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資訊 »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
擴展閱讀
塔吊租賃價格 2025-07-12 05:45:27
傑瑞集團 2025-07-12 04:33:01
股票k線13日均線怎麼看 2025-07-12 04:33:00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

發布時間: 2022-01-09 21:20:26

1. 什麼是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2016年2月起,廣東、天津、雲南、甘肅、貴州、江蘇、上海等地方下調社保費率措施。2016年2月3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在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
2018年社保之養老金開始全國統籌;2018年8月20日,社保費將由稅務部門徵收;12月10日前完成社會保險費和第一批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
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這三個主體的不同組合就產生了許多費用的分擔方式,即使同一國家,在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以僱主雇員雙方供款、政府負最後責任最為普遍。

2. 社會保險 非公資本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該基金並不是直接向社會保險、養老保險的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籌集的基金。按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規定: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
2、向社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征繳的社會保險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分別單獨核算。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社會保險基金不計征稅、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3. 怎麼查個人社保

查詢社保個人賬戶明細的方法有社保局查詢、電話查詢、官網查詢、1.社保局查詢:參保者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到當地社保局的窗口或終端機進行查詢。2、電話查詢:撥打當地社保局電話或者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進行電話查詢。2.官網查詢:當地社保局在開通網上查詢功能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登錄當地社保局的客戶端查詢。
拓展資料
一、社會保險(SocialInsurance)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二、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三、2016年2月起,廣東、天津、雲南、甘肅、貴州、江蘇、上海等地方下調社保費率措施。2016年2月3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在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2018年社保之養老金開始全國統籌;2018年8月20日,社保費將由稅務部門徵收;12月10日前完成社會保險費和第一批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

4. 財政部門對社會保障基金的資金支持在哪些方面

按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規定,財政部門對社會保障基金的資金支持主要有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第二條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

5.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的制定背景

為了構建防範風險機制,明確基金的性質、用途、來源,調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管理人、託管人的權利義務關系,規范基金的管理運營,加強對基金的監督,保障基金在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確保老齡化高峰時期的社會保障支出,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是十分必要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根據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起草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草案送審稿)》。

6. 社會保障基金與社會保險資金有什麼區別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有股轉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不向個人投資者開放的,社保基金是國家把企事業職工交的養老保險費中的一部分資金交給專業的機構管理,實現保值增值。

2、社會保險基金,是指為了使社會保險有可靠的資金保障,國家通過立法要求全社會統一建立的,用於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專項資金。用此種資金購置的資產及其增值部分也屬於社會保險基金的范圍;

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為舉辦社會保險事業而籌集的,用於支付勞動者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勞動機會時所享受的保險金和津貼的資金。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6)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

第八章社會保險基金

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然後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五條社會保險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

第六十六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統籌層次設立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照社會保險項目分別編制;

第六十七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的編制、審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執行;

第六十八條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九條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於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於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十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第七十一條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的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基金

