢業生跨省就業的障礙,近來國家有關部門出台了多項鼓勵人才合理流動的政策:

⑴落實企業用人自主權的規定,鼓勵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多招聘高校畢業生。

⑵取消對接收高校畢業生收取的城市增容費、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費、出系統費和其他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政策。

⑶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放開對吸收高校畢業生落戶的限制。省會以上城市也要根據需要,積極放寬高校畢業生就業落戶規定,簡化有關手續。公安部門對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和高校畢業生所持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其落戶手續;對非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勞動合同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辦理其落戶手續。

三、畢業生到特殊行業、地區就業問答

9、什麼是國家公務員(工作人員)?有國家級、省級、城市級這樣的層次劃分嗎?

國家公務員指的是國家行政機關里除工勤人員外的行使行政職能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特指黨群部門除工勤奮人員外的工作人員。把國家公務員劃分為各種層次是不夠准確的,因為所有公務員都是行使國家行政職能的人員,都稱之為國家公務員。

為什麼會出現上述說法?這主要是因為組織招考的部門不同而產生的誤解。組織招考國家公務員的部門有:中組部,國家人事部,各省省委組織部,各省人事廳,各地市市委組織部,各市地人事局。

10、國家公務員的報考條件是什麼?考試類型和內容有哪些?

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研究生,本科生,大專生(包括計劃內自費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均可報名。報名條件:

⑴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到任何處分;

⑵學習成績優良,基礎理論扎實,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⑶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在校期間被評為「三好學生」或擔任學生幹部,獲得過獎學金;

⑷符合招考職業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⑸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省、市每年招考國家公務員的有關事項及具體條件和要求,由省、市人事部門確定)。

考試類型包括三種:

⑴中央,國家機關面向社會的公開考試;

⑵中央,國家機關面向大學生的錄用考試;

⑶中央部門垂直管理單位的公務員錄用考試。

考試內容包括三部分:

⑴知識測驗,包括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

⑵智力測驗或叫能力測驗;

⑶智能測驗。

《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國家公務員的考試採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測試應試者的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水平以及其他適應職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種。公共科目由國務院人事部門統一確定,由人事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專業科目由國務院人事部門和省級政府人事部門按照許可權分別確定或批准,可由人事部門組織實施,也可委託用人部門組織實施。

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的內容,共包括6個部分:馬克思列寧主義;鄧小平理論;法律;行政管理;歷史、國情國力和公文寫作與處理;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11、什麼是「三支一扶」計劃?如何參加?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決定,聯合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簡稱「三支一扶」。

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工作的服務期限為2年,「三支一扶」大學生應按照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由於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須經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三支一扶」辦)批准,並履行有關手續。服務內容主要是到鄉鎮一級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參加「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學生,其戶口可留在原學校管理,也可根據本人意願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應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檔案原則上統一轉至服務單位所在地的縣級政府人事部門,黨團關系轉至服務單位。

具有以下條件的省內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學習成績合格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具有敬業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定向、委培生和已經落實就業單位(簽署就業協議)的高校畢業生不能報名。

組織招募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工作遵循以下程序:

⑴自願報名。畢業生以自願原則,根據省「三支一扶」辦公布的招募計劃,按照招募工作的要求通過網路方式進行報名。

⑵考核考試。各市「三支一扶」辦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根據招募崗位的要求和報名情況進行條件審核,通過考試或考核確定初步人選。

⑶確定人選。省「三支一扶」辦對各市提出的初步人選統一組織體檢,經審核確定「三支一扶」大學生人選,並組織其簽署《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和《山東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協議書》,將名單報全國「三支一扶」辦備案。

⑷崗前培訓。省「三支一扶」辦統一組織「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上崗前的集中培訓,然後派遣到各服務單位。

12、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可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⑴對服務期滿要求紮根基層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在就業上的優惠政策:鼓勵服務期滿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紮根基層。原服務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應優先考慮接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縣,鄉各類事業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也應該拿出一定職位專門招聘這部分畢業生。服務期滿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應屆畢業生自願到我省30個經濟欠發達縣、艱苦行業工作,服務數達到5年以上,並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⑵對服務期滿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研究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優惠政策: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3年內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可以在筆試總分中增加4分;報考我省事業單位的,可以通過適當增加分數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優先錄用;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於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工作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兩年學籍。

⑶對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上的優惠政策:各級人事部門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建立專門的人才庫,廣泛收集各類用人單位的崗位需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