網路-社會保障基金

7.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的條例解讀1

答:《條例》規定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與社會保險基金不是一個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在投資運營上,堅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由於短期內暫不發生支出,更適宜開展中長期投資。
社會保險基金是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物質幫助而建立的,主要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構成,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用於公民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當期發放。因此,社會保險基金對投資風險的控制要求更高,投資范圍較窄,投資運營活動限定條件更多。國務院2015年8月印發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作了規范。 答: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自2000年設立以來,發展很快,運營穩健,管理嚴格,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較好地實現了保值增值,在不斷發展中壯大了保民生的實力,為進一步充實我國社會保障資金,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發揮了重要作用。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已由設立時的200億元發展到15085.92億元,累計投資收益額為7133.34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為8.82%,超過同期年均通貨膨脹率6.47個百分點。可以預見,隨著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的不斷擴大,對我國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作用也會不斷增強,必將成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塊「壓艙石」。
問:針對如何保障基金安全、控制風險的問題,《條例》作了哪些規定?
答:《條例》在立法目的中明確提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條例》規定了多項措施:一是明確基金的投資范圍、種類和比例,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應當按照國務院批準的比例在境內外市場投資運營基金,合理配置經國務院批準的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產。二是完善基金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制定基金的資產配置計劃、確定重大投資項目,應當進行風險評估,並集體討論決定;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辦法;定期向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報告基金管理運營情況,提交財務會計報告;從符合法定條件的專業投資管理機構、專業託管機構中選聘基金的投資管理人、託管人;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辦法、有關合同報國務院財政部門等備案。三是強化對投資管理人、託管人的管理,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聘投資管理人、託管人,並對其進行考評,同時明確了投資管理人審慎投資、託管人安全保管基金的法定職責和禁止行為。 答:《條例》設專章對基金的監管做了規定:一是明確各監管部門的職責許可權,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發現存在問題的,依法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范圍的,依法移送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處理。二是加強對投資管理人、託管人的監督,規定對投資管理人、託管人,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實施監督。三是強化對基金的審計,規定審計署每年對基金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向社會公布。四是完善基金公開制度,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應當通過其官方網站、全國范圍內發行的報紙每年向社會公布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8.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的條例解讀3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公布,1.6萬億元儲備金將有法可依——穩住「壓艙石」 管好「保命錢」
一面是人口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劇,一面是基金規模逐步擴大,如何在安全前提下實現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變得十分迫切
《條例》的正式出台,意味著「保命錢」儲備金步入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軌道
新公布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國家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錢從何來?根據《條例》,基金主要來源包括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
2015年,我國養老保險收支結餘3400多億元,累計結餘3.4萬多億元。同時,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儲備達1.6萬億元,此外還能夠劃撥國有資產來充實養老基金。可見,實現老有所養並非空談。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現行投資運營的制度框架、境內外投資策略和資產配置原則總體是合理有效的。」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說。
社會保障制度若要長期可持續運行,社會保障基金的強大和穩固是基礎。一面是人口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劇,一面是基金規模逐步擴大,如何在安全前提下實現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變得十分迫切。對此,北京師范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鍾偉表示,「隨著中國經濟逐漸走入新常態,財政維持收支平衡難度大,國企改革深化,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挑戰大。很自然地,基金投資收益就變得更重要」。
力求獲得持續戰勝通脹的投資收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錢該怎麼投?《條例》指明方向,劃出「紅線」,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堅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在國務院批準的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產種類及其比例幅度內合理配置資產。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有望「入市」,人們擔心會受到股市動盪等影響。「基金投資的出發點就是審慎、穩健。銀行協議存款、國債等投資當然穩健,但權益類產品也不容小覷。雖然人類屢經金融動盪,但過去200年,股票投資收益還是比固定收益類高出3至5個百分點。」鍾偉說。
對於如何有效監督基金的投資運營,《條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確目前形成的管理運營框架,進一步規范基金管理運營的多項風險防控措施。
「除了投資管理人與託管人的制衡關系外,《條例》還構建了四個層次的監督體系,為保障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安全夯實了基礎。」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董克用分析指出,第一層是政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基金的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第二層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辦法;第三層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對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監管,要求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對投資管理人投資、託管人保管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情況進行考評;第四層是社會監督,要求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通過其官方網站、全國范圍內發行的報紙每年向社會公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
如果說社會保險資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錢」,社會保障基金就相當於「保命錢」的儲備金。《條例》的正式出台,意味著「保命錢」儲備金步入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軌道。專家表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不斷擴大,其對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作用也會不斷增強,必將成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塊「壓艙石」。

9. 社保基金和養老金有什麼區別

兩者概念不同。養老保險是指是國家和社會根據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設立的一種社會保險。

社保基金也就是社會保險是指:

  1. 養老保險

  2. 醫療保險

  3. 生育保險

  4. 失業保險

  5. 工傷保